迎着明媚的阳光,我们来到了远处的树林,去那边捡垃圾。
到达目的地后,我们纷纷抢着去清理垃圾,我看着他们***热火朝天,于是我也情不自禁地加入进去,干了一会儿,突然,我看见老师在那里抱着衣服怪累的,便上前去帮助,我看见卢多正在一丝不苟地看着地上有没有废弃物,王伦为他们撑着很大的塑料袋子,边撑边说:“这边还有呢,快捡!”还有好多人,正在捡地上的废纸。瞧!边过路的人,都在低声议论着什么?可能在说:“这些小孩,还真会环保呀!”
我在回家的路上小伙伴们议论:“这次活动真有意义,我真希望多开展次。”我想:“是啊,这样的活动真得应该多开展”我看着我们动过的树林,是那么的美丽,刚才奄奄一息的树林顿时变的精神倍加。在不断地向我们点头表示感谢,感谢。此时的我们,心中有着无限的喜悦,因为我们是用双手,使树林变得面貌一新我希望这刚吐出的新芽,能在一片清洁的土地上茁壮成长,我相信这片草坪知道是我们给它捡了那白色垃圾,是我们让它健康地成长的,一定会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来回报我们的',而且会说:“你们是勤劳的小天使,你们是最光荣的。”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不仅把树林打扫干净了,而且也净化了我们的心灵。通过这次活动我们不我知道人类需要良好的环境,花草也需要良好的环境,朋友们,为了我们的身体;为了大自然的美貌,从我做起,共来保护咱这美丽的家园吧!
不同的视角,有不一样的感受。从叙述人称来看,记叙文经常采用的视角主要有三个:1.“我”的视角(即第一人称),以当事人的视角来记叙,所记叙的都是“我”(或“我们”)的所见所闻、所做所感。从作者方面来说,它更便于直接抒情,容易写出“我”的心理活动,给阅卷者真实、亲切的感受。“我”在文中一般是主要人物,也有做线索人物的,如鲁迅《孔乙己》中的咸亨酒店小伙计、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中的侄儿若瑟夫就是线索人物。但也有局限性,即所写的内容不能超出“我”耳闻目睹的范围,所以不便于广泛地反映现实生活。2.局外人的视角(即第三人称的视角,是一个全知全能的视角)。从旁观者的视角去观察事物,用旁观者的口吻,将“他”或“她”的经历和事情的变化过程告诉读者。这样写的好处是叙述冷静、客观、灵活,不受时空限制,方便场景转换;也不受生理、心理的限制,可以直接把文章中的人和事展现在读者面前,能自由灵活地反映社会生活。但第三人称叙事往往不如第一人称叙事那么亲切、自然、真实。3.“你”的视角(即第二人称)。通篇以“你”的见闻、经历为主线展开叙述,成呼告对话之势,便于直接倾诉内心激荡的感情,展开面对面的感情交流。另外,用第二人称写物还具有拟人效果,能将物写活,赋予其人的情感。
我在家是一个爱劳动的孩子,最让我回味的就是帮姥姥包馄饨了。一开始,我包的馄饨不是捏不住皮要不就是像个金元宝似的撑破了皮,我失望的垂下头,真是见者容易,学者难呀!
姥姥看出我的窘境,开始手把手的教我:先拿出一张面皮,然后在面皮中间放一点肉馅,再拿起面皮的一角,沾点水,向对角轻轻的对折,折出一个类似三角形的形状,从三个角里角度比较小的角向另一个小角翻起来再轻轻对折,一个馄饨就包好了。
我按照姥姥教的步骤和手法,果然完成了一个比较满意的“作品”,我一个接着一个的包起来,在捏住皮的情况下尽量包的造型好看一些,虽然我很努力,不过我的“作品”还是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是我没有气馁,一直坚持帮助姥姥把最后一张面皮用完。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不多帮忙,这些工作就都是姥姥一个人来做了,作为她的子孙,我有义务帮助她多干些家务活,这样不但可以尽我的一份孝心,更主要的是,我可以在这种劳动中体验到乐趣!
干完这项让我筋疲力尽又让我快乐不已的工作,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完成的作品,心里不由升起一种成就感!原来劳动是这样开心的一件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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