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心中,校园应当栖居着冲融明媚的青春笑靥,让人终生眷恋。然而近年来愈渐严峻的校园欺凌事件却让校园成为了一些孩子毕生不愿提及的地方。由此看来,校园欺凌不仅仅是成年人眼中孩童之间的小打小闹那么简单,校园欺凌带来的阴影,往往会笼罩当事人的精神一生。
校园欺凌的残酷,有时让成年人也触目惊心。这些恶劣事件无疑直接伤害了受害者的身体,更给其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甚至引起部分受害者产生自***心理。然而校园欺凌的“受害方”不仅是直接受伤者,也包括了“施暴者”和冷眼默视的“旁观者”。施暴者在长期施暴中心理发生了极大扭曲,极有可能养成冷漠、自我中心甚至暴力狂躁的恶性人格;而旁观者常年旁观暴力事件,可能会对欺凌行为产生麻木心理,或者对同学关系产生不安与恐惧。校园欺凌就这样散射性地对一代学生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足见其大害矣!那么为什么这种恶劣的社会现象,会在本纯洁美好的校园发生?
一是施暴者家庭教育的缺失。荀况曾言“人之性恶”,所以必须“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施暴者童年没有接受良好的品德教育甚至本身就是暴力的受害者,导致形成了缺乏同情心和善意的个性,直接引起暴力。二是受害者法律意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校园欺凌的恶劣性质,往往使其不了了之。三是社会风气的扭曲。成人方即家长、学校往往“好面子”,不愿将事情闹大毁了自家脸面,却忽视了孩子的需要。三者互相影响,只会让校园欺凌愈演愈烈。
然而我们不缺乏极具保护意识的家庭,但校园欺凌仍在发生,只因在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甚至存在部分空白,法律往往迟到或者缺席。但依我之见,法律不应迟到,更不应缺席——且对于某些事件,迟到即意味着缺席!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宽容更不能纵容。校园欺凌不得停止,往往是因为社会对事件性质不够重视,而法律的严苛恰恰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度。法律惩戒可以使失足少年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助其避免再犯,更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人身保护,也使旁观者自觉远离暴力事件。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片面更不能偏袒。校园欺凌有关法律一般集中解决肢体冲突方面的“硬暴力”,忽视了对受害者心理伤害更大的“软暴力”、“冷暴力”,法律的保护范围应该有所改变,才能提前阻止“硬暴力“的发生与恶化。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迟到,更不能缺席!受害者可能在迟到的法律前已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施暴者也许在缺席的法律下成长为更恶劣的人……让法律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还人们记忆中纯真美好的校园!
和谐校园是一份安全感。即使乌云盖天,暴雨倾泻,雷电咆哮,只要在学校里,就像一个庇护所,是一个晴天。
同学之间嘘寒问暖,“你的衣服湿漉漉的,我伴你到校务处弄乾吧!”“不用怕雷声,我妈说下雨的时候,是天上的星星替我们照相。”老师细心地替小学生拭乾头上的雨,工友站在门前,替没打伞的同学撑着走进玻璃房。
暴雨稍停,凉风送爽,圣母像下的百合花高雅地绽放,毫不吝啬美貌。“牡丹虽好,尚要绿叶扶持。”花丛中没有杂乱无章的小草,小草都是青葱的,茁壮的。这并没有穷凶极恶的老鼠,只有去芜存菁下的和谐,自然。
经过圣母像,就走到中学操场。那里一早就进行着,各式各样的比赛。同学们如士兵般投入备战状态,有的呐喊,为自己的队友打气,谱出一段又一段雄壮而欢悦的多重奏,彼此鼓励,掌声不是只属於胜方。
前一阵子,香港各校出现校园欺凌事件。曾记起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不必计较他的为人,要可怜的是他这个人。”无论被欺凌者是否罪有应得,我们也应阻止校园暴力的发生,幸好正义的同学永远都会站出来。其实欺凌者更需要帮助,与其冤冤相报,不如齐心协力,共同创立一个和谐的校园。
和谐的校园,并不是徒具优美谐鄣幕肪,而是上至师长,下至同学校工,彼此都有一份关心,一份包容。
对领导的`安排是完全的服从,并不折不扣的执行,以坚持到“最后一分钟”的心态去工作,一如既往地做好每天的职责,生活中我也常常关心同事,经常于他们谈心、交流,他们不开心时,我就会去开导他们,给他们讲笑话,逗他们开心。我始终以一个学者的身份向他们请教工作中的经验。工作中我也有很多不足处,但我时刻以“合格xx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同事为榜样去提醒自己,争取能做一名合格的xx人,能在xx这个大舞台上展示自己,能为xx的辉煌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校园,是我们学习的乐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但校园有时也会出现“恶魔”的身影,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这就是”校园欺凌”现象。
在校园中,也许会有人因为一个误会,或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许会有人因为羡慕人家长得比自己好看、漂亮、有气质等因嫉生恨而对人恶言相向、拳打脚踢。这一桩桩一件件,都说明校园有暴力发生。那么,我们应如何去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呢?
今天,我校参加了检察院组织的“法制进校园”活动,聆听了检察官以“反对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讲座。这是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头戏。检察官为了有效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给我们全校师生播放了一个常见的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的视频。从视频中我们得出主人公翔翔因为长得好看被其他同学围殴,饱受人身攻击和讥讽辱骂,害的主人公伤痕累累,受到精神上的影响。这些围殴、辱骂别人的学生最终收到法律的惩戒。这让我们懂得校园欺凌是负法律责任的。
检察官还跟我们讲了校园欺凌的方式和行为表现。比如说:‘轻轻一脚惹来牢狱之灾、为了小事大动干戈使不得、欺凌不为荣、网络交友须谨慎等。最后检察官教我们如何预防与应对校园欺凌:一是法律意识不可少,举手投足要三思;二是冤冤相报何时了,不要以暴制暴。三是遇到侵害不要慌,求助大人来帮忙;四是保护自己不要受伤,见义勇为把人帮。
这节讲座,让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在校园生活中,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校园欺凌,并学会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我呼吁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共建文明和谐的校园!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反假币意识和假币识别能力,维护人民币信誉,营造健康安全的货币流通环境,帮助提高社会公众对新版100元等人民币的辨识和反假币知识。按照人行的安排,本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公众的宣传原则,支行于11月17日在XXX汽车站开展了以“反假货币,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反假货币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主管行长亲自参与,由运营财会部牵头,风险管理部相关人员参与,人员组织到位,宣传材料准备充分。在XXX汽车站门前悬挂“掌握识别人民币真伪知识,不让假币危害社会和人民”字样的横幅,摆放以“反假货币,人人有责”为标题的宣传展板,张贴“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简介”海报。
一是宣传人员通过现场手持2015年版及2005年版100元券别人民币实物,向群众讲解了2015年版及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票面主景图案、防伪特征和识别方法,通过展板显示内容详细介绍了2005年版各券别人民币的防伪特征、识别方法,并现场发放反假货币常识、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宣传册,使社会公众的识假、防假、反假意识成为常态化。
二是结合现场详细讲解了新版100元人民币七大防伪特征及假币犯罪的主要特征、惯用手法和防范措施,增强了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币犯罪的意识和觉悟。
三是结合现场向广大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和反假货币工作主要管理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反假货币相关政策法规,并使相关管理政策更加透明化。
四是通过在各网点摆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高频次播放宣传标语等广大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对反假货币及新版人民币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意在保护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真假币特征,提高假币防范意识,增强新版100元人民币及假币的辨识能力。“我觉得这些知识很实用,能对新版人民币有一些了解”、“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新发行的100元,没想到防伪特征这么多”、“若不是听到你们今天的介绍,我还以为这是假币呢,真是长知识了。”现场很多市民不停的感慨。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新版人民币防伪特征,认识到了制、贩假币是一种违法行为,并充分了解到了假币的危害性。
自由主义的若干表现方面都体现了浓厚的个人主义,他们都为着自身利益着想而把集体利益放在了脑后。在反对自由主义的过程中,集中体现在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长期角逐。为了净化我们的社会,早日奔向共产主义,我们党员甚至广大人民群众都应该参与到反对自由主义的浪潮中来。
偶那个过这次学习我才知道什么是自由主义,为什么要反对自由主义,而我们伟大的哲学家马克思在他17岁时就已经彻底明白了其中的内涵和关系。很好的论证就是,马克思在其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提到:一个人如果只是为了自己而劳动,也许可以成为一名著名的学者,绝顶聪明的人,出色的诗人,但他绝不可能成为一个伟大和完美的人。要知道当时的马克思只有17岁,他能用文字把这种思想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并教育着作为后辈的`广大青年的我们。
我们以之为行为准则,时刻牢记在心,渐渐地摒弃掉各种自由主义,树立好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当然要根除自身的自由主义并非一朝一夕和一劳永逸的事,不会随着年纪的增长,党龄的增加,阅历的见长而慢慢淡化,这就需要我们的恒心和毅力的坚持不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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