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初中的生活,本是有无限憧憬的。当我数着日子,终于走进二楼东面第二间教室时,那心情,两个字:自豪! 环顾四周,一张张陌生的面孔,盛气凌人。我那好心情,顿时灰飞烟灭了。班主任四十多岁,男性,两眼放射出素穆的光辉。刹那间,一种恐怖的气氛将我笼罩了。班主任在讲话,直到我耳朵打瞌睡了,还没完。大概罗嗦是这一年龄段老师的通病吧。出于天生的叛逆,再加上从最高点摔落下来的心情,我对这个班,这个老师,好感是荡然无存。第二天,我极不情愿地,又极无地,走近了新生活的新课堂。
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不知不觉几个星期过去了。我们作为新新人类,容易接受新
事物,早就混熟了。渐渐地,我发现,这个班,充满活力!
那个看上去傲气十足的静,其实没有架子,很平易近人。
那个格外调皮捣蛋的伟,人并不坏。在我有困难时,曾鼎立帮助过我。
那个疯疯癫癫的然,聪明绝顶。数学题没有他不会的。
特别是那次接力赛,被选为运动员的同学,各个奋勇向前。从他们努力的表情中,我看到了,同学们也都看到了,他们热爱班级的红心。看!心急的'十七棒与下一棒交接时,出现了失误。我们班落后了。场下的同学最响亮的加油声,给他们安慰,为他们鼓劲。后几棒奋起急追,一个个漂亮的交接动作完成了。第一名的桂冠,我们捧回来了!
我沸腾了,225班也沸腾了!我发现我已融入这个集体。我们的集体太棒了!
我爱这个班!在这个集体中,我快乐,我自豪,我有昂扬的斗志!
我的初一生活,两个字:美好!
书是打开知识宝盒的金钥匙。当我每打开一本书的时候,我就像书里一样傲游尽情得读。
我上小学一年级时,妈妈给我买来了许多故事书,我读后受益匪浅。《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仿佛也把我带到了那座小木屋里,同时,也告诫我:不能以外貌来判断人的美和丑《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看到了她那悲惨的童年生活,使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书告诉我许多以前我不知道的故事。现在我上三年级了暑假妈妈给我买了更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森林谜案》这本书,里面的主要人物是:神犬猎狗、青蛙博士,他们每次破案查的比警察叔叔都清楚。书中有像酒瓶的花吃掉了鸳鸯案,有奇怪的小草吃掉了蚂蚁案……他们每次破案都会仔细观察、认真的思考、动脑筋、他们像小动物们询问线索,不放过一点线索与任何蛛丝马迹,最后悬疑谜案总会被他们成功侦破。
书也给我带来了不少快乐。每当我在优秀作文选集上看到一篇篇获奖作文时,我多么希望我的作文也能获奖啊!于是,我平时读了一些优秀作文。看其它书时,每看一本,都会摘抄书上的好词,好句,有空拿出来看看,久而久之,就烂熟于胸了。因此,我的作文水平也有所提高。
书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给我增添了幻想的翅膀。热爱书吧,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题记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带领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让我们增长了见识。我非常热爱读书,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朱熹说过:“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陆游也说过:“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正是这一句句名言,一直鼓励着我坚持不懈的读书。
我非常热爱读书,只要我一有空就会读书,书就像我的影子一样每天形影不离的陪着我,基本上无论到哪,我身上都会必备一本书,在学校里,下课铃一响,我并不是像其他同学一样,冲到走廊中玩耍,而是在自己的座位上安静的读书。晚上回到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收拾完书包,马上就拿起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房。吃完了饭,我又跑到了书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了。
我的阅读兴趣也很广泛,读过诗歌类的书,如古文,宋词等,让我从中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我还酷爱读名著,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让我领略到了至仁至义的关羽,亲贤爱士的刘备,才智超群的诸葛亮,生性多疑的曹操,疏财多义的宋江,武艺高强的武松,这些书对我的帮助很大,使我从不同角度了解历史,也增加了我的词汇量,使我领会到了语文的博大精深。
我热爱读书是因为我有一套自己的读书方法。打开书,我会先找一篇自己喜欢的文章,大体浏览一遍,再读其他的部分,仔细地把整本书读一遍,结合自己的知识概括一下,做好读书笔记,随手列一个单子,把重点内容整理出来,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等再有时间就会读第二遍,理解的更透彻,有助于更好的完善笔记。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相信我会在书海中越游越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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