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不喜欢和他接触,因为怕……虽然我们是普通朋友,但我越来越不能接受他了,因为他好烦。好烦,别人还误会我们还有他,他高高地个子,喜欢体育,可我却截然不同,我认为我和他简直是天壤之别,我和他成为同桌,每天吵吵闹闹,可是,不久,老师把他调走了,虽然是吵吵闹闹的,但是,我却很快乐。后来,他喜欢我了。
接下来,该说他了,他是我的“师兄”虽然他被无情的她甩了,但他依旧那么乐观,在我看来,他对我很好,有些人认为他偏袒我,但是无所谓,只有我们才明白我们的关系,因为我现在已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了。
最后,该他了,我恨他,他干扰我和别的男孩玩,我不喜欢他,他为什么,贫什么这样做,在别人看来有他的保护我很辛福,但她们不能明白我的感受,我不喜欢和某一个人玩,我又不是专门为他而在这世上活的,所以我不能接受他的做法。我恨他,我是一个很三心二一的人,自己的决心很容易被他们打动,但是他们却不能把我拥有,因为我又是一个很自主的人。他,他,还有他们,我是决不伤害每个人的,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优点,都能给我带来不同的快乐,师兄,还有第二个他,我都会祝福他们。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有许多难忘的人,其中一位老大爷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去年暑假的一天早上,我骑着自行车在路上晃来晃去,一不小心,撞倒一棵大树上,一下子摔倒了,我痛得哇哇大叫,过了一会儿,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大爷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轻切的问;“小朋友,你怎么了?”我痛苦的回答;“我的脚好痛呀。”老大爷赶紧把我背在背上,向医院跑去。
路上,我的手热乎乎的,一看,原来是汗湿了。我说:“大爷,放下我吧,让我自己去……”老大爷,说;“我把你背去。”我想;这位竟然会帮一个和他非亲非故的人,他是多有爱心呐。好像老天爷在故意为难我们似的,天上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大爷把他仅有的一件外套披在了我的身上,尽量不让雨水把我淋湿,此时此刻,我都激动得像哭。
终于到了医院,我的衣服只打湿了一点,而老大爷的衣服全打湿了,不知是被汗湿的,还是被淋湿的。上楼梯时,老大爷的脚滑了一下,差点摔倒,我说:“大爷,您就放下我吧。”大爷不理我,还是往上走。
终于到骨科室,医生用脚敲了敲我的脚,我痛的哇哇大叫,医生说:“你的孙子没事。”我擦干眼泪对医生说:“我不是他的孙子。”然后,大爷问我住在哪,就把我送回了家。
大爷,您真是我生命中的一盏启示灯。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个助人为乐的人。
在小学的生活中,有许多令人难忘的同学:有在困难的时候帮助我的;有在摔倒时给我一句真心的问候的;还有在不会的题中告诉我解题方法的……但最令我难忘的同学莫过于我的同桌——王喆。
“轰隆隆”,“轰隆隆”,天上的天神仿佛得到信号一般,将天幕撕开,把天河之水全部倾斜到人间。
放学后,我独自坐车回家,刚出校门不远,我的.衣服就全部湿透了,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接着就是几个“震天响”的喷嚏。我站在车站上等车,平时拥挤的车站,今天也冷冷清清,就剩下我一个人,过路的几个小孩,撑着几把大伞飞快的跑着,嘻嘻哈哈地说着什么,溅了我一身的脏水,“哎呀呀!……早知出门我就带上一把伞就好了,这个破车站也真是的,不安个遮雨的,正倒霉!唉……”我失望地说着。天越来越黑了,路上没几个人了,雨越下越大,我成了个落汤鸡。这时,头上的雨没了,一个熟悉又诡异的笑声传进了我的耳中,“哈哈哈”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王喆!我惊讶的一时说不出话来。王喆把伞递给我说:“我刚值完日,刚刚恰巧看见你,我带了两把伞,先借给你一把,你明天再还给我吧!”“嗯”我点点头,“谢谢你,王喆”。“没关系”王喆咧开大嘴,冲我做了个鬼脸。望着王喆的身影,我身上的凉意全没了,心里一阵温暖。
看!这就是我在小学里最难忘的同学——王喆,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我的同学。
其实我很会用的,但我就是想应付了事,忽略了作文的真谛——作文是一种艺术,追求的是真感觉,而不是字数,写出内心的感觉,不是应付老师。
健鹏,此时此刻,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在想你真的很奇怪,作文好,但却是个秀气的人。好啦,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这么神秘,不过,最重要的是,你准备好了吗,我为什么不如你,我会找原因,但你是我的假想敌,我不会放过你的,老师叫我教你演讲,我会用心教的,我会让你输得心服口服,等着吧!
在我们这个大家族里,有一个“开心果”。他脸上充满微笑,因为那些喜怒哀乐,他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就是我的堂弟弟。
我的堂弟只有3岁,身材瘦小,亮晶晶的眼睛衬托在胖嘟嘟的脸蛋上。一笑,小酒窝在他的嘴边浮现,别提有多可爱。
还记得那年春节,全家人都在我们家,我们都在那逗堂弟玩。我叫他叫一声爷爷,他就笑眯眯的叫了一声爷爷。哥哥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不小心把他撞倒了,其他的小朋友都会哭,但他不会,他还会之牙咧嘴地笑,引地我们哄堂大笑。
堂弟地笑可爱,哭也可爱。还记得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堂弟在我家玩。我们玩得正开心的时候,大伯买了面包给我们吃。我们欣喜若狂,就去拿东西吃。堂弟最小走起来也相当慢。走得最慢的堂弟,拿不到自己喜欢吃的糕点,就在那里嚎啕大哭。我们疑惑不解地问他:“弟弟,你怎么哭啦?到底怎么回事?”堂弟委屈地说:“这里的东西都不是我喜欢吃的东西,我不喜欢吃这些。”我们有问他:“那你喜欢吃什么?”堂弟指了指我的面包说;“我喜欢堂姐的面包。”我笑了笑说:“原来你喜欢这个。”我把面包给了他,他又托涕为笑,从一把鼻涕一把泪变成笑嘻嘻。
我们家有一个“开心果”,他给了我深刻印象。
在二年级,我们班来了一位插班生——小峰。
一天的早上,我刚刚回来,就看见一群同学围着一个人,那个人是谁?我好奇地走了过去瞧一瞧发生什么事。原来是小峰要借剪刀,他一说,不少同学拿着自己的剪刀走上前去说:“小峰,来,拿我的剪刀去用吧!”大家纷纷拥上前去,还有的说:“小峰,昨天我问同学借剪刀,谁也不借,当我垂头丧气之时,是你把剪刀递了给我,我感慨万千,如今你有困难,我会尽力而为。”小峰被感动了,不好意思地接受了他的好意。
第二天,一位同学在大清洁时,才发现自己忘带了抹布了,他问遍了差不多全班的人,还剩下小峰,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小峰身上,小峰的答复没有让他失望,小峰毫不犹豫的说:“抹布我可没有两条,可我的抹布可以剪开分成两半。”不少同学给予小峰好评,不少同学称赞小峰乐于助人。
其实一个人都应具有一颗善心,这样,你帮助了别人,别人也会帮助你,这叫助人为快乐之本,对吗?你也能像文中的小峰那样,当你有困难,别人也会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你的,相信我,你能行!
我的房间里有一位魔法师,他是哥哥送给我的。就是他陪伴着我度过了一些寂寞的日子。
在我门搬家的时候,他就住进我们家了。一直在我的房间足足待了三年多。我非常喜欢他。早上上学前我总要摸摸他,才肯走;放学后又会“碰碰”他,才肯睡觉。只要听到他的声音,我就会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为什么我会这么对他爱不释手呢?因为它是一位高雅的“绅士”,穿着一件棕色的燕尾服,油光发亮。张开嘴巴,会看到两排牙齿,共有88个。和别人不同的是,他的牙齿黑白相间。而且一“碰”他,就会从他那大脑袋里发出时而悠扬,时而激昂的声音。那是因为在他的脑袋里装有能发出各种声音的音棰和音弦。在他们的碰撞之下,音乐自然而然就传出来了。每天放学后我都会坐到他的面前,手指轻轻舞动,那美妙的旋律流淌出来,弥漫在空中,让人忘却疲劳、忘却烦恼、忘却忧愁……
这位神秘的“绅士”是谁呢?他就是我的好朋友——钢琴。我会永远喜欢他,爱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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