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玲珑剔透的丹凤眼,一夸浅浅淡扫的柳叶眉,嵌在红晕的脸颊上,浓密的头发乌黑发亮,在阳光下灿灿地生辉,光艳透过她的眼镜上,折射出了绚丽的光彩,显现出她一丝纤柔与淡雅。
她,娴静少言。时常伏在桌角,独自一人津津有味地看书。书,是与她相伴的知己,她爱看书,喜爱在书中找到那个与自己谈心诉苦的朋友,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书香的熏陶中升华自我。
即使是和她寒窗苦读多年的我,也难以找寻到她内心深处的秘密。
她,勤奋刻苦。每堂课,无论是音乐课还是美术课,她都会瞪大双眸,有滋有味地听着。众人皆醉她独醒,当班里其他同学在美术课寻欢作乐时,她总是用手支撑着脑袋,听着老师从口中吐出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她时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时而会心地微笑着,从她陶醉其中似的神色中,我看到了一个孜孜不倦的花季少女对求知的满足与对知识的渴望。她,满脑子的智慧,仿佛像一夜繁星,为她点缀着人生的传奇与美好。
她,热爱运动。每逢体育课,她都会跑在队列的前头,一马当先,就连我们身强力壮的男生也望而生畏呀。她,奔跑着,沐浴着灿烂的阳光,享受着和煦的春风带来的清爽,轻嗅路旁的丝丝花香,她醉在其中,快乐地奔跑在青春的跑道上。除了跑步,跳绳、踢毽子、跳远等许许多多的体育项目她都样样涉猎,她流下的每一滴汗水,都是她青春活力最美好的见证。
她,喜爱音乐。校园艺术节,她在舞台上轻盈地弹奏着古筝,她好似和音乐融为了一体,在抑扬顿挫的旋律中,我看到了一个爱音乐的人,坐在竹林里的清溪旁,弹奏着彩虹似的曲,那典雅,在柔和的乐声中,化作了一缕淡淡的阳关,照在她头顶,发出了耀眼的光芒,在宽广的舞台上,熠熠生辉。
她只是一班普通的一员,而她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桌的你,你是天边最亮丽的云彩,闪耀着夺目的光彩,照射出人生的辉煌。
雨过天晴的空气中掺杂着一丝泥土特有的芳香,明媚的阳光无私的照耀着每一个事物,天与地之间的一切都褪去了阴雨时的沉寂气息。而我和她初次相识,正是在雨过天晴的一棵桃树下。
她一头乌黑而又充满光泽的卷发,月牙形的带着灵气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小嘴很是惹人喜爱。
小时候的我一点也不灵活,当看见别的小朋友在双杠上灵活地翻身,心中便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而恰巧,在我和一群伙伴们玩耍时,路过一棵桃树,上面结了几个发青的小桃子,许多伙伴们一跳、一抓,又向上爬几步,便轻松地站到树顶,其中就包括聪明灵敏的她。看着小伙伴在桃树上耀武扬威,我也跃跃欲试,但当手触碰到冰冷的树皮时,我只能望而却步。
不一会儿,除我以外的所有人都坐在了桃树上,那三四个人手中也紧紧攥着未熟透的桃子。看着他们,那种不甘心、失落和自卑涌上心头,毕竟在这个本就该放肆玩闹的年纪,谁又想被人嘲笑呢?
“喂,你怎么不上来呀?上面好玩着呢!”一个伙伴问道。我红着眼圈,茫然地看着他。“就是呀,怕是上不来吧?哈哈哈,胆小鬼!”另一个伙伴似乎猜中了我的心思。兴许是那时年幼无知,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句句不经意间的玩笑与嘲讽,宛如一把把利刃,插进了我脆弱的心灵。我只有蹲在老桃树下,默然地哭泣。而她,也只是盯着我。突然,又好似下了决心,轻捷地跳下树,一把拉住我的手,发绳上的铃当欢快的摇动着。“我带你上去。”她坚定地说,树上的人都看呆了,而她不顾别人的眼神,拉着我,缓缓向上爬。中途好几次,笨拙的我踩空了,向下滑去,她不顾自己,用力拉住我,她抽出手用力抹了一下脸上的汗珠,冲我笑了笑。
从这以后,她便成为了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而我每当走过那棵桃树,脑海中便浮现出她热情洋溢的笑脸和伴着涔涔铃音的背影。那个不顾自己的女孩似乎又在树上坐着冲我招手。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这首《同桌的你》都是思念自己的同桌,回忆那段美好的记忆。
李强中等个子,留着一个小平头,大大的眼睛,一对招风耳,看上去非常的帅气,他非常关心别人,又善解人意。刚分班的时候,我们互相不认识,在经过几天的熟悉后,班主任老师把我们分在一起,他就成了我的同桌,我们彼此就互相认识了。
记得一次,我和他还有小明玩“星球大战”的游戏,小明玩不过我们俩,知道我说不过他,于是就向我耍赖,说我该下场了,我气极了,和小明打了起来,李强连忙上去,才避免了一场“大战”。
还记得一次下雨过后,操场上积了许多雨,我们三年级和四年级打起水仗来,其实我一个石子也没砸,四年级的同学偏说我带头砸,要我去办公室找老师,还是李强“鬼计”多,把四年级的同学骗走了,这时我才松了口气。
不过最让我感动的是一次数学课上,我的钢笔没水了,我向小杨借,她说没有多的,李强看见了,把他的钢笔借给我,并笑着说:“我这还有呢!”可到交作业时,我偷偷地看了他的作业,全是用圆珠笔写的,顿时我的眼睛湿润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为有这个同桌而感到自豪!
悄悄拉开窗户,寒风像箭一样刺入我的衣骨。我哆嗦着身体,漫天的思绪为你绽放,寂寞的灵魂为你漂移。心已碎,情难忘。阡陌红尘,一梦天涯,想你如初,一醉芳菲,念你依旧。
如今,我只能用苍凉的文字,记下风霜浸染的心境。翻开几本厚厚的,有的已经泛黄,但它已陪伴我度过了每一个日日夜夜,见证了我所有的喜怒哀乐,也见证了我对你永恒不变的牵念。在我生气的时候,即便我把它摔成碎片,也不会有一句怨言,文字、日记是我生命中最好的朋友。
当我忙完一天的琐事,拖着疲乏的身心静下来的时候,习惯地拿出日记本,任文字、思绪在笔下纷飞,也任思念的泪水尽情地倾泻。遥想当初,踏进你的城堡,我收回了身影,悸动的心便再也收不回来。我时常想象着你的城堡内,一定是风景万千,姹紫嫣红,温暖如春,一片温馨祥和的气象。也曾垫起足尖眺望,却是一片迷茫。
你可知道城外的我吗?梦你,像蝴蝶踩上鲜花的浪漫;想你,像雪花飘落心扉的漂亮;念你,像红豆洒满星空的幽然;怨你,像跌进万丈深渊的伤感。风里雨里,我像一棵小草长在无人问津的角落,有时我很想站成一棵参天大树,在你出城的时候,能成为你眼中的一道亮丽风景,也许还会令你怦然心动上前拥抱一下。可一等千年,还是一纸凄凉。而现在我就站在那里,你出城,或不出城,我会不断等在那里,用我的信念坚持,用想你、念你的文字取暖。
四季轮回,时间承载着几多情怀,雕刻着沧桑的痕迹。那些有条不紊的笔迹,诉说出我凌乱不已的心情。期待一笔生花,一梦天涯,一醉芳菲,一语到老。然而,最终落得一笔天荒、一叹千年的悲苦。
春花秋月何时了?我想只要死不了,思念、寂寞、忧伤……都会上门寻麻烦。但我从没有后悔认识你,也没有看错你,更没有爱错你。因为能再次相遇,说明我们之间也许有一种默契,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你都是我今生最美的相遇。有人说,相遇是缘,相爱是分,无论是缘还是分,只要你懂得我这些对你的那份牵念就足够。
在慢长的`等待中,我为你写下了数万字的日记。有时抱着日记本,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境,梦见你微笑着向我走来,我注视着你深情的眼眸,你给了我一次千年的拥抱……忽然,滑落的日记本惊醒了我。你知道吗,我多想一梦千年啊?孤灯下,我举杯邀月,一醉方休。恍恍惚惚地,似乎在我的眼前有很多盏灯摇晃,摇来晃去,像海市蜃楼,又如诗如画,光芒四射,隐约看见你伸手过来,牵着我的手就走。你知道吗,我多想你永久牵着我的手啊?
黄昏的时候,我常常一个人沿着铺满落叶的小径,徘徊在绵绵细雨中,忍不住想起远方的你,想象你会变成什么模样,变胖了还是变瘦了?能否有一天你我会共撑一把油纸伞,闲逛在黄昏的细雨中;或者我抚琴你唱歌,让漂亮的音符在空中布满。想着想着,脸上已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此刻,细雨夹着飘零的落花呢喃,清风弄舞,暗香盈袖,仿佛你从天际飘然而下,只是一句悄悄地问候,便让我眉飞色舞,心花怒放。
灯火阑珊,雪花飞暧。一梦天涯,一醉芳菲,一笔生花,一笔天荒,一语到老,一念心伤,一叹千年,串成了我一生无法抗拒的缱绻。
红尘再次相遇,如风的眷念漂亮如初,如水的思念倾泻不止。从绵绵秋雨,伴着世界“末日”,步入素雪纷飞的这段日子里,我为你素手敲键,敲出一堆温暧而又凄凉的文字,总算换回了一句“很感动”。你很感动,我便心动,心一动就泪千行。
圆滚滚的身材,胖嘟嘟的脸,一副萌萌的样子特别可爱,可若是你看到他的小嘴在蠕动,甭问,他绝对又是在吃零食了。
我的这个小伙伴叫小宇,他身高中等,横向发展却很厉害,尤其是四五年级时,体重暴增,原本一个帅帅的小伙子就升级为一个胖墩儿,这一切都和他那张永不停歇的嘴有关系。
一天,我到他家玩,进了门,茶几上摆放的各种小零食吸引了我的眼球:薯片、海苔、干果、进口食品应有尽有,半个月才能吃一袋零食的我顿时看呆了。“这……你能吃这么多零食?”“嗯,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呢。走,我带你见识见识我的粮仓去。”他走到阳台,将几个大箱子搬出,把箱子盖掀起,“喏,怎么样?我的零食多不多?”箱子里琳琅满目,各种小食品数不胜数,就像一个浓缩的食品小超市啊!他友好大方地取出许多零食给我吃,我们俩边看电视边吃零食,多么悠闲惬意的时光啊!那一天里,我的体重怕是也直线上升了一公斤吧……
受到了零食的诱惑与吃货小伙伴的感染,我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而越来越贪吃,每当妈妈让我减肥时,我总说:“不急,您看小宇不是比我还胖,不也没事吗?以后再说吧……”
可这个一直被我当做挡箭牌的小宇居然开始减肥了……
一天,我们相约去公园玩,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我特意带了两个肉松面包准备和他一起分享。谁知,一向号称吃货的他,居然没有接受美食,委婉地拒绝了我,还幽默地对我说:“肉松,肉松,吃多了肉就会松,我正减肥呢!”“你不馋吗?”我疑惑地问,“当然馋,但也要克制,只有减肥我才能再变帅啊,虽然很辛苦,但也要坚持。”
哈哈,这家伙,竟说得我无言以对了,那两个面包自然是安然无恙地归来了,因为我也要加入减肥队伍了。
现在,我们俩用管住嘴,多动腿的方法,一起锻炼一起减肥,我们俩的体重都在一点点下降中,看来,这个“伙伴减肥法”还真是有效啊!
新开学第一天照例是要换座位的,于是我新学期的第一个同桌便是小A同学。经历了两周时间,我发现用一个字来形容他特别合适——"疯"。
他的“疯”表现在方方面面:上课的时候不时抢走你桌面上任何带纸张的物品,不管是书、笔记本、还是老师正在讲的试卷,他都一律不管大大方方地拿走,再在那上面乱涂乱画或是写上一些突发奇想,一边写还一边说:"我要疯。"当然,这一切都是没有任何理由的。问他理由时,他还是说:"我要疯。"不过就算这样,他写的所存字都被控制在了最小的字体上,并且也会把他自己闯的祸都用涂改液涂掉。他刚开始这样做的时候我还在想我有没有得罪他什么,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后来看他涂掉所有东西,才知道他只是闹着玩,只是有点"疯"。
同样,他的"疯"也表现在对数学题的兴趣上,只要有不会的.题,问他准错不了,就算是超级难题他也不会放弃,并且会啃着这一道题不放,无节制地想上一节课,直到想出来为止。有一次,一道不怎么难的题因为我把条件看错了变得基本无法解决。这迫使他搬出一大堆公式,算了又算,写了又写,写出一堆过程才求出一个跟题目丝毫无关的数字,幸亏我恍然大悟看出了条件看错了,解决了这道难题。可他听了我的话虽然也认可我的做法,但还是认为如果条件改变问题也仍然能够解出,虽然有难度,但用他的方法也是能的算出答案的。显而易见,他没有做对,只是求了一个与本题无关的数。他竟非常为此自豪,问我不用这个条件能算出来结果吗?好像我这个做出这道题的还没有他白忙活一阵的高兴和自豪。当问他为什么不用这个条件来解题时,他还是说:"我要疯"。他做数学题表现出来的干劲和不服输的精神还真是非常的"疯"。
他的“疯"是对生活疯狂的态度,他的"疯"是对真理疯狂的追寻,他的“疯"是对进步疯狂的渴望,可以说,他进步的源泉以及动力都来自于他的"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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