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有梦想才能有作为,有行动才能有成功。文学大师林语堂曾经说过:“梦无论怎样模糊,总潜伏在我们的心底,使我们的心境永远得不到宁静,直到这些梦想成为现实。”但想要使“这些梦想变为现实”,行动才是唯一的手段的保证。
我看到过许多名人的故事,他们小时侯都有自己的目标,我也知道,他们把目标分成一小段一小段来实现,最终,达到了梦想的高峰。但是,我始终没有找到梦想,直到今天,我读了《面对自己——有梦想才能有作为》这篇文章中的一个故事后,我才找到了自己的梦想。
一条小毛虫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慢慢爬行着。它在路上遇到一只蝗虫,蝗虫问它:“你要到哪里去?”毛毛虫边爬边回答:“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大山顶上看见了整个山谷。我喜欢梦中看到的情景,我要把它变为现实。”蝗虫很惊讶地说:“你烧糊涂了?还是脑子进水了?你怎么可能达到那个地方。你只是一条小毛虫耶!对你来说,一块石头就是高山,一个水坑就是无法逾越的障碍。”但小毛虫已经爬远了,根本没有理会蝗虫的话,继续前进。后来,蜘蛛、鼹鼠、青蛙和花朵都以同样的口吻劝小毛虫放弃这个打算。但小毛虫始终坚持向前爬行……终于,小毛虫精疲力尽,用最后的力气建成一个可以休息的小窝——蛹,就“死”了,动物们都来瞻仰这它,等到它们第二次来的时候,小毛虫贝壳状的蛹开始破裂,一只美丽的'蝴蝶出现了!随着轻风吹拂,美丽的蝴蝶翩翩飞到了大山顶上……
这个美丽的传说,告诉我们一个人生哲理:人活在世界上,不能没有梦想;为了自己的梦想,要付出艰辛和努力。我找到了梦想——成为一名记者。我要努力,争取做最好的自己!
筷子是什么时候什么人发明的已不可考证了。只知远古时,华夏先民先是用手来抓东西吃,如现今动物的吃法有些相似。当祖先从吃生食变熟食后,用手抓取食物已觉不方便,于是就地取材拾小木条作为进食辅助工具,使用后发现用两根要比一根来得方便,于是筷子就这样产生了。
秦汉时筷子称“箸”,至今我国闽南话中仍沿用此称。隋唐时又称之为“筋”。后来,据说吴越先民为避忌“箸”与“住”同音,怕行船搁浅,便改“箸”为“快儿”,希望船行得快,一帆风顺,以图个吉利。汉代筷子又称为“挟提”,意为挟住再提起之意,这就十分形象地道出了筷子的实用功能。后来,由于筷子制作的材料多是竹子,因此在“快”字头上加上“竹”字。这就成了今天的“筷”字了。
当我们的祖先结束了茹毛饮血的生活,使用起筷子后,筷子就与文明一同诞生了。从一位筷子收藏家的资料中得知,迄今为止筷子已有 6000 多种:从原始社会的树枝、竹子、动物骨筷开始;夏商有经琢磨的牙筷、玉筷;春秋战国出现古朴的铜筷、铁筷;六朝以后,金、银材质做的筷子又应运而生。这当中最名贵的要数象牙筷、犀牛骨筷、乌木镇金筷和各种玉筷了。当然,民间最通用的还是竹筷和木筷,现在又出现了一次性筷子,使用更便捷了。
筷子一千多年前相继传到了日本及东南亚,所以,亚洲人的饮食文化同西方人大相径庭。
可别小看这不起眼的小棒,它制作简单,灵活机巧,长久使用有健体健脑之功效,真可以说是我们祖先对世界饮食文化一个了不起而又值得推崇的创造发明。
将一只只油腻的碗碟,浸没在浮满泡沫的盆里,取一块厚纱布将其仔细地擦抹,待清凉的水流,拂过碗体,原来黏糊糊的手感即刻便被滑爽洁净所替代,挂着透明水珠的青花瓷碗,在旁边米黄的大理石桌面上摞得整齐,仿佛一件件珍贵的艺术品。
寒假里洗碗的活我全包了。
以前,别说洗碗了,吃饭时专门坐在桌子前,不拿筷子不端菜,吃完饭,拿腿就走。对于堆在厨房里的碗碟更是视而不见。一次在舅舅家聚餐,吃饭之后的问题便是谁洗碗。为了给妹妹做个表率,我就以黄继光堵枪眼的架势,把舅妈那还没有说出口的俩字堵了回去。
我洗!
快速的把桌子上的大大小小的餐具挪进了厨房,准备挽起袖子大干一场。可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那被我挪得过高的山堆,轰然便倒,顿时红白相间的瓷片在大理石地砖上跳起了叮叮当当的舞,老妈闻声赶来,右手掐腰,左手扶额,一副“你是猪吗?”的表情。
后来,为了让自己爱劳动的美好情怀发扬光大,每天傍晚,一边洗碗一边与家人聊天,说说笑笑。有时候没有什么话题,家里安安静静的,这时我就手握住刚洗完的筷子,一副陶醉的表情唱:“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一只手还在台面上翻飞着。曲毕,做出恍然醒悟状:“这不是写的我吗?鼓掌!”这时妈妈会送我一个逆天的白眼并两个字:脸呢?家里充满了欢乐。
抬头看看窗外,或许,每盏灯下都有相同的故事。在橙红色的灯光下,每只碗上都流动着橙红色的光晕。心中涌起一丝温馨和满足。望着灶台上的青色瓷碗,成就感油然而生。更重要的是,随着油污的清除,觉得心中也有一股清亮的水流,冲刷尘埃,带走世俗,带来洁净,我的心因此变得美好和清亮。
有人以做家务为苦烦,我却独以之为乐。我乐在亲自动手,打理生活,装扮生活,我何尝又不是在亲自装扮自己呢?
当暮色悄然降临的时候,不远处袅袅升起一缕炊烟,安然地与天空相吻。从那一刻开始,人们已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开始了与家人齐聚的闲适。
这已是我的记忆。离开家乡很长时间了,我已渐渐忘记他们熟悉的音容笑貌,忘记了炊烟的模样和香气。
一天正奋笔疾书,心里莫名地想起很久没给外公外婆打电话了,特别想他们。我竟情不自禁地拨通了那个熟悉而陌生的号码。电话那边传来外公惊喜的声音,他关切地问我最近的生活情况。声音有点嘈杂,我可以想像这时人们都已在回家的路上,我仿佛可以看到有点模糊的炊烟升起,想起了与好友在屋前玩“跳房子”这一游戏的光景。“都很好。”我只能简短地说一句,因为此时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决定回家乡看看我的外公外婆以及那久违的炊烟。
车开得很快,我没来得及回想家乡的景象便在车站下车了。顿时我有一种惶恐的感觉。还好,扛着锄头的老伯伯向我咧开嘴笑,白白的牙齿闪现了一种健康的美,心情便舒坦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左顾右盼,寻找记忆深处的炊烟。但它仿佛被哈利波特施了隐身术般,不见踪影。走得很久很慢,明明很短的路,却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有些失望,觉得自己与家乡与炊烟已失去了往日的默契。
天色很快便暗了下来。我便快步向家走去。忽然,整个人打了一个颤,便定在了那儿。眼前,是一缕淡淡的炊烟,带着点儿谷黄色,以一种淡定的姿态,悠然向上升起。有微风吹拂过,一种真切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我感到一股厚实的温暖,是家乡的味道。
这一刻开始,我的心与家乡紧紧地贴合在一切,我知道,它一直都在。
我张开手臂,向家跑去。而那炊烟,像一朵不知名的花,淡淡地绽放,风一吹,甜蜜的花粉散溢在心田。
从那一刻开始,我知道,心中的家乡会永远存在,像炊烟一般的真实,充满心中的每一个角落,走过生命的每一步旅程。
冬日的午后,阳光倾洒,宛若芬芳的'浓稠美酒。
慵懒的双眸被耀目的冬阳催开,触目所及,皆是一片暖橙之色,心也被这柔柔的阳光填满。
我起身走动,空气中漾动着红枣的甜蜜气息。隔着玻璃,我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视线追随而去——是母亲。
倚着半掩的房门,方才模糊的身影在眸中渐渐清晰:只见母亲系着平日里的碎花围裙,裙上的浅黄花瓣在雾气的氤氲中愈发灵动,恍若散发着缕缕馨香。母亲双眼注视着锅中的食材,右手执木勺,小心地在锅中慢慢作弧形搅拌,左手则虚握着锅柄,透着一股专注。袅袅的热气伴着丝丝缕缕的馨香从锅中逸出,挑拨着我的每一根味觉神经,母亲的面庞也在水汽中若隐若现,生出几分朦胧的美感。循着浅淡的气味和锅内浓稠的汤汁,我猜,母亲是在熬银耳汤吧。
不久,母亲便放下了手中的木勺,关了天然气。将锅内的银耳汤倒入碗中,精致的瓷勺落入碗底,发出一声清脆的“咚”,和着温润的阳光,叩击心扉,柔柔的,暖意在心中酝酿。
冬阳的沐浴中,母亲捧着碗推开玻璃门,径直走向餐厅,眼睛瞥见了立于一旁的我,她微微一愣,恰似行云流水间的一丝留白,而后朝我笑了笑,招手示意我品尝。我握起瓷勺,在碗里轻轻画着圈。只见饱满圆滚的红枣吸足了汤汁,在似裂欲裂之间,露出了里面杏黄色的枣肉。颗颗圆润的莲子好似洁美无瑕的珍珠,在暖黄色汤汁的浸润下,泛着奇异的温润光泽。碗中的银耳显得尤其硕大,托扶着莲子和红枣,宛若冰清玉洁、雪镂冰雕的盛放之花。三者经过巧妙的结合,似是一幅赏心悦目的静态画,那袅袅热气更是美的点缀,香气就这样晃晃悠悠地沉入心底,温暖一片。
我舀起满满一勺,放入嘴中,莲子的清香苦涩与红枣的馥郁甘甜相结合,宛若一颗巧克力加牛奶的太妃糖,既不是单纯的甜腻,也不是独有的苦涩,恰似母爱的芬芳绵长。经过烹煮的银耳脆中带柔,和着甜糯浓稠的汤汁,伴着爱的温暖,缓缓流入心底,暖了胃,更暖了心。一旁的母亲浅笑不语,静静地望着吃得不亦乐乎的我,时光因为这一刻的温暖而定格。
我轻呷一口银耳羹,馨香缕缕,情意浓浓,让这份爱伴随着母亲的温暖留存于心底。
又是秋天,落叶纷飞,每一片叶子都带着一种隔世的静美。
苍白的画纸平铺在书桌上,我手执一支狼毫小笔,欲画一幅关于秋日落叶的绘画。
阳光从窗外流泻进来,于窗棂跳跃成一曲曼妙的舞,任流动的音符点亮略显阴沉的房间。我在看,看阳光一寸寸地涨,涨到洁白的宣纸上。
偶然,一滴墨水从笔上滴下,在光洁的画纸上留下痛苦的印迹,开成一朵承担生命重量的水墨莲花,那时,我分明听见宣纸上浅浅的叹息,温婉柔和如昔。
我没有下笔。
将毛笔随手在砚台上,我转身,面向窗户,去细看那一树黄叶。“作画态度须严,必格物而后作画”,祖父的教导猛然跃上心头,是啊,我从未细看过落叶,又怎画好一张关于落叶的画呢?
一树黄叶,在秋风中飞舞,扬扬撒撒,热烈而略带落寞,一如秋风中哀伤的浅唱。
一阵风吹过,几片黄叶奋力腾起,用尽力量,做它最初也是最后的舞蹈,从容,安详,化作细细金凤之中最后一笔诗意,似破茧而出的蝶,做如若梦幻般的飞翔。
真是一幅极美的画。秋风的随意一笔,竟成就了如斯的佳作。风的一场游戏,却胜过多少大家呕心沥血而成的仿自然之作。
叶飞,叶落,这本就是最美丽的。扬起的瞬间,落叶有着向死而生,向生而死的光辉,圣洁庄严;飞舞的时刻,叶若天使般飞过,飞越了永恒,找一条通往未来的路,让人信仰着“纵一刻,也千秋”的感叹;落地的刹那,一切又重新归于平静,然而片刻的飞舞,足以使记忆中的美丽永远鲜活,化为嶙峋的微光,照亮落叶的余生。
何必作画!
我曾看过落叶在秋风里做最诗意的舞蹈,那曾给过我一瞬的美丽,这,便足够了,又何苦用我拙劣的笔法去破坏那树黄叶飞舞的美丽呢?艺术,是为了留住美,不是为了破坏那些美丽的形象。
想起林清玄,想起他访问过的三个画家。以艺术为生命意义者太严肃,以艺术为游戏者太轻浮,以艺术为偶然者太讲究巧合缘分之说,但我喜欢第三说。
我看过美,我记住美,又何必追究是否能以美入画呢?
画,是我的爱好;不画,是我的选择,不必冠上“美与艺术”的大帽子。
不必强求作画,画出,的确只是一种机缘,生命中,有更重要的事,那便是:且观窗外秋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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