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正如歌中所唱到的,我也一直渴望有一个可以倾诉内心的好兄弟、好知己。但是现在,我可以高谈阔论道:“好兄弟?蓝炫坤不就是?”
大前天晚上,看着自己的“超级演说家”演讲,心中百感交集,有兴奋、喜悦,也有成就感;但更多的,是那种涌满眼眶而又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动。
仍记得在报名参加之前,我永无止境的犹豫着,这是信心突然布满我的心,转折点就是他对我说的那段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话。他说:“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还指望说服别人?可能有大把大把将你拖向成功的东西在后头呢!”是啊,正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不去尝试,怎么知道往后的乐趣呢?实在是佩服他,太有道理了!难不成小眼睛还真的能够看到更大的世界?
有时候我会觉得,它更像一位另类的令人敬重的老师。蓝炫坤的偶像——NBA马刺队球员托尼·帕克说过:“对你如绅士般的人,才配得起你称它为绅士。”这位“蓝绅士”也时常模仿他的偶像,大声地说:“嘿!那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定时我又遇到了什么困难去请教他,他总会让我自己先独立思考,全然是一副老师的模样。
说起偶像,“蓝绅士”的偶像多如江之鲫、海之鲈,多得写个三天三夜也写不完。他的见多识广应归功于他爱读书的这个爱好,他的偶像之一正有《三体》中的罗辑,或许是因为罗辑和他一样:爱闯荡、爱拼搏吧!
堪称“身怀绝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他,在篮球方面也能大展身手!尽管不是高个子,但是打起球来却没有半分逊色,好比一颗闪亮的流星划过天际。智勇双全,能攻识守,不写联系换来的三分球技巧更让我心慕手追、望尘莫及。我们几个更是自称为“蓝粉”,他也因为百步穿杨般的三分球被我们称为“蓝来疯”!
我坚信,哪怕有那么一天,你我不再相见,我也会记得你!堪称“中国好兄弟”的蓝炫坤!
愿我与你友谊长存。
“伏尔泰曾说:‘友谊是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是可以离异的,这是两个敏感,正直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契约。’我和他的友谊,正是如此吧——后记”
我的表妹很“讨厌”,她邀请我去她家玩,可我到了,却不让我玩她的玩具,我回家吧,她又想让我去她家玩,有时我去她家看电视的时候,她张牙舞爪地大喊吓我,我被吓得差点儿得心脏病,我骂她一声:“你讨不讨厌呀!”她才笑呵呵地走开。
“姐姐,吃饭啦!”表妹在餐桌前大声叫我,我心想:表妹呀表妹,我可刚骂完你,怎么还叫我吃饭,真没心眼子。饭桌前,姥姥眉飞色舞地对我说:”安琪呀,你表妹在班里和同班同学主动干活,还帮王阿姨拿东西、拿盒子、打扫卫生……今天我去接她时,老师还表扬她了呢。“呵呵,原来表妹也有这一面呀。不知不觉中对她的阴影少了一点点。
还有一次,表妹在玩自制雪糕机的时候,由于做雪糕需要水,她不小心把水洒在地上了,我刚想告诉她如何处理,没想到我还没开口,表妹就去拿布把湿的地方给擦干净了,擦完后,她用小手托着脸,乌黑发亮的眼珠滴溜溜地四下张望,突然一拍脑袋,自言自语地说道:“其余地方也好脏呀,我长大了,应该帮大人干点活,我干脆也给擦了吧,”于是拿起拖把,认认真真地擦了起来,没过几分钟本来脏脏的地变得干净多了,我姥姥回来以后很惊讶:“地怎么这么干净呀?你们两个谁干得呀?”我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姥姥,姥姥很开心地表扬了我表妹,她开心地蹦跳着喊道:“我长大了!我可以帮大人干活了!”
看着蹦跳的表妹,我不再觉得她讨厌了,感觉她成长了许多,情不自禁喜欢上了她。
书似人,人似书,书意难懂,生活亦难懂。人海中错综复杂犹如书海中的重峦叠嶂。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我们总要解读形形色色的人,而他却使我久读不厌——一代枭雄曹操。
一声嘹亮的啼哭却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一代枭雄就这样出世了,谁又曾想到一个不被关注的婴孩将来竟能掌控百万雄师。
也许童年的生活环境受到宦官们勾心斗角的熏染,曹操从小就养成了多疑的习惯。在名著《三国演义》中,曹操是一名大反派,所以他的多疑自然而然地成了被取笑的把柄。可是读了《三国志》后我们却不得不要承认,他的多疑恰恰是那超强洞察力的表现,在与袁绍的战役中,他凭借着预判,避过了十万大军从背后的偷袭,完成了以少胜多的壮举,缔造了战争史上的奇迹。
另一方面,他的识人之术也是其他君王所羡慕的,麾下虎将齐聚,谋士如云,这一切都来自这种发掘人才的本领,待人才找到后,不惜一切代价纳为己有,此等作为并非英雄却是枭雄,而混战的年代缺的并不是英雄,而是这种能进能退,礼则宾至如归,横则蛮不讲理的枭雄。旗下有如荀彧、郭嘉等客客气气拜的谋士,许诸、徐晃等慕名而来的猛将,也有司马懿、徐庶这样不择手段招纳的贤士。可见曹操夺取天下的壮志早已准备就绪。这种种传奇也是驱使我百读不厌的原因之一。
沙场驰骋,诗场洒脱。曹操就是这样一位有才的风流诗人。既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壮志,又有“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闲心雅致。在他的诗词中,没有对他人的讽刺,没有悲愤的感叹乱世不幸,有的是乐天派的乐观,有的是自己的努力,有的是那壮志的抒发。这令我深读千遍仍不厌倦的第二条原因则是他生逢乱世却没有像其他文人***客一般对着白纸倒苦水,他毅然决然地披上盔甲为自己而战,为前途而战,直到愿望达成,挟天子而令诸侯,傲视群雄。
读你,我读出了“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读你,我读出了勇者近思,智者远虑;读你,我读出了“诗场洒脱战场勇”。
孟德——多才风流潇洒的千古枭雄,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我,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塌塌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我就是姜伊莉,酷爱文艺。我最喜欢看书、画画、音乐。
我识字以后,妈妈就经常带我去书店买书。一开始,我只能看那种带有拼音的图书绘本。后来,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也可以看那些经典名著了。说起我是书迷,还真为看书做了不少傻事呢!记得有一次,我洗漱完毕后,妈妈让我看下书就睡觉,妈妈自己有事。我随手拿了一本摆在书架上的书看了起来。哇!没想到这本书这么好看,我一定要看完它。不知过了多久,妈妈回来了,一看钟表,都10点了,妈妈说:“为什么还没有睡觉?”“因为看书入迷了。”我答道。妈妈听完,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我臭骂了一顿。
妈妈听别人说,美术能让人静下来,学会独立,妈妈就帮我报了美术兴趣班。谁知道,我一学就喜欢得不得了。第一节课回来,我就到处找报纸,找不到我就到瓷砖上画。妈妈回来,看到我这只“小花猫”和地板上“美丽的图画”,笑得合不拢嘴。经过几年的练习,我的画终于画得很好了。我很感谢妈妈,如果不是妈妈给我报了兴趣班,我的画也不会进步得这么快。
除了爱看书、爱画画,我还酷爱音乐。妈妈说我在小时候就爱听音乐,长大了,我虽没报过兴趣班,但人家都说我唱的好听,我听了可高兴了。
这就是我,一个酷爱文艺的女孩。
十月怀胎,成了一个孩子的母亲。母亲,一个多么伟大的字眼儿。
母亲是孩子走路的启蒙老师,教会了孩子为人处世的社会道理;母亲是孩子生命的保护伞,保护着孩子在磨砺中闯下去的勇气。
当你做错事时,当你遇到困难时,当你一个人行走在路上时,只要你回头,背后总会有一个人默默的帮助你,守护着你。
只因为在他们眼中你永远都只是个孩子,无论你有多大。
又是一年的新年,大雪纷飞,地面已经积满了厚重的白雪,尽管人山人海,火车站口旁是一位老妇人穿着厚重的棉衣坐在椅子上,目光一直望着地铁站口,尽管冷的缩着,但还能看到她眼底的期待。
直到天慢慢变黑,终于看到她的脸上挂满了笑容,她的对面是一家三口。
“妈!”
“唉!回来就好!饿了吧!你爸饭都煮好了!外边冷。”老妇人是一脸慈祥的笑容,那脸上早已爬满了皱纹。
这便是母亲,尽管你去了多远的地方,身后总会有一个人挂念着你,担心你在外边有没有吃饱,有没有住暖。
母亲是伟大的,三言两语说不尽,你上学有人给你那书包,下雨有人给你撑雨伞,永远被雨淋到的都是母亲的半边肩膀,只因为怕你淋到感冒了。
不要让母亲伤心,不要让母亲再等,因为他们已经为你忙活了一生。
看到母亲那爬满皱纹的脸你是否也该说一句,母亲,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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