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枫和我算是竹马竹马,他比我大四岁。我们都跟着爷爷奶奶在乡下居住,他家就在隔壁,我俩算是哥俩好了十几年。爷爷奶奶也不介意把我当男孩养。
正是七八岁狗都嫌的好年龄,我们和其他小伙伴掏鸟窝、捅蜂窝、下河摸鱼、捉蜻蜓,鸡飞狗跳,无恶不作。阿枫嫌弃我又矮又小,不让我跟着一起下河,其实也算不上河,就是一个大些的水坑,水只能没过他们的膝盖。他们穿着短裤,也不怕被打湿,三三两两的`围追堵截,我只能捧着从家里偷偷拿来的小土罐在岸边等着,想着怎么烤鱼好吃。眼看着太阳一点点下落,就是不见他们抓到鱼虾。结果商量好的“海天盛筵”变成了别人田里偷来的红薯。几个人到土堆上找块地围坐着,捡拾些柴火,边烤着红薯,边烘着衣服。等红薯烤熟了,衣服也干了。几个小屁孩看着蓝蓝的天,啃着红薯,带有泥土的气息,甜到了心底,甜醉了的还有我们最好的时光。
纯真年少的岁月,我们牵着双手一起走过山间小道、田间小径。我曾用你的衬衫擦去额角的汗珠,你曾用老爷牌自行车载着我上学。我们一起在院子里写作业,一起上天台看星星。你用你那蹩脚的仅有的一点地理知识告诉我哪个是北极星。我记得第一次看到流星的惊喜与快乐,它的美震撼着我小小的心房,从此,你在我的心中便成了流星一般的珍贵。我们双手合十许下最纯真的愿望,愿每个我所爱着的人快乐。
我以为日子会永远这样安定恬淡地过下去,可我那时还不知道人们终将分别。那年,阿枫十四岁,我十岁。
阿枫的爸爸妈妈要将他接到上海去上学,我也要回到爸爸妈妈的身边。我们彼此许诺每年都会见面,阿枫让我不要哭。
我们笑着说再见,却不知再见遥遥无期。后来我又坚信,我们不曾分开。阿枫时不时会给我寄明信片,写一些好玩的事。直到有一天我再也没有他的消息,后来才知道他生了重病,被送到美国治疗。
这一年,阿枫十八岁,我十四岁,我不敢询问他的现状。我愿意相信他仍在世上的某个角落,坐拥晨起日落,坐拥绿水山青,被柔情和善意围绕。
阿枫,我不曾真正孤单,仰望天空,就会看见你。孤独是生命的常态,陪伴才才是生命的馈赠。我曾在长夜里痛苦,又迎着朝阳出发,每一条路,都是为了抵达落日和森林。我不曾畏惧前方的艰辛,我想带着你那一份一起努力。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中有一句话:“这是属于我们的青春,光芒万丈的青春,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就算中间夹杂着悲伤和误会,愿你们一个人的时候也不孤独。”
我在成长,带着你那一份,好好的长大。时间的潮流将我们紧握的双手分开,但还好记忆中的你不曾模糊,那些一起踩下的脚印未被掩埋。我们有着彼此最好的模样,曾用真心相待,这就是最长情的陪伴。无论终点在何处,我们都不再孤单。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但何为“心”也?何为“迹”也?“心”,一颗想孝敬的心,但又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借口堂皇推之?“迹”,难道只有山珍海味、佘贵之品的赠予才算是“迹”吗?美味佳肴总能让人垂涎三尺、欲罢不能,但是没有爱人们的分享这些也只能食来无味罢了。其实,无需要太多物质的赠予,亦无需太多华丽、赞美的言语,陪伴才是最好的孝道、最长情的告白。
记得《论语?为政》中有这么一处记载: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但何为“敬”也?“敬”非诚惶诚恐,亦非膝行而进!和颜悦色即为“敬”也!
二十六年了,不,算上十月怀胎的艰辛应该是二十七年了,这二十七年里我无法想象自己的父母为自己付出了多少汗与泪!以前年少无知,不知道感恩是什么,也不知道孝敬是什么,所以心里从来没有过亏欠!而现在,看着镜子里自己脸上那日渐清晰的轮廓,再看看爸妈日益佝偻的背影,我总有一种说不出的亏欠、自责与内疚。我是多么的想拉住时间的尾巴,让它在这一刻久久的停留,但我知道我拉不住,也不可能拉住,我能做的只有抓住眼前这有限的时间来给自己一点心灵的慰藉。
春节长假里,我和爸爸一起看了一个调查采访,采访的对象是年过半百的中老年人,采访的问题是:您认为孩子怎么做才是孝?您能给自己的孩子打几分?对于第一个问题,答案不言而喻,两个词即能概括:陪伴、和颜悦色!和我们的父母一样,大多数父母都不求子女能给自己多少物质上的满足,他们渴求的更多的心灵与精神上的满足,有时间的时候就常回家看看,没时间回家就经常打打电话,告诉父母自己的状况,让他们少一份担心与牵挂;少一些叛逆、不耐烦,多一份耐心、和颜悦色,让父母在交流中获得幸福感。
就像余秋雨先生说的'那样:“一切远行者的出发点总是与妈妈告别……而他们的终点则是衰老……暮年的老者呼喊妈妈是不能不让人动容的,一声呼喊道尽了回归也道尽了漂泊”。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不要让父母给你留出的那个房间一直空着,也不要让父母把昨晚刚给你铺好的被褥早早收起!
家不是旅馆,而是港湾,是所有游子的出发地,更是所有游子的归宿!你要知道:离开了父母、离开了家、离开了故土,便是漂泊、背井离乡,便不能簇拥在双亲身旁享受慈爱、极尽孝道!
天空暗暗的,吹着风。她说不喜欢,不喜欢下雨。我也担心,她单薄的`身影,在雨中,看得让人心疼。身体本就虚弱,虽不至于感冒但怕受凉了会咳嗽,那样更担心。
我不讨厌雨,有时还很喜欢,却也极讨厌这种天,让我压抑透不过气来!然而,我知道,没有这天就不会有雨的。
常常,我喜欢走,带着笑容,在烈日下,在风中,在雨中,或是鹅毛大雪,或是晴空万里无云。走,一个人或两个人,有伴或无伴。自己也不清楚为了什么,总之就是走。也可说,我的目的就是没有目的一路走。
早上,从我住的地方到她家门口。一路上脸上没有笑容,甚至是对小孩。我是非常喜欢小孩的!可以确定,并没有因为什么人、什么事让我心中不快。却,就是高兴不起来,连微笑也没。是因为这天?
到她家只用几分钟,我是急性子,最怕等待,最怕别人磨叽。等待会让我变得焦躁不安,心情变坏。今晨,却没有。在等她的一个多小时里,我站在天桥下,心里很平静。像是在看电影,那雨、那人、那风景。仿佛下一秒她就会出现!
和她在一起很舒服,我也忘了是从什么时候有这种感觉。我的更不知道,当习惯成为习惯,我还能否承受离开。然而,我却知道,在见到她时,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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