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六年级的小学生金铃,她的成绩中等,但本人却善良、自信、勇敢。她为了当老师和妈妈都喜欢的好孩子,拼命努力学习。最后,与同学们一起进入了中考的考场。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好学生,坏孩子“这一章为我们讲述了与胖儿为了抄别人的作业,就陷害金玲和尚海,说房间是他们弄乱了,金玲凭勇气向老师指出班长的缺点。好学生怎么样,三好学生奖状再多,假的!没有勇气承认错误,就让差生背黑锅,说谎,不算好学生。自此以后,金玲立誓要成为一名好学生。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学习不是最重要的,有爱心,有同情心才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品质。因为学习特好,但你没有爱心和同情心你一定不是善良的人,就没有人再会喜欢你。而极具有同情心和爱心的人,你往往会用善良的心去帮助弱者,让他们从失败的阴影走出来。从而使人们去敬佩,爱戴你,因此说爱心和同情心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一种品质。
记得罗佐夫曾说过“应当善于同情,而不是善于严惩。”是啊!好学生经常惩罚差生,而不去顾虑他们的感受,不去帮助甚至同情他们,差生们心里其实也拼命努力着呀!
在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我要做个好孩子》,内心深有感触,我被主人公金玲的善良和天真所感动,也为她升学考试而捏一把汗。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金玲的六年级快小升初的女孩,她的妈妈卉紫对她要求很高,而她很粗心,数学不好,因此她要做父母和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当然,做好孩子对金玲很不容易,她甚至还跟邢老师对抗,但在老师生病的时候第一个去看望她。帮助了一个叫幸幸的小女孩,粗心的金玲第一次那么用心得照顾一个人,还把自己的洋娃娃送给了她。到最后金玲才知道真正的好孩子的意义,并跟同学们一起去小升初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金玲那天真开朗的性格,当然我也非常敬佩她那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她说过,每次坐公交车她都一定会让给有需要的人坐,比如:上了年纪的老人,行动不便的孕妇,残疾人士等。比起她,我觉得自己很惭愧,我想起了自己在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曾经在公交车上誓死得保住自己的位置,老人上来了我都没有让座。记得那次我上车得早,那时候车里的人不多,所以我一直坐着,过了很多站,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很多人都得站着,这时上来了一个老人,那时我不但没有给他让座,我还想方设法地保住自己的座位,想到这里我感到非常羞愧,但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就学习了金玲的助人为乐的这一点,从此不论是在公交车上,排队的地方,我都让给有需要的人,而且我觉得其实帮助别人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呢。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也让我定下了一个目标:想要成功,就要勤奋,努力,我要以金玲为榜样,做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这本书描述的的是主人公金铃她周边发生的种种有趣的故事。金铃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小学生,长得挺胖的。但她有一颗善良宽厚的心。面对陌生的人她也能用极具感染力的热情与并不是怎么好看却善良真诚的笑容来跟他人交流。可这一点也正是他的妈妈——赵卉紫最头疼的了: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怕如果金铃遇上坏人,就……
学习上,语文金铃如果遇到符合她胃口的题,那发挥的可谓是淋漓尽致,美妙绝伦。英语口齿挺标准,这让英语老师大为所爱;可提到数学,金同学的算数能力可谓是惊世骇俗——可以算到她姥姥家。(额这点貌似跟我很像)
如果把金铃一家比做一幅画,那可能就是一幅抽象画。各种色彩与温馨融合一起,值得人们用不同的视角去观察,去发现里面各种与众不同的家庭琐事。其实,这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每天发生的普普通通的事。但它却包含了世界上千千万万个家庭幸福融洽的情节与画面。
与其说金铃一家的幸福生活,金铃在学校的丰富多姿的生活更耐人寻味。
金铃的同桌是一个瘦瘦小小的'男孩——尚海,她和金铃,这两个活宝可会耍小聪明了。有一次他们两数学都考砸了,这可是孙语空大闹天空——慌了神。结果他们竟把报刊上的笑话当计谋,假冒家长签了名。最后还是逃不过老师的法眼,回去面壁思过了。
除此之外,金铃还有个死对头——倪志伟。倪志伟人称白脸曹操。这不仅是因为他长得白,而且也想曹操那样奸诈狡猾,捞了班上同学的不少油水。话说有一次,班上组织开六一联欢会。倪同志出了个馊主意:排练猪八戒背媳妇,并让金铃当猪八戒。金铃气的直跺脚。可金铃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于是金铃以牙还牙,把倪志伟平时的恶行全写在作文上。老师看见作文并得以证实后大发雷霆,一气之下撤掉了倪同学副班长一职。倪同学这几天像猫见了耗子,胆怯怯的。
金铃也在六一儿童节认真表演猪八戒(媳妇:尚海饰)。万万没想到电视台突然来访,把金铃的表演转播到电视,金铃可风光了一把,把倪志伟嫉妒的,恨不得一头撞死。
除此之外金铃也非常有爱心,她十分爱护小动物:会为一只小鸟的死亡而哭泣,会为一只只小蚕的生命而顶着被挨骂的风险来饲养它们……
金铃的身影我们在生活中处处可见,她的纯真,她的善良也是我们这些孩子所具备的。金铃的生活也许也很貌似我们的生活,是那么欢乐自在。感谢黄蓓佳阿姨为我们创作了这么好的一本书。让我们看清楚自己是怎样生活在一个多彩的世界,看清楚自己是怎样一步一步成长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将伴随着我们永远永远……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著名文学作家黄蓓佳的作品,写的就是一个刚上六年级的一个小女孩——金玲,在学习上遇到的重重困难与被父母的不信任。后来,她他付出了许许多多的努力,最后终于取得了父母的信任。当然,虽说作者没有写到结果怎样,但我相信,只要付出了努力,不管好不好,父母都是会接受的,毕竟你付出了努力啊!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的,不管你考试考得好不好,只要你努力了,即使成绩不理想也不会使你伤心,因为你已经懂得要努力学习了!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一句话是“老鼠太可怜了,没有人喜欢的动物活得太委屈了!因为我就是可怜的老鼠,楼上的文峰,我们班的好同学胡梅、刘娅如……就是讨人喜爱的猫。”因为学习不好的同学,往往被父母和学习好的同学所歧视。只要被歧视时间长了就会让自己失去学习的信心,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到时候就会觉得自己被父母和同学孤立的感觉,最后会厌倦学习,讨厌学习,走向不正的道路,被人民所抛弃。最后,我有句话需要向父母社会呼吁:要亲近孩子,相信孩子,这样孩子才有踏实感。不管自己的孩子怎么样,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再说,人是平等的,学习的好坏不在于成绩,只在于平时是否能够多做好事,受到人们的欢迎,将来成就事业,报效祖国。我又一次看到一则文章,一个十五岁还在上六年级的小伙子,得了全国科技论文二等奖。而在这之前,他也被人歧视过。
这本书告诉我们,生活中我们都会有不同的烦恼,快乐和烦恼本来就是一对矛盾体。没有烦恼又何谈快乐呢?不管怎样,我还是希望大家像金铃一样,努力做好孩子,做个爸爸妈妈的好孩子。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这本书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读过以后让我受益不浅。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金玲是一个机敏,善良的女孩子。我在她的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虽然她的成绩不是名列前茅,却依然自信。金玲和我们一样,在父母的庇护下幸福成长。有的时候也需要父母的指导。她和我们一样,拥有着一颗天真,纯洁的心灵。她和我们一样,有着书包重,作业多,考试难的烦恼。
因为金玲一不小心说漏嘴强化班的故事,使得强化班里的孩子越来越多,就挪到了张灵灵的家里。孩子终归是孩子,人多了难免不闹事。有一天晚上,邢老师因事耽搁了,先去的孩子们便做了一回脱缰的野马,进而引起了垫子事件一开始老师冤枉了金玲和尚海,而最后金玲却能不凭借家人的力量,不动声色地把一件事处理的滴水不漏,还懂点韬略,先把委屈吃进肚子里,在原封不动的吐出来,该是谁甩给谁。最后要决定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我也应该学习金玲这种办事成熟,稳重的作风。先找出事情的根本原因,这样才不至于受冤枉气。
金玲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上课认真听讲,作业认真完成,在她小升初的前夕,她认真复习,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迈着自信的步伐走进考场,最终考进了自己理想的中学。
这本书里写的不正是我的生活,我们家庭里的。生活吗?
这次那个人相信了那个邻居话说:怎么治蚜虫呢?邻居说:不难,你去城市里买几只七星瓢虫就可以了,那个人又问:七星瓢虫会不会吃我的葫芦叶子呢?邻居说:不会的,七星瓢虫专吃蚜虫,不会吃你的葫芦叶子,说完以后,邻居把那个人拉进了城里。
他们到了城里买到了八只七星瓢虫,回到了家,那个人说到:怎么用七星瓢虫呢?邻居告诉他:先把七星瓢虫放在葫芦叶子就可以了,那个人就听了邻居的话,把七星瓢虫放到了叶子上,七星瓢虫果然厉害了,不到七分钟的时间就把蚜虫吃光了。
到了秋天,小葫芦长成了大葫芦成熟了,那个人把成熟的葫芦做成了酒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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