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领路天才也易入歧途作文(天才误入歧途的作文)

无人领路天才也易入歧途作文(天才误入歧途的作文)

首页说明文更新时间:2024-11-14 09:47:21
无人领路天才也易入歧途作文(天才误入歧途的作文)

无人领路天才也易入歧途作文【一】

初拿到这本《无人生还》,乍以为是一本常规小说。翻了下作者简介,顿时发现自己错了。本书的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是侦探小说女王,侦探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她的创作生涯持续了五十多年,共创作80多部侦探小说和短篇故事集,著作之丰仅次于莎士比亚。

“无人生还”的源起是一首童谣,“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作者将故事场景设置在一座无人到达的孤岛上,通过邀请信的形式,约了十位不同背景的人物来到岛上的别墅,为信里的“邀请人”服务。这十位受邀人,形色各异却有着共同的特点——他们有着法律难以约束,但无法逃脱道德的制裁。最终的结果,十个人“离奇”在岛上死亡,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前来调查的警察也束手无策。

故事的最后,作者通过死亡策划者的自述,以“飘流瓶”的形式将故事真相进行了告白——这使得之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滴水不漏。用今天的“潮”语来说,就是细思极恐。作为读者,不得不由衷佩服作者的慎密构思与细致描述,特别是对人物心理和人物对话的口语化描述,令人不忍释手。

除了那有些冗长的姓名,《无人生还》确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侦探佳作,值得一读。

无人领路天才也易入歧途作文【二】

上课时,老师先出示地图,让学生说说这是什么?然后揭示课题,让学生自由朗读。但学生却选择齐读。老师也没及时矫正。我想,学生的基础不同,读书的速度肯定有差异,这样齐读,对那些基础较差的学生来讲,岂不是有点南郭先生的味道,起不到预习应有的效果,虽然是低段年级,我想也应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不能大家起哄式地喊读,看起来很热闹,其实收效不大。

在学生齐读后,老师让学生自主探究学习生字,问学生:你是怎样记住生字的?在学生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老师做了启发,问学生记字形有哪几种方法。学生回答:换偏旁,加偏旁,减偏旁,形近字……在此基础上,老师又问学生:你是用什么方法记住了哪一个字?学生踊跃发言,根据刚才记字的方法,生搬硬套地说出了自己记字的方法。

记字固然要告诉学生记忆的方法。但不能苛生用这样的模式去生搬硬套。这样做会框住学生的思维。这一步,我想老师不妨让学生通过编儿歌的形式来帮助学生记忆。如学习“耸”字,是不是可以说“两个小人立在大耳朵上;一个“鸟”字能否说是“大鸟住在小山上”。/youer/通过教师启发,让学生自己来编儿歌,既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也有助于学生记忆生字,同时还体现教师教与学生学的有机结合。“教”体现的是教师对学生“学”的主导作用,表现为提出学习的目标、要求,指导学习的方法等。这种主导作用只有通过学生的主动学习才能实现。生字词的学习通过学生喜欢的方法来学习,让他们自主的学习,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

对整堂课的教学,我认为安排朗读的时间似乎少了点。这样一篇读起来朗朗上口的美文,不妨通过反复朗读来感悟文本。但严老师只是让学生自由反复朗读,让学生自己感悟,老师还告诉学生要读出自豪感。我想:对于一个才小学二年级的学生,通过这样盲目地反复朗读,自己去感悟文本意思是不是有点为难学生了,也许他们还不知道什么叫“自豪感”呢!对于小学低段年级的孩子,理解能力有限,但他们的模仿能力特强。让学生自己瞎摸索,还不如老师自己示范一下,让学找感觉这样既节省了课堂有限的教学时间,也给学生领了路,掌握了朗读的基调。在此基础上再让学生反复朗读自豪感,也许效果会更好些。

值得提醒的是,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应该具有扎实的语文功底基,如朗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书写能力以及感悟文本的能力。我们知道,语文课本身就是让学生通过语言文字的训练,感受语言的魅力。像这是样子一篇文质优美的文章,应该让学生通过反复朗读来感悟文本。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世界,加上阅读材料本身内涵的开放性,基于自己的经验背景,学生兴趣盎然地赏读。当然不同的学生,对文本“解读”是不同的,对文本的感悟也是不同的,由于读得真切,心有所思,这时他们便会萌生倾吐、与人交流的充动,他们渴望自己的感悟体验得到同学的认可。如读文中“我神州,称华夏,山川美,可入画。”这几句话时,老师可以启发学生:山川美,山有哪些山呢?“川“是河流的意思,那么又有哪些河呢?让学生说说你知道祖国有哪些山,哪些河?并且应恰倒好处地利用文本插图,图文结合,把学生带来的图片和山川美结合起来学。通过不断地朗读,感悟、理解课文。这样效果会根号感好些。不知道这浅显的观点是否站得住脚,朱老师是否也认同我这不够成熟的建议呢?

无人领路天才也易入歧途作文【三】

徐峥第一次用火,是烧前面大货车上的茅草;

第二次准备用火,是焚烧黄渤的尸体;

第三次用火,是为了救余男。

这三次用火,从乱用,到会使用,到会用,感觉就是经历了一个从动物到人的进化过程。

第一次,徐峥仿佛是初识火种的野蛮人,知道火可以用于焚烧,但不知道焚烧的后果是什么。

把打火机丢向装满枯草的大货车,虽然提醒了司机俩兄弟,但他没考虑过满车干草损失扑灭不了的后果。

在这里,火起到了人类给他最原始的定义的作用:焚烧

第二次,徐峥用火的意图是销毁,进化到了使用火这一阶段。到仍旧不会用火。

他希望使用火销毁自己的过错,希望一切随着黄渤的消失化为尘埃,希望火能带走一切,却从头到尾没想过投案自首,这是人之本性,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人很多时候是遵循本性来生活的,好逸恶劳,贪生怕死等等,这些只有通过教化后才能改善。

徐峥在这次用火前后,不正是遵循本性而走么。

第三次,救人,这次是会用火。

上面说过,人要通过教化才能走向文明,而教会徐峥用火的人,是余男,或者说和余男在一起经历的事情,让他有了领悟。最终决定牺牲自己救下余男。

这时候我突然有种想法,火,或许象征着你手上的一切东西吧,或者说,一切工具。

比如字,识字不算厉害,有的人可以用文字来引发战争,有的人可以用文字唤醒诗人。

《无人区》这部电影探讨的东西挺多的,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导演没才华,也不是导演被资本束缚住了手脚,是时局不让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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