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幼儿成长到少年,十几年的时间里我看过不少的书。现在让我回想看过的第一本书,还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大概是画报之类的小人书吧。可要是说起我记事以来的第一部书—第一本给予我快乐和梦幻的书,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它的名字—倒不是什么古典名著,而是一本幼稚又普通的图画书--《睡美人》。
这本书是爸爸买给我的。他常年在外的工作,不常回家。有一年过年时,他买来了这本书当作新年礼物送给我,刚买回书的那几个夜晚,向所有慈爱的父亲一样,爸爸和我并肩躺在床上,一起欣赏一个公主的美好故事。爸爸用低沉宽厚的嗓音讲述着睡美人的故事,时而提高时而悄然的声音让我深陷其中,也让我动用了我所有的想象力为这个故事添加色彩。从此,我就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也喜欢上了童话。
上小学后,我遇见了她—一个和我一样喜欢童话的女孩。我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一起分享我们的童话故事,要一起为童话里的故事添加传奇色彩,也一起编织着属于我们的童话幻想。她说她向往《海的女儿》中那变幻莫测的广阔海举,想要在长大以后去那里。说话时他的眼睛亮亮的,在明亮的阳光中散发着期冀的光芒。我想了想,说我喜欢《睡美人》中悠远神秘的茂密森林,以后要去那里探险。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我自己红扑扑的脸颊,还带着一丝不好意思的笑容。在布满阳光的教室里,我们拉勾定下了一个约定:以后一起去大海边看人鱼,也一起去森林找公主。
可是后来我没能遵守和她的约定,转了学校,也再联系不上她。记得我走的那天,她追着我把我送到了火车站。以往灵动的大眼睛里盛满了忧伤和泪水,能言善语的嘴巴紧抿着,说不出来一句话。火车开动时我看见她冲我摇动着手中那本《海的女儿》,我明白她是想告诉我不要忘了那个约定,也不要忘了我们的童话故事。下车时我看见了爸爸的身影,我扑过去,张开攥着的手,把手中的《睡美人》递给他。爸爸一边抱住我一边笑说道,他的小公主来了。从那时起,我一下子感觉到,童话这种有些“幼稚”的书将会伴我很久很久。
现在当我看到《童年》里“阿廖沙与同学争论童话书是最好看的书”那一节时,忍不住想起了我的那本《睡美人》,我儿时与爸爸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中最让我留恋的那一段,还是我和她那个略显幼稚的\'约定。从《睡美人》这本小小的书里,我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美丽的故事,更是我与爸爸、与她的一段美好回忆,以及一次长达十几年的快乐、梦幻之旅—我相信这次旅行还远不止十几年!
2010年的9月1日那天,八达岭长城脚下迎来了孩子们的第一课,今年《开学的第一课》的主题是“我的梦,中国梦”!在四个班会课上,影视明星章子怡、李连杰、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试飞英雄李中华都向我们一一讲述了他们曾经的梦想。
从小就双臂截肢的13岁的男孩杨孟衡,他没有因为自己身体的残疾而放弃追求,从小就立志要像奥运冠军那样站在领奖台上。为了梦想他刻苦练习游泳,比常人付出更多无法想象的艰辛。虽然,在艰辛的旅途中他也曾经第一次无法进入残奥会,他也曾经放弃过自己的梦想,也曾后悔过、痛哭过,但他心中的信念使他战胜了生命中的一次次挫折,使他坚持了下去,最终考上了中山大学。他告诉我们:人可以有两个梦想,但一生中实现一个就够了!
中国的试飞英雄——李中华叔叔在一次试飞过程中,飞机不幸发生意外,飞机机身出现了裂缝,燃油也开始泄漏,如不及时跳伞就可能会发生机毁人亡的惨剧。李中华叔叔为了保护宝贵的科学数据和国家财产,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沉着冷静地驾驶着飞机,经过一系列常人难以想象的`复杂操作,终于将失控的飞机稳稳地降落在机场跑道上。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完全可以选择跳伞,但他并没有那样做,正是因为他曾说过:“人生有梦想,每一个梦想都需要自己的努力。”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承载着祖国的未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必须至少有一个梦想,并且要为梦想的实现而奋斗!要想美梦成真,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去努力,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直到实现自己的梦想。少年儿童们,让我们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带着永不放弃的精神去闪耀我们中国的未来吧!
印象中我所拥有的第一本书大概就是在幼儿园时所订的各种各样的绘图杂志。我的童年还很快乐,温馨而具童话色彩。
至今为止,在家里放着的“名义上”就是我的书的,就有满满两大书柜,另外还有几个封口纸箱。其中包括我这快十年上学生涯所用的课本,还有各种各样的童话书、故事书、科普书……当然,也包括还没来得及拆封的新书。
现在想来,“我的第一本书”还是很适合我的。毕竟当时年龄还那么小,认识的字不够多,总是睁大眼睛盯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画儿年,也可以大致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有一次的经历,令我到现在还会偶尔想起,接着扬起了微笑。
清楚记得那天是学校刚发杂志的第一天,老师们也都千叮咛万嘱咐,“同学们一定要爱护自己的书哦!”我如获至宝一样紧接着它。连翻看都要捏着一个角轻轻地向上提,再慢慢地放下。我很要好的一位朋友,她特别想看看,但她自己没有订,于是我们俩紧紧地坐在一起,四目盯在画儿上。可就在一瞬间的时间里,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胳膊压在上面,却猛地一翻页,我的书“嘶”地就岔开了一道一掌宽的口子。我惊呆了,她也窘迫极了,一下子两人的眼里就盛满了泪花。其实我当时很委屈,但看到了她我却说了句自己都没有想到的话:“没关系的,你别哭了,书还会再发。”回家后,爸爸帮我粘好了那本书,可我却再也没翻起过它。
我的那位好朋友,自从上了初中后便再没相见,只是偶尔想起互相寒暄,那份纯真也只是踏实地找了个角落永存。但至于那本书,或许是在那几个纸箱中的一层里,永运地沉睡了吧。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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