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阅读了《笑猫》系列。其中《永远的西瓜小丑》令我感悟颇深。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孩子喜爱他,就是因为孩子有一颗没有被污染的纯洁的心,他们只跟着自己的感觉去判断,去选择。所有的孩子都应该珍惜并享受美好的童年。
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为主角写成了一本书,叫《汤姆·索亚历险记》。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个聪明顽皮、好奇心强、喜欢冒险、向往英雄业绩的小男孩。因为母亲早早离世,他和弟弟希德都在波利姨妈的照顾监管下生活。汤姆和好朋友哈克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大笑的事。
有一次,汤姆和哈克来到了一座荒岛上。村里的人还以为他俩死了,正在教堂里为他们举行葬礼,而他们却嬉笑着躲在钟楼上偷听。
虽然汤姆很顽皮,但他身上充满了正义感。汤姆勇敢指认了***人犯乔伊,为波特洗脱了罪名。汤姆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喜欢汤姆啦。其实汤姆身上的顽皮正好体现了他的天真、烂漫。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这样。这种天真烂漫过了童年时代就找不回来了。许多人即使小时候过得很艰辛,但长大后也会有很多美好的回忆。谁在童年时代没干过傻事?童年,就像一罐蜂蜜,时间越久,味道越甜,越让人回味。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后,我觉得汤姆能有这么多有趣的经历真的.很幸福。这本书很会让你开怀大笑,一笑解千愁。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人的心灵对话”,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对我帮助最大的便是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记得,第一次认识海伦·凯勒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一次“语文”课上,班主任老师为我们介绍了19世纪的两个伟人之一海伦·凯勒,以及她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是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然而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寂岁月的女强人。她曾在书中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虽然我没有患过盲聋症,但我却从书中强烈地感受到自己要珍惜今天的拥有,要用眼去享受七彩的阳光,要用耳去聆听大自然的音符。
在一个周末,我和母亲去书城购书,无意间看到了这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母亲说她也非常崇拜海伦·凯勒。于是它便成了我书架里最显眼的一本。我如饥似渴地品味她一生中的酸甜苦辣,真切地感受到了她的伟大:她欣然地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第三次和它接触,是在母亲的病床前。那时,她的右眼因视神经萎缩,造成眼睛复视而住进了医院。医生说:保持现状,不再恶化,就已经不错了,恢复很难。我看到母亲精神不振,就与她聊天,无意间我们聊到了失明的海伦,海伦一生勇敢地面对现实、挑战生命的精神提醒了我。于是,我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带到病床前,天天念给母亲听。不敢照镜子的母亲,在我的鼓励下,试着在镜子前做眼球运动。一个月后,她的右眼眼球开始动起来;半年后,母亲的眼睛彻底恢复了往日的神采。这奇迹不仅来源于药物和运动,更来源于海伦坚强不屈的精神,是海伦让母亲战胜了病魔。
一本好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与伟大心灵的对话”,它还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了光明。
在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中外故事选》,我很开心,于是,我便每天狼吞虎咽的看着,其中有一个故事使我感触很大,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叙里奥的孩子。叙里奥是一个小学生,他还有一个弟弟妹妹,,一家人生活虽然清苦,但是却其乐融融。
叙里奥的爸爸是个勤劳的人,年纪大了,但是为了一家的生活,他还是在白天工作之余,坚持晚上帮别人抄写签条,每天至少忙到半夜,因为工作太辛苦,叙里奥爸爸头上的白发也越来越多。叙里奥不愿看到爸爸这么辛苦,于是有一天,他和爸爸说:“让我来帮您抄写吧!”可是爸爸不答应,叙里奥只有自己想办法,每天晚上,叙里奥只要一听见椅子向后拖的声音,他就知道爸爸回房间了,趁爸爸睡下,叙里奥轻轻走进房间,点起煤油灯,用他稚嫩的笔迹抄写起来。因为每天要忙到天快亮的时候,叙里奥的学习情况越来越糟,课堂上叙里奥几乎天天打盹,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爸爸知道叙里奥的学习情况后很是生气,态度十分恶劣,甚至说出不再管他的话,有几次叙里奥都想向爸爸解释这一切,但是每次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叙里奥知道爸爸那是对自己的关爱,于是他还是瞒着爸爸坚持在爸爸睡后起来抄写签条。
最感人的地方是爸爸知道真相后,叙里奥跪倒爸爸的面前,请求爸爸的原谅,爸爸泪流满面的扑到叙里奥的面前,紧紧搂住自己的儿子,将他扶起:“孩子,应该是你要原谅我才对,爸爸对不起你!”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场面,父子情深,从那时起,我深深的喜欢上了那个为了爸爸不惜一切代价的叙里奥。叙里奥每天抄写的哪里是签条,那是他滚烫而又热烈的孝心哪!
我们现在的孩子过惯了幸福的生活,在家是小皇帝,小公主,要这要那,稍有不顺心就发脾气,哪里有一点体贴父母的想法,我真的希望我们每一个孩子都能像叙里奥一样做一个会抄写爱心的人!
我们都曾经拥有过美好的童年,虽然短暂易逝,但那毕竟是一段充满着欢笑,充满着乐趣的时光,可…你见过充满着冒险经历的童年吗?那就让我们进入汤姆索亚的冒险旅程,揭开汤姆索亚童年的神秘面纱吧!
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他为读者塑造了一个顽皮,淘气的主人公形象----汤姆索亚。在大人们眼里,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形象:调皮,恶作剧,逃学,这自然是家常便饭。可“捣蛋”一次次升级,他做出了让大家都很吃惊的事情:离家出走,逃到另外一个小岛上生活……但他却在镇上为他举行葬礼的那天突然回来了……原来,汤姆为了逃避这个文明世界,逃避死板的生活,想要彻底的摆脱它,与他的伙伴---乔哈波,哈克贝利费恩共同商议:他们要躲到小镇外的杰克逊岛上当海盗!
这个另人吃惊的想法就在这三个孩子的脑海的徘徊着,但他们这么做,并不是要真正的远离这一切,只是想通过这次的“失踪”事件,让那些大人们去忏悔,忏悔他们当初的所做所为,让他们感到对自己有亏欠,并把这种愧疚持续一背子。就这样,三个孩子从此踏上了冒险之旅…他们的愿望也实现了:当大家发现这三个孩子不见了之后,天天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人人都在回忆他们当初对孩子们的“恶行”,都在为他们虔诚地做祷告。一次,汤姆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思乡情,偷偷地回到了家。看到了这一切的景象,忍不住哽咽了,打消了他与伙伴们的“海盗梦”,回到了镇上,一场轰轰烈烈的“失踪事件”,就在此落下了帷幕。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同样有这样的孩子:可以在学校的走廊上,看见几个嘻嘻哈哈的男孩打成一团,经常成为老师和家长们心里的一块石头。但是他们也有着与常人一样的情感,汤姆虽然调皮捣蛋,但面对自己亲人对自己的思念,他也忍不住哽咽了。身边的人也是一样,只要我们耐心的去开导他们,他们也会体会到亲人的用心良苦,也会被打动,最终还是会走入正途的。
而且,我从汤姆身上获得的最大的就是:我明白了拥有快乐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笑对生活!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周围拥有快乐的人,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会以微笑以对,好象他们都好似没有什么伤心事。所以,我们要从生活的角落抓起,不要让微笑漏过每一个缝隙,这就会使自己的生活变的更加充实!
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从哈罗德与奎妮两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罗德跨越英国南北的壮举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给他的,她在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哈罗德十分悲伤,在回信过程中,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贝里克的决定。一路上,他结识了许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医生玛蒂娜、骑自行车的母亲与著名演员等等。最终,哈罗德走到奎妮所在的医院时,奎妮的病也已进入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他历经种种困难与磨难来到了奎妮身边,可奎妮却要逝世了,怎能不伤心呢!哈罗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开了心结。
在我看来,哈罗德的这一行为透露出了他对奎妮的忏悔,当初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身患癌症的悲伤促使着他前往贝里克。正因为这次远足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才叫朝圣。或许哈罗德的这次壮举与信仰什么的没有关系,但是他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远万里地跨越整个英国,可以说这次壮举的精神已经成为了支撑哈罗德走完全程的一种信念。
而哈罗德的行为,还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力量的伟大。我们被父母生到这个世上,使命不只是吃与喝,我们还要学会爱。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伟大还不仅仅在于是爱,更伟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达成自己的心愿,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的,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中吧!
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走完了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让我们也踏上心灵的朝圣的旅途,一层层地靠近我们自己的内心吧!
最近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纪的法国作家马洛。
这本书里讲述了可怜的弃儿雷米的故事。雷米要四处卖艺挣钱,我很同情他又没有办法帮助他。更让我觉得糟糕的是,和他在一起的老人维塔里斯去世了。这让雷米的处境雪上加霜。好在雷米是一个坚强的少年,他依靠坚强和勇气在世界上生存下去。故事的结局也令人欣慰,雷米在天鹅号上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苦儿流浪记》中的苦儿雷米虽然不幸,可是依然有人陪伴着他,比如富有爱心的巴伯兰妈妈,善良的维塔里斯老人,小猴子“心里美”等等,雷米的生命里还是充满爱的。
读完《苦儿流浪记》,我忽然想到我的书柜里还有一本漫画书,叫《三毛流浪记》。可怜的三毛是旧上海的一个流浪儿,他穿得破破烂烂,经常光着脚丫走在大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这本漫画书后来还被改编成了电视剧。歌中唱道:“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赤脚走过马路哩咯弄堂。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睡在那垃圾箱,饿得我心发慌。流浪!十里洋场霓虹灯光闪闪亮,大饼油条馄饨豆浆喷喷香……哪一天,哪一天,我有吃有穿有住有钱不再流浪,流浪……”每当听着这首歌,看着三毛流浪的画面,我就忍不住想为小三毛大哭一场。
虽然雷米和三毛生活的国家不一样,时代也不一样,可是他们年纪小小,却过着这样悲惨的生活。我甚至觉得无依无靠的三毛比雷米还要可怜。看着这些书里的故事,我真希望在现实生活里不要发生。因为每个孩子都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是祖国的花朵。
我合上《苦儿流浪记》,将《三毛流浪记》放回书柜,我仿佛看到雷米和三毛在向我挥手。我在心里默默念叨着:“雷米,三毛,祝你们幸福!”
漫长的暑假如同一条小河一样,于我而言,河里面的鹅卵石就是我所读的课外书。在暑假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一定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己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可以通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现在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知道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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