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1.71米的个,他,喜欢开玩笑,他,喜欢运动,在篮球场上就能看见他的身影,一跃一投便进了球。他就是我的同桌——高越。
高越,据我观察其实他是缺点只有两个的一个男孩有就是:结巴,学习不是很好。而优点很多:乐于助人,爱打篮球,体育很棒,很大方等,我都数不过来。
就拿一个事例来说他的乐于助人:那一天,我早早的到了学校门口,而学校没开门,我和高越,韩松闫乾康在门口等着,突然,闫乾康捅了一下我,我怒了,我一直追他,可快要追上他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我的鞋带断了,我摔了一跤,把腿摔伤了,血一直流,我疼痛难忍,便哭了起来,高越见状便跑过来,把我扶了起来,看我摔得不轻,便让我坐到他车上,骑车把我送到了医务室,他让医生给我消了消毒,又贴上了创可贴,而且钱是他掏的,令我感动不已。
第二个特点爱打篮球,我就不详说了就就用他不打篮球时的心情是什么样的来看他喜不喜欢打篮球了,有一次下课,外面下着雨,高越愁眉苦脸的对我说:“张硕,下着雨,打不了篮球了,我的心就一直疼,一天不打球我的手就痒痒.”“你呀,就是一个篮球狂,对篮球爱不释手,我对你呀无!语!啦!”“呵呵,无语刚好,把你憋死,呵呵呵。”“你……”我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我的同桌,喜欢搞笑,喜欢打篮球,平易近人的一个人。
六年级:我真后悔
同桌,看起来多么亲切而又简单的字眼!在小学生活是必不可少的,或许你和同桌是形影不离的朋友,或许是一对欢喜冤家,或许是陌路人。
我的同桌是一位女生,我们平时都叫她“姜儿”,她有着及肩的长发,披在身上,像瀑布一般:双眼皮下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脸上有点婴儿肥,脸型像一个苹果似的,可爱极了,她有着傲人的身高,修长的腿型。平时,我们总会互相打趣,“诶,这道题怎么做,你会吗?”这句话姜儿似乎说了千百遍,而我回答几乎都是:肯定……不会呀。每当说完不会,姜儿总会斜着眼睛看我,透着一丝鄙视,我总会被她这个样子逗得苦笑不得。在学习上,遇到不懂得数学题我也会向姜儿请教,她会给我讲解,但是我的回答永远都是:“你在讲哪道题,我怎么什么都听不懂。”姜儿就会白痴的'看我一眼,然后走开。平时在桌上,我们也会制定三八线,不能超出,大家的空间都一样大,哪方出线,就会爆发一场战争。
我们偶尔也会吵架,有一次我们吵架一上午都没说话,大家都不戳破这成纱,到了中午,我吃完饭到教室,看到我的桌椅全被弄翻了,结果是她做的,我气得把她的书拿出来,手一捧,猛的撒开,洒落在教室的每个角落,最后,我们吵也吵了,闹也闹了,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又回到以前无话不谈的好友。
我的同桌还是一个“吃货”,不怕吃不了,就怕没得吃,你看见她的时候,肚子绝对是鼓鼓的,这是她最搞笑的一点,吃饭的时候也是一个豪爽派,“喂,我要吃你的”这句话早已习以为常。
这就是我的同桌,同时也是我的好朋友——姜儿。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走进了六年级的教室。
六年级都是单人单座,说到这里,我好怀念有同桌的日子。我的同桌特别多,比起说同桌,那我可是滔滔不绝。其中里我印象最深的同桌,是从小学到现在,一直在一个班的代美玲同学,我习惯叫她小代。
她的个子并不高,特别苗条,长长的睫毛衬托着迷人的眼睛。她习惯穿着一件红色上衣,深色牛仔裤,脚踏一双休闲鞋。看上去特别有个性。我在七年级的时候和她一张桌,大概是刚刚走进中学的原因吧,我们对这个学校有说不完的评价,不过每次说完之后总会加上一句话:“咱们俩太有缘了,又在一个班。”说到那句话,整个人充满了幸福感。我的同桌特别爱帮助我。我有不会的题,她都会主动帮助我,给我讲解。
记得有一次,一道数学题,左思右想我也不明白是怎末一回事。她见我在那愁眉苦脸的,一下子就猜透了我的心,说了一句;“不会做了吧,我帮你。”话音刚落,她就耐心地给我讲了起来,可是我太笨了,两遍讲完之后还是不懂。
我以为她会说我笨,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她不但没有说我,而且还更加详细的给我讲解着。大概讲了四六遍吧,我终于明白了,我望了望她,她笑了,我也笑了。怎莫样,我的同桌不错吧!每天放学,我们都一起回家,互相说一说心里的喜怒哀乐。我清晰的感觉到那是一种幸福。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们共同在一个班六年的同桌,她在我的心中占据了一个不可磨灭的位置。
这就是我的同桌,关心我,帮助我的好同桌。
总之,他还有一个女孩子家的毛病——爱哭,上回,在放学路上,张弘彬没事找事说了他几句,这不说还好,一说,他那毛病又犯了,用两只手在眼睛上轻轻的擦试,那一颗棵晶莹剔透的小豆豆,也不由自主的滚落下来,大家见了都叫他假妮子,他听了,也忍俊不住的低下了头。
总而言之:“奶油小生+假姑娘+假妮子=我那可笑的同桌——夏琦”
转眼间,六年过去了,我们马上就要离开亲爱的母校了。幸福的校园生活,给我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校园里有一棵高大的梧桐树,平整的操场上留下了小朋友们欢快的笑声,教室里排列着整齐的桌椅,曾经教过我们的老师,和我们共同戏耍的小伙伴……
一想到就要离开亲爱的母校了,我的鼻尖就一阵酸楚。一想到就要离别敬爱的老师,我就回忆起老师以前对我的鼓励。又一次,我和一名同学在改试卷,老师走过来说:“孔令艳,给你一支钢笔。”老师还给了另外一位同学一支水笔和一个本子。还说,学习好的同学他就喜欢。这支钢笔,在同学们看来没什么,但在我看来这是老师对我的信任,对我的鼓励,这支钢笔我到现在还保存着,因为他对我的意义重大。我非常喜欢我的语文老师来给我们上课,因为老师给我们是那个课的时候扩充了很多课外知识,让我明白了很多书本以外的知识,还让我们明白了很多常识性的问题。老师一讲课,我们都听得如痴如醉,放佛在聆听美妙的音乐。一想到要离开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学,就感到很孤单。记得二年级的时候,由于我非常调皮,在双杠上玩耍,玩双杠是很危险的,老师多次强调不让去玩,可是我年龄还小,没听老师的话,结果胳膊摔骨折了。是我的同学们,每天上学都来找我,骑车带着我去上学。我真的不想和你们分开。可是,为了将来生活的更幸福,所以只好离开亲爱的母校,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对母校真是感激不尽,这里有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还有在一起玩耍的小伙伴,因此让我不能忘记我的母校。再见了——我亲爱的母校!
一提起我的同桌,我就会想到他那一双圆鼓鼓的眼睛,如果他再使劲睁大一点,说不定眼珠会掉下来呢!
他是一名男同学,但是说话却娘娘腔,身上还有一股香味。他爱清洁,甚至比我们班的女生都干净。因为他身上总有一股香味,所以同学给他起了个绰号叫“香香公子”。
他非常有趣,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他总是想办法把我逗乐,我一看到他那滑稽的样子,就忍不住开怀大笑,一下子就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的同桌是班上有名的淘气包,连老师都拿他没办法。他虽然很淘气,但却非常聪明,学习好,每次成绩都是全班的前三名。
我的同桌最大的优点就是关心别人,助人为乐。如果同学们有困难求助于他,他总是热心帮助,谁忘带什么东西,只要他有,他就会很慷慨地借给别人,有时为了帮助他人,不惜自己吃亏。
有一次考试,老师怕同学们打小抄,规定每人只准带一只笔。考试开始了,他认真地答了起来。当考试快结束时,坐在他身边的沙曼同学小声地自言自语道:“怎么办?怎么办?”他忙低声问:“什么事?”沙曼说:“我的中性笔不下水了,明明有许多油,可就是写不出字来,真急人。”听到这话,他沉思了一下,便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笔递了过去。
“这怎么能行,你不写了?”
“你写完,我再写。”
“可那就没时间了。”
“别说那么多了,你快写,否则答不完了……”
时间到了,卷子被收走了,结果,他少答了一个5分的题。但他并没有后悔,在关键时刻帮助了同学,他觉得很开心。
这一次,沙曼考了100分,全班第一,当老师公布成绩时,沙曼并没有高兴,她向他投去了感谢的目光……
类似这样的事,在他的身上不知有多少,他那乐于助人的精神给同学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这就是我的好同桌,他的名字叫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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