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人光鲜的背后,总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题记
爱因斯坦是现代物理学的创始人和奠基人,也实现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人们称他为“科学的巨人”。1879年3月14日在德国的\'一个名叫乌尔姆的小城里,降临了一个小生命,父母给他取名叫阿尔法特。爱因斯坦。可是没过多久、父母发现比他小两岁的妹开始与邻居交流了、而爱因斯坦还是笨头笨脑的模样、说话也支支吾吾己经对他很失望了。
该上学了、爱因斯坦的父母着急了,直到他十岁时才送他上学、老师见他笨头笨脑的模样便给他起了一个外号:笨孩子。在一次工艺课上,老师拿着一个不像样的凳子说,也许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难看的凳子了。可爱因斯坦又拿出两个更不像样的凳子说,这个总比前两个好多了。
后来爱因斯坦慢慢长大了、他废寝忘食阅读了大量书籍、通过不懈努力,写出了9000字的论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昔日被人称为笨小孩的爱因斯坦,经过艰苦的努力和孜孜不倦的学习、终于成了最伟大的科学巨人。
读完爱因斯坦的故事后,我深切地感受到“命运不是任何人能决定的,而是靠自己去创造的。”爱因斯坦用自己的大脑细胞,和自己那一双勤劳的手创造了自己那不平凡的命运,那伟大的命运。
同时爱因斯坦也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只要我们努力了,就可以成功;只要我们尽力了,就是最棒的。”
今天,我读了《爱因斯坦的生活课》这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说:爱因斯坦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但是他的日常生活却十分糟糕。后来,有一个小女孩碰见了他,小女孩发现他连穿衣服都不会,就告诉他许多生活上的要领。并且,约定每天下午都去接受小女孩的检查。有一天,小女孩的妈妈问爱因斯坦,她女儿每天去他家干什么,爱因斯坦说:“你女儿教了我许多生活要领,而我什么都不会,只能教她做数学题。”
爱因斯坦可真谦虚啊!他是一个伟大的数学家,却向一个小女孩问生活常识,并且还告诉小女孩的妈妈,自己什么都不会。这种精神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啊!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任何强大的人,也会有他的不足之处,就像爱因斯坦一样,他虽是以为伟大的科学家,但却连基本的生活常识都不懂。不管是多么弱小的人,也都会有自己的长处,就像小女孩一样,她虽然学习上可能不这么好,但她会一些生活常识。我们要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出来,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也要充分认识自己的不足,虚心地接受力他人的帮助。
让我们每个人从自己做起,关注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同时坦然接受每一份善意的帮助,用心感受一点一滴的关怀,讲快乐的种子洒遍世间的每一个角落吧。
退学后的爱因斯坦来到意大利和自己的佳人团聚,享受了一段逃离中学的自由畅快后,父亲的事业每况愈下,很难拿出钱来供儿子读书,让他尽快找到一份职业。不过爱因斯坦并不想放弃上学,就去找自己的叔叔雅各布,他提出了一个建议:报考瑞士苏黎世的联邦工业大学。
因为爱因斯坦没有高中毕业证书,就不能直升大学,学校愿意接受他参加入学考试。到发榜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没有考上,不过校长惊讶于他的数理卷解答,于是推荐他去瑞士阿劳州立中学进修一年,取得毕业证书,然后可以直接进入大学学习。
阿劳州立中学的老师教育思想开通、民主,让爱因斯坦有生以来第一次喜欢上了上学,他对生活的热爱,他的朝气和活力全都迸发出来了。爱因斯坦的辅导老师是温特勒先生,淳朴热情,学识渊博,对爱因斯坦非常关心。爱因斯坦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很快乐,学业也大有长进。一年后,获得了毕业文凭,成功进入了苏黎世工业大学。
进入大学后,爱因斯坦畅游在知识的汪洋大海里,每天只穿行在物理实验室、餐厅和宿舍三个地方。对于物理学,爱因斯坦把精力用到极限。虽然牛顿是他的偶像,他却开始挑战牛顿,挑战经典物理学。爱因斯坦说:“在真理的认识方面,任何以权威者自居的人,必将在上帝的嬉笑中灭亡。”
爱因斯坦最重视的事情就是读书,他租房里的书桌上、椅子上、床上导出堆满了书。他读书,读书,读到眼花头发昏,读到肚子叽里咕噜叫,爱因斯坦才会到小饭店里胡乱吃些东西。有时候干脆三顿并作两顿,因为他觉得头脑比肚子更饥饿。
父亲***让爱因斯坦的大学生活有些窘迫,幸好爱因斯坦结识了几个家境比较富裕的同学,他们变着法子改善爱因斯坦的生活。他的博学多才让他获得了真挚的同窗之谊,他也因此深深地爱上了瑞士这个国家,并向瑞士政府提出了国籍申请。
因为是礼物所以总想特意空出一天时间来看,结果到了月末才在深夜一口气读完。
物理大概是这世界上最迷人的学科之一,它既复杂又简单。它复杂,穷尽人的一生也很难在浩瀚如海的算式中找到正确定理,它简单,因为往往最后公式的只有几个数字。
高中的时候读霍金的《时间简史》,现在很多都不记得了,但有一句话一直藏在我脑海里奉为至宝,那句话是:唯有简单,才可能正确。
后来我高中做题也靠这个判断对错,答案简单我就不复核了,答案复杂我就看情况再算一遍,给了我不少心理安慰。
扯回来,作者和翻译者对这本书定位是小说,实际上,《爱因斯坦的梦》是由一位物理学家所写的小说。因为这样,我又觉得它不单单是小说了,它有物理的视角观念。
但爱因斯坦的梦非常浅显,不是什么长篇大论,深奥难懂的专业论文,它就是一本小说而已。如果要类比,大概和爱丽丝梦游仙境或者小红帽差不多,是故事,甚至是童话。
主人公就是爱因斯坦,这位鼎鼎有名的大科学家在1905年之前,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而已,在专利局干三级技术员的活计。然而仅一年之内,他发表了五篇论文,篇篇都引起科学界的变革动荡,于是这个不起眼的年轻人从此名震世界,乃至后世永垂不朽。
故事就围绕着他写出论文前的梦境展开,世界被设定在瑞士伯恩,这座城市极目远眺能看到阿尔卑斯山脉,城里有座大教堂,还有一条妩媚多姿的.婀娜河。
每一个梦境,与其说它是梦,倒不如说是一个对世界和时间的想法。
时间是什么?
时间是圆环,我们都在重复过去;时间是河流,是否曾有人到过未来?时间是光箭,只能前进,没有退路,亦或者时间是种感觉?它是甜的还是咸的?或者粘稠?陷入粘稠时间的人们便永远不会变。
他每做一个梦就讲一个故事给我们听,妇人行走在婀娜河畔,面包师傅烤羊角面包,你爱上我,原本都是永恒的故事。
也许时间是一种选择。
当你选择一种时间,必定会有其他的两种选择同时出现,它们都是正确的,时间是三维。
但假设这个世界没有时间,没有钟表没有日晷没有月历,伯恩城的夫人和丈夫吻别,每一个吻都是当下,唇齿相依仅仅是现在的唇齿相依罢了。
我猜译者也一定喜欢诗歌,因为他翻译的文笔有种如诗一般的美感,我分不大清这种美是由作者带来的,还是译者跳脱意向?
从窗外看阿尔卑斯山脉的雪。妇人细细碎碎的钻石手链。面包店里的香气。火车轰隆隆经过这座城市,婀娜河上爱因斯坦和他的朋友钓着鱼。
伟大而渺小的爱因斯坦躺在小船上想着他的计算手稿,朋友贝索告诉他星期六贝索夫人打算请他的妻子和他来家里一聚。
月光又抖远了。
如果这座城里的人一生只有一日,如果时间坚硬如化石,舞者跳着天鹅之死,她就是唯一、准确的时间。或者时间只是幻觉,女孩对你的微笑荡出涟漪,于是时间改变了。
若时间是夜莺鸟,你抓住它时间就能停止,那你是否会随身携带抓鸟的玻璃罩子?可只有小孩才能跑得比夜莺鸟快,但小孩不会抓它们,夜莺飞的越快,他们就越早长大。一旦长大,又抓不住时间的夜莺鸟了。
最后他的梦做完了,打字员推开门来上班,爱因斯坦把他的论文手稿交给打字员,窗外是茫茫一点空山色。
我也该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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