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是人生的羽翼。尽管教书是我的职业,读书是我的嗜好,但回首曾经,能拥有一间清静的墨香四溢的书房,晴窗万卷,笑看流年,却是我最大最真的梦想!
正像梁实秋先生所说的,书屋,尽管是一个非常典雅的名词,但在旧时,唯“士大夫人家才有书屋”吧!愚生也晚,虽是红旗下的新社会,但恰值20世纪七十年代,乡下的故土田园并不容我有丝毫的关于书房的念想。那些年,自家的两间土坯草房里,光线昏暗,墙体斑驳,除了两张木床,便是破烂的农具,还有一些杂乱无章的生活用品。我和弟妹们看书写作业,总是依赖一条狭长的板凳,在门前的大树下你推我挤地完成。若逢着阴雨天气,便只能弓腰撅腚地趴在屋内床上“鬼画符”一番了。其时,家中也根本没什么书看,床头枕下,偶尔倒能翻出一本半旧的《***语录》来,那是爹娘的时代记忆了,像现在的孩子爱看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翻译作品,抑或皮皮鲁、马小跳之类,更是闻所未闻,梦中也无。既无书,又谈不上爱读书,又奢望什么书屋呢?
我到省城读中专时,仿若毫无缘由,忽然就对书着了迷,读而上瘾,整日里手不释卷。之所以有书可读,有闲得读,盖因学校有一座四层高的图书楼,楼内藏书无数,而其时我们的课程也并不紧张,吃住皆在校舍。我那时对随园主人提出的“书非借不能读”这一观点委实是“顶礼膜拜”——一来囊中羞涩,无钱买书;二来亦无须购阅,图书馆便是我这书虫的超级“书房”。所以,中专四年,书梦未曾休,书房梦却难得做一回。亦可说,那样的青春岁月里,书于我,重在“读”,而非“藏”,或曰“拥有”。我甚至自视颇高,觉着唯有图书馆才是一本本著作典籍的最好归宿,而不是被私人所独占独赏。
毕业那年,我被分至小城某企业工作。先是栖身于集体宿舍,人多物杂,生活繁乱,偶尔躺在单人床上翻翻书,疲了,倦了,便随手撂在一边,并无珍藏之心。书,大多还是借来的,有单位的,也有小城图书馆的。借而读,读而还,来有影,去无痕。当然,偶逢手头宽裕了,或于书店看中了一本心仪已久,偏偏图书馆又难寻的书,我亦会毫不犹豫地乐购而返。天长日久,竟也积了不少,因居室大家共用,无处摆放,所以东一本,西一本,床角,枕畔,餐桌上,鞋盒里……书影散乱,举目可见。其时,我有意无意地亦开始了写作的练习。但室内仅有的一张桌子亦是“多功用”的,上面常常粘了饭米粒,泛着啤酒沫,有时甚至还躺着两双臭袜子。加上同室兄弟们兴趣不一,工余闲暇还要用它打牌、下棋来调剂生活,故尔,即使我灵感突至,欲捉管为文,常常亦是草草收场。慢慢地,我在心底也就萌生了独居一室,可以自由读书、恣意写作的渴望。或者说,书房即卧房,卧房亦是厨房,三合一倒无所谓,总之得“离群索居”。然而,当时单位的境况是江河日下,弟兄们撑不住,相继摇首跳出,我也交了一纸辞呈,转身下了江南。走时,宿舍里已是狼藉满目,那些年购的书,我也只是随身带了痴爱难舍的几本,其余的,只能忍痛换作远行的盘缠了。书房梦于我,依然遥不可及。
在小城漂泊时,一个女孩竟相中了喜欢读书写字的我,给了我一个家。房子虽是租来的,且仅有两间,但,这似已足够。情郁于心的我仿佛一下子找到了恣肆倾泄的决口,在三年的时间里,不仅潜心凝虑地研读了大量的文史哲典籍,还顺利拿到了文学学士学位,走上了教师工作岗位。郑板桥曾笑吟:“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这句话真是说到我的心坎里了。窗外虽非帘幕几重,阑干几曲,屋内却也报刊遍地,奇书满床。改作业,批试卷,乐而读,读而作……小小书屋“锁不住五夜书声”,承载了、容纳了我太多的荣辱悲欢,催我奋进,教我自省,甚至,使我从根本上忘记了它是租赁而来的。
20XX年,我们终于挥别了租房岁月,搬进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置办的新家。新家三室一厅,明净敞亮,我的书屋梦,也终于变成了现实——无事此静坐,有情且赋诗。那些跟随我辗转多年、不离不弃的书卷文集,亦终于有了一隅歇脚地。想想,我本是普通的乡村中学教师,读书与写作,既是工作需要,亦是业余嗜好;既算闲情逸致,亦为精神追求。我所憧憬并享受的,是陆放翁“读书有味身忘老,病经书卷作良医”的从容之至与淡泊之趣,尔今,梦已成真,我的书屋我的梦——祖国在发展,城乡在进步,我有理由相信,一切都将不再是梦,夙愿终偿在今朝!
P18 大多数演唱者都想让人记住他们自己,而不是他们唱的歌,但我不在乎这些。对我来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记住我唱的歌。
P28 世界被炸得四分五裂,混乱像拳头一样打在每个新出生的人的脸上。
P31 路对面有个穿皮夹克的家伙正在给一辆积满雪的黑色水星蒙克莱尔车铲去冰霜。他后面,一位身着紫色袍子的牧师穿过敞开的大门,快步走过教堂的院子,赶着去履行神职。不远处,一个穿着靴子的光头女子使劲背一个大洗衣袋往街上走着。每天纽约都发生着一百万个故事,只要你愿意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们身上。这些故事一直都在你的眼前,混合在一起,但你得把它们分开,使其具有某种意义。
P34 我唱的民谣绝不轻松。它们并不友好或者成熟得甜美。它们可不会温柔地靠岸。我猜你可说它不商业。不仅如此,我的风格不合规则,无法被电台简单地分类。而这些歌曲,对我来说,比轻松的娱乐要重要得多。它们是我的感受器,指引我进入某种与现实不同的意识中,某个不同的境界中,某种自由的境界。
P43 她说:“有些人你永远都赢不了,就让它去吧——让它自己慢慢消失吧。”
P60 现在我注视着这间屋子,目光穿过后窗,看见曙光正射进来。消防出口的梯子上积了厚厚的冰。我向下看着走道,然后又向上看看一座一座的屋顶。又开始下雪了,覆盖了铺着水泥的大地。如果我在营造一种新的生活,那真是不是现在我看到的样子。我不想过旧的生活。如果有什么是我想要的,那就是我想要理解生活里的事情,然后摆脱它们。我需要学会怎样去浓缩事物和想法。事物往往太大,无法一次看清全部,就像图书馆里的所有的书——一切都放在桌子上。如果你能正确理解它们,你也许就能够把它们放进一段话或一首歌和一段歌词里。
P68 哈里是那种罕见的能散发出伟大气质的人物,而你希望他的气质有一部分能传染到你身上。这个人值得尊重。你知道他从不挑容易的路走,尽管他可以。
P70 民谣是难以琢磨的——是生活的真相,而生活多多少少是个谎言,但这就是我们想要的样子。如果民谣是另外一种样子,我们并不会感到舒服。一首民谣有超过一千张脸而如果你想演奏这首歌就必须认识所有这一千多张脸。一首民谣会有不同的意义而且每一刻都会不同。这取决于谁在演奏和谁在聆听。
P83 我不能准确地用文学表达我的追求,但我开始从原则上搜求它,就在纽约公共图书馆里搜索。
P102 整个城市都在我面前摇晃。我很清楚所有的一切都在哪里。本来没什么可担心的`。它已经很近了。
P112 我有妻子儿女,我爱他们胜过这世界上其他的一切。我竭尽全力为他们奉献,不让他们受到什么困扰,但最大的麻烦是媒体总把我当成话筒、发言人,甚至是一代人的良心。这太可笑了。我所做过的就是唱歌,这些歌直截了当,表现了巨大的崭新现实。据说替整整一代人发出了声音,但我和这代人基本没什么相似之处,更谈不上了解他们。我离开家乡不过十年,没有大声表达过任何人的观点。我的命运就是随遇而安,这与代表任何一种文明毫不相干。真实在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
P127 有时候你会想到一些你曾经遇到的事,从你生命的瓦砾中捡拾出一些陈旧的记忆。
P160 一首歌就像是一个梦,你努力想将其变为现实。它们像是你必须要进入的陌生国度。
P195 万物在夜晚生长。我的想像力在夜晚总是更好用。我不再对事物抱有偏见。有时候你会在错误的地方寻找天堂。有时候它就在你的脚下。
P218 对他(迪伦之父来说,生活就是艰苦的劳作。他那一代人和我的价值观不同,所欣赏的英雄和音乐也不同,他也不敢肯定真理能让任何人自由。他注重实际,经常提些模棱两可的建议:“记住,罗伯特,在生活中,什么都会发生。即使你得不到你想要的所有东西,也要对你得不到也不想要的东西心怀感激。”
最后不免要说说这本书的翻译。全书由两人合译,一人译了前两章,另一位译了后三章,后三章分别有三个人来校译,但还是留下了不少遗憾,尤其是后三章。稍作摘录:
P19 “其中有一本还是笛福写的,《弗兰德斯情人》的英语作者。”“英语作者”应为“英国作家”。
P68 “从来没有一个表演者像哈里这样跨越了这么多的界线”。
P123 “真相是我脑子里所想的最后一件东西。”完全直译,却把原意译没了,实际上是说:“我最不愿意考虑的就是真相”。
P111 “戴着钢盔的警察用棒球拍殴打学生。”打棒球当然得用“棒”,而不是“拍”。
P145 “很多首可能仅仅被人唱过一次,就是录制唱片的那次。”什么叫“被人唱过一次”?就是迪伦自己嘛,这是对被动语态处理不当。
P147 “我不得不像个疯子那样集中精力”。很不自然,实际是指拼命集中精力。
P168 “他就像老电影中的那些男人,比如一个赤手空拳揍一只老鼠,然后强迫它忏悔的人”,中间那句,怎么读都不合适,“老鼠”应指的是一种人。
P246 “我不知道她一直是个真正的孤独者”。猜得到“孤独者”原文是“loner”,是指“独来独往的人”,不一定就“孤独”,经常见有人这样形容自己。
《编年史》是美国传奇民谣歌手鲍勃•迪伦历时三年在打字机上亲手敲出来的回忆录,记录了自己生命中种种非凡的时刻——初到纽约,签约哥伦比亚,遭遇创作瓶颈,家庭生活片段,点燃灵感火花,打破界限……这位民谣诗人用热情、怜悯和深邃的目光回顾的往昔岁月,将那逝去的黄金年代一幕幕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读这本书,实际上有必要把里面涉及的歌曲一一的再听一遍。看看当时作者是怎样的心情,写出了唱出了怎样的歌曲。诗言情、歌言志,作为歌手、诗人,写出来的文字一样是天马行空,充满了意识流的味道,很有典型的美国文学特色。这种文字的语言风格,很有点象最近读的`李立扬的《带翼的种子》
虽然说本书的书名叫做《编年史》,实际上并不象史书那样严格按照年代次序一一地记录下来。重点不在于叙事,而在于把那时的感觉描写下来。事情都没有惊天动地的事情,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包括事业的起步发展经历云云。
里面涉及的人和事、地点,给阅读带来了许多困难。尤其是对于不了解鲍勃•迪伦的人而言,更是如此。当然,这点对于专业人士,如研究西方音乐史的,或者是鲍勃•迪伦本人的超级粉丝,可能并不成为障碍。
这种回忆式的随笔小说,因为描写的都是真实情况,并没有刻意营造的矛盾冲突,更多的是将意识、将思维无限地扩展,联想力极其丰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不用顾虑什么起承转合之类的技巧。
诚如作者所说,当时的评论家们都把他称为美国青年一代的良心,实际上,鲍勃•迪伦自己内心清楚,他怎么能够代表那一代人呢,他只能代表他自己而已。所有的歌曲,只是他对于内心的一种表达,所以对于这样的高帽实在高攀不起。
作为一名歌手,能够有这样的文字水平的确了不起,比起现在有些明星写本书还需要别人捉刀代工要高明多了。即使对于鲍勃•迪伦不了解的人,也可以通过本书去了解他本人、包括他的歌。
的确是如此,对于西方音乐并不太了解地我,通过阅读本书,也去下载了鲍勃•迪伦的几首歌听,确实有天籁之感。虽然和原来听过的一些英文名曲有所区别,但其风格的独特则是深入人心。民谣风配上低沉的男音,透露出一丝沧桑之感。
只是对于阅读本书而言,如果想要更好地领略其中的内涵,还必须再做一些功课,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鲍勃•迪伦的经历作一番了解,才能更好地理解他的那些抒情话语、思维触角是为何而来。
虽然鲍勃•迪伦对社会还是有所反思的,甚至一度被人们称之为抗议歌手,那只不过是他把一些当下的事情写进了歌里而言,他不是政治家,不是写的政治宣言,只是把他的所想所感写出来而已,只是因所处的时代包围,闪现了一些时代特点而已。
“王奕,我的好船长,你能不能开快一点儿?”我身边的小伙伴望着天枰座的方向,焦急地催促我。小伙伴与我同岁,搭乘这艘飞船一道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星座。我望着飞船外面的浩瀚天宇,有点发愁了。已经飞行好多天了,但是根本感觉不到飞船在移动。宇宙真是太大了!
“速度已经达到极限了。”我又看一眼面前的仪表,有点泄气了。
这时,飞船前方有一个绿荧荧的光团朝我们飞来。渐渐地,我们看清楚了,是一位光彩夺目的仙子。
“我认出来了,她是天枰姐姐!”小伙伴喊道。
“打开舱门,请天枰姐姐进来。”我下达命令。
天枰姐姐款款地走进飞船,微笑着问我们:“你们想去哪里呀?”
“去天枰座,考察新地球。”
“哦,我知道了,你们说的是行星581C。为什么要考察它呀?”
“我们人类的地球毛病越来越多,想找到第二家园!”小伙伴抢着回答。
“你们的地球怎么了?”天枰姐姐困惑地看着我们。
“天枰姐姐,你看哪!”我指着地球的方向,告诉她:“原来蔚蓝色的地球现在已经被桔黄色的有毒气体笼罩了,那些被称为‘地球之肺’的热带雨林伤痕累累,千疮百孔的臭氧层再也抵制不住紫外线入侵,还有越来越高的气温,不断上升的海平面,艾滋病、禽流感和非典经常流行,战争和恐怖袭击连年不断,人口极速膨胀、资源越来越少,动植物物种每小时就灭绝3个……我们总得找个适合居住的地方啊!”
“是这样啊!”天枰姐姐摇摇头,说:“你们要去的新地球,我也没去过。可是我知道,它的半径是地球半径的1.5倍,质量是地球的5.1倍,表面温度估计在0摄氏度至40摄氏度之间,可能有液态水存在,这些和你们地球差不多。但是,这个新地球也有你们不能适应的地方。它一年只有13天,气温变化可能十分剧烈。它的引力是地球的`2.2倍,你们到了那里,体重会增加到现在的2.2倍,恐怕双脚承受不住呀!还有,新地球不会自转,朝阳面一直是白天,背阴面一直是黑夜,你们需要学会‘白日做梦’或者干脆取消睡眠。现在还不能断定它是否有大气层,如果没有,你们就需要再进化一下,学会不呼吸才行……”
我和小伙伴对视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天枰姐姐接着说:“最大的难题是,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到达那里呀?”
“我们的飞船快着呢!”我从电脑上给天枰姐姐调出一组数据,自豪地告诉她: “这是地球上飞得最快的飞船。”
“这个速度还是不行,新地球与你们地球有20.5光年的距离呢!”天枰姐姐再次摇头,苦笑着说:“你们人类目前飞出地球最远的航天器也刚刚超过10个光小时的距离,跟20.5光年相比,相当于1.7万公里的路程才走了1公里。按照你们这艘飞船的速度,要运行61.5万年才能到达那颗行星!别说你们,就是你们的儿子、孙子,你们儿子、孙子的儿子、孙子……也完成不了这次飞行啊!”
我和小伙伴一下子变得目瞪口呆。
“你们还是回去吧!”天枰姐姐离开飞船前对我们说,“好好爱护你们的地球吧,那是你们永远的家园!”
天枰姐姐又变成一个绿莹莹的光团,越飞越远……
“天枰姐姐,你别走!”
我大声地呼唤着,把自己从梦中喊醒了。
那天,我告诉妈妈:“还是我们的地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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