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跨过了童年,我已经是个青少年啦。太多的事情也不用受到父母的摆布和干涉啦,也有了自己的一片天空。
我的青春我做主,我要让七彩贯穿我的生活。我要让火辣的红色使我生活充满热情;我要让温馨的橙色使我生活充满激情;我要让靓丽的黄色使我生活阳光十足;我要让舒适的绿色使我生活更平静;我要让活泼的青色使我生活充满活力;我要让稳重的紫色使我生活更平安。
我要让绚丽的七色充满我的世界里。我的青春我做主,我只要属于我的小小空间!
地板下,生活着一些靠被人们忽略的零零碎碎的东西生活的小人。他们会用邮票装饰墙,用火柴盒做柜子,用小盖碗做澡盆,用别针做门闩……食物就更不用愁了,人们掉下的面包屑,土豆渣等,够他们吃上半年的了。但是他们过得很小心,如果被人们发现,他们就得搬家。小人家的孩子阿瑞埃蒂与默默帮他们保守秘密的大人家的`小男孩交上了朋友,男孩送给他们许多东西,两个孩子经常在一起。但好日子不长,小人被大人们发现了,大人找来警察和狗,要除掉小人家。在男孩的帮助下,他们准备逃离庄园,去田野上生活。
这个故事简单到没有明确的情节,甚至没有开始,没有结束,仅仅就是一段故事,就像在站台上突然看到过站的列车上,坐着一位清纯美丽的女孩,虽不知始末,但是带来数日的美好回忆和留恋。让人觉得清新而舒畅,与整部作品的风格融为一体。生在这个浮夸的时代,已经很少有作品能让人远离喧嚣,体会到真正的安静和感动。
如果能在草长莺飞、鸟语花香的春季欣赏这部作品,即使足不出户,也仿佛能置身于小溪旁野花盛开的草地上,静静听阵阵微风袭来,看水面波纹粼粼,感受小草划过脸庞的清净。
小男孩和小人一家之间的感情是纯净真挚的,特别是小男孩那种发自内心不求回报的帮助,足以让我动容。
这本书的灵魂贯穿始终,那是通过荒诞或真实故事感动人心纯真的情感,那是让人们从此乐于与自然和谐发展,与他人和平共处的情感。
我有一个可爱的毛绒小狗,我非常喜欢它,它是我的爸爸给我从超市抓来的。
它的身上只有红色,黄色和白色。戴着一顶帽子,上面的图案是一条金的龙在云彩间飞翔,好看极了。它还有一双大大的亮晶晶的眼睛,像一个黑宝石。下面有一个小小的鼻子,像一个小爱心一样。它的小嘴里伸出一个小舌头,好像饿了,在向你要东西吃呢!小狗还穿着一件衣服,上面画了一个金元宝,上面写着旺财两个大字,我就把旺财作为它的名字。
它是用布料和棉花做成的,摸起来软绵绵的。我害怕或睡觉时它就会陪着我,和我说悄悄话,我难过时,它就会让我开心,我也会告诉它我的小秘密。
有一次考试,我没有认真复习,考试后也没有认真检查,结果我没有考好,心里非常难过,这时我看见了旺财于是抱起它,对它说了这件事情,旺财用童真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说:主人,别难过了,这次考试只是一次练习,要吸取教训,争取期末考试考高分。我听了觉得很有道理,把旺财放在书桌上看着我,然后就开始复习了。
我的玩具小狗陪伴我成长,我一定要爱护它,它虽然没有生命,但它给我快乐,我爱我的小狗。
我有一个漂亮的小兔台灯,它是我得了三等奖的奖品。
它有两只长长的耳朵,是白色的,头是白色的,有两只像黑宝石似的眼睛,身体是粉色的,有一个圆形的白肚皮,还带着一个粉色的发卡,背上还有半圆形的开关,我摁了一下它,台灯亮了。
从此,小兔台灯每天都和我一起写作业,它陪我的时间长了,好像它学会说话了:我考了100分给小兔抬灯看,小兔抬灯好像说:主人棒棒哒,好好学习,再去考一个100分,我也帮你我。伤心的时候,小兔台灯在安慰我,给我讲笑话,让我开心。
有一次,我想用它,可是我摁了它一下,它没有开,我想它应该没电了,我去给它充电,可是充了一下午的电,它还是没亮。这时,爸爸看见了,给我修好了台灯,我开心极了。
我喜欢小兔台灯,我会珍惜、爱护它,让它干干净净。
“简陋的小院,关不住他嘹亮的歌声。”
屏幕上出现这么一行字,背景是一个穿着军大衣的农村汉子。
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沸腾了《综艺满天星》的舞台,震惊了人们的心,“大衣哥”朱之文火了!
“来的时候拍冷就从家里穿个大衣省的冷。”
当主持人狐疑的眼神扎着朱之文身着的大衣时,他带着浓浓的山东土话口音如是说。
“他触动我们内心深处了,这么朴素的外表下有这么华丽的内容!”评委死死地抓着话筒喊出来。
舞台上炫彩的灯光闪烁着,洒在朱之文脸上,他两只有点内陷的眼皮紧张地眨着,眉上的一滴汗紧紧地挂着,他抽动了一下鼻子,鼻翼旁的皱纹瞬间拉伸了一下,又恢复了黑色松弛的状态。那滴汗顺着鼻梁滑在他的嘴唇上,干了。眼前荧幕上回访的是朱之文刚通过初赛的第二轮比赛。现场的观众好多都踮着脚瞪圆了眼相互挤凑着像看什么稀罕事似地看着朱之文,儿身为焦点的他却一副迷茫不知下一步会怎样的样子。
朴素的朱之文唱着华丽的歌。他是个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有一双“搬砖的手”,但这些都不是应该得到照顾的资本,朱之文是靠自己的歌喉征服了人们的听觉!
他毫不粉饰自身那寒酸、落魄的身份,毫不掩饰“俺是菏泽单县人”,挺直了身子展出高歌。他的“火”没有炒作的成分,因为那是多余的。
朱之文被万人拥簇着,巨大的光环照在他身上,可这也是多余的,减去多余的部分,他依旧是为朴实、勤劳、爱唱歌的农民,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当记者去他家采访时,好多邻居围着他,有说有笑的,有个女人说他家很穷,说他不容易,接着就说自己多么“可怜”这些“穷人”!!!我看着那个女人恶心的表情,真想对她说,你早干嘛来?人家出名了,你才来“可怜”?!人家用得着你“可怜”吗?别玩这虚里了!多余!
罗丹说:“艺术就是减去多余的部分。”
朱之文是个例子。
现实中,这样的人太少了,更多的人是追求那些“多余的部分”,艺术高于生活,没错,但不要忘了,艺术来源于生活。
当然我并不能拥有它,它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父亲为了满足我的心愿,给我找来它的`“替代品”,父亲哄着我说鹦鹉也是鹰,主要它还会讲话。于是我随父亲挑了个精美的“房子”送给它。我渐渐喜欢上它,鹰太遥远,鹦鹉却是实际。况且似乎每天放学都想看看它。后来觉着愈发喜欢,它会说话,常常我想去逗它。就这样成为我生命重要的伙伴。
时光也慢慢飞逝,我偶然读到一篇文章,叫《囚禁》,是说一个人很喜欢狼,于是弄回来一只幼崽,将它抚养,陪它玩耍。有一天带它来到草原,玩耍时,它走了。尽管他找了很久,却再也不见它的身影。后来他明白即使它们从一生下来就与人类接触,却难以失去动物的天性。即使他很喜欢它,终究还是放下,他再也没拿狼做为宠物。他时常会忏悔,他毁了一个狼的天性,似乎它已经在草原淘汰,或是……。有许多国家可以拿鹰作为宠物,但很多人都没有。我大概知道是为什么,并不是他们不喜欢。或许是更多人明白他们给不了鹰一种遨游万里的空间。即使再大的笼子,它怎能展翅?看我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对父亲说,把鹦鹉放走吧!我心中会有些颤动,不知是不舍还是愧疚。父亲不解的问:“你不喜欢它了吗?”“喜欢,但我不想囚禁它。”父亲说它本身是宠物,供人养着。现在放它飞走,或许会因没有地方栖息而死去。我想或许它死去都会比天天关在这冰凉的笼子好,孤寂着看着。父亲答应了我。心中有些空,大概是因为心中所顾及的东西没有,反倒空。
很久过去看看别家笼子里还会养几只兔子,但我一眼望去,冰冷的笼子只是有一点水,和一些菜叶子。主人家的孩子开心的喂着,常常嘻嘻哈哈的笑着去照顾它。这似乎就是喜欢。很喜欢吧。兔子喂的很肥,或是因为百般呵护。胖了,也没死去。幸福吗?我不能改变什么。
自然总有规律与答案,可它们从未犯任何过错,却是无期徒刑。我只是希望喜欢就放下吧。它不属于你,你可以向往,却不能占有。
生活亦是如此吧,喜欢若是不可强求,不可改变,不如放下。比如一段记忆,一些话语,一个眼神。并非爱才能放下,喜欢也是,我喜欢拥有鹦鹉的日子,但是我更乐意它是个梦,或是更乐意怀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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