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与他人无关。
曾经有人问我,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既然来到人世间,尝遍了该有的苦楚,流过数不清次数的眼泪,生活依旧过得不好,那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了?我仔细回忆过往,似乎还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败光家产后,他的父亲也离他而去,少年福贵还没从“少爷”这个身份里转换出来,就迫不得已要接过父亲的担子,扛起这一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人生的第一个大变故,使得他认识了作为一个丈夫,学会支持起整个家庭。
在毛草屋里生活,妻子家珍的不离不弃,为他生下有庆,尽管丈夫曾经的糊涂,但毅然然用生命奏响了爱与责任,理解与宽容。福贵远去里寻医,却被拉为壮丁。两年的颠沛流离,在战火的洗礼中,渐渐明白了生存的含义:家乡有自己的亲人,只要活着,就能见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高烧不会讲话,但好歹四人团聚了。又因饥荒,被迫无奈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了家,他们再也狠不下心了。先是妻子病倒了,后来儿子又因献血过多死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勤恳的女婿,女儿又因难产去世。不久妻子也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外孙。
本还可勉强过上好日子,女婿却因工地失误丢了性命。福贵拉扯着外孙长大,却因为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失误——豆子煮多了——外孙被吃撑死了。
就这样,亲人接二连三地去世,这样的遭遇,苦不堪言。他沉浸在痛苦中迟迟不肯走出,泪水浸湿了衣襟。
福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还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給自己看……
在夏天是一些植物丰收的季节,而现在的人们都喜欢去买一些自家自己种植的瓜果蔬菜,他们认为这样干净,不打农药。正是因为这样,跟妈妈买菜的我发现了一个衣衫褴褛,年纪已经挺大了的老爷爷。这个老爷爷发出嘶哑的声音,估计是天天都在这里卖菜来养家糊口吧!虽然老爷爷年纪挺大的,拿起东西也没有也没有特别的敏捷,但是他家的蔬菜却很新鲜,质量好,甚至价格便宜。妈妈欣喜若狂的买了好多,而我却有点迷糊,蔬菜当然是当天买,当天吃,这样才好吃,才新鲜。可是妈妈一下子买了好多,但妈妈却这么跟我说,你瞧这个老爷爷,满脸的汗,我们买完了就回家去了,而他还要在这里把菜都全部卖完才可以,所以啊,我们就买完,让老爷爷早点回家,菜场里这么热,中暑了可就不好了。瞧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还要这么的辛苦,看来真让我们心酸,所以作为孩子的我们要让自己的长辈过上一个好的生活。
暑假,烈日当空、骄阳似火,知了也热得在树上不停地叫着。我买完吃的'回家,已经热得满头大汗,恨不得一下子就飞回家吃冰棍。我快步走在路上,突然,一阵恶臭向我袭来,我不由得捏起了鼻子,眼睛朝传来恶臭的地方看去。
我愣住了,只见一位穿着黄背心的女清洁工正打开阴沟上面的盖子,用手在臭阴沟里不停地掏着脏物。我开始敬佩起那位女清洁工,心想:大热天的,人人都想在家里吹吹空调里的冷风,吃吃冰西瓜,给自己带来一阵清凉,可这位女清洁工,她为了城市的清洁,竟然不顾大热天的干着活而且是又脏又累的活,很快,垃圾都被女清洁工掏了出来。女清洁工立马就捧起了一堆垃圾箱一百米外的垃圾箱走去。这可是捧呀,捧的是又脏又臭的垃圾呀!走完第一趟后,她又开始了第二次的捧垃圾行动。看着女清洁工人的背影,我想:自己不停地抱怨天气热,可是女清洁工人却任劳任怨,没有一句埋怨的话,我应该向她学习。瞧,这件事情多么令人激动,同时我们也知道了世界美容师-清洁工的辛苦,在平时我们更是应该不乱扔垃圾,不给清洁工们造成工作量大的事件,反而应该看到垃圾弯弯腰,主动捡起来扔到垃圾桶里。
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的小事情,但里面蕴含着一个大道理,等着我们用眼睛去发现他们,用手去打开他们,去让自己获得更多!懂得更多!
“铛、铛、铛…”家里的`立柜钟清脆地敲了六下,六点了,爸爸妈妈怎么还没回来?我的肚子早就“咕咕”直响,不如今天我替妈妈做餐饭?做什么呢?打开冰箱,发现蛋格里剩下三个黄黄的鸡蛋,盆里有剩饭,就做蛋炒饭吧!
准备动手了,深深地吸了口气。我系上围裙,拿出碗,把鸡蛋敲入碗里,放上锅,倒入油,打开煤气灶,谁知刚转身拿鸡蛋,忽见锅冒出烟来,慌忙把鸡蛋倒入,又抓了把葱花扔进去,接着倒入剩饭翻炒起来,不知怎么的手中的铲子像似故意作弄我,老不听使唤、使不出劲,是不是铲子握得太高?试试放低些,怎么把米饭都炒到锅外了?再换下握铲姿势…。费了好大的劲,终于做成了蛋炒饭。
我气喘吁吁心想:“我做个蛋炒饭都这么费劲,妈妈平时下班回家要做几道饭菜不知有多辛苦?有时我还嫌饭菜不好,真太不懂事了”。
爸爸妈妈回来了,我连忙招呼爸爸妈妈洗手坐下吃饭。那餐晚饭我吃的特香、特有味!三下、二下就吃完了,真可谓:“飞速、超快”!
这就是我要让大家分享:“难忘的事情”。
闲暇之余,漫步在河岸边,想细细品味春带来的希望。
站在河岸边,望见远山湮没在一片灰蓝色的背景中,想家背后的那座山头也该这样吧!
春雨打在松枝上,顺着斑驳皲裂的枝干一滴滴,最后渗入泥土。没有雨打屋檐的"啪啪"声,却是"沙沙沙沙"的声响,轻细而温柔。春风在松枝间穿梭,枝条舞动着,伴着"呼呼"的音律,这一切的声音在经历了寒冷的冬季后,听来温暖而湿润,如听一支久违而又让人回味的曲子,美丽迷人,忽然间才明白,我对家的概念似乎很模糊,那一缕暖暖的爱我真的能体会到吗?
缠绵的风雨之中,脑海中出现了熟悉的场景。"这两天天气有些变化,多加几件衣服,别冻着自己,还有,我刚买了你最爱喝的牛奶…"在朦胧的水汽中,场景中妈妈不停地唠叨,而我也早已习惯,不需要做任何回答,此刻只需回归一个女儿娇憨的本色,细听这样连珠炮似的轰炸-溢满了爱的话语,记事作文《令我难忘的一件事》。
短暂的场景在我的脑海中逐渐模糊,慢慢淡出我的思绪,风声"呼呼"雨声"嗒嗒",像一首配乐诗,美丽而温馨。或许,家也能给我这样的感觉。
站在河岸边,在一片灰蓝色的.背景中,想:这背后的那座山头也该是这样的吧!我听见在那里传出这样一段话语:"别喝这杯茶,我刚喝过,感冒会传染,再帮你泡一杯吧,小孩经不起感冒折腾,一感冒十几天,太难受了。"汩汩的暖流从心脏传遍了全身,这是人世间最美的声音,那个被称"妈妈"的人为我付出了我承载不起的关爱与辛劳,这种爱让人那么安心,让人被幸福包围。
蓦然想起几天前读到的一篇文章,才似乎更明白了文章的内涵。"儿行千里母担忧"是天下的公理,"子欲养而亲不待"却是为人子者在人世间最大的遗憾和痛苦。
春雨依旧下着,似牛毛,似花针,袅袅的白烟萦绕世界,伴着阵阵泥土的芳香,沿河漫步,那远山,那河流教会了我很多,让我不虚此行。在母亲熟睡时,我总会为她多盖一层被子;在她需要我时,总会为她送上一杯茉莉清茶。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我都会带着暖暖的温情,体会着爱,付出着爱,诠释着爱…
雨朦朦,意难忘。
她是我最好的一个朋友,她也是我的姐妹,我的闺蜜。我们之间有过欢笑,有过泪水。
她高高的个子,有着黑中带黄的头发,她有一张白皙的脸,她有一双浓浓的眉毛,在她那浓浓的眉毛下,有着一双双明亮的眼睛,仿佛可以看清整个世界。她笑起来并不是有两个小酒窝,而是一个小酒窝。呵呵,奇怪吧。不过她一紧张呀,她的脸就会,一下子红得像红苹果一样,回答问题也一样哦。
今天是星期六,我们约定了一起去爬山,我早早的吃完了午饭,就飞奔到她家,好巧,她也正出家门呢。我们俩看见了就互相一笑,我们一路上边说边走,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
经过半个小时的涉水,我们终于到了山顶,我们对着山那边喊: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一辈子的好朋友。
朋友这两个字,带给了我无限的趣味,是她,使我懂得了世界上还有友情的存在,还有一个人在关心我,爱护我。
我感谢友谊,我感谢你。
朋友,你知道友谊是什么吗?
朋友,你感受过友谊吗?
朋友,你知道在友谊中的酸甜苦辣咸吗?
朋友,无论你是否感受过,但是,今天,我要告诉你,拥有朋友的人是幸福的,因为,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最伤心的时候,有人陪在你身边,告诉你,再大的困难我们一起扛。刚你高兴时,她也会为你高兴。
这就是朋友,简简单单的友情,简简单单的朋友。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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