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曹操的秘密日记》。大家可别误会,他可不是三国时期与刘备煮酒论英雄的曹操。而是在现实中的一个幽默、搞笑的五年级学生——曹操。
曹操是一个有梦想、敢于坚持的人。一次军训中,他和其他同学均受到了高强度的训练。刚开始时他还精神抖擞,昂首挺胸,特别有劲地走列队,可没过多久他就走不动了,这时他才知道,军训不是闹着玩的!虽然军训很累,但他和他的同学们互相帮助,终于坚持下来了。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小梦想:就是能在学校升旗台上当升旗手!记得有一次,一位同学在校运会上受伤了,是曹操第一时间背着他去学校卫生室的。
曹操的努力是人人都看见的,所以他终于当上了升旗手!
由此可进,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我们努力,没有什么能阻挡我们!
而我的梦想则是考上理想的初衷,为了这个梦想,我要在短暂的一年中作最后的努力!
同学们,前几天我一直在期待一本书,《曹操的秘密日记》,这真的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幽默中带着苦涩,高兴中隐含悲伤,还有那一个个笑点中也蕴藏道理。
朋友们,忘记了么?在我们三四年级的时候,跟同学们打打闹闹,吹牛、嘲讽,还有现在想着都可笑的打架,小时候的点点滴滴,在这本书里都完整展现。那天,我们一起去鬼屋探险,而曹操和他的同学哈智慧——哈哈哈、周大郎——大狼也跟着我们脚步去探险……
“小心点,哈哈哈”,曹操和他们小心翼翼的在前进着,只听见“扑通”“吱呀”“刺溜”“妈呀”的响声,知道发生了什么吗?曹操一不小心踩到了一滩不明物品——“扑通”,跌倒时撞开了一扇门——“吱呀”,但是门好像铁锈了,“刺溜”的一声,吓得曹操“妈呀”地叫了一声,最后他们打开手电,发现原来这是一个前几次的“顾客”的恶作剧,结果哈哈哈灵机一动,写下了一条:哈哈哈、大狼、曹操到此一游!
想起来,小时候我也有这样的经历,与同伴们去探险,有时候,我觉得我就是曹操,曹操就是我,我经常在读书时把自己想成曹操,就这样,我爱上了这本书——《曹操的秘密日记》。
有一次,齐庄公带着几十名随从进山打猎。一路上,齐庄公兴致勃勃,与随从们谈笑风生,驾车驭马,好不轻松愉快。忽然,前面不远的车道上,有一个绿色的小东西,近前一看,原来是一只绿色的小昆虫。那小昆虫正奋力高举起它的两只前臂,怒气冲冲地挺直了身子直逼马车轮子,一副要与车轮搏斗的架势。
小小一只虫子,竟然敢与庞大的车轮较量,那情景十分感人。这有趣的场面引起了齐庄公的注意,他问左右:“这是什么虫子?”
左右回答说:“大王,这是一只螳螂。”
庄公又问:“这小虫子为何这般模样?”
左右回答说:“大王,它要和我们的车子搏斗,它不想让我们过去呢。”
“噫!真有趣。为什么会这样呢?”庄公饶有兴趣地问左右。
左右回答说:“大王,螳螂这小虫子,只知前进,不知后退,体小心大,自不量力,又轻敌。”
听了左右这番话,庄公反而被这小小螳螂打动,他感慨地说道:“小小虫儿,志气不小,它要是人的话,一定会成为最受天下尊敬的勇士啊!”说完,他吩咐车夫勒马回车,绕道而行,不要伤害螳螂。
后来,齐国的将士们听说了这件事,都非常感动。从此,他们打起仗来更加奋不顾身,都愿以死来效忠齐庄公。
人们常说螳螂挡车,不自量力。然而我们从另一面来看,螳螂挡车之勇,也实在可赞可叹,这种置生死于不顾、敢于抗争的勇气,不是应该对我们有所启发吗?
“每个人都有梦想,我们班的梦想和全国人民的梦想加起来就是中国”,这是《曹操的秘密日记》中的一段话。这个曹操不是东汉末年的那个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而是我们同时代的、一个平凡的五年级小男生。
一开始阅读这本书,我只是奔着这种文学体裁去的。但是,慢慢地,我被这本充满着“魔力”的日记中的句子给感动了:“大力丸的事已经告一段落了,可这些天我还是有点想大力丸。人家都说狗狗的智力相当于5岁小孩的智商,这不是就等于说,我和一个五岁的小孩相处了一周、玩得很好的小弟分别了吗?”曹操这种对狗狗“大力丸”像朋友的感情让我十分感动。
这篇“日记”主要讲了小主人公曹操在五年级的生活,有很多事都在我们身边发生过,但是没有几个人把它写下来。况且,这篇“日记”不仅有文字,而且还配有图画,看着图画和文字,书里发生的这些事情就像放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一一掠过。
最后,我想说,这本书描写的主人公和他的朋友们就像一个个生活在我们周围的、现实中的人,我们要多多向他们学习。还有,我觉得大家一起多写日记,不仅可以提高写作水平,还避免我们忘掉一些事情。所以,我提议大家多写日记,记录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战国时代,在齐国有一个无名小镇,镇上住着两个自命不凡、爱说大话、喜欢自夸为全世界最勇敢、最顽强、最不怕死的人。他们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
有一天,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碰巧同时来到一家酒楼喝酒。他们一先一后进了酒楼后才互相看见对方。两人相互寒暄了一番后,便选中靠窗的一张又干净、又明亮的餐桌相对而坐。不一会儿,酒保送上来了一坛陈年老酒。店小二又替他们剥去坛口上的封口泥,打开了酒坛盖子,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店小二替他们各自斟满了一碗酒后,把酒坛子放到桌子上,很客气地退了下去。
这两个“最勇敢”的人喝了一会酒,聊了一会天,边喝边谈,渐渐觉得有酒无肉实在是有点乏味。其中一个“最勇敢”者提议说:“老兄,稍等一会再喝。这样光喝酒不吃肉也不是味,我到菜市场去买几斤肉来,叫这酒店厨师加工后端上桌子供我们下酒。咱俩难得在一起,今天喝个痛快。”另一个“最勇敢”者答道:“老兄,不必到菜市场去买肉了。你我身上不都长着有肉吗?听人说腿肚子上的肉是精肉,我们将自己随身带的刀在自己身上割下肉来下酒,又新鲜、又干净,不是更好吗?只叫店小二端盆酱来蘸着吃就行了”。第一个“最勇敢”者为了表现自己的“勇敢”,只好同意了对方的提议。不一会儿,店小二将一盆酱端来了,放在桌子上面。他们每人喝了一碗酒后,各自抽出自己的腰刀,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血淋淋的.放在酱盆里蘸了一下,然后送到自己嘴里咽了下去。就这样,他们每喝一大碗酒,就在各自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吃。当时在场的人看到后又惊讶,又害怕,但谁也不敢上前干预。这两个“最勇敢”者在酒楼里一边喝酒,一边吃着从自己身上割下的肉。他们两个人都自称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谁也不肯在对方面前认输。就这样,酒一大碗一大碗地喝下去,他们身上的肉也一大块一大块地被割下来;鲜血不断地从他们身上流出,流到地上,流了一大片……不多久,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都由于失血过多而死去。
“割肉自啖(dan”的故事告诉我们:勇敢本来是很好的品质,它能帮助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危险和困难。但盲目的逞勇斗狠却是无聊的行为,是愚蠢而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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