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留恋人世
第二天,遇见爱人
第三天,回想亲人
第四天,抵达永生
第五天,发现妈妈
第六天,碰到熟人
第七天,找到父亲
活着,在冷漠的环境里靠爱取暖
死去,在善意的国度里因爱相遇
始终觉得余华笔下的主人公有种对生命的抽离感,不戚戚于命运的感觉,很郑重,但不苛求,会悲伤,但不感伤。就像知道了留不住妻子了,不缚住她;知道饭店起火了,不跑着逃离;知道自己死了没有墓地,只是起身走了……
也许杨飞在死无葬生之地经历的七天,听到的想到的在生时发生过的事真的每天以各种形式上演,但当时只是当报纸新闻来看,一个热度过了有下一个,谁也不关注背后,谁也不关心无名者,现在何尝不是呢?一边是残忍,势力,欺压,一边是无奈,遗憾,挣扎,幸好我们里边有善良,尽力,所爱。
其实死后的人与人间的其乐融融如果现实中能达到最好,不能达到也没事,生活的样子还是有很多可爱之处的。被强拆房子的夫妻有一个懂事的女儿,幸福的家庭,死后诉说的询问的也是女儿的情况,甚至没有提到拆房公司……
生命与生计,认真与苟且,拧巴与放下,***与野心,厉害与宠爱,追逐与郑重,无奈与尽力,主动与被动,顺应与挣扎……
读完着一回,我感觉到袁术的失败是必然的。他对议员们说:“吾家四世三公,百姓所归,吾应天顺人,正位九五,尔众人以为何如?”当他遭受到反对时。又以“吾袁姓出于陈。陈乃大舜之后。以土承火,正应其运吾意已决,多言者斩。”我觉得袁术自命不凡,以为自己出生高贵就目中无人,别人对他的劝说怎么也听不进去。他的部下曾劝说过他:“当年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尚且臣服与殷。明公比不上周文王。汉帝也不是殷纣帝怎么可以取代呢?”毕竟忠言逆耳,这是他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袁术,他生于一个高贵的.家庭,四世三公,在当时无人能及。且他是嫡出的,在封建社会嫡出的似乎是无比高贵。且一般来说嫡子的地位和待遇都要高于庶子,甚至认为其素质好得多。因此袁术更是目中无人,连自己的哥哥袁绍也不放在眼内了。
曾在书中见过,董卓废立,袁绍另立,袁术自立。其中最蠢的必是袁术了。他在大家都想要当皇帝又不敢挑头的时候,迫不及待的当了皇帝,这便成为大家的箭靶了。难怪最终他被曹操挫败,想要问孙策借粮的时候,孙策却说:“汝赖吾玉玺,背反汉室,大逆不道!吾方欲加兵问罪,岂肯反助叛贼乎?””此时他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
当然袁术也有他过人之处,他曾提出过“举孝廉,除郎中,历职内外”并且曾励精图治过。所以说世上没有一个完全的坏人。
曹操与袁术相比,聪明之处在于他更懂得听取逆耳忠言,他采取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策略。虽然这可能是万里长征中的一小步,但也为成就霸业打下了基础。他坚信有了正义的旗帜就师出有名,也就能克敌制胜,这就叫“兵义者胜”了。且有了经济力量就财大气疏,也就能进退自如,这就叫“守位以财”了。他接受了毛蚧的意见,从而使自身进可攻,退可守了。
我认为能抓紧机遇,顺应民心的便能成为英雄,而不能顺应民心的便只能成为枭雄,甚至枭雄也不如了。
忠诚,是人们对狗的认为,是狗品格的代表,狗的忠诚不二的,狗也是人们最好的朋友,因为一本书,让我更加感受到了忠诚。
那本书,是由“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第七条猎狗》。那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傣族芭蕉寨的老猎人召盘巴养了七只猎狗,老猎人最疼爱第七只猎狗——赤利。召盘巴宁可自己粗茶淡饭,也要让赤利每顿吃到一点荤的。但在一次泼水节前夕的狩猎中,改变了赤利的命运,从那以后,赤利从猎狗变成了野狗。但在召盘巴遇到困难时,赤利不顾生命去救召盘巴,使他十分感动,并将它带回家中。
从那篇故事中,我感受到了赤利对召盘巴的忠诚。“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赤利拖着已露出骨头的后腿,用它平生最大的力气扑向母豺狗,紧紧地咬住它的脖子……”这句话,是赤利在与母豺狗打斗时的一句令我最印象深刻。从这句,我充分的感受到了赤利的忠诚之心:它为了保护召盘巴,连后腿的骨头露出来了,也抵挡不了它的忠诚,还使出了平生最大的力气,只为了救召盘巴,只为了救丢弃了自己的召盘巴,那份忠诚、忠心护主的而精神让我感动,这是人类永远无法达到的一点。
一边感受这赤利对召盘巴的忠诚,自己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了原来我与一只小狗的一件事。一次,我和同学在他家附近发现了一只小狗,那只狗十分小,仿佛刚出生,洁白如雪的毛外只有一双黑玛瑙似的小眼和那黑黑的鼻子。虽然只相处了大半天,但在快走时,心中不免有一丝不舍。但在次日,我要出去玩,一出门几分钟后,发现了一只狗,那只便是我们上回捡来的小狗,我一见到它时,不免想大叫一声,我太激动了,他跑过来,嗅嗅这,嗅嗅那,可我一会儿就要走了,它一直追着我,不想离去,可我也没办法,直到我狠下心跑走时,小狗自然也被我甩开了。在走回家的路上,脑海里一直溢出那大半天我们一起快乐玩耍时的样子,心中不免有些伤心。
经过那次,我对忠诚有了新的认识:忠诚,是在要被抛弃时,不离不弃;忠诚,是不管什么时候都忠心,对对方诚实;忠诚,是忠心不二,不管什么利诱,什么手段,都坚定不移,永远不放弃……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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