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群男孩子们高高兴兴地走到这片空地,把书包和帽子一丢,堆成两堆,便成了简易的球门。激烈的球赛开始了。
那位头发金黄的守门员,脸因紧张和高兴涨成了红色,虽然昨天膝盖被擦破了,但他毫不在意。只见他把双手放在膝盖上,半蹲着身子,聚精会神地盯着足球,跃跃欲试。
站在他身后的小男孩,穿着红色的运动服,挺着肚子,有些不服气,昨天大哥哥的腿摔破时,还是他踢走了一球,取得胜利呢。他想到这,有些洋洋得意。
过往的行人都被这场紧张的球赛吸引了。纷纷停下脚,坐在长凳上,也不知是谁家的小狗,它可对足球不感兴趣,它只对主人供它玩的小皮球感兴趣呢。现在正无所事事地在草地上打呼噜。
你瞧,那个带着弟弟的小男孩,目光紧紧的琐在黄队,坐这一动不动,生怕黄队输了。
和守门员一样有着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伸长了脖子,口中轻声喃喃自语:“加油!踢!好!”站在他身后的,头上系着深红色蝴蝶节的小女孩儿,索性站起来,只见她双手叉腰,眉头紧皱,好像有什么不顺心。
戴红色帽子的小女孩,弯着腰,伸头向右望去,她涨红了脸,虽说她没有上“战场”但她的心跳自己清清楚楚能听见。
一位抱着洋娃娃的女孩,一直微笑着,眼睛却繁忙了,一直盯着球,看球究竟在哪队里。那个穿着绿衣服的小男孩,也许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吧。他的小手在计算胜负,一边轻轻摇手,一边说:“真精彩,太不可思议了。”
看得最认真的算是那位大个子叔叔了,他看得津津有味。他想起了童年,他是足球的先锋,那是多么难忘的岁月啊,他又想到了将来足球事业的发展,和即将到来的世界杯。
孔乙己用手艰难的像虫子一样蠕动着身体,用手抓住地向前爬着。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婴儿都远远的超过了孔乙己。从店里出来,手掌都磨破了。
孔乙己想自己一个堂堂读书人士,现在竟落到这样穷困潦倒的地步。想给别人打短工也没人要了腿折了。对了,可以去求自己的恩师,当时自己的恩师还说自己有几分读书天赋。
他便向自己的老师家爬去,但是他知道从这咸亨酒店到自己老师家有近一里来路呢!这对双腿残废的孔乙己来说可是个不小的挑战。
由于要跨过一个大水坑,这对孔乙己来说太难了,想要通过只有爬了。他一下一下地艰难爬行。由于乡下是土路,水坑也自然成为泥坑,爬过泥坑的他精疲力尽,浑身上下都是泥,太难看了。
过路的几个人看见了都哈哈大笑,并用手指着孔乙己对身旁的几个人说:“啧啧啧这不是自称为读书之人的孔乙己吗,现在怎么变成这般怪样呢?哦,这不是偷到了丁举人家的小偷大名鼎鼎的孔乙己吗?“孔乙己羞愧地低下了头,默默的受着人们的谴责,爬走了。
经过了千辛万苦,一步一步艰难地爬行,他终于爬到了自己的老师家。一路上,听到了村上的几个人在那里说自己老师的儿子中了举人,现在有了点儿钱。当他爬到自己老师家正当要敲门时,又立马缩回了手,觉得不好意思了。看那崭新的门和墙,那像火一样红的对联,新砌的围墙。显然是老师有钱了新盖了房子。
老师现在可是有气派的人了,也有面子,自己这般模样敲门进去,老师也不会帮自己的,一定会将我讥笑一般的。再说孔乙己也好面子就收回了手走开了。
天灰蒙蒙的,下大雨了,“滴答、滴答”,豆大的雨点儿砸了下来。孔乙己现在又饥又渴,还走了多半天的路了,都要累死了。他躲在一个破屋檐下,又冷又饿的蜷缩成了一团,慢慢等死
我,咸亨酒店的小伙计。
一天,我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树枝上还有一层层的雪。“这么冷的天,老板还让我出来买菜,真是的。”我边走边自言自语。
突然,在一个拐角处,我看到一个趴着东西,忙走上前去看看。我用脚踢了踢,原来是个人。于是说“嗨,你是哪儿的啊,怎么趴在这儿啊,这么冷的天?”这个人抬起头来,却吓了我一跳。这不是当年被打断腿的孔乙己吗?“你不是已经死了吗?”我忙问道。“我自从那次在你们那儿喝完酒后,我就没有回家,我去了别的地方,想找点儿可以挣点儿钱的出路。唉,难啊!这一路上,我又冷又饿,唉,不说了,不说了……”“你还欠我们店十九文钱呢?”“我现在哪有钱还给你们啊,真的是没有啊,要是还有钱,我早就拿去喝酒了,哪还会在这儿挨冻受饿啊!”孔乙己说完又趴了回去,身子蜷缩的更紧了。
我想了想,他说的也有道理,像他这样的人,有了钱早就去喝酒了。哪儿会还钱给我们呢!“既然你没有钱,不还也是不行。如果老板问起我,我就说没有见过你,你可能死了吧!”
“谢谢,谢谢,太感谢了……”孔乙己听我这样一说,马上用双手爬坐起来,连声的道谢。
我买完菜回来,走到拐角时,孔乙己还是趴在那里,在冷风中显得格外的醒目。“唉,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了呢?从前的他还能替人家写写字,挣点钱混口饭吃。可现在……唉,给他点吃的吧。”我从装茴香豆的袋子里掏出一些放在了他的身边。
凉爽的秋风划过地面,一行清泪却从他的面庞滴下,更显蓬乱的白胡子让他如一位孤苦伶仃的老人一般使人感伤。下半身巨大的疼痛把他又拖进了那无底的深渊。
“给我使劲打!你这个畜牲,竟然跑到我丁举人家里来偷东西,我叫你偷,叫你偷!”不住的抽打使孔乙己抽搐起来,自己早已伤痕累累,受伤的绳索已经把他吊在房梁上大半夜,腿上的伤口流出一缕缕殷红的血液。身体已麻木,也不知到底还要被打多久,不就是几本破书和笔墨纸砚嘛!有啥了不起,唉!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过了一会儿,他就被扔在了路旁的小道上,夜晚的月亮将草坪照得格外明亮,似乎是要为自己探路。强忍着疼痛,只得一瘸一拐地走向远处。
几声萧条的鸟叫声打断了孔乙己的回忆,他慢慢地走向一处长满了狗尾草的草地上,轻轻地躺了下来,缓解自己的疼痛,暂时的休息让他舒缓了下来。他眯起眼,刚才的酒已经开始起作用了,两腮渐渐有了几抹红色,不远处,一个躺在地上的黄澄澄的窝窝头勾起了他早已消退的饿意。在确定四周没有人之后,他慢慢地爬向它,用枯瘦如柴的手把它拾了起来,用力一咬,一汪泪已经凝聚在了他的眼眶。他思索起来,若不是自己的品行与虚荣,也不会落到这种考偷东西度日的田地吧!真不该!真不该!孔乙己后悔了,他的品质也在时光的流逝中悄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天以后,一位老僧人碰到了蓬头垢面的孔乙己,当他听说了孔乙己的故事后,破例让他和自己共同修行。孔乙己听后对老僧人万分感谢,答应与僧人一起浪迹天涯海角。在诸多苦难之中,孔乙己舍己为人,先人后己,帮助了许许多多和他有着相同凄苦身世的人。当今皇上听说以后,大为感动,让孔乙己当上了县令,于是,他为当地的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并铲除了当时的许多恶霸。最后流芳百世,为世人所瞻仰。
秋风依旧怒号着,我冷不防地打了几个寒颤,眼望着孔乙己的身影远去——那速度,出奇的慢,我不耐烦了,于是便坐下,用几乎是拥抱的姿势围住火炉……虽是秋天,可是我却产生了寒冬的错觉……
孔乙己拖着断掉的腿,佝偻着身子,头也只管藏着,手极不情愿地,笨拙地爬着,脚下发出蒲包摩擦的声音,令人听着有先恼,周围的人都显出一副嫌状。
大概是受不到冷,也也许是冷习惯了把,孔乙己没有抽动过身子。连唇都没有颤过……
在街上闲逛了许久,他觉得差不多了,于是停在了一架不太好的旧庙前。因为无聊,他用僵硬的手,慢慢地,轻轻地划着什么,嘴里也微弱地说着什么。一会儿,停止了。接着,他继续前行……
到了书店,他停停;到了酒店,他望望,还深吸一口气;路过衙门,它便挛了挛嘴,吐了几摊唾沫星子,哼哼着,前行。前行……
他一直移动着,他知道这是他惯用的,也是唯一的取暖方法。
忽然,他停了下来。头抬得高高的。望着那偌大的一块牌匾“举人府”他眼睛也不眨巴,若有所思……许久。一会儿。他又合上了眼,又是许久……
举人府的守门的人看见了。恶狠狠地,用仗子打他,孔乙己无奈逃之……哪知祸不单行啊。这会儿又碰巧遇到了上次被孔乙己偷窃的那户人家。那几个人,看见孔乙己后,冲上来,也不顾孔乙己的死活,一顿乱打。
怨声载道地,他们走了,时不时地还回头辱骂……
此时,孔乙己无力地,摊在地上,黑青色的脸,此时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惦着那拖欠的十九文钱,叹着那捞不到的秀才,忆着这莫名的生活……
孔乙己举着手,悲凉地笑了几声。最后,任凭寒风夺走他的最后一点体温,最后一点思念……
风,卷着落叶坠下,旧庙前的小和尚不情愿地清理着,忽然间,他发现地上有几行字,工整但却清淡地写道:
“ 瑟瑟秋风肆冷过,有梦托,无寄所。前生后世君莫问,无奈皆满坎坷。
舍腿不悔,但求饮醉,孺子万万岁!”
孔乙己将那碗热酒饮尽,便头也不回地来到了他那破草屋。 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孔乙己的身上,手上沾满了稀泥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小土包。真是屋破偏逢连夜雨,屋顶上的水稀稀拉拉地滑落下来,他像往常一样,又歪斜着身子,睡着了。 一夜又过去了,当孔乙己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等待他的,却已经不是那低矮的'茅草屋了…… “我这是在哪?这个房间怎么如此的金碧辉煌,难道这是天堂。” 孔乙己惊奇地说道。“乙己,你这条腿是被哪个畜牲打断的,哥哥替你报仇。”孔乙己这才回过神来,原来自己是在哥哥的大宅里,于是他愤怒的说道:“还有谁,不就是那丁举人吗?”那人听后便立即起身走了。这天晚上,鲁镇发生了一件大事:朝廷命官孔甲己,领着皇帝的圣旨,来到了丁府,以叛乱之名,将丁举人就地处斩。鲁镇人心惶惶,鸡狗不宁。
那位处决丁举人的大官,就是孔乙己的哥哥,当年孔乙己的哥哥,与孔乙己一起参加不同的科举考试,孔乙己在秀才考试中名落孙山,而他的哥哥甲己却在京城的会试中得到了一甲第九名,从此便平步青云,得到了高官厚禄。孔甲己虽然表面上仪表堂堂,可暗地里却经常作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不,在他寻找到弟弟乙己后,便出现了一桩怪事:一个瘸子,竟然当上了地方父母官。骇人听闻。不过,孔乙己自然没有去那鸟不拉屎的鲁镇,而是去了一个富庶的江南小城。翻身的奴隶比财主还狠,在他就任的两年里,他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一个风光艳丽的小城,也被他弄得是乌烟瘴气,民不聊生,他却不以为然,在孔圣人的书籍里断章取义,满口之乎者也地为自己的暴行开脱,孔老夫子成了他的盾牌,一时间,他的政敌也拿他没办法。 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在他的任期即将迈向第三个年头的时候,愤怒的劳苦大众不答应了,他们为自己应有的利益而团结起来,共同声讨这个无耻的家伙,终于,外强中干而又懦弱的孔乙己被唾沫的海洋给淹死了,不过他临死也不忘拉上个垫背的,孔甲己因他而入狱了。 该死的,都死了。
一个晴朗的午后,在麦田尽头的牛瓜角树下,一场小足球赛正激烈地进行着,引来了不少观众,有小孩,也有大人。
矮墙边,有一个用书包和帽子做成的简易球门。球门正中央,站着一个沉稳的小球守门员。他肤色微棕。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白领的短袖衫,下着一条青绿色裤子,右腿膝盖上有一处擦伤口,用白纱布包着。只见他半蹲着,身子微微向前倾。双腿叉着,目光炯炯有神,望着前方,,严阵以待,随时准备扑上前接住球。
在他身后,站着一位候补守门员。他身着红色运动服,努着嘴,似乎迫切想上阵呢!
左边是一排长木凳,凳上坐着观看球赛的人们。一个黑黑的小男孩搂着他的小弟弟,俩人都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只不知是谁家的哈巴狗正趴在地上打呼噜;旁边有三个红领巾,第一个小男孩似乎被什么挡住了视线,情不自禁地弯下了腰,他后边的男孩则使劲伸着脖子,戴蝴蝶结的小女孩索性站了起来;前面还有一位束发姑娘,她抱着心爱的洋娃娃,挺直着腰板,满脸泛着红晕;最前面的是一位大个子叔叔,他身着西服,顶着礼帽,脸上绽着笑容,仿佛回忆起他自己儿时在球场上的飒爽英姿。
河边,阳光在涟漪上闪烁跳动,仿佛是不息的小梭子在织着金色的挂毯。这时,只听见风和水潺潺相激的声音,看见花儿默默无言秘密。大家一同注视着眼前的这一幕……
直到第三年,人间蒸发的孔乙己又出现了。我至今记得那个一袭长衫,手执一把纸扇,意气风发地走进酒店喝酒的样子,虽已发迹,但他仍然保留了站着喝酒的习惯,唯一不同的是,昔日那些人,如今个个对他点头哈腰的。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他竟有如此大的变化,听掌柜说,他这几年竟放弃了自己的书生气,改掉了好逸恶劳的毛病,做了生意,也赚了不少。孔乙己还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孔老爷。
“孔老爷又来喝酒啊!”孔老爷在在众人的问候中走进店里,一路满面春风。只对那些个短衣帮不理不睬,“哟,孔老爷来了,来,快落座。”“坐什么坐,我又不是那群穿长衫的,整天一副老爷作派。”“是,是,您说的是。小二,快,温酒,您悠着喝,钱下次再给罢。”孔老爷点点头。又进来一个短衣帮的,掌柜变了脸色“哟,这不王秀才吗,怎么,又‘捡’了东西?换了钱?”“掌柜,你就别取笑我了。温一碗酒罢。”“钱,先给钱,没钱免谈。”“咳,今天先记着吧,改日再还。”掌柜一脸不屑地扔给他一碗酒,“诺,这天气,不用温了。”那人拿了酒,一口饮下,走了,孔老爷从后面叫下了他,替他还了酒钱,两人一见如故。
这人自姓王,单名一个秀字,两人倒真是一见如故,孔老爷每日与他一同出游。王秀见孔老爷有钱,想方设法地与他加深“友谊”,孔老爷虽说读过几年书,但却不如王秀这般奸诈,几月之后,将管家一职封于王秀。
王秀得了好处,得寸进尺,明里将孔老爷的家中事务打理得有条不紊,暗里却悄悄将他的钱转移了,这就是所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没过多久,孔老爷这位人物又从鲁镇退场了,我四处打听,主顾们却都对这事闭口不提,惟有问及王秀时,他才跟我说上两句“孔老爷病重了,你呀,就别想他了。”我这才有些了解,却不敢确信。
直到王老爷这一称呼盛行起来时,我才明白原委,这时的鲁镇,没有了孔老爷,只有一片死气沉沉,我竟有些想念孔乙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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