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钢笔,我的身材非常棒。不是橡皮那种矮冬瓜体形,也不像文具盒大哥那样魁梧。我很苗条,还很漂亮、可爱。我的身子上有米奇的图案,它是我的脸,米奇老是笑眯眯的,结果我也整天笑眯眯的。有谁像我这样整天高高兴兴的呢?
我的手不长在肩膀上,而是长在我的帽子——钢笔盖子上。当然,我的手没有人类的灵巧,它就是一个小挂钩,让我可以紧紧抓住小主人。这样,我就不会从小主人身上掉下来了。
我的嘴巴——笔尖,藏在笔帽里,有了笔帽把关,我就不会乱说话了。主人想要说什么,就拔开笔帽,露出我的“嘴”,我就在纸上根据主人的指示“畅所欲言”。
肚子饿了的时候,我不吃肉,不啃汉堡,不喝饮料,只喝墨水。只有我喝得饱饱的,才能为小主人好好工作。人们都说,肚子里有墨水的人学问大,我满肚子墨水,我的学问是不是很大呢?
我是主人的好帮手。每当主人想偷懒时,我热情的笑容就会鼓励他,让他写完作业。主人非常喜欢我,让我在文具袋里住单间,使挤在另一间屋子里的8支铅笔和2块橡皮,对我又羡慕又嫉妒。
这就是我,小主人的好帮手——一支长得很帅的钢笔,大家喜欢我吗
大家好!我是一只钢笔,我有许多兄弟,比入铅笔`自动笔`水彩笔`圆珠笔等等......都是我的兄弟.
我和兄弟们都住在文具店里,有一天,文具店里来了一个小男孩要买钢笔,这就是我的小主人花了五元钱把我买走了。在这一年中我非常的高兴。小主人很喜欢我,我身上脏的时候他会帮我洗一洗,小主人高兴的时候,还会把我拿在手里绕来绕去,我开心极了。
突然有一天,小主人又买了一只比我更漂亮的钢笔,小主人把我扔进一个旧笔袋里,里面黑乎乎的,又脏又乱,我在里面又孤独`又害怕,小主人拿着漂亮的钢笔在写作业,一天小主人写着写着,那只钢笔突然坏了,他非常着急,因为作业刚写了一半,小主人急得满头大汗,可他急中生智,又想起了我,他急忙把我从袋子里拿找出来,又用我写作业了,我比以前更加买力了。当我帮小主人完成作业时,他高兴的把我举起来,小主人也知道了那只外表美丽的钢笔,只是个华而不实的东西。我虽然外表没它美丽,但我是一只很实用的钢笔。
我是一支钢笔,外面是蓝色的,印着卡通人物。用铁制成,吸水装置是针管式的。是众多钢笔中的一员。20xx年11月11日,我被小主人买回了家。美好生活开始了!
我记得我的“身价”是8元。比较便宜。所以到小主人文具盒的时候,十几块、二十块的钢笔都开始笑我。我没理。因为我知道,每一支笔在主人写字时都要积极配合,要不然写出的字就会粗一笔细一笔。所以,我断定,嘲笑其他物品的,八成是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我身价便宜,出身不好,基础也差,只能靠自己,才能胜过他们。
人都有个“喜新厌旧”的习惯。所以,小主人在写生字作业时第一次拿起了我,给我吸墨水,开始写字。
次日,当本子发下来时,小主人得了99分。他很高兴,便喜欢上我了。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官场无处不在。全都在“争宠”。连钢笔也一样,利用各种手段让主人用自己。我怎么也不知不觉卷入了这场斗争中了呢……
还是一条理——勤奋,哪怕基础比别人差一些。我就“倒时差”。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因为有些伙伴是白天生产的,有些是晚上生产的。我是在凌晨一点生产的,所以晚上清醒,白天睡觉,和人的生活习惯刚好相反。所以我尽量把自己变成晚上休息,白天清醒。
功夫不负有心人,期中考试,我的“足迹”遍布了语文、数学、英语试卷。我很兴奋,别的文具也对我刮目相看,以往嘲笑我的也向我致歉。
我就这么一直被用到了学期末,马上考试时,一支新钢笔出现了,造价五十多。挺直了腰板写字,兢兢业业。我便被淘汰了,遗憾……
我现在正在小主人的笔筒里。小主人不太用了,因为我有很多方面不如别的笔强。但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还有机会,那就是考试时。考试时小主人会拿很多笔,备用。那时候,我就该大显身手啦。经过一年的休养,我的身体、能力、状态都有了很大恢复,就等考试来到了!
我睡着了。
醒来时,我才发现自己在文具盒里。怎么会呢?一打听,原来刚刚考过试呀!我怎么一直睡过去了?小主人拿起了我,放回笔筒。唉!睡的时间太长了!我靠着笔筒,等待着下一度轮回……
我是一枝新钢笔,生活在一个宽敞舒适的超市里。有一天,一位小男生买走了我,我就生活在小男生的文具盒里,一进入文具盒里就碰到橡皮、尺子、铅笔、圆珠笔等一些学习用品,听他们说:“这个小男生很顽皮,把我们搞得遍体粼伤的,你可要小心哟。”我听了半信半疑:“真的吗?”我害怕极了。
今天主人上学了,上课就在那儿摆动我,忽然被语文老师发现了二话不说,立即把主人手中的我重重的往地上一摔,我头昏脑涨,迷迷糊糊的听老师说,如果小主人再在上课时间摆动我,就把我折断,还要带家长来。我害怕我被折断,希望小主人在上课时间不要玩了。
可是这一天还是来了,主人不停的把我摔来摔去,把我摔的头重脚轻,这堂课虽然不是语文老师的,但她在窗外盯了小主人许久,忍不住了,她冲进教室站在小主人身后,把我抓住,还没等主人反应过来,我已成两块,扔进垃圾箱。
“唉!我的一生就在那刹那间牺牲了。”
匈奴人又来了,该死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死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死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血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死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血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死寂,残阳如血,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死,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死,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死。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血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死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血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死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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