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喜欢吕布的理由(对吕布的感悟作文高中)

作文我喜欢吕布的理由(对吕布的感悟作文高中)

首页说明文更新时间:2024-05-16 17:05:40
作文我喜欢吕布的理由(对吕布的感悟作文高中)

作文我喜欢吕布的理由【一】

大家都看过三国演义,当中有名的一员虎叫吕布,他又被称为三姓家奴,我呢,今天就为大家来说说这个吕布。

吕布他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当初他跟着他的家父丁原,在战场上拼***,立下了很多战功,和丁原一起封了官,有一次丁原去参加一场会议,他就让吕布来保护他,当会议举行到一半的时候,董卓发起火来,要***了丁原,在旁边的吕布就用手中的`方天画戟挡住了董卓的那把刀,保护丁原回去了,当吕布刚走不一会儿,董卓眼里就直发光,让李肃去劝降吕布,一开始吕布不同意,但后来一听李肃要给他金银珠宝,还有千里追风赤兔马,吕布听了很高兴,马上就同意了,在当天晚上就***了丁原的首机,去投奔了董卓。

假如说我是吕布,我就不会去投降董卓,不管他给多少金银珠宝,多少只赤兔马,我都不会同意,因为第一丁原是我的家父,也是我的亲人,只有是冷血动物,才会***了自己的亲人。第二自己和丁原一起反过来把董卓给***个片甲不留,最后董卓自己自然会把金银珠宝,赤兔马,给送来求和。这样做不仅不***自己的亲人,反而得到了钱财,这才是叫一举两得。

所以我认为吕布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就因为这见利忘义,自己的好武艺就白白浪费了。

作文我喜欢吕布的理由【二】

一进入鼋头渚景区大门,便听到那首30年前几乎家喻户晓的民歌《太湖美》:“太湖美呀,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水上有白帆哪,啊水下有红菱哪,啊水边芦苇青,水底鱼虾肥……”吴侬软语歌喉圆润,轻灵得就像一个绝美的梦。抬头望去,那洁净的道路和两边高耸的梧桐树正带着金黄的叶子点头欢迎,洁白的芦花摇曳着枝头沙沙作响,正是万紫千红层林尽染,好一派诱人的秋色。浩瀚的湖面在阳光的.照射下波光粼粼,沿岸的山丘逶迤着绽放璀璨斑斓。岸边还有许多的树种光秃着枝头伸向湖面,仔细一看都是些桃花樱花之类的。试想,如果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岸边百花吐艳,湖面帆影点点,青山遥遥相对,谁人能不欲醉欲仙?难怪当代大诗人郭沫若留下情有独钟的诗句“太湖佳绝处,毕竟在鼋头”。

没有未见花开的遗憾。阳光很明媚,心情很灿烂,在暖阳下坐船游太湖也别有风味,更何况这时是旅游淡季,没有人挤人看人头的尴尬,你可以随意从甲板走到船舱再从底层走到顶层,放眼远眺,那平静的湖面随微风荡起细细的涟漪,那浩渺的湖水坦荡而从容,涤尽人间嚣尘----忘却那些人间烦恼吧!任风儿把头发吹乱,让思绪无边无际地飘荡,那种轻松自在的感觉无以言表。

在不知不觉中,船儿到达一个叫太湖仙岛的地方,一下船才发现那岛上居然人潮涌动热闹非凡----原来是一所学校组织的秋游活动,我们能够“意想不到”的融入其中还真是一个偏得。你看,孩子们个个喜笑颜开,有的登山眺望摆照型,有的围在特色美食小摊边享受舌尖上的快乐,有的在湖边的空地上手拉手尽情地唱呀跳呀,那一刻没有任何“笼中之鸟”的无奈、困惑和压力,释放出的都是那种真真切切天真烂漫的美好时光----和孩子们在一起永远不会变老,生活在太湖边的孩子们真是太幸福了。

回到鼋头渚,终于看到那块被神化了的渚头巨石,三面湖水拥抱,冲波兀立,显示出一只栩栩如生的神鼋,昂首于碧水之中,雄姿英发,“鼋头渚”因此而得名,这里也是纵观太湖山水组合的最佳处----萧梁时,此地建有“广福庵”,为“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一处。明初,“太湖春涨”被列为“无锡八景”之一。明末,东林党首领高攀龙常来此踏浪吟哦,留有“鼋头渚边濯足”遗迹。文人雅士咏唱之作颇多。清末无锡知县廖伦在临湖峭壁上题书“包孕吴越”和“横云”两处摩崖石刻。

漫步岛上,拾阶而上,掩映在树丛中的楼台亭阁,半山腰的广福寺香烟缭绕,曲径通幽的竹林无不值得回味和留恋。穿行在江南各种叫不清的植被树木之间,我更喜欢那湖边随风摇曳的熟悉的芦花飘香,带着乡土带着野趣还有一点沧桑,在湖水的拍打中顽强地扎根开花。当然,与咱们“湿地之都”盘锦的百万亩芦苇荡相比,那就是“万花丛中一点绿”了。

据介绍,鼋头渚风景区始建于1916年,现面积达539公顷。这里不仅有充山隐秀、鹿顶迎晖、鼋渚春涛、万浪卷雪、横云山庄、太湖仙岛、江南兰苑等各具风貌的自然景观,还有王昆仑故居、陶朱阁等人文景观,是江南最大的山水园林之一。当年年轻的聂耳随电影《大路》摄制组来无锡时就居住在这里,并谱写了著名的《大路歌》和《开路先锋》两首插曲,他来到正在修建公路的工地上,将《大路歌》唱给民工们听,电影尚未拍完,歌曲就已经通过民工流传开了。

关于太湖的传说很多。相传在很久以前王母做寿,在天宫大设皤桃宴,玉皇大帝命四大金刚送去一份寿礼,是一个大银盒,里面装有72颗特大的翡翠,外表还雕饰着千姿百态、五颜六色的飞禽走兽,如同一个聚宝盆,令在场的各路神仙赞不绝口。但王母设宴时没有请孙悟空,于是这位齐天大圣就大闹天宫。当他看见这个大银盒时,一棒打翻,银盒便从空中翻落下来,砸到地上成了一大坑,银盒立即化成了湖水。因湖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天”字上的一横落在下面变成一点,就是“太”,所以此湖取名为“太湖”。而72颗翡翠分撒在太湖之中,变成了72峰。银盒本来是圆的,被孙悟空打了一棒,这便是太湖不圆的原因……

在湖边的一家小饭店,大家饶有兴趣地品尝“太湖特色套餐”,什么酱排骨、“太湖三白”、无锡小笼包等等一道道小巧精致玲琅满目十分诱人,当一大盘红彤彤的让南方人忘情而垂涎的大闸蟹端上桌后,大家不约而同地笑了----目前江南很多蟹苗都来自于咱家乡盘锦。

不用说了,喜欢太湖,还有N个理由。

201X年10月25日

作文我喜欢吕布的理由【三】

有一次,齐庄公带着几十名随从进山打猎。一路上,齐庄公兴致勃勃,与随从们谈笑风生,驾车驭马,好不轻松愉快。忽然,前面不远的车道上,有一个绿色的小东西,近前一看,原来是一只绿色的小昆虫。那小昆虫正奋力高举起它的两只前臂,怒气冲冲地挺直了身子直逼马车轮子,一副要与车轮搏斗的架势。

小小一只虫子,竟然敢与庞大的车轮较量,那情景十分感人。这有趣的场面引起了齐庄公的注意,他问左右:“这是什么虫子?”

左右回答说:“大王,这是一只螳螂。”

庄公又问:“这小虫子为何这般模样?”

左右回答说:“大王,它要和我们的车子搏斗,它不想让我们过去呢。”

“噫!真有趣。为什么会这样呢?”庄公饶有兴趣地问左右。

左右回答说:“大王,螳螂这小虫子,只知前进,不知后退,体小心大,自不量力,又轻敌。”

听了左右这番话,庄公反而被这小小螳螂打动,他感慨地说道:“小小虫儿,志气不小,它要是人的话,一定会成为最受天下尊敬的勇士啊!”说完,他吩咐车夫勒马回车,绕道而行,不要伤害螳螂。

后来,齐国的将士们听说了这件事,都非常感动。从此,他们打起仗来更加奋不顾身,都愿以死来效忠齐庄公。

人们常说螳螂挡车,不自量力。然而我们从另一面来看,螳螂挡车之勇,也实在可赞可叹,这种置生死于不顾、敢于抗争的勇气,不是应该对我们有所启发吗?

作文我喜欢吕布的理由【四】

??三国演义之三英战吕布》读书笔记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让我们好好写份,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三国演义之三英战吕布》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三国演义》大家应该都非常熟吧!它可是四大名著之一,书中的第五回《三英战吕布》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就让我们一起来回味一下吧!

华雄被关羽只一回合就斩于马下,董卓立刻派吕布出战。吕布先迎来了张飞,两人撕***五十余合,不分胜负,关羽见了,立刻拍马迎战,连斗三十余合,还战不倒吕布。刘备见了,挥舞双剑加入战斗。经过刘、关、张三人力战,吕布终于招架不住,拖戟便回。

奉先啊!你不愧为武的化身,虽然你败了,但你的'对手可是三名绝世武将啊!读了这个片段,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吕布的武力确实非同一般。陈宫曾对他有过一句评价:骁勇无敌,善战无前,然而勇而少谋,暴而少仁之。意思是吕布有勇无谋。我的第二感受是刘关张三人非常团结,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的话他们是不可打赢的。

《三国演义》中还有很多令我记忆深刻的人物,如:赤壁火神周瑜、少年将军赵云、一代枭雄曹操这些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谁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呢?我喜欢《三国演义》,它不愧为四大名著!

作文我喜欢吕布的理由【五】

战国时代,在齐国有一个无名小镇,镇上住着两个自命不凡、爱说大话、喜欢自夸为全世界最勇敢、最顽强、最不怕死的人。他们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

有一天,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碰巧同时来到一家酒楼喝酒。他们一先一后进了酒楼后才互相看见对方。两人相互寒暄了一番后,便选中靠窗的一张又干净、又明亮的餐桌相对而坐。不一会儿,酒保送上来了一坛陈年老酒。店小二又替他们剥去坛口上的封口泥,打开了酒坛盖子,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店小二替他们各自斟满了一碗酒后,把酒坛子放到桌子上,很客气地退了下去。

这两个“最勇敢”的人喝了一会酒,聊了一会天,边喝边谈,渐渐觉得有酒无肉实在是有点乏味。其中一个“最勇敢”者提议说:“老兄,稍等一会再喝。这样光喝酒不吃肉也不是味,我到菜市场去买几斤肉来,叫这酒店厨师加工后端上桌子供我们下酒。咱俩难得在一起,今天喝个痛快。”另一个“最勇敢”者答道:“老兄,不必到菜市场去买肉了。你我身上不都长着有肉吗?听人说腿肚子上的肉是精肉,我们将自己随身带的刀在自己身上割下肉来下酒,又新鲜、又干净,不是更好吗?只叫店小二端盆酱来蘸着吃就行了”。第一个“最勇敢”者为了表现自己的“勇敢”,只好同意了对方的提议。不一会儿,店小二将一盆酱端来了,放在桌子上面。他们每人喝了一碗酒后,各自抽出自己的腰刀,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血淋淋的.放在酱盆里蘸了一下,然后送到自己嘴里咽了下去。就这样,他们每喝一大碗酒,就在各自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吃。当时在场的人看到后又惊讶,又害怕,但谁也不敢上前干预。这两个“最勇敢”者在酒楼里一边喝酒,一边吃着从自己身上割下的肉。他们两个人都自称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谁也不肯在对方面前认输。就这样,酒一大碗一大碗地喝下去,他们身上的肉也一大块一大块地被割下来;鲜血不断地从他们身上流出,流到地上,流了一大片……不多久,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都由于失血过多而死去。

“割肉自啖(dan”的故事告诉我们:勇敢本来是很好的品质,它能帮助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危险和困难。但盲目的逞勇斗狠却是无聊的行为,是愚蠢而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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