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国家各据一方,征战不休,争夺霸主的统治地位。其中,刘备管辖割据的地方称为蜀。
刘备依靠诸葛亮、关羽、张飞等一批能***文臣武将打下了江山,他死后将王位传给了儿子刘禅。临终前,刘备嘱咐诸葛亮辅佐刘禅治理蜀国。刘禅是一位非常无能的君主,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做,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将政事都交给诸葛亮去处理。诸葛亮在世的时候,呕心沥血地使蜀国维持着与魏、吴鼎立的地位;诸葛亮去世后,由姜维辅佐刘禅,蜀国的国力迅速走起了下坡路。
一次,魏国大军侵入蜀国,一路势如破竹。姜维抵挡不住,终于失败。刘禅惊慌不已,一点继续战斗的信心和勇气都没有,为了保命,他赤着上身、反绑双臂,叫人捧着玉玺,出宫投降,做了魏国的俘虏。同时跟他一块儿做了俘虏的,还有一大批蜀国的臣子。
投降以后,魏王把刘禅他们接到魏国的京都去居住,还是使他和以前一样养尊处优,为了笼络人心,还封他为安乐公。
司马昭虽然知道刘禅无能,但对他还是有点怀疑,怕他表面上装成很顺从,暗地里存着东山再起的野心,有意要试一试他。有一次,他请刘禅来喝酒,席间,叫人为刘禅表演蜀地乐舞。跟随刘禅的蜀国人看了都触景生情,难过得直掉眼泪。司马昭看看刘禅,见他正咧着嘴看得高兴,就故意问他:“你想不想故乡呢?”刘禅随口说:“这里很快乐,我并不想念蜀国。”
散席后,刘禅的近臣教他说:“下次司马昭再这样问,主公应该痛哭流涕地说:‘蜀地是我的家乡,我没有一天不想念那里。’这样也许会感动司马昭,让他放我们回去呀!”果然不久,司马昭又问到这个问题,刘禅就装着悲痛的\'样子,照这话说了一遍,但又挤不出眼泪来,只好闭着眼睛。司马昭忍住笑问他:“这话是人家教你的吧?”刘禅睁开眼睛,吃惊的说:“是呀,正是人家教我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司马昭明白刘禅确实是个胸无大志的人,就不再防备他了。
刘禅身为一国之主,居然乐不思蜀,甚至连装着想念故乡都装不出来,贪图享乐而志向沦丧竟到了这种地步,实在可气可叹。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放弃自己的理想,而要严格要求自己,志存高远,不懈地奋斗。
草色烟花残照里,无言谁会凭栏意
柳永永远也不会忘记他第一次遇到雪子是在一片草原上,那年他20岁,初入江湖却身负血海深仇,以一身绝技与傲气天下,除了报仇,什么都不在乎,一次次利剑饮血,他总是以绿绸带束发,长发轻飘,利剑轻舞,绝代风华,那且地深处,撒且的微笑,天的彼岸之花。
遇到雪子的时候,柳永愣住了,看着那些对雪子舞刀弄枪,满脸横肉的男子心中升起了腾腾怒火,柳永还清楚地记得他一剑***尽了所有对雪子不敬的人,身上一袭长袍依旧雪白,人真的很奇怪,经历的时候未注意的事,失去之后,独自故地重游时却一点一滴地清晰起来。
那日正是心里郁闷的日子,一丝血腥的味道隐约飘来,破败的枝叶飘摇,宛如曲水流觞,那日正是中秋,那夜正值月朋星稀,他带着雪子回到客栈,指尖轻桃,绿绸带落入手中,长发垂背,轻揽雪子,感到怀中妖躯轻轻颤抖,红绡账轻挂……
夜半,他听到雨下了起来,几只不知名的鸟在窗外飞来飞去,看着枕边眉目加黛的雪子,轻笑,一直到现在,柳永都不明白,为何素来不沾女色的自己,第一次看见雪子,竟一见钟情,而她,也爱上了自己,是否,有的缘分,本是天定。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
这还是柳永第一次有闲暇来观赏风景,然——心里凄楚无比,遥望远方,他眼里流出忧郁,取下腰间的佩剑,伸指在剑柄的绿丝带上小心翼翼地轻抚,细细春风吹进了残破的楼,丝带轻飘,昏暗的烛光摇摇欲坠,透过破旧的草帘往外看,清冷的天抹上了一片片的冰蓝,一种凄苦的美。
轻叹,脚尖点地纵身跃上草原,风扑面而来,虽已是黄昏,天空依旧清明,究竟是失去抛了,一切都变得没有了意义,丝带已变成淡绿色的了,透明得似乎随时都会随风而逝,不禁拔剑轻舞,挥洒心中的烦闷,剑收轻步走向草原深处,多年的习惯,仍是用绿绸带把头发束了起来,天已经黑了,许多昆虫奏起了天然的夜响,时不时停顿一下,远处的`山坡一片昏黄;几株苍劲的白杨挺立却越显矮小,当初多少欢乐,却被仇恨雨打风吹去,昔日青翠的草原也已苍凉不堪,柳永迎风而立,束发的绸带突然断裂,一头飘逸的长发随风而舞,这时,如果有人到柳永舞剑的地方,就会看见,在那里立着一颗岩石上,印刻着:“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
有时候,被雨打风吹去的,何止且诺言呢?
绿蚁新醅酒,我小酌着,染着醇香的一阕新词,在宣纸上开出娴静的花来.又是一年暮春时节,又是桃雨柳风的旧天气,又是枕霞撷月的小亭台,只那情怀、不似旧家时.夕阳如血,已薄西山,夕阳啊,你几时又会重回碧落?我伸出手,却怎么也握不紧匆匆的时光.
人生如梦,匆匆如白驹过隙,这般无可奈何.繁花落尽,那质朴而孤独的枝干,难道就是生命的本来吗?燕语呢哝,我顿生似曾相识之感,但花落仍再生,燕去春又回,光阴荏苒,逝去的,却再也唤不回.曲径通幽处,我漫步在落英缤纷之中,任凭思绪在脑海发酵着,踱入庭院深深.
有天分就一定成为天才吗?不一定。是天才就一定意味着成功吗?不一定。实际上,从“神童”到有杰出成就的人之间,绝不存在必然联系。然而,我们却习惯于用捧***的方式去看待“神童”,“神童”拥有非凡的成就才算正常,非如此便是失败,非如此便遭受鄙夷。
我并不为魏永康的退学感到惊讶,或者以此感叹“伤仲永”。因为,求知之路无止境,过往的天分和成绩又能说明什么呢?更何况,一个人能否在某个领域做出杰出贡献有很多关联因素,并不是每一个“神童”都能在长大后成为“牛人”。
真正让我感到“伤”的是报道中的一些细节,“热了不知道脱衣服,大冬天不知道加衣服,穿着单衣、趿着拖鞋就往外跑……”这些是魏永康硕博连读期间的一些生活细节。他没有成为母亲期望的天才,却连普通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都没能掌握。
问题是,凭借“当代伤仲永”就能起到引以为戒的效果吗?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之下,父母们在教育问题上进行着残酷地竞争,并常常感叹身不由己。过分拔高孩子的天分,暗含着这样的心理:我的孩子一定能成为佼佼者。可是,我们哪里需要那么多佼佼者,一个幸福的社会,难道不是更需要有着良好修养,有着一技之长,能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之贡献的普通人?
魏永康母亲曾代劳他生活上的一切甚至喂饭,而今忏悔:“是我害了他”。这样的忏悔,不仅是为他的学业,也为他的生活。我想,其中为生活的因素可能更多些,有哪个母亲不希望已成年的子女成为会生活的\'人呢?
只是,在激烈的教育竞争下,如何去劝导一位焦虑的母亲呢?让一位母亲一时改变观念容易,但社会整体的浮躁还是会让越来越多的父母陷入焦虑之中,进而在孩子的教育上继续舍本逐末。要想从根本改变,就需要在定义成功时,少一些功利性,对待天分时,少一些捧***与棒***,多一些自然地呵护。进一步而言,需要缩小贫富差距和不同职业间的收入比,营造更公平的社会环境,让更多的人在平凡岗位做出应有贡献就能获得稳稳的幸福,而不是让争做“人上人”成为生活的标尺。依此而言,“当代伤仲永”显然不只是一位母亲的忏悔录。
有个小孩叫方仲永,出生在一个农人家庭。他家里祖祖辈辈都是种田人,没有一个文化人。他长到5岁了,还从未见过纸墨笔砚是个什么模样。
可是有一天,方仲永突然哭着向家里人要纸墨笔砚,说想写诗。他父亲感到十分惊讶,马上从邻居那里借来笔墨纸砚,方仲永拿起笔便写了4句诗,而且还给诗写了个题目。同乡的几个读书人知道了这件事,都跑到方仲永家来看,一致认为他写得不错。于是这件事很快传开了,知道的人不免个个称奇。
从此,方仲永家热闹起来,经常有人来家玩,有的当场出题要小仲永作诗。小仲永不论什么题目,他都能立刻成诗,而且内容深刻雅致,文采绚丽多姿,得到众人赞赏。
不久,方仲永的天生奇才传到了县里,引起了很大震动,人们都认为他是个神童。县里那些名流、富人,十分欣赏方仲永,连他父亲的地位也随着提高了不少。那些人对方仲永的父亲另眼相看,还经常拿钱帮助他。这样一来,方仲永的父亲便认为这是件有利可图的好事情,于是放弃了让方仲永上学读书的念头,而是每天带着方仲永轮流拜访县里的那些名流、富人,找机会表现方仲永的作诗天才,以博得那些人的夸赞和奖励。
这样一来,神童渐渐才思不济,久而久之,由于只一味凭着一点“天才”而没有后天的再学习,方仲永终至每况愈下。到十二三岁时,作的诗比以前大为逊色,前来与他谈诗的人感到很是失望。到了二十岁时,他的才华已全部消失,跟一般人并无什么不同,人们都遗憾地摇着头,可惜一个天资聪颖的少年终于变成了一个平庸的人。
可见,一个人光有先天的智慧而不注重后天的学习是不行的,不注意接受新知识,到头来只会落在别人后面。
元丰元年(1078),徐州的大路上,匆匆行走着一位官员,他姓苏名轼,刚到这里作知州不久,就发生了春旱,他焦急万分,后来多方祈祷终于下了雨,现在他必须到城东石潭谢神去!
他一边赶路,突然耳中听到了簌簌的声音,原来是开过的枣花轻柔地落在他宽大的官服衣襟上,这使他突然惊觉已是初夏了,春旱终于解除了呢,一笑,放慢了心情和脚步,这才听到耳畔传来“吱吱呀呀”的纺车声,他怀着好奇侧耳倾听,却又无法分辨声音的来处,因为在这个繁忙的收蚕季节里,缫丝声已在村南村北此起彼伏响成一片了。
眼中繁忙的农村景象使他的心情闲适轻松起来,这真实的感官体验激发了他作为地方官员的愉悦。继续赶路,看见一位披着“牛衣”的农民坐在古柳荫下,面前摆着一堆黄瓜,虽然衣裳贫寒但刚被女人细细浆洗过。此时行人并不多,卖主也并没有大声叫卖,而只是斜依着柳树,看着卖瓜人自得的\'神情,他不由感受到了天气的炽热,突然生起想到树下避暑的念头来。大概中午喝了点小酒,也许应该在这午风轻暑里美美地小憩一会儿吧!二十里的路程此刻却显得是那样漫长,无法午睡也罢了,偏偏日头正晒,微醺的他渐渐感到困意弥生。口中越来越感干渴难耐,越走越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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