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从前,菲菲总是骑着她那辆自行车来我家找我玩。我总是嘲笑她的自行车,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
我们总是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逛遍整个村子的大江南北,放肆地笑,疯狂地聊天。
那时候,当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可是最近,自从上了高中,我们之间的联系就越来越少。甚至一个电话的联系,都需要挤时间来打。其实,说句实话,不是没有时间来联系,而是或许都没那么在乎了。自从上了高中以后,我发觉我们之间出现了一道鸿沟。随着高中时光一天天流逝,这道鸿沟也就越来越深,最后生疏到偶尔见了面也只是笑一笑,寒暄几句。
再也找不到一开始天真无邪的感觉。
时间都去哪儿了?
友谊都去哪儿了?
后来在新的环境里,我有了更多新的朋友。从前她陪着我做的玩的如今都有新的朋友陪着我重复,一遍遍感伤,欢笑的时候扑作一团捧腹大笑,伤心的时候抱作一团伤心地哭。反正过了这一天,新的一天还会到来。今天的夕阳落下到地平线以下,明日还会有新的夕阳出现。
有时候从操场走过,看到有老师的孩子或者来我们学校玩的小孩子,唇角会微微上扬,心里弥漫起无限的感伤。看着眼前的他们,小小的身子,天真的表情,幼稚的话语,仿佛就是重复着我们的童年。我们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怀念。
伤感。
那一去不复返。
想起来,永远都是最美好的童年。在心中,萦绕着,永远不去。
一种变相的信念。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狼名叫紫岚,它有三个公狼和一个母狼崽。它在以前就策划好了要夺取狼的王位,所以,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上风,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这时,紫岚又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但愿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觉得紫岚也太可怜了,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刺骨的寒风丝毫不讲情面的刮去了人们丰收的喜悦,鹅毛大雪覆盖了一切喧嚣,同时也覆盖了晴朗的心情。寒风中,“讨厌冬天”这个话题以风为载体传遍整个城市,也传到了冬天本人的耳朵里,但冬天并不伤感,她仍旧那么冷静、那么自然,她知道,时间一天天过去,她的孩子——春天,就快回家了。
故事中的冬天恰似现实生活中的幕后工作者,或者是舞台上表演“反面人物”的,他们甘愿受苦受累,只要演出顺利进行,他们会认为那汗水就是甘露;无论导演怎样将反面角色丑化,他们都认为成功反衬正面人物是自己的责任。风光过后,人们往往记得台上哪位演员的表演出色,可谁又能说出这台晚会总策划的名字;电影结束,人们津津乐道的是英雄救美的动人场景,可谁又会关心“坏人”为拍摄“挨打”受了几处伤。诚然,晚会的看点着实在明星的表演,电影的卖点的确在主角的英姿,可看过、笑过之后,别忘了稍带上幕后的演职人员,仅仅这样,那些“冬天”们就会很感动了。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简单的词藻蕴含着的哲理开导着一代又一代人,可总觉得这对冬天有点不公平,给人的感觉似乎在劝你:再熬两天吧!想想春暖花开,这该死的冬天就不那么难熬了!可你是否知道,没有大雪为土地保温,春天的播种会顺利吗?没有冬日的冻结,春季泥土会湿润吗?没有严冬的磨练,春姑娘的脚步会那么健康坚定吗?
冬天是春天的母亲,这话一点没错。所以,不才的我想盗版一下雪莱他老人家的话:没有冬天的到来,就没有春天美丽的临近。冬天是伟大的母亲。春天固然绚丽,夏天着实热情,秋季的确丰满,大多数人都想像他们一样,清纯、阳光、稳重。可我却喜欢冬天,不是我假装另类,不是故作个性,我真的爱冬天的那份冷静、那份无私、那份宽容。由我的性格取向,我以后很可能作一位幕后人,默默奉献的那种职业,我喜欢它,就像我喜欢冬天一样。我会尽心尽力,虽然我不风光;我会踏实肯干,虽然我不耀眼。因为我认为:作个“冬天”,更有魅力。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乍看之下这仿佛是一个励志故事,当然,这么认为也没有任何的问题,一个患有语言障碍的王室公爵在皇室、国家的紧迫情势之下,努力克服自己的缺陷、积极去改变,最终逃出了缺陷的阴影,而终于让那些质疑、担忧、讥讽等等的公众舆论烟消云散,最终也不失为一个伟大的国王。
这个故事的励志意义另一部分也因另一个人物的所为所对比升华:George的兄弟Edward,本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皇室公爵,王位的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却因人生际遇和风流个性,逐渐的放弃了对王位的追逐,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天赋如果不为后天善用,也会逐渐被磨灭,被荒废;而对于George来说,一个对于王位继承者来说相当有阻碍的缺陷,如果有心去改变、不停的尝试,最终也会得到纠正,获得真正的自信。
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为了讲述伟大王与民、医与患无差别友情的故事,语言治疗师洛格和王室继承人George齐心战胜“顽疾”,两个人一同为对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而奋斗。当然,这个“顽疾”不同于表面上那样简单,仅仅是“口吃”或者“发音”,或是“说话是否流利”的问题。在当时的国际情势下,而在王储之中的理想继任者却沉迷风流韵事不思大体(其实对于这一点就我个人而言是否要对Edward抱否定批评态度,还是要持保留意见),而对于当时社会和国际情势动荡的情况下,一个强有力的国王,一个英明的统帅,一举一动都为人们所关注,人民希望得到希望和自信,希望看到一个能给他们安全感的王。因此George的“顽疾”,反而显得那么的引人注目,因为对于国王和重大场合而言,一场有力、有自信的完美的演讲,对于王室、国民和公众来说,都是必不可少需要的事情。
所以如果George是个平常的人,或许他有口吃,或许他的发音有问题,这都没什么,他可以选择成为作家、卖笔杆子,他可以选择出卖体力来维持生计,他可以尽量避开交际、闭门闭户,这都是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他自己和别人也许都不会觉得这是多么有问题的一件事。然而他却成为一个有语言缺陷的王室继承人、国王,一个小问题也许就成为了大困难,就像Edward一样,一个花花公子其实没什么,但是因为出身背景和责任,就显得有些失大体、不成器之感,其实都是位置造就的,因为人并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讲到这里,我想,很多人也许都在羡慕另一种生活,其实所有的生活都是一座围城,除非你可以拥有每一座城门的钥匙而可以自由进入,否则,并不要轻易羡慕或者盲目追寻另外的生活,除非你已经想得透彻,或者是你个永不思悔的人。
方便面这个食品,大人们向来是不肯让我们多吃的。
只是在学校的时候,有时实在不想吃食堂的饭,而外卖又贵的很。
这个时候,一包方便面,就成了我们宿舍的美食。
每一回,有个舍友喊道,我好想吃方便面呀。
底下,总有那么几声附和。
然而,动手泡泡面的人,却没有一个。
随后,一般是那个最最受不住泡面美味诱惑的人先起身,拿上两包泡面,抢了另一个舍友的火腿肠,泡开了。
泡泡面没人应,可吃泡面,嘻嘻……
那锅盖子还没开着,一群”馋猫“已经围在了锅前。
往往这个时候,第一个泡泡面的人就会护椟子一般的护着自己的泡面,然而,终是抵不信“群筷”攻之。
有人抢的东西终是好吃的,最终,看着锅里那点汤底,个个都咋巴着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可真是有人勤快再去泡上一碗,众人的吃货战斗力已明显的下降了一个等级。
所以说,这速食食品,还真是速食,引诱的快,收场的也快。
不过第二天,有的舍友脸上就光临了痘痘,叫的那个惨烈:再也不吃泡面了,谁叫她吃,跟谁绝交。
然而,等她脸上的痘痘功成身退,有可能第一个念起方便面美味的是她……
这就是我们宿舍和方便面的故事。
虽然我的玩具都快把整个家沾满了,但是我还是有四个最喜欢的玩具,因为这四个玩具都比其他玩具可爱、漂亮,而且这两个玩具已经陪我两三年了,我特别喜欢这两个可爱的玩具,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可爱的玩具吧!
第一个玩具是我在4岁时,姥姥带我去上海玩的时候,正好是世博会,世博会的吉祥物是“海宝”,于是姥姥就给我买了一个会说话的小海宝,他的全身是天蓝色的,很好看,还有一个小小的卷发,可爱极了,每当我写完作业的时候就会从床上拿下可爱的小海宝,然后再拿我的枕巾把它裹成像婴儿一样的圆疙瘩,然后抱着它一起看电视,有时我生气的时候把它东扔一下西扔一下,它好像感觉它犯了什么错误似的,也又时我和它放玩打小狗可可的时候,我就会把它放在一个隐蔽的墙角,为了躲避危机,还有时我和我的好朋友玩过家家的游戏,然后它就是刚生下来的小婴儿,哭哭闹闹的好烦人,在无奈之下,我只好把它抱起来胡乱转悠,它笑的“嘿嘿嘿”的,这时我才放下它。
第二个玩具是6岁那年的圣诞节我得到的,大家猜猜他是哪个可爱的小动物,猜不着吧!那我就给大家猜个谜语,谜语是:爱吃萝卜和青菜,蹦蹦跳跳真可爱。这回大家就这到了吧!我的这只小白兔名叫可爱,因为他非常可爱,所以我才给个去了之歌好听的名字——可爱,小白兔可爱的身上毛茸茸的,有一双炯炯有神的黑眼睛,右边的耳朵上镶嵌这一个粉色的蝴蝶结,那个小小的鼻头像一颗粉银色的钻石,小小的粉尾巴想一个圆球,翘翘的圆圆的,它的脖子上还有一个黄绿相间的小花朵,显得格外耀眼,有时我把它放在弟弟玩的车子里,有时我把它放在我的向日葵枕头里,让它自由的“飞翔”,有时海宝很调皮,就其在可爱的身上直蹦跶,把我烦的头大,小白兔可爱也是很乖巧的,有时我睡觉的时候紧紧地搂着她,它也不嫌热,不嫌烦。
第三个玩具是我的玩具小狗可可,它有时很暴躁,有时很温顺,每当它自动的上开嘴巴时我知道了,它吃饭的时间到了,于是我就拿起狗粮,一勺一勺的喂它吃,他吃饱了,两个耳朵就竖起来,表示他已经吃的很饱了,还有它每次竖起尾巴,我就知道他要出去玩,于是我就把它的狗绳一拽,可可乖乖的跳到我的怀里,然后我把它抱着在家里左转转,右转转,它也是一个很乖的小狗哦!
最后一个是我心爱的芭比公主小点点了,她扎着两个辫子,白白嫩嫩的皮肤光彩照人,一身亮蓝色的长纱裙,一双红色的小皮鞋,圆圆的脸上镶嵌着炯炯有神的眼睛,乌黑的头发,显得漂亮极了。
我喜欢这些玩具,希望可爱的玩具们永远陪伴着我和弟弟,我喜欢你们——可爱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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