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过《西游记》吗?里面的孙悟空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还有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啊!我多么像变成孙悟空呀!
“呀!这时哪儿?我怎么变成孙悟空了,什么?还有筋斗云!”哈哈,我驾着筋斗云,说:“走,我们去看看有什么好事做。”
我拿着金箍棒,刚走到白云洞里,看到白骨精正在威胁老百姓干活。这个白骨精特狡猾,一看到我就混入了老百姓的中间,变成了正在干活的老百姓。凭着我那能识妖辨怪的火眼金睛,一棒就把白骨精打倒在地,紧接着又把老百姓释放了。老百姓为了表达对我的感谢,还特意送给了我一些干粮。接着,我就穿过白云洞,继续赶路了!
“洪水来了,大火来了!”我飞高了两千尺,看见了一处正燃烧着熊熊的大火,另一处却是汹涌澎湃的洪水,那些人被逼上山顶,四处逃窜。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馊”主意,拔下一根毫毛,变成了一个百宝袋,一收,洪水没有了。我又把洪水倒进大火里,顷刻间,大火也被洪水扑灭了。
“起床了!”原来这是一场梦,要是我真的是孙悟空该多好呀!那样就可以施法惩治坏蛋、解救人们于水火之中。
溜溜有好多玩具,其中她最喜欢的就是洋娃娃。最近,溜溜发现她的洋娃娃每天都自动换一个位置,这些晚上她假装睡着,准备查看一番。真奇怪!溜溜静静地等待着,静得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见。可是,洋娃娃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溜溜急得直跺脚。当她等得快不耐烦时,洋娃娃终于有了动静。溜溜立刻打起了精神,连忙看了起来。
只见,洋娃娃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定四周没有人发现时,才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一边走,它又一边警觉地向四周看了看。突然,洋娃娃似乎认定了一个目标,大步流星地走向前去。“大概洋娃娃是想找一个安心的家吧!”溜溜自言自语道。这时,溜溜发现洋娃娃已经来到了书架边,似乎在和书架聊着什么,溜溜连忙凑过去听着,看着它们的一举一动。
“书架伯伯!你能把你宽敞温暖的大房子借我睡一晚吗?”洋娃娃说道。
“不行啊!我的房间里都是满满当当的书,再也不能容下其他东西了,你去找别的人吧!”书架无奈地说。
洋娃娃又找到了它最好的朋友——蟋蟀。可是蟋蟀的房子太小了,无论它怎么挤,也无济于事,怎么也挤不进去,洋娃娃只好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蟋蟀的家。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洋娃娃发现温柔的台灯姐姐有一个温暖的床,洋娃娃便连忙走过去,问道:“台灯姐姐,你能把你的床借我睡一晚吗?”心软的台灯姐姐经过再三考虑,最后同意了。洋娃娃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家,长舒了一口气。
看到这里,溜溜恍然大悟:原来洋娃娃是要找一个家啊!我一定要给它营造一个舒适温暖的家。
一天夜里,我睡在梦中。梦到自己变成了孙悟空。我练成了七十二变和火眼金睛。我一会变成巨人,一会变成熊猫。我还有一件宝物呢,它就是金砸棒。它可以变高变低;变粗变细。
有一天,我爬在床上想来想去,怎么才能帮助灾区人民呢?我想啊想,终于想出来了。我来到灾区(玉树)用仙力给灾区的小朋友变出书、笔盒、铅笔、书包、、、我还给灾区人民建造了一栋栋房屋, 并且还能防地震防沙尘暴!
帮助完了灾区我踏着云彩回到了赤峰,把让工人砍去的树木变回了原来的模样。让笑朋友摘去的花变回了原来的模样,让大自然找回了新的生机。
我完成了任务,师傅让我变回原来的我。一觉醒来,我才知道这是一场梦。我望着窗外,享受着清鲜的空气、享受着变成孙悟空的快乐。
我想:我如果又变成了孙悟空,我还要帮助他人!
我家卧室的写字台上摆着一个小洋娃娃,它就是我最喜爱的玩具―会跳舞的电动玩偶。
这个玩偶像是件工艺品,大概高25厘米,宽7厘米左右,整体给人的是一种温柔恬静的感觉。它非常可爱,头发是金黄色的,一直披到肩上,红扑扑的脸上两条月牙似的眉毛下衬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睫毛又细又弯,一个小鼻子端端正正地长在脸的中间。樱桃似的小嘴不像粉红色的颜料,而是真正的血肉。它穿着一条粉色的纱裙,裙子一直拖到写字台的玻璃上。
小洋娃娃的胳膊能上下前后转动,一双胖乎乎的小手向前伸着,每天好像迎接我放学回家。只要我把它拿起来,拧动它裙子底下的发条,它就会慢慢地转起来,还叮铃铃地响,很有趣。它转动的时候,伴随着悦耳的铃声,就像是在跳舞,每当这时我就为它鼓掌,它好像懂得我的心思,一边转一边向我招手微笑,我的心里就好像吃了蜜糖一样甜。
小洋娃娃的舞姿很端庄,它的脸部、颈部和双手好像沐浴在清风中,格外清爽迷人。它那高贵的粉色纱裙更加衬托出贵族特有的气质。
现在我长大了,别的玩具都送给弟弟妹妹了,只有这个会跳舞的洋娃娃还陪伴在我身边,每次放学回家总要看一看,有时候还要玩一会儿,因为它给我即将告别的童年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欢乐!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五岁的妹妹跑进我的房间,兴高采烈地说:“姐姐,姐姐,我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美丽的洋娃娃,快来看呀!”说着便生拉活拽地把我拉进了客厅。
好漂亮的洋娃娃:黑珍珠般的大眼睛下面挂着灿烂的微笑,长而卷的金发上嵌着几朵小百合花,可爱的蛋糕裙上镶着几颗闪闪发亮的“宝石”,多么迷人啊!
当我还沉浸在羡慕之中的时候,妹妹已经迫不及待地带着她的“小公主”出去显摆去了。可以想象,妹妹一定收获了一大片“啧啧”赞叹声。
一个月过去了,一个星期天,我做完作业,心里想:“妹妹在干什么呢?是不是抱着她的洋娃娃睡着了,此刻还美梦未醒呢?”
我刚刚踏出房门,妹妹就一头撞在我身上,把我吓了一跳,等我回过神来,才明白她是专程来炫耀她的新玩具——一只机器狗的。那只机器狗差不多也就十几厘米长,碧绿的眼睛,银白色的长毛,一副很忠贞的样子。我好奇地问:“你那个心爱的洋娃娃呢?”“谁还玩那么幼稚的玩具,又不会说话。”妹妹漫不经心地边说边往外跑,边跑边朝楼下大喊:“大家快来看,我新买的机器狗,还会叫呢!快来看呀!”
我回到客厅,在地上的一个角落,我看到了那个洋娃娃,她不再那么美丽,身上满是灰尘,金黄的卷发杂草般凌乱,上面的小百合花不见了,蛋糕裙上沾满污渍,“宝石”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唯一不变的是她脸上的微笑,还是当初那么灿烂,那么温馨。看着看着,渐渐地,我的眼睛湿润了……
他,是鲁国人仰慕的国相,也是游历各国的乞丐,更是东方的智者。这是孔子。
在战乱年代,孔子的才干为各国所推崇,但他却一直保持不变,一直为国家效力,直到今天。很遗憾,孔子被奸人所害,被迫离开鲁国,开始了一次十四载的游历。看着这里,我不禁感叹上天竟如此不公正,如此对待这位圣人。
孔子是一个平凡的人。孔子四处奔走,途经卫国,见到南子,说了一句:“我从未见过如斯好德如好色之人。”孔子对南子也很欣赏,但她始终是用理智来控制自己的。最后南子一改跪拜孔子的轻浮态度,孔子也拘谨地回礼。
孔子一生奔波十四载,饱尝人情冷暖,经历离别之痛。寒冷的一天,孔子和他的弟子们一行人在冰面上行走,突然,冰块裂开,竹子掉进湖中,孔子的弟子颜回奋力跳下湖中去捞竹子。遗憾的是,颜回最终与世长辞。在颜回被其他弟子抬走之前,孔子只是一声不吭地抱着他的尸体呆了好几个小时。孔子对颜回的爱远大于对儿子的爱,因为儿子只能继承他的血脉,而颜回可以继承他的大道。
最后,以前在鲁国陷害孔子的人,把孔子送回鲁国。孔子在回鲁国之前说过:“我可以回去,但是我只能专心讲学,不要用政治来打扰我。”
今天,在没有战乱的年代,像孔子这样有高尚品德的人可说是寥寥无几。要达到孔子这一境界实在不容易,如果你心无旁骛,坚决不做“礼”的事,遵从礼义仁和。要做一个高尚的人。
华夏文明的创造者——孔子中华文化的伟大英雄。像一杯美酒,越饮越醇厚,像一轮明月,越久越清;像一缕火光,照亮整个华夏。
孔子,一身衣裳成名传奇,一部《论语》流传千年。那是孔子。
谈到儒学,人们无不想到孔子。中华文化之所以能在今天辉煌,是因为孔子;中华文化之所以能在今天辉煌,是因为孔子;中华文化之所以能在今天辉煌。
天不生仲尼,古往今来都是如此。
我读过《孔子》,深思许久…
我家有一个超大的洋娃娃,虽然她长得呆呆的,但比我聪明,年龄还比我大。
她有着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高鼻梁,小巧的嘴巴,嫩白的皮肤,自然卷的中发,微瘦的小身板,就像小朋友们都喜欢的芭芘娃娃啊。
可是,这样的洋娃娃可是有缺点的哦。她,有着超级严重的公主病。每天衣服让我拿,水要我倒,桌子要我整理,被子还要我叠。最让我气不过的事是连要吃水果我都要洗好削好,喂她——我就像她的女仆一样。
我就说一下星期天的事情吧。早上,我起床穿好衣服,刷完牙,带着钱出门为她和自己买早饭,她早饭是面包和牛奶,我早饭是豆沙包和豆奶。回家后,她正刷牙,我开始吃早饭。吃完后,去整理床和桌子,她开始吃早饭,一边吃一边嘟着嘴说“今天不是肉松面包,不好吃。”我咬牙切齿,服侍你还那么多屁话!
整理完后,我去扫地和拖地。回房一看,刚整理好的`床和桌子,又被弄乱。她叫晶晶,真觉得她应该叫懒懒!我怒火中烧,直想发火。这时,门铃响了,她跑去开门了。“妈妈,你才回来啊,瞧,我去买早饭特地为你留了一个面包。”你什么意思,明明是我买的,现在邀功请赏的确实你,而且那面包明明是她不爱吃的!我拳头握紧了。“我做好多家务,累死了。”她撒娇着。我露出青筋:你哪只眼睛看到是你很累地做家务?“嗯,乖女儿,去休息吧。安琦,你学习姐姐吧,等会去做家务。”妈妈教导着,我气晕了,什么世道啊。
现在,你知道这个严重有“公主病”的可爱的“洋娃娃”是谁了吧。她就是我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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