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季,景色各不相同。冬,带给你银白的世界;春,带给你新生的希望;夏,带给你热情的阳光。而我,独钟情于秋。
秋天,虽不像百花盛开的春天那样富有生气,也不像绿树成荫的夏天处处充满生机,但它却以那瑰丽夺目的秋景、诱人的金黄果实和收获的喜悦吸引人们。
还记得那句诗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到了秋天,漫山的枫叶红了,极目远眺,远山近坡,鲜红、粉红、猩红、桃红,层次分明,瑟瑟秋风中,似红霞排山倒海而来,又有松柏点缀其间,红绿相间,瑰奇绚丽,仿佛是一幅艳丽无比的画卷。
中秋节的月饼冒着幸福的气泡,“嗞嗞”,那是家人团聚的信号。一家人团聚在桌旁,一边啃着大苹果,一边吃着美味的月饼,沐浴在那轮明月的光辉下,谈笑风生,其乐无穷。这也是孩子们最爱的时刻,我不禁以水当酒,摇头晃脑地故作深沉:“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当秋风吹起,一些鲜艳的花朵枯萎凋谢了,但菊花却傲对秋霜,盛开怒放。有黄的、白的、紫的,像龙飞,像凤舞,像节日的焰火,在微风中亭亭玉立,婀娜多姿,五彩缤纷,英姿飒爽,正如陈毅诗中所赞:“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
田野像金色的海洋,哗!哗!翻起了金浪:梨树上的果实,很像小铃铛,似乎风一吹,就能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树上的苹果,就像一个个小姑娘的脸蛋,也像一个个小红灯笼;田地里,火红的高粱,沉甸甸的谷子,雪白的棉花都承载农民那丰收的喜悦。
我爱秋天。我爱那满山遍野的枫叶,我爱中秋节夜晚那皎洁的月光,我爱公园里争奇斗艳的秋菊,我爱看排着整齐队伍的大雁南去,我更爱珍珠般的谷粒堆满粮仓,沉甸甸的大苹果缀满枝头。
秋天是如此美丽,我怎能不爱这丰硕的秋天!
这周星期四我们观看了《自古英雄出少年之岳飞》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岳飞小时候的故事。这部影片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勤奋好学、智慧过人的岳飞,其中的许多情节让我难以忘怀。别的不说,单说岳飞活捉史文恭就令我钦佩不已,岳飞此时年纪虽小,却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小伙伴们毫发未损地擒拿了史文恭。
这些情节在令我惊讶的同时我又感到羞愧。
在岳飞一开始考试时,他说以前母亲每晚要纺20个花梭子,现在每晚纺24个花梭子,这看出他对母亲的关心与体贴。在现实中我们又有谁会注意到过父母为我们付出的点点滴滴,平时我们只顾自己吃喝玩乐关心过我们日夜操劳的母亲吗?更令我惭愧的是岳飞说:去年母亲的.头上有3根白头发今年增到15根时我惊呆了。他关心她的母亲甚至到有几根白头发他都知道。可再看看我们,生活在蜜罐中又是怎么做的呢?母亲整日劳作之后还要被我们吆来喝去,不但不觉得羞耻反而觉得理所当然,吝啬到连一句简单的问候都懒得说,更别说是留心母亲日益衰老的容颜了。小岳飞放学一回到家就帮助母亲干家务,可是我们呢?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是嫌弃衣服不时髦,就是叫嚷饭菜不好吃。从来都没有想过帮着母亲干点力所能及的家务。
同时,小岳飞的勇敢机智、勤奋好学也令我羡慕不已。
小岳飞平日里就爱动脑子,老师教导的东西他也认真学习,还用智慧团结小伙伴生擒了史文恭。他不但认真学习还善于思考,他帮母亲纳鞋底时母亲讲到要转动针、用巧劲,后来在与史文恭对决时他由此联想到枪法从而转败为胜,为百姓除了害并逐步创出了岳家枪。
小岳飞是我们的榜样,我们要学习他那颗感恩之心、勤奋之心、聪慧之心、勇敢之心以及善思创新之心。
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死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死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死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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