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暑假当中我的课外补习班就是学软笔(毛笔)书法,刚开始虽然不咋地,但后来就掌握了要领,就不再觉得麻烦了,最难练的笔划我认为是垂露竖,因为他最底下有一个“大肚子”,然而这个“大肚子”的要求还很高,“大肚子”要朝着右面,而且肚子底儿还必须是弧形的,不是尖刺状的。不过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学习,但最后我学会了。老师说我很认真。其实,成功的关键在于兴趣+刻苦学习+时间=成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我练完了笔划又开始写一些简单的字刚开始我努力写,就是写不好看,老师就告诉了我的缺点:写丿(撇)的时候不调中锋,导致丿越写越不好,幸亏改正还来得及;我还很喜欢描字(写的不好就修改一下),这就是我最不好的缺点,在老师的指导下,我改正了这些不正当的缺点开始往好处走,从简单到容易,我从简单的字变成了难写的字。突然有一天,老师问:“陈永坤,写点儿大字吧!”于是老师就写了四个大字,叫“和、風(风)、君、子”这里面最难练的就是“风”,因为这一个字,我写了一节课,不过这也值得。终于,我出来了一张毛笔作品。
到了暑假,空闲的时间多了,自然练书法占的时间也多了不少。
我在没学书法之前,每每看见别人大气的书法作品,心里那叫一个眼馋!可是那笔墨纸砚一到了自己手里,就跟一堆废物似的,写出来的横竖撇捺,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写也还是别扭。
很快,我就失去了耐心与信心。
爸爸告诉我说,乔布斯辍学后也学习了书法,才造就了苹果的计算机和排版都非常漂亮,乔布斯自己也说过:这门(书法)课太棒了,既有历史价值,又有艺术造诣,这一点科学就做不到,而我觉得它妙不可言。
这又使得我有些破碎的信心恢复了。
我看到一些书法作品的气势恢宏,作者在一旁开心地合影,简直想象不到那是人家苦练十几年才练出的成品,可是现在这个电子时代,书法再好又有谁会注意呢?
再后来我了解到书法也是十大国粹之一,哪怕这是电子时代,也需要温度。而且听妈妈说,这可以锻炼审美,只有知道了什么是美,才能创造美、发现美啊。
经过对书法起起落落的感觉,我决定还是好好学,不半途而废,至少也要学出点“名堂”来,不然钱也花了,时间也赔进去了,最终却落得个“竹篮打水”,那就太不值了!
当清晨的第一缕斜阳射出光芒,铺开一张宣纸,研好一砚新墨,带着一份激情,我,走进了这翰墨流香的书法世界,这样的时刻,真好。
所有的字体中,我钟爱颜体。记得我最先学的便是颜真卿的《多宝塔碑》。他的字,是有风骨的,兼具“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潇洒闲散与“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深沉开阔。楷字像人伫立,草字像人奔跑。我爱上了颜真卿的楷字,走起来横平竖直,大气磅礴,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而气势足,骨力劲道而气概凛然。临摹颜真卿的作品让我感到了心胸开阔,每一笔精到极致,而后埋锋而下,不留一丝尖锐,每一笔都富有生机,提顿之间尽显沧桑。这让我联想到了李白的名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同。”每每饱蘸浓墨,悬腕握笔,我胸巾都豪气万丈。
我最爱用楷书写“痴”字。“痴”字有万般解释。我钟爱这字的深度,迷到深处便成了痴。我最擅长用“连丝”来表现一个字的内涵,下笔要轻,也要自然,这便是“连丝”的精髓。笔尖运行之处要有包罗万象、生生不息的跳跃感,这也是“痴”字的真谛。爱一件事,爱到如痴如醉,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王羲之为写一个“之”字染黑了一池清水,那是何等执着的境界!
我爱这世界,爱这馨香美丽的翰墨世界。书法,这经历千年历史考验的一个使者,翩然舞在这人世间,它穿越千古的尘埃,浸润万里文化长河,倩影摇曳,墨影流香。每次提笔,心中都积蓄着万千情感,唯有将胸中郁结之气尽情挥洒于纸上,才能穿越时空的阻隔,与历史上的书法大家进行心灵的对谈。岁月沉沉流走,逝去了纸张的柔软,留下了淡淡的墨香。书法,将我的心灵冲洗得一尘不染。我的灵魂中铭刻下了中华最灿烂的文化之一——书法。
在翰墨流香的世界里,写着写着,就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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