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件小物品是小闹钟。它是我八岁生日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圆乎乎的身体,披着红色外衣。它有两个红色的大耳朵,戴着一顶粉红色的帽子,两只灰色的小脚穿着一双粉红色的鞋子,特别可爱。
它每天都准确报时,按时叫我起床,催我睡觉。有一次,我躺在床上,在睡觉,小闹钟就叮铃铃,叮铃铃的叫了起来,而且还特别的响亮,我睁开眼一看,眼花了,看到的是七点整,我想:反正也是7:40到校,没事儿的。没想到闹钟又叫起来,好像在说:主人,你再不起床,我就生气了!我赶紧擦擦眼睛,啊!7:25了!我赶紧穿上衣服,背上书包跑到学校,幸好没迟到,不然又要被老师批评了,我可真要谢谢我的小闹钟。
小闹钟就像我的一个好朋友,它陪我一起玩,不让我再孤单,我们共享快乐,它就像人一样拥有生命,我真喜欢我的小闹钟。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吃水果的小男孩,尤其喜欢吃香蕉,因为香蕉吃起来,又甜又软,听大人们说,香蕉可以调理肠胃,治疗便秘。所以,我每次见到了香蕉,就忍不住流口水。
有一次,妈妈买了二十五根香蕉,还有十三个橙子。我一回家,看到这么多水果,高兴得跳起来。妈妈从后面走来,说:“怎么样,看到香蕉,又要流口水吧?”我说“对呀,如果香蕉是你最喜欢吃的水果,你还不是照样要流口水吗?说不定比我还流得多呢”。妈妈脸也红了,不跟我争辩,看了看我说“饿了吧,吃根吧!”。不等妈妈下完命令,我拿起香蕉就开始啃,我狼吞虎咽地,一下子吃了三根。见我这样子,妈妈笑得合不拢嘴。
我就是这么爱吃香蕉,可能,香蕉会是我一生最爱吃的水果。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我有一个小闹钟,它是我过生日时同学送给我的。
它有黄色边框,里面有黑色的数字,和指针。还有两个耳朵,指针门不分日夜地跑着为我报时,从没问我要回报。
它每天为我报时,让我早睡早起,不管我睡得多沉,它都会把我叫醒,让我起床,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给我报时,为我服务。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的手机没有电了,没叫我起床,而我的闹钟把我叫了起来,从那以后我和闹钟成了最要好的朋友。我还记得我的作业特别多,写了很久很久,睡晚了,早上小闹钟却没有响,我第二天迟到了,才知道它坏了,于是我把我让爷爷把修好了。
这就是我的小闹钟,它是我的朋友,它陪我成长,我很喜欢它。
小伙伴们你们有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呢?你们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外婆鱼缸里的那只螃蟹了,可能有的朋友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螃蟹,且听我慢慢道来。
最开始,鱼缸里只有几只小金鱼,可是贪吃的它们陆陆续续就把自己撑死了,外婆只好把它们的尸体都捞上来,这样鱼缸就空了。一次,我和朋友们去小溪边玩的时候,我们捉了许多的鱼虾,其中还有一只大螃蟹。我回来后就把它们全部放进了鱼缸里,还在鱼缸里放进几块鹅卵石,铺上细细的沙子,再种上水草,一个简单的“家”就做好了。刚把这些小家伙放进来的时候,鱼虾都特别兴奋,在里面游来游去,只有那只螃蟹,躲在鹅卵石的下面,一直都不肯露面。时间一长,它也慢慢适应了这个环境,开始变得好动起来。
螃蟹最大的爱好便是和它的“邻居”鱼虾打架了。螃蟹挥舞着它的大钳子,在鱼缸里横行霸道。看见有鱼从自己的眼前游过,它就会阴险的伸出自己的大钳子,想要夹住鱼儿,但是无奈鱼儿太大了,它根本就没办法夹住,但是它丝毫不气馁,继续等待下一条鱼儿的到来。看着它一心狩猎的样子,简直是可爱极了。
鱼缸里每天都会上演鱼虾和螃蟹的大战,谁将是最后的赢家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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