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的腿被打折,已无法站立。他坐着这手回到家,不顾这一身的泥,坐到炕上,用手拍打着腿,叹气道:“这下是真的完啦,一切都完啦!”
又忽地一个激灵,眼前浮现出一幕一幕,像播电影似的播着:他穿着长衫,手端一杯酒,店里的人都连叽笑带嘲讽地对他;他看到何家满柜子的书,眼冒红花,心想,这么多的书,他拿一本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前脚刚跨进何家大门,后脚就被园丁抓个正着,脸红耳赤地争辩,却还是被打,而且是毫不留情面地吊起来打;他好心想教店里的小伙计识字,可那小伙计对他爱理不理,把他的好心当驴肝肺;他实在无钱可花,饿得头昏眼花,却不愿放下身段去乞讨,本没坏心,只想到丁举人家讨个人情,却因名声太坏被人认为是偷东西,打折了腿......孔乙己一瞬间开始愤怒、伤心、懊恼——他这辈子过得太窝囊了!本是考举人的料子,却落的这般下场!——可是——可是——一定要当举人吗?
孔乙己想到了东街卖猪肉的张三,他以前挺瞧不起张三,张三是个大老粗,说话满嘴脏字,可人家张三的猪肉可不是卖得越来越红火了吗?现在的张三有了二套四合院,老婆、小妾都是珠光宝气,让人不得不生羡!
孔乙己觉得自己一生没有想通的事一下子想通了!他要活下来,就要从头做起!对,现在就干。他用漂亮的楷书写下了几个字:孔乙己钞书。翻身下床,在门口张贴起来。他的老主顾本已不寄希望于他,但其中总有几个看他可怜,又来找他。他这下一点也不怠慢了,一笔一画,工工整整,老主顾不住地夸赞,他也有了从未有过的自豪感。
就这样,孔乙己钞书在这里闻名起来。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群男孩子高高兴兴地来到这片空地上,把书包和帽子一丢,堆成两堆,便成了简易的球门。激烈的球赛开始了。
那位头发金黄的守门员,脸因紧张、兴奋涨成了红色,虽然昨天膝盖被擦破了,但他毫不在意。只见他把双手放在膝盖上,半蹲着身子,聚精会神地盯着足球,跃跃欲试。站在他身后的小男孩,穿着红色的运动服,挺着肚子,有些不服气,昨天大哥哥的腿摔破时,还是他踢进了一球,取得胜利呢。他想到这儿,有些洋洋得意。
过往的行人都被这场紧张的球赛吸引了。纷纷停下脚步,坐在长凳上,认真地观看起来。你瞧,那个带着弟弟的小男孩,目光紧紧地锁住黄队,坐着一动不动,生怕黄队输了。和守门员一样有着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伸长了脖子,口中轻声喃喃自语:“加油!踢!好!”站在他身后的、头上系着深红色蝴蝶结的小女孩儿,索性站起来,只见她双手*腰,眉头紧皱,好像有什么不顺心。戴红色帽子的小女孩,弯着腰,伸头向右望去,她涨红了脸,虽说她没有上“战场”,但她的心因紧张而“咚”、“咚”、“咚”地跳得厉害。一位抱着洋娃娃的女孩,一直微笑着,眼睛紧紧地盯着场中的足球,看球究竟控制在哪个队里。那个穿着绿衣服的小男孩,也许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吧,他一边轻轻摇着手,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真精彩,太不可思议了。”不知是谁家的小狗,它可对足球不感兴趣,只想玩主人给它买的小皮球,现在,它正无所事事地在草地上打呼噜呢。
看得最认真的算是那位大个子叔叔了,他看得津津有味。他想起了童年,他是足球队的前锋,那是多么难忘的岁月啊,他又想到了将来足球事业的发展,和即将到来的世界杯。
直到第三年,人间蒸发的孔乙己又出现了。我至今记得那个一袭长衫,手执一把纸扇,意气风发地走进酒店喝酒的样子,虽已发迹,但他仍然保留了站着喝酒的习惯,唯一不同的是,昔日那些人,如今个个对他点头哈腰的。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他竟有如此大的变化,听掌柜说,他这几年竟放弃了自己的书生气,改掉了好逸恶劳的毛病,做了生意,也赚了不少。孔乙己还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孔老爷。
“孔老爷又来喝酒啊!”孔老爷在在众人的问候中走进店里,一路满面春风。只对那些个短衣帮不理不睬,“哟,孔老爷来了,来,快落座。”“坐什么坐,我又不是那群穿长衫的,整天一副老爷作派。”“是,是,您说的是。小二,快,温酒,您悠着喝,钱下次再给罢。”孔老爷点点头。又进来一个短衣帮的,掌柜变了脸色“哟,这不王秀才吗,怎么,又‘捡’了东西?换了钱?”“掌柜,你就别取笑我了。温一碗酒罢。”“钱,先给钱,没钱免谈。”“咳,今天先记着吧,改日再还。”掌柜一脸不屑地扔给他一碗酒,“诺,这天气,不用温了。”那人拿了酒,一口饮下,走了,孔老爷从后面叫下了他,替他还了酒钱,两人一见如故。
这人自姓王,单名一个秀字,两人倒真是一见如故,孔老爷每日与他一同出游。王秀见孔老爷有钱,想方设法地与他加深“友谊”,孔老爷虽说读过几年书,但却不如王秀这般奸诈,几月之后,将管家一职封于王秀。
王秀得了好处,得寸进尺,明里将孔老爷的家中事务打理得有条不紊,暗里却悄悄将他的钱转移了,这就是所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没过多久,孔老爷这位人物又从鲁镇退场了,我四处打听,主顾们却都对这事闭口不提,惟有问及王秀时,他才跟我说上两句“孔老爷病重了,你呀,就别想他了。”我这才有些了解,却不敢确信。
直到王老爷这一称呼盛行起来时,我才明白原委,这时的鲁镇,没有了孔老爷,只有一片死气沉沉,我竟有些想念孔乙己了。
孔乙己在众人的哄笑中,有他的手,艰难地,一步一步地爬出了咸亨酒店。一路上,不知道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和耻笑。他的脑海里有一双双鄙视的眼睛,有丁举人打到半夜再打折了腿时候长大了嘴巴的狂笑。
看着自己用来走路的手,孔乙己所有的伤心刹那间涌了起来。无数次的考试,无数次的失败,无数次的被嘲弄,无数次的尴尬……心中的冷比这冬天凛冽的风还要冷。无数的冰冷的刀戳穿了他的破夹袄,戳破了他已经在滴血的心。
就这样,孔乙己用手,在寒冷的鲁镇的小巷里没有目的地挪动着,蠕动着。那两碗酒带来的丝丝暖气渐渐减少,渐渐消失了。他的身后,留下了暗红的血痕。终于,城隍庙出现在他的眼前。
趴在土谷祠的门槛上,烟熏了无数年的城隍老爷黝黑的眼神冷冷地打量着他,自己每次科考前都会跪拜过无数回的城隍老爷冷冷地打量着他。忽然,城隍爷的嘴角动了几下,幽深的声音充斥了孔乙己的耳鼓:“孔乙己,上大人孔乙己这几个字怎么到现在都没写成功?”孔乙己浑身一哆嗦。“哈哈哈哈哈!”城隍咧开他吃人一样的大口。孔乙己怔怔地呆在城隍庙门口的墙角。
阴云渐浓,夜风更劲,雪珠过后,雪花开始肆虐在夜色中。孔乙己望着迷迷蒙蒙的夜空,渐渐合上他浑浊的眼睛。恍惚中,他灿灿然坐在高头大马上,披红挂彩,前有回避肃静,后有锣鼓喧嚣,远远地,丁举人笑逐颜开,小步疾趋:“孔大人……”
……
第二天,雪停了,孔乙己成了一坨冰。几天后,孔乙己所在的地方,渐渐化成了一滩污浊的水。
这回,孔乙己是的确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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