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好书作文红楼梦300左右(推荐一本红楼梦300字)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红楼梦300左右(推荐一本红楼梦300字)

首页说明文更新时间:2023-12-23 01:32:03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红楼梦300左右(推荐一本红楼梦300字)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红楼梦300左右【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非常讨厌家里平淡的生活,决定要周游世界。在1659年,他上了一艘到非洲的船,不幸遇到大风暴,然后自己一个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他制造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下一个土著人。 来自:作文大全

我觉得精彩之处在鲁滨孙和野人战斗的时候:星期五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眨也不曾眨一下.我放完第一枪,马上把手里的短枪丢在地上,拿起那支鸟枪,星期五马上也照着做了。他看见我闭着一只眼睛瞄准,他也照样瞄准。“凭着上帝的名义,开枪!”我大声喊道,又开了一枪。这次我们枪里装的都是小铁砂和手枪子弹,所以只有两个倒了下来,但受伤的却很多,只听见他们号叫着乱搞乱跳,有的全身是血,多数都受了很重的伤,有三个紧跟着又倒了下来,但还不曾死去。……

鲁滨孙的辛勤,告诉我付出必有回报;鲁滨孙的不服输,告诉我一切都有可能。

假如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本书不就成了我们的“生存宝典”吗?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红楼梦300左右【二】

保尔以满腔的革命热情,坚定的意志,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身残志坚,他拿起手中的笔投入到小说的创作中,开始了新的革命生活。

保尔这种愈挫愈勇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也懂得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在革命的征程中,有苦有泪,有艰辛,有危险,更有由衷的欢笑,要炼成一块好钢,没有付出、不经历风雨是不行的。

有时,我们只是羡慕别人天资聪明、一点就通,一学就会,多才多艺,却从未想过人家背后的付出。当我们在悠闲地消磨时光时,人家正在刻苦地练舞步、描笔画、读文章……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经过努力,我们一样能成为佼佼者。正如保尔所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他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这个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了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红楼梦300左右【三】

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从哈罗德与奎妮两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罗德跨越英国南北的壮举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给他的,她在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哈罗德十分悲伤,在回信过程中,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贝里克的决定。一路上,他结识了许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医生玛蒂娜、骑自行车的母亲与著名演员等等。最终,哈罗德走到奎妮所在的医院时,奎妮的病也已进入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他历经种种困难与磨难来到了奎妮身边,可奎妮却要逝世了,怎能不伤心呢!哈罗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开了心结。

在我看来,哈罗德的这一行为透露出了他对奎妮的忏悔,当初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身患癌症的悲伤促使着他前往贝里克。正因为这次远足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才叫朝圣。或许哈罗德的这次壮举与信仰什么的没有关系,但是他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远万里地跨越整个英国,可以说这次壮举的精神已经成为了支撑哈罗德走完全程的一种信念。

而哈罗德的行为,还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力量的伟大。我们被父母生到这个世上,使命不只是吃与喝,我们还要学会爱。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伟大还不仅仅在于是爱,更伟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达成自己的心愿,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的,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中吧!

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走完了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让我们也踏上心灵的朝圣的旅途,一层层地靠近我们自己的内心吧!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红楼梦300左右【四】

《笨狼的故事系列》是汤素兰的代表作有之一。据我所知,汤素兰是位了不起的儿童文学作家,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海峡两岸童话征文佳作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二等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等。

故事中的笨狼是一只笨得可爱的小狼。他十分善良,乐于帮助人,但总闹笑话。笨狼有一个好朋友叫聪明兔,笨狼不明白的问题,聪明兔都明白。森林里也有一些家伙想欺侮笨狼,不过,到头来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总是吃不了兜着走。

这套书大约是两年前买的,那时儿子才五岁,还没有自主阅读这样的书的能力。我曾为他读过《笨狼的故事》中的几篇,常是读着读着,母子俩就笑倒在床上。“妈妈,多笨的狼啊!他怎么会连自己都找不到呢?”“妈妈,大浴缸里真能学会游泳吗?”……后来,因为儿子又迷上了其它适合他自己读的书,因为我没时间就没再读了,这套书就放下了。大概在儿子上一年级的时候,他自己找出了这套看了起来,常被逗得哈哈大笑。今年暑假期间,儿子再一次阅读起来了,而且,由于阅读能力的提高,他明显读得更认真了,还不时会和我谈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他说:“笨狼真的很笨,但笨得可爱,我很喜欢他。”他还为自己最喜欢的故事情节画了一幅画呢!惹得我也忍不住一口气把这4本书看完了。

说真的,我对这系列故事也爱不释手。小笨狼的可爱、天真、善良,无知但却充满了求知欲和行动力的性格,都通过充满幽默感的语言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在和儿子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好像回到了快乐的童年。亲子共读,是培养孩子阅读兴趣最有效的途径。亲子共读,更让我们这些大人,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压力下,在浮燥的社会环境中,总感患得患失的心灵找到了恬静的港湾——童年的纯真与唯美。所以,亲子共读,我们会一直做下去……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红楼梦300左右【五】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红楼梦300左右【六】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笛福的着作——《鲁滨逊漂流记》。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好书!情节是那么跌宕有趣,语言是那么生动有趣,故事是那么扣人心弦。它在我眼前几乎已经不是一本书了,而是一位老者,他看着我,用那饱经风霜的声音在为我有声有色的诉说着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抱我深深的吸引住了!

故事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具有坚强意志的人。在一次航海中,穿在南美洲的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死了,只有鲁滨逊顽强的活了下来。鲁滨逊在岛上经历了种种磨难。若干年后,鲁滨逊救了一个俘虏,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他就为这个俘虏其名为“星期五”从此他就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有一次鲁滨逊发现了一艘英国船,终于得到了离开黄岛的机会。

这本书每一个情节都主宰着我的喜怒哀乐,每一个人物都牵动着我的心,我陪他们一起悲伤和欢乐。他们陪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红楼梦300左右【七】

??假读一本好书征文「精选」

漫长的暑假如同一条小河一样,于我而言,河里面的鹅卵石就是我所读的课外书。在暑假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一定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己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可以通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现在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知道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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