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窗外漫天烟火,我的思绪又飘回了八年前——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人生中学到的第一首诗。是我的爷爷教给我的——我的爸爸妈妈因生计不得不外出打工。那时的我,四岁,年幼无知,懵懵懂懂,并不解其中深意,也素未知到这东西就是所谓的诗。只因上口,觉得押韵,便吮着指头,扬起天真的脸颊,缠着爷爷教我。爷爷乐意教,我也乐意学,于是,看到夜空中的皎皎明月,教我“小儿不识月,呼作白玉盘”,“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看到路边的野草丛丛,教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行走在开满繁花的小径上,教我“黄四娘家花满膝,千朵万朵压枝低”。小小的我,蹦跳着拍手叫好。
步入小学,我明白了所谓“诗”这一回事,知道其中更蕴含着作者的`种种深情,我便去挖掘其中更深一层的意思。于是,我一有空,就钻进学校图书馆里,像一匹贪婪的饿狼撕咬鲜美的麋鹿一样贪婪的渴求着书中的精华。书,就像一块磁铁般吸引着我,使我欲罢不能。在书中,我感受到了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的洒脱,杜甫“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生”的忧国忧民之情,黛玉葬花“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凄凉,为骆驼祥子的遭遇深感不幸,佩服柯察金·保尔“在任何情况下也不怕困难”的坚强品质,厌恶莎士比亚笔下的吝啬鬼夏洛克。我的心也随着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在书中,我寻找着灵魂的寄托,看遍人生的千姿百态,悲欢离合。
饭桌上,我眉飞色舞的向爷爷奶奶讲述着书中的精彩片段,他们就在一旁静静地聆听着。有时,我们也会因为各自不同的观点得不可开交。我是很享受这个过程的,这样,我能感受到生命的流动,生活的乐趣。
着清风明月,嗅着淡雅墨香,我已然成长为一名初中生了。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伴着我的,不仅有家人的陪伴,还有淡淡书香。书,带给我的,是一片净土,一片蓝天,还有沁人心脾的芳香。读书,不仅读的是文字,更多的,是一种意境,一种感觉。
“刺啦!”一声烟花炮竹声打断了我的回忆~
愿我与家人一起携手一路书香,一路微笑!
那次,我的小腿严重骨折,每天只能拄着拐杖上学,妈妈每天都会接送我。对于我来说,那是一段温馨而美好的回忆。然而,好景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我的腿在一天天好起来,妈妈接送我的次数越来越少。我那颗炽热的心,一点点地被冷水浇注。那天,大雪纷飞,夜幕提前降临。同学们都陆续被家长接走。我心想:我的腿还没有好,并且天气还这么恶劣,妈妈一定会来接我的。但是,我等了半个小时,耐心都被消磨光了,仍没有出现那个熟悉的身影。我便摸黑着前行,因为腿还没有痊愈,我在路上摔了无数跤,爬起了无数次,心中抱怨了无数次。我念叨着:我回到家一定不理妈妈,并且永远也不会原谅她!好事不成双,坏事总成群!碰巧那天路灯也没有亮,我一个人在马路边走着,虽路程与平时相同,但心情的沉重加上身体的疲惫,使我感到比平时远了许多。路总是有尽头的。终于,茫茫大雪中,无尽黑暗里,橘色的灯光温暖了我的心,照亮了我的`世界。
我怒火冲天,破门而入,本想好好发次火,但进入我耳朵的是母亲的哭泣声。妈妈冲过来,抱住我说:孩子,你看,路终究是你自己要走的,没有谁能一直陪你,同时,别人也没有义务要陪你。虽然你受了委屈,但那条路,是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来的!我回过头,从学校到家的那条路上,有一串金色的脚印。
带着爱前行,前路无风雨。即使有荆棘,我也不畏惧!
灰蒙蒙的天,雨水滂沱。
你曾试过在暴风雨中像海燕那样飞翔,你曾想过在暴风雨后的是彩虹还是有一场风暴。是啊,这些我都不曾想过,可内心的一个声音响起:人生之路还很长,只要你有目的,有不畏艰难的精神,一路前行,你终会像老鹰一样翱翔。
仿佛,若有所悟。回想起那些令人心神膨胀的夜晚。
夜深了,门外传来一些断断续续的琴声,脑海里浮现出一张布满红叉的卷子。我的心犹如被万箭穿过,而此刻那毫无章法的琴音竟是我心里的.安慰。这时,泪水仿佛是与那琴音和声一般,滴滴哒哒地掉落。抬起头看向窗外,我只觉得那月影中的一个身影却如同我,一样寂寞孤独无助。
又一夜,耳畔边的琴声似乎早已不在断断续续的,可是有了一些流畅性。听着琴音,内心有点惆怅,前一夜,我们如此相似,仅过一天,我却越来越离你远了。在那一刻,我想成功。
或许是内心的不甘。为什么别人能从黑暗中看到光明,而我却不能,只能虚度光阴呢?
或许是我早已厌倦浑浑噩噩的日子。我想向人生之路的顶端竞发。
在那一刻,我从来没有过渴望成功,渴望证明自己。
于是,我不在随便应付作业,而是用心去写。从大海的海面深入进去,寻找属于我的美丽的美人鱼。
过了许久,耳畔边传来的不再是仅有一点流畅性的琴声,而是一曲优美的乐曲。
我们在渴望中成长,但在渴望的同时,你曾浑浑噩噩的虚度光阴?只有你一路前行,你渴望的成功才会出现。
雁走燕支,乌龙踏雪,大漠沧桑,云中郡外,唯有汉骑征袍映斜阳,万马齐喑,漫卷飞沙漠漠,空碛边风萧萧索索……
长驱蹈匈奴,左顾陵胡虏,纵挥长剑轻兵直入,万骑交融的沙场,拭去一抹鲜红的剑芒。封狼居胥,早已看惯刀光剑影,饮马瀚海,任凭暗涌波澜不惊,胜利者扬起长剑,御马登上高丘。
“将士们啊!骑上我们的战马,马踏匈奴,挥起长剑直捣王庭,我们将用匈奴人的鲜血染红炎汉的战旗。在这狼居胥山上刻上炎汉的名字,向所有的匈奴人的神明们宣告,如今登上这狼居胥山顶峰的是汉骠骑大将军冠军侯的霍去病!”
少年将军的嘴角显出一丝淡淡的微笑。他的心在燃烧,血液在沸腾,这便是人们百年来所畏惧的`强敌,他们被这样一位少年将军打败了……
看塞上征蓬各自天涯,漫卷黄沙减去的喑哑。
少年将军思索着:“一路走过的,其实是一直带着“匈奴未灭何以家”的余音,从漠南与八百轻勇骑弃大军数百里赴利,到扫荡河西,酒泉勒马,铭功祁连。再到今天的狼居胥祭天,饮马瀚海,不都是带着壮志一路前行的么?
“明日,再看明日!定教漠南无王庭,北胡不近塞!定教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忘干戈之役!”
此刻,映着夕阳的一抹红光,凄惶的大漠之上,似有一种壮志之美。再望这硕气回荡的大漠之上,也定有一种壮志之美。忘不了那余音,忘不了那壮志,忘不了的太多太多……
白草萧萧,天边一鸣战马的长嘶,又见那少年将军的身影,战血染黄沙,边风映天赤。只余下那壮志,带着壮志,奔往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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