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曾是地球上的庞然大物,却在大约1。6亿年前神秘消失了,只留下了一些被人们称为“化石”的骨头。
恐龙有不少品种,基本分为两类:一类食草,一类食肉。令我吃惊的是:吃草的雷龙、梁龙、三角龙、剑龙,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脆弱。它们有自我防御武器,三角龙头上的角,剑龙背上的刺。当然雷龙、梁龙没有自我防御能力,但它们可以用高大的身躯来抵挡食肉动物的进攻。
霸王龙:又名暴龙,是一种凶猛的大型食肉性动物,成年暴龙头尾可达13米,体重达9吨。其外观最大的特点在于尾巴,又长又粗,后肢和尾部肌肉相当结实。前肢相对较小,整体破坏力比龙卷风还要强大。暴龙一般捕食大型食草性恐龙和其他小动物。
雷龙:高高的身子,看起来像闪电一样从天而降。体形估算为22米,体重达15吨,暴龙在它面前算是迷你型了。
雄性恐龙常为争夺雌性而打斗,一般恐龙可以活几年甚至几十年,少数寿命可达百年之久。暴龙把生下来的蛋保存在土中保温,如果下雨,就在土边挖一个小洞,让水流出保持干燥。
历史上的某一天,一颗小行星撞上了地球,可能引起了当时地球上气候、环境的连锁反应,导致恐龙灭绝。希望科学家们能早日揭开恐龙灭绝的谜底。
大家好!想知道俺是谁吗?俺天生一副明星像(俺爹妈说的,不信,你们去问他们)也对,你看,俺一出生,就名列前茅,成了众所周知的"十大害之一"每晚都会被那热情的人类追得我在他们的屋子里转来转去,真是"人怕出名,蚊怕壮"哪!可谁叫我这么有"人缘"呢?噢,对了,本蚊子的芳名叫"桑娜".
我全身上下都是法宝,当然,这只是对于我门蚊子来说.
look!我这透明 、美丽的小翅膀,可别看它外表一副单薄 、软弱的样子,它的功
能可大了,每秒能够振动二百五十到六百次,你们先别惊讶,因为这个数目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小菜一碟",而且,我们这对翅膀振动的频率也不是实数,如果要我们显示真正的本领,那不把我们累得吐血才怪呢!因此,这个数目只在我们随意振动之间.实际数目究竟是多少,我看还是由聪明的你慢慢的掰手指头,慢慢去计算吧!所以呀,这对翅膀就是我们的得意法宝之一,不错吧,我也是这么觉得滴!
我想聪明的你也知道我靠什么来维生的吧,没错,就是那些新鲜的 、可口的-- 血.无论动物血 、人血,还是什么血,我们都照吸不误.因此,我们蚊子家族又"荣获"一个"美称---"吸血鬼".知道我们是用什么来吸你们的血的吗?对了,就是我嘴中那根长长的 、尖尖的 、细细的东西,我不知道它在我们这里称为什么,但我知道它在人类眼里叫什么什么"微行针管"?!不错,形容得还蛮贴切的.
为了避免人类无止休的追捧,我们都是在晚上行动的.你可不要以为我们会有一双又大又圆又亮的眼睛哦,透个秘密给你吧,在黑暗中.我们什么都看不见,对,就是传说中的"睁眼瞎".那么,知道我是怎么知道你在那里,从而吸你的血的吗?我呀,是靠触须和三对角上的传感器,在你呼吸时,我就贴近你的身体飞,嗅到传出的二氧化碳,从而用我的那微行针管"刺破皮肤,直达密密的毛血管网,在我享受血时,我会将唾液注入到你的体内,与血液混合, 唾液有抗凝你那新鲜的 、美味的血的作用,因此血液而流动不息然后我便会疯狂地享用你的血,直到我打起饱嗝,才会离开.其实说起来挺惭愧的,因为我吸完你的血后,你被我叮咬过的地方会产生痒得不得了的肿块,而且,而且我还把各种不知名的细菌留在你的体内,具体是什么细菌,我还得去检查以下身体才知,因为我拜访过许多"名地",有厕所啦,垃圾堆啦,臭水渠啦等等,反正能和我们喜欢的"脏"字拉上半点亲戚关系的,我都基本去过,所以啊我的体内蕴含有白分之一百的细菌,其中可以致命的有白分之九十,仔细想想.我都后怕,真对不起你们哪,你们为我们停工了丰富的血资源,可我们还恩将仇报,但没办法,谁叫我们的命运如此,注定要一吸血维生呢?注定要害人类呢?
怎么样?听了我的自述,是不是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了?!过奖了,雕虫小技,不足挂齿也
今早,我饿得实在是受不了了,谁叫我昨晚吃饱了撑着了,跟着一大帮亲戚朋友去跳迪斯科,结果,由于运动消耗过大,到现在,肚子里的食物已经消耗得无影无踪了,我只好冒险出去找目标了.我小心翼翼的向前飞如果哪个人发现我,一巴掌拍过来,我就会一命呜呼了,可也许我是饿得头昏脑涨了,在一个转弯处,我一不小心,撞进了一个迎面骑车的女孩的眼睛里,当我还没反应过来时,可能我弄疼了她的眼睛了,她在使劲地揉眼,我害怕极了,左避右闪的,最后没办法,我只好逢孔便钻,飞进了眼内更深处,于是,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了许多从未见过的东西,有角膜,瞳孔,晶状体等眼内结构,过了很久,那女孩不再揉眼了,于是,我便飞回原来的地方.在那里我看见了许多东西,忽然,她来到一个地方,这个 地方有很多人,高 、矮 、肥 、瘦什么样的人都有。初步估计,这里大概是他的学校.哈哈,这下我可有口福了,我庆幸着,并试图飞出外面世界享受一番,可怎么回事?我怎么也飞不出去,看来,得先等一等看情况了,我继续坐在他的眼睛里,随着她的眼睛转,突然我看见我的老邻居西蒙正停在一个窗缝的角落里。嘿,它掩蔽得真好,我跟它打招呼,可它却毫无察觉,我连续叫了她好几声,它都不理我,为什么?要知道,我们可是一对人人羡慕的好朋友纳!我纳闷了,这时,女孩经过一块玻璃镜,我不经意地向玻璃望去,想看看自己的美资,可哪有我的影子,我怎会不见了,我明明就是趴在他的眼里呀?!!难道我已经化成她眼里的一部分了?怎么会这样,呜呜~~我的遗书还没写还没与父母道别,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完呢!看来我真的是以适应名毁于一时之差呀!
唉,什么世道阿?老天真残忍,每天我都可以有血吸却无能为力,真是怀念过去那种悠闲自在的生活,有血喝的年头呀!!!不过,我还是挺欣慰的,因为我全身上下都是细菌,而
我又残留在他的眼睛里,细菌也在他的眼里安居了。因此我的驾到,污染了眼球内环境,使他的眼睛视力下降了0.3不等。没想到,我死以后还可以害人。
真是不佩服自己都不行了.!!
我是一支钢笔,外面是蓝色的,印着卡通人物。用铁制成,吸水装置是针管式的。是众多钢笔中的一员。20xx年11月11日,我被小主人买回了家。美好生活开始了!
我记得我的“身价”是8元。比较便宜。所以到小主人文具盒的时候,十几块、二十块的钢笔都开始笑我。我没理。因为我知道,每一支笔在主人写字时都要积极配合,要不然写出的字就会粗一笔细一笔。所以,我断定,嘲笑其他物品的,八成是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我身价便宜,出身不好,基础也差,只能靠自己,才能胜过他们。
人都有个“喜新厌旧”的习惯。所以,小主人在写生字作业时第一次拿起了我,给我吸墨水,开始写字。
次日,当本子发下来时,小主人得了99分。他很高兴,便喜欢上我了。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官场无处不在。全都在“争宠”。连钢笔也一样,利用各种手段让主人用自己。我怎么也不知不觉卷入了这场斗争中了呢……
还是一条理——勤奋,哪怕基础比别人差一些。我就“倒时差”。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因为有些伙伴是白天生产的,有些是晚上生产的。我是在凌晨一点生产的,所以晚上清醒,白天睡觉,和人的生活习惯刚好相反。所以我尽量把自己变成晚上休息,白天清醒。
功夫不负有心人,期中考试,我的“足迹”遍布了语文、数学、英语试卷。我很兴奋,别的文具也对我刮目相看,以往嘲笑我的也向我致歉。
我就这么一直被用到了学期末,马上考试时,一支新钢笔出现了,造价五十多。挺直了腰板写字,兢兢业业。我便被淘汰了,遗憾……
我现在正在小主人的笔筒里。小主人不太用了,因为我有很多方面不如别的笔强。但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还有机会,那就是考试时。考试时小主人会拿很多笔,备用。那时候,我就该大显身手啦。经过一年的休养,我的身体、能力、状态都有了很大恢复,就等考试来到了!
我睡着了。
醒来时,我才发现自己在文具盒里。怎么会呢?一打听,原来刚刚考过试呀!我怎么一直睡过去了?小主人拿起了我,放回笔筒。唉!睡的时间太长了!我靠着笔筒,等待着下一度轮回……
树还哭吗?是的,路旁的几棵长了十几米高的大柳树整天满脸泪痕,哭哭啼啼的。仔细一听它们的哭声中带着怨气,伤心极了,叫人怪心酸的。
这几年,党的富民政策使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建楼房,盖平台的越来越多,钢筋用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抻钢筋时图方便,便把钢筋的一端缠在树上,另一端拴在拖拉机上拼命地拖。钢筋抻直了,却把好端端的树勒得皮开肉绽。今天你在是上抻,明天他还勒。日久天长,什么树受得住啊!这又怎能不使它们伤心落泪呢?
“唔唔———”昨天又遭勒伤的柳树在抽泣,“我夏天为人们遮住阳光,供人们乘凉;冬天又为人们挡住风雪;一年四季为人们吸收空气中有害的气体,忠心耿耿地做人们的卫士;老了又为人们提供木材。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人们,究竟有什么过错?这些人为什么如此残害我们啊———” “老弟,不公平的事还多着呢!”早已哭坏了嗓子的老树沙哑着说:“我整年为人们保护路堤被大水冲垮,做出了那么多的牺牲,得到的是什么?不但遭到人勒畜啃,许多人还不断砍伐我的枝条去围篱笆————!” “不是人们规定了什么《森林保护法》吗?我们却尝不到保护的滋味!”一个年轻的伙伴愤愤地说。 “唉,谁看得起咱们这些村头路旁的树呢?命苦呀!”听吧,这些树的哭诉,在残冬的风里,是这样的凄惨,听见了吗?痴迷不悟的人们,醒醒吧!
我是一支钢笔,一支很年轻的笔,才刚出生。
我穿着淡绿色的连衣裙,连衣裙上还有一只“米妮”在跳舞,我还戴着一顶同外套颜色一样的帽子,奇怪的是,帽子的顶端又裹了一件灰色的毛衣,连衣裙的底部也是灰色的,这就是我的外衣,是不是很漂亮!
我的第一任主人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一看就觉得他很是粗心。果不其然,自从我跟了他以后,就没有什么好日子过了。前几次有的时候,他还很珍惜我,总是把我放在最舒服的坐垫——文具盒里,不让我受一点点委屈,在我衣服脏了的时候,他总能仔细擦洗。后来我的日子就越来越苦了,主人总是丢三落四,要么把我帽子摘了而忘了再戴上,要么总让我饿着肚子,不让我吃食物——墨水,连我平时衣服脏了也不帮我洗,还总把我随便乱放位置。最气人的是,他用我写出来的字竟然七歪八扭,奇丑无比,我们家族的格言可是“让主人写好字”呀!我还有颜面吗?唉!
幸运的是,我的主人在他学校举行的捐赠活动中把我捐给了“希望工程”,临走那天,我才知道我的主人叫“拉拉”,真丢三落四的。
我的新主人是一个贫困的山区小女孩,衣服虽然有点破,却异常整洁,她一拿到我,就情不自禁地赞叹道:“好漂亮的笔呀!”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受到了她特别的爱惜。她也尽情地发挥着我的作用,在她的手里,我写下了一行行漂亮的文字,写成了一篇篇文质优美的文章。
我相信在我新主人那里我一定能充分地发挥出我的作用。
我的大名叫冰箱,小名取博士,还有代号叫KAD63P70TI,因为父母都是博士生导师。我出生后,就被一户人家用钱买走了。来到养父母家,虽然我冷言冷语、冷心冷肺,但养父母一家都喜欢我。1米75的个子,长得魁梧,四四方方,堂堂正正,白净锃亮带有银色的皮肤盈溢出几分俊秀。但我决不是“金镶其表败絮其中”的花花公子。
由于我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所有我的体内分为两半,不过要解开我的外套才能看到。我的左半边是冷冻室,常年处在零下18度,养父母不常来,只是偶尔把一些肉类、鱼类的食物塞给我,长时间不见我,也不会担心吃坏身体。
家里的小妹妹则喜欢把冰棍一类的东西放进我的肚子里。特别是外面高温袭来时,妹妹就会时不时地拉开我的外衣,把头伸进来吸我体内的凉气。虽然我体内很冰,但我内壁不会结霜结冰。我的右半边是冷藏室,养父母喜欢把蔬菜、水果、牛奶等食物塞给我。我身后的门上有四个格子,第一格上有十几个椭圆形的窝,这些窝是用来装鸡蛋的;第二格可以放罐头;第三格可以放调料,第四格可以放茶叶。养父母每天都会光顾这我个区域,一会儿放进,一会儿取出,他们知道在这个区域存放食物时间不能太久,怕我吃坏身子。
不是我吹牛,我的功能和作用目前还没谁能比,因为我是电脑温控冰箱,不信?那我就用事实来说话。有一次,中午时分,家里突然来了客人,因为没上街买菜,把养父急坏了。养母见状,连忙微笑着说:“没关系,冰箱里还有呢。”养母不慌不忙地从我肚子里掏出菜,烧了一锅美味佳肴。我感到很欣慰,在危急关头帮了养父母一个大忙。
还有一次,刚吃完饭,望着桌上没吃完的一盘盘菜,养父又发愁了:“哎,这么多菜,扔了多可惜啊!”养母依然笑咪咪地说:“不用扔掉,你忘了,家里有储藏菜的能手——博士冰箱啊。”养母边说边打开我的肚子,把菜放了进来。我再一次感到欣慰,原来养父母已经离不开自己了。
时间久了,养父母对我像亲生儿子一样疼爱我,还把我当成宝贝,定期给我擦身、洗澡。
当我睁开眼,周围一片黑暗,根本找不到眼神的聚焦点。记忆如潮水般向我涌来,带着历史翻滚的气息。
我是一支年逾百岁的钢笔,见识却不多,唯一见过的美景便是那宽广辽阔的包容万物的大海。为什么一百多年就只见过大海呢?活了这么久不应看尽世间繁华么?可,哪有什么繁华。我出生时正值中国最黑暗的时期,能好好活下去便是万幸了。我的第一个主人是个留学日本的学生,严格来讲,我的祖籍是日本;但,我更愿意相信自己是一支中国的钢笔。后来,留学生的儿子举家迁离日本回到中国,就是在那时候,我见到了大海——波澜壮阔,孕育着无数生物,甚至连月亮也被包括其中。如果能像海那般有用处就好了。回了中国,我便被随意丢弃在角落,与老鼠为伴,与灰尘聊天,也时常盼着谁能发现我,将我拾起。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男人将我拾起。一大堆人围着我观察惊叹,那个男人故作严肃地清了清嗓子,抬手往下压了压,示意人们安静,说道:“这钢笔看着是一百多年前的绝版货。既然是我发现的,那就归我了。”
于是,我便被装进了一个黑匣子。我回忆完一生的经历,只听啪嗒一声,锁开了。一个小男孩把我取出来,对着身边的同伴说:“这钢笔果然很好看,怪不得我爸拿他当宝贝呢!我要带到学校去。”
我被装进笔袋里待了一整夜。第二天,这小男孩上书法课时,将我取出,炫耀似的转了一圈,装上墨水。我体会到了一种崭新的奇特的感觉,而我的记忆也正在慢慢地活过来。我再次成为了一支有血有肉的钢笔,哦,不!是一支拥有灵魂的钢笔。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快乐。
最终,又是啪嗒一声。我的身体散架了,可我的思想却在这最后短短的几十分钟内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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