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汪汪”,汪汪长着一身金黄色的毛,像一个大绒球,眼珠子黄黄的,像一个黄黄的珍珠。尾巴长长的,像一条长长的马鞭。每次我一到家汪汪第一个冲向我,跳到我的裤子上,乖巧地叫了两声“汪、汪”,然后伸出了舌头,舔我的鞋子,看汪汪那可爱的样子妈妈脸上都露出了微笑。
吃过晚饭,我把汪汪抱到了它自己的家,这家是我和爸爸一起亲手做的。汪汪看见了很高兴,里面放着水、狗粮、小床……外面还装着一扇门呢。我们看到汪汪在自己家开心地上蹿下跳、自娱自乐,我们也觉得很开心。
休息的时候,我会带着汪汪去外面玩耍。玩的游戏可多了,有捡棍子、赛跑、跳高……但是我和汪汪经常会玩捡棍子这个游戏了。玩的时候我和汪汪站在一起,然后,我把棍子使劲一扔,棍子就被我扔得远远的,汪汪就飞奔过去把棍子叨回来给我,而且开心地叫了两声“汪、汪”,像是在说:“主人,我厉害吧!”好像在向我邀功呢!
我的小狗很棒吧!你们喜欢吗?是不是跟我一样特别喜欢它啊!
在我七岁那年,爸爸的朋友送给我一只泰迪犬,听说它只有1个月大,是个小帅哥。记得去接它的时候,正值寒冬腊月,我从阿姨手里接过睡篮,看到一团巧克力色的绒球蜷缩在里面,瑟瑟发抖,我赶紧抱紧篮子跑回车里。从此,我们家就添加了一个新成员——迪莫。
迪莫这个名字是我取的,因为当时我最爱的动漫人物就叫迪莫,所以毫不犹豫就把这个名字给了它。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一定要把它当作我的亲弟弟一样照顾。每天上学前,我会给他倒好牛奶和水,放好狗粮;每天放学后,我进屋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迪莫,带他去卫生间训练他大小便。出门遛弯是迪莫最喜欢的事儿了,一看我的手里举起狗绳,他就会摇着尾巴上蹿下跳。你瞧它那小小的身影,下台阶时还害怕地哆嗦呢!我不住地鼓励它:“迪莫,你可是个男子汉,勇敢一点,跳下来!”它像是听懂了我的话,跟在我的身后一蹦一蹦地下了楼……它最享受的是我给它洗澡的.时候,我刚用盆接满水,它就迫不及待跳进去了,原本的“蓬松秀发”一沾水立刻贴在了皮肤上,让它看上去格外瘦。打上沐浴液,揉揉搓搓,它顿时被一团白泡泡包围了,只露出两只晶莹透亮的“黑宝石”,看着它这可爱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声。给它吹风的时候,它总会张大嘴巴做出吞咽的动作,似乎想把这暖风都吞进肚子里。面对这个淘气的小家伙,我使出浑身解数才能给它把毛吹干,它是又帅又干净了,我则出了一身臭汗。
由于我们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妈妈觉得迪莫太孤单,跟我商量把迪莫送去姥姥家养。我虽然有点舍不得,可是也心疼它白天没人陪,就欣然同意了。
迪莫到了姥姥家更是受到了万般宠爱,没过多久就长得滚圆滚圆的。可是,我的迪莫是一只重感情的狗,并没有因为分离就把我忘了。每个周五我去姥姥家时,迪莫总会守时地趴在门口等待着我。他的耳朵很灵,能分辨出我上楼梯的脚步声。门一开,它就冲上来一蹦三尺高,一直往我身上扑,想让我抱抱。我假装不理它,进屋坐到沙发上。它会一路追过来,蹦到沙发上,用头拱拱我,用爪子挠挠我,死皮赖脸往我胳膊里钻。看着他那可怜兮兮的小眼神,我总会败下阵来,一把将它搂在怀里。它会瞬间安静下来,毫不掩饰它那一脸满足的样子。
转眼,迪莫已经陪伴了我们四年半了,由当年那个下楼梯都瑟瑟发抖的“胆小鬼”变成了能纵横驰骋的“英俊小伙儿”,我也由懵懂未知的儿童长成了翩翩少年郎。真的希望我们能继续陪伴彼此长大!
小黑是一只可爱又聪明的狗。它去外婆家离开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今天我特地去外婆家探望它,还在路上买了一大堆狗粮。
爸妈的汽车还没开进家门时,小黑就仿佛知道是我们来了,四条腿像踏着风火轮一样飞快地跑到我们身边,围着我们的车又叫又跳,尾巴甩得停不下来。我一打开车门,它就向我们扑了过来,呜呜地低声轻叫着。我一抬头,对上它那水灵灵的、乌黑明亮的眼睛,心一下子就软化了,我抱着它下了车,同它一起玩了起来。
我带着小黑去房间里,我们玩捉迷藏,你追我赶。每当我要抓住这个小机灵鬼时,它就窜得无影无踪。我们笑着,跳着,跑着,一人一狗玩得不亦乐乎,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小黑突然来了个紧急刹车,停了下来,它把两条后腿一趴,双眼微微闭着,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坨新鲜的冒着热气的臭臭的便便出现在我眼前。我大惊失色,连忙喊了起来:“小黑,你怎么能在房间里拉便便呢?这要是被外婆看见了,你肯定要被臭骂一顿!”“汪汪!汪汪!”没想到小黑丝毫没有认错态度,反而冲我发起火来,对我吼着,仿佛在叫:“我又不是故意的,外婆对我可好了,才不会打我呢!我一点儿也不怕,哼!”我看着小黑那得意洋洋的表情,气得说不出话来,就拍了一下它的头,没想到小黑叫得更起劲了!就这样,我和它吵了起来。
我见小黑如此不乖,便不再理它,拿出一个小袋子把那坨便便清理干净。小黑见我总是不理它,好像知道自己闯了祸,又摇着尾巴呜呜地叫着,来向我道歉,好像在说:“对不起,小主人,我下次再也不这样让你为难了,这次你就原谅我吧!”我一看小黑这副样子,心又软了,只能把它抱在怀里,好好地教导它,谁让它是我最喜欢的宠物呢!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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