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群男孩子们高高兴兴地走到这片空地,把书包和帽子一丢,堆成两堆,便成了简易的球门。激烈的球赛开始了。
那位头发金黄的守门员,脸因紧张和高兴涨成了红色,虽然昨天膝盖被擦破了,但他毫不在意。只见他把双手放在膝盖上,半蹲着身子,聚精会神地盯着足球,跃跃欲试。
站在他身后的小男孩,穿着红色的运动服,挺着肚子,有些不服气,昨天大哥哥的腿摔破时,还是他踢走了一球,取得胜利呢。他想到这,有些洋洋得意。
过往的行人都被这场紧张的球赛吸引了。纷纷停下脚,坐在长凳上,也不知是谁家的小狗,它可对足球不感兴趣,它只对主人供它玩的小皮球感兴趣呢。现在正无所事事地在草地上打呼噜。
你瞧,那个带着弟弟的小男孩,目光紧紧的琐在黄队,坐这一动不动,生怕黄队输了。
和守门员一样有着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伸长了脖子,口中轻声喃喃自语:“加油!踢!好!”站在他身后的,头上系着深红色蝴蝶节的小女孩儿,索性站起来,只见她双手叉腰,眉头紧皱,好像有什么不顺心。
戴红色帽子的小女孩,弯着腰,伸头向右望去,她涨红了脸,虽说她没有上“战场”但她的心跳自己清清楚楚能听见。
一位抱着洋娃娃的女孩,一直微笑着,眼睛却繁忙了,一直盯着球,看球究竟在哪队里。那个穿着绿衣服的小男孩,也许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吧。他的小手在计算胜负,一边轻轻摇手,一边说:“真精彩,太不可思议了。”
看得最认真的算是那位大个子叔叔了,他看得津津有味。他想起了童年,他是足球的先锋,那是多么难忘的岁月啊,他又想到了将来足球事业的发展,和即将到来的世界杯。
缓慢地用双手蹭着,挪动着,几个酒客边看边说:“偷东西的贼哟,大家来看哟!”孔乙己落寞地低下了头,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于是,他双手加快了速度往前挪,嘴里喃喃地说:“非贼也,非贼也……”
秋风簌簌,卷起来石板路上的落叶,孔乙己的花白的胡子和头发在秋风中也变得凌乱了。街上十分寂静,偶尔有一两个行人从孔乙己身边匆匆走过,瞧都没瞧他一眼……
“唉!”孔乙己挪到一个小石桥旁坐在石板上,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这儿没有酒客,没有嘲笑,有的只是孤零零的杂草在秋风中摇晃着,摇晃着。
……
渐渐地,天色暗了下来,深秋的今晚真是凉了,孔乙己又冷又饿,他多么希望能有个地方挡挡秋寒,能有碗热茶润润干渴的喉咙。他继续在地上挪着、挪着,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村子。村子里家家关门闭户,在秋天的夜晚显得死气沉沉。孔乙己花白的胡子和乱发上沾满了草屑,破旧地夹袄因为长期在地上拖拉已经破烂不堪。偶尔,灰暗的木门会探出一个头来,但还没等孔乙己颤动那干裂的嘴唇,“嘭”地一声,木门关上了。孔乙己绝望了。
孔乙己已经一整天没吃过一点东西了,他在也没有力气挪动他的身体了,他蜷缩着,恍惚中,他听见了一个声音:
“孔老爷,快起来,您中状元了!”
孔乙己满脸疑惑,睁开双眼,见平时取笑他的咸享酒店的一帮酒客都低头向他露出谄媚的笑容。孔乙己换上官服来到了咸享酒店,掌柜弯着腰,讨好的笑着在门口迎候着,嘴里连连说:“孔老爷万福,小人在此贺喜老爷!”
孔乙己哈哈笑了,踱进雅间里……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深秋的风有些肃***,秋叶在风中飘零。在一个小村的石板桥头,一个有着花白胡子和乱蓬蓬头发的老人,蜷缩着,身体已僵硬。
……
夕阳西下,太阳公公躲在大山后,观看着这一场足球赛,他似乎还不想下班呢!
在一块小小的草坪上,将进行一场足球PK赛,许多爱好足球的村民闻声而来,聚在一块大理石上,等待着比赛的开始。
球员们被分为了蓝队与红队,两队成员虎视眈眈地对视着,大家也都不会手下留情。
蓝队的贾尔弓着背,抬起头,像一只即将发怒的野猫。他两手撑着膝盖,两脚分开的站着,两眼射出金光,观察并分析着作战顺序。
随着“哗”地一声,激烈的足球赛拉开了帷幕。
两队僵持着,红队趁其不备,一个飞腿,射门!“战斗”一触即发。贾尔毫不示弱,双腿一蹬,飞跃起来。他将双手高高举起,想拦住这“可恶”的球,可这事情让他始料不及:球从他手指尖上擦过,他没拦住!红队的“球迷”忍不住站起身来,“啊。啊”地大喊着。“砰”地一声,球砸到了“球框”上反弹出去了,蓝队的“球迷”高兴得手舞足蹈,拼命地挥舞着彩旗。但不幸的是,贾尔因为为了拦住球,而扑倒在草地上。他的膝盖流出了血,但他坚定地站起身来,使劲地瞪了对手一下,拍了拍身上的灰,进行了简单包扎处理后继续投入比赛。
第二场比赛开始了,红队队员对着贾尔一阵嘲笑,贾尔握紧了拳头,让对手吓了一跳。时间一分分过去,只剩下最一分钟了,这将决定最后的胜负!
只见贾尔一个“倒挂金钩”,准确无误地将球射入了对方的球门。观众们被这精湛的技术惊呆了,个个像个木头人似的僵持着,而蓝队的粉丝一个个地涌向贾尔这个“大明星”。这是贾尔用鲜血换来的胜利啊!这是凭借毅力而取的胜利啊!如果当贾尔受伤时,他放弃继续比赛的话,也就没有了这一“奇迹”!
这真是一场精彩的足球赛啊!
孔乙己的腿被打折,已无法站立。他坐着这手回到家,不顾这一身的泥,坐到炕上,用手拍打着腿,叹气道:“这下是真的完啦,一切都完啦!”
又忽地一个激灵,眼前浮现出一幕一幕,像播电影似的播着:他穿着长衫,手端一杯酒,店里的人都连叽笑带嘲讽地对他;他看到何家满柜子的书,眼冒红花,心想,这么多的书,他拿一本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前脚刚跨进何家大门,后脚就被园丁抓个正着,脸红耳赤地争辩,却还是被打,而且是毫不留情面地吊起来打;他好心想教店里的小伙计识字,可那小伙计对他爱理不理,把他的好心当驴肝肺;他实在无钱可花,饿得头昏眼花,却不愿放下身段去乞讨,本没坏心,只想到丁举人家讨个人情,却因名声太坏被人认为是偷东西,打折了腿......孔乙己一瞬间开始愤怒、伤心、懊恼——他这辈子过得太窝囊了!本是考举人的料子,却落的这般下场!——可是——可是——一定要当举人吗?
孔乙己想到了东街卖猪肉的张三,他以前挺瞧不起张三,张三是个大老粗,说话满嘴脏字,可人家张三的猪肉可不是卖得越来越红火了吗?现在的张三有了二套四合院,老婆、小妾都是珠光宝气,让人不得不生羡!
孔乙己觉得自己一生没有想通的事一下子想通了!他要活下来,就要从头做起!对,现在就干。他用漂亮的楷书写下了几个字:孔乙己钞书。翻身下床,在门口张贴起来。他的老主顾本已不寄希望于他,但其中总有几个看他可怜,又来找他。他这下一点也不怠慢了,一笔一画,工工整整,老主顾不住地夸赞,他也有了从未有过的自豪感。
就这样,孔乙己钞书在这里闻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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