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流水般从我的身边悄悄流过,似乎只是一眨眼工夫,我已经待过十几间不同的教室。这些教室里的面孔也如走马灯似的变换着,教室不同,同学各异,但我的位置却始终是固定的——教室里最后一排。我十几年如一日地和我的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旁观着同窗的进退浮沉。
幼时无忧,从不觉光阴宝贵。上小学时,我钟情于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原因很简单——离老师远。当时的同桌家里开了个小超市,于是书包里总少不了各种零食。记得那时上课时,他总是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双手则偷偷地选取着书包中的各种零食。这哥们儿性格好,带着各种零食一定要与我分享。我们吃到忘情处,便是老师捉拿时。有时老师会故意趁他塞得满嘴鼓胀时,点他回答问题。他那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的尴尬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的这位同桌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大概觉得学个加减乘除能对付账目便足矣,于是其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接管了自家的超市,如今整天忙着收钱找钱进货卖货。
随着年龄增长,我步入了初中,也渐渐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含义。
初中时,我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主要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同桌是一位帅气的男生,他爱穿一件浅蓝细格的衬衫,袖口轻轻挽起,简洁中略带时尚。他总是穿着九分裤,爱在阳光下甩动他那长长的“秀发”。他左耳上有颗闪闪发光的耳钉,这使他帅气中又增添了一丝不羁的成分。他极有女生缘,可一到上课时,他便不再是那个阳光帅气的“男神”,只见他手臂斜撑着尖而瘦的下巴,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叹,摇身一变成了“忧郁小王子”。我的这位同桌总认为:时间跑得那么快,跟不上还不如歇歇。其实,时间对谁都是一样的速度,即使追赶不上,也不该放纵自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弃儿。对我的劝告,他总是不理不睬或是一口回绝:你不也和我差不多?我一时语塞。从此彼此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
高中时的我还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回的同桌“颜值”欠缺,戴着眼镜,满脸的青春痘,头发“雀巢”似的乱。第一眼见到他,他正捧着本书,眉头紧蹙,不时地用笔在书上圈圈画画——看来是个学霸。平时,我沿袭着小学养成的习惯,嚼着零食上课。老师都没说什么,他却在课下讲起了大道理:“首先,坐在最后一排是老师对你的信任;其次,你这样浪费的是自己的上课时间……”我厌烦地打断了他的唠叨,出去晃荡了。他仍在那儿小声地嘟哝:“少年不管,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哪。”
月考结束,全线溃败的我寻思着如何躲过这一劫,而同桌却早已收起了骄人的成绩单,继续埋头苦读。我双手托着腮帮子,盯着他出神,他突然抬起头来:“别看了,好好学习吧,你都发呆多长时间了!”我认真地点点头,打开了桌上的书本……
男儿奋发贵趁时,莫待萧萧两鬓丝。我从我的这几位同桌身上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吝啬地对待时间,时间才会慷慨地对待你。
书包,它是我们学生不可缺少的好伙伴。
我有一个大大的书包,它是我八岁生日时,爸爸送给我的。虽然我有好几个漂亮的书包,但我更喜欢爸爸送我的这个。它呈椭圆形,有两个背带,背起来很舒服,它的颜色是粉红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正面有三个美丽的公主,她们的头发很漂亮,有金黄、乌黑、鲜红三种颜色,是那么楚楚动人。公主图案的旁边还有一圈亮片和三个透明的粉球,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书包上面还有一圈漂亮的花边和蝴蝶结,把书包打扮得更加绚丽多彩。
它不仅漂亮,而且功能齐全,非常实用。里里外外八个口袋,各有各的用途。我的书包可能装了,第一层可以装文具盒,第二层装练习册,第三层装课本。每天我做完作业,都要把书包整理得整整齐齐。我的书包就像我的房间一样清秀,整洁。
每天早上,我背着书包,带着疑问上学;每天下午,我背着书包,带着知识回家。每当我的学习遇到困难时,书包也陪在我的身边。老师,我感谢你对我的敦敦教诲;书包,我感谢你对我默默地付出。随着书包越来越重,我的肩膀也越来越硬,书包还让我锻炼身体呢。
我的书包是我永远学习上的伙伴。
我有一个漂亮保健书包。它外观大方,色泽鲜艳是二十一世纪最流行的书包。
这个书包是爸爸特意从深圳给我买回来的,是用最新的一种防雨布做成的。上面的图案是一个调皮可爱的米老鼠头像,咧着嘴笑着,好象在说:“小主人,你一定要努力学习,考出好成绩,来报答你的爸爸。”所以我天天背着它上学,每当想起这幅图案,我就下决心认真学习。这个书包不管是晴天还是下雨,它都陪伴着我。
我的书包里面共有四层,外面还有一层带拉链的袋子,两侧有两个袋子,我平时把水杯放在左边的袋子里,右侧的袋子放毽子或跳绳,书包的第一层装的是语文书、英语书和数学书,第二层是学习资料,第三层是作业本,第四层是彩色笔,而外面的一层装的是文具盒和改正纸。
我非常喜欢这个书包,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而且时刻鼓励我好好学习。
我的同桌是孟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是一个功课很好的人。
孟凯他的眉毛淡淡的,看起来很漂亮;他的牙齿白 白的,感觉亮晶晶的;他的体型瘦瘦矮矮的,非常可爱;他的皮肤有点黑黑的像巧克力一样,这样的他给人很棒的感觉,再加上他很有礼貌,坐姿很端正,说话的声音很轻也很亲切,笑容像天使一般,所以他的人缘很好,大家都想和他做朋友。
虽然我和他相处的日子不多,可是我很高兴我能和他坐在一起,我希望之后我能和他变成好朋友,更希望可以跟他好好相处,还希望四年级可以坐在一起。
我的同桌谢尚煜是一个全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奇葩。
人送外号“谢尚包子”,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像包子,(相反,他长的像根葱)而是因为他非常喜欢吃包子,因此嘴里长年散发着一股包子味。
一次自习课上,我无聊地翻看着书,突然瞥见谢尚煜在玩他的素描专用橡皮(这是一种可以随便变形的橡皮),他一下子把橡皮掰成两段,不停地捏啊、揉啊……不一会儿一个“饺子”出现在他的手里!
我顿时惊呆了被他的奇葩深深地给折服了。最无语的是他居然露出两颗他的招牌大暴牙,自恋地捧着“饺子”说:“哈哈哈哈,我这是太有才了!”然后兴高采烈地向前后排展示了一下他的“饺子”。看着他的奇葩举动,我不由得脑袋上掉下三根黑线。
不一会儿,谢尚煜同学又拿出他的品德书,在上面潜心创作了起来。三分钟后,我又欣赏到了他的伟大创作——
品德书上本来幸福、正常的一家人,五官被他改得简直和他自己一样奇葩。下一页的一部电影封面上的人物鼻子下出现了两行鼻血,眼睛无语地往上斜着。旁边还配上了一段文字:史上最猥琐的电影……
怎么样?我的同桌够奇葩吧?
我和我的同桌临泽县白寨小学二年级 祁静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位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宋华,我和我的同桌作文。她很漂亮,脸腮绯红,像月季花瓣,上面还有一对深深的酒窝随着她那从不歇止的笑容跳动。她的柳叶眉细而长,一对明亮的大眼睛像能说话一样地闪射着快乐的光亮。她的头发乌黑发亮,梳成两条不长的辫子,垂挂在耳旁,上面还系着两个大红色的蝴蝶结,好像两只漂亮的蝴蝶在花丛中飞舞。她能歌善舞,舞起来身轻似燕,唱起来委婉如琴。她还是我的同桌呢。 我们两人的家离得很近,我们常常在一起温习功课,一起上学,一起回家。 有一次我和宋华做作业,无意中发现了她在美术小组画的彩画,便顺手拿过来,仔细端详起来:只见画面上有一只龙头,张着嘴,瞪着眼,伸出犄角,吐着舌头,威风凛凛,***气腾腾,好不厉害。画得栩栩如生,真棒!宋华这时才发现我在瞧她的画,大概是有些害羞,便伸手来夺画。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手还紧紧地抓着画,只听“哧啦”一声,画被扯烂了。我看着扯烂的画,非常抱歉地说:“哎呀,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再画一张行吗?”宋华的脸一沉,嘴噘得像个橛子,又像水缸里翻了瓢。她生气地说:“说的倒容易,这画是我好不容易画出来的,你画,还不晓得你画的是什么!”说着,宋华一把抓起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看着她的身影,气得鼓起腮帮子说不出话来。从此,我俩上学谁也不叫谁,到了学校谁也不再理谁。
不久,学校开运动会,上午有我的项目,可偏巧我忘了穿球鞋,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哎,对了,宋华的脚和我的差不多大,向她借吧,又一想,我才不呢! 这时一个熟悉的面庞出现在我面前,是她!只见宋华轻轻地说:“喂,我,我和你换鞋。”“和你换鞋,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我固执地说。她听了我的话,忙对我说:“上次是我不好,不应该说那些话,你原谅我吧,还是快点换上鞋,好给咱们班跑个好成绩。”想想那天发生的事,本来是我的不对,我是一个班干部,处处应该比别人强,可是论这点我真不如培华呀!我看着那双激动的眼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我跑在银白色的跑道上,心想:我一定要跑出好成绩!因为我品尝到了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的甜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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