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的名字叫糖果狗狗,我很苗条,从外表看我很像一位男孩子,我有蓝色的脑袋、蓝色的身子,几乎浑身上下都是蓝得,多好看啊!我的衣服上还有一蓝一绿得两只小天使呢!他们在蓝天白云下自由自在第飞翔,多快乐呀!”
我的食物可不是大米,也不是牛奶,更不是肉骨头,而是又黑又细的笔芯。吃进去还得从嘴里吐出来。只要有人在我的脑袋上轻轻一按,又黑又细的笔芯就会被吐出来。小主人孩子啊我的头上画了个羡慕的眼神呢!
我喜欢在白色的纸上自由自在第滑行,留下黑黑的脚印、留下小朋友的笑脸、留下想波浪一样优美的线条……我说了这么多到家该知道我是谁了吧?对我就是一只细细、长长、漂亮可爱的自动笔。
哦我好想忘记介绍我的小主人了,他叫李泽钧,是个活泼、聪明的小男孩。每次做作业的时候,他都要到比袋中寻找我的身影,可是小主人的字写得不是很好看,还经常写错别字。他妈妈总是对他说:“横平竖直,把字写端正,不要总写错别字……”小主人呀,小主人,希望你把字写得漂亮些,千万别写错别字哦!否则我也觉得很难为情呀!
好了,就说到这儿吧,再见,我要回“家”去休息了!
说起笔,种类非常多。有铅笔、钢笔、子弹笔、啫喱笔、毛笔、蜡笔、水彩笔、鹅毛笔、粉笔……
我的笔袋里,有很多笔,其中有一支是我六岁刚开学时妈妈送给我的,到现在还保存得很好。
说起笔的历史,应该是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很久以前,人类还没有笔时,就用石头刻字,用木炭写字。人类使用的第一支自来水笔,是4000年前古埃及人发明的芦苇笔,而中国则创造了毛笔,欧美使用的是鹅毛笔。到了1809年,美国生产出了第一支钢笔。1928年,上海自来水笔厂也生产出了第一支国产钢笔。
妈妈送给我的那支笔,是支钢笔。那支钢笔挺贵的,听说要二十多元,所以我一直都不舍得用,而且当时是一年级,不需要用到钢笔。
我的钢笔长约十公分,整支笔呈黑和棕两种颜色,上半部分是黑色的,则下半部分是棕色的,而他的笔帽很特别,是黑白相间的`。它还非常直,看上去像一条笔直的枝干。在笔的顶端,雕刻着一朵小花,他的线条细得如蚊子的脚,上面却是五颜六色的,很难想象雕刻这朵小花的人是怎么雕出来的,简直是惟妙惟肖。这也是我不舍得用的原因之一。
平时如果要用这支钢笔,则需要非常小心,因为只要一不注意,就很容易沾上“好东西”。吸墨时,你必须脱掉笔身,用手挤压那直径约0。5厘米的容器,这样墨水就会自己涌上去。
我的钢笔还非常坚固。以前我用过的笔,有时候一不小心把它摔在地上了,就会分尸两段。而这支笔比那些坚固得多,摔多少次也不会烂,那是因为用很特殊的材料做的。
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发展,笔的家族越来越大,款式越来越多,性能也越来越好。
每一天,我们都用笔记录我们的生活,记录我们的成长,就像是我们永远的朋友、伙伴和家人。
大家好!我是一支书写流畅的签字笔,我最爱***事,就是写字了,那么,我有多好用呢?我来告诉你吧!
我是一只光奇牌的笔,用的笔芯是0.5毫米的,在我末端的按钮上,按一下,就能写字了,再按一下,笔头就会收回来。
大家也许不知道我的内部结构吧?掀开我的外衣,你会看见我的笔芯,以及一个按钮,有了这个按钮,笔头才能正常出入,还有一个一点也不吸引人注目的小弹簧,他可是很重要的,它就像人的骨骼,没有它笔十有八九都不能用了,而且,对我的主人来说,这个弹簧还有另外一个用途--玩,只要把它按下去,然后一松手,弹簧就会“啪”的一声,就弹飞了。也许因为这个,人们才会叫它弹簧吧?(玩弹簧时请在空间小一点的地方玩,不然后果自负。)
我和很多笔一样,都拥有一个“护栏”,它的用处可大了,他可以把书中的其中几页夹住,可以在你忘记带笔袋时用,不过,它还有一个功能,你写作业的时候,桌子难免会有些不稳,笔应该也会动,这个功能可以让你在拿东西时把我固定住,在你写字的地方,还有个套子,它可以让你在用力拿着笔的时候,手没那么疼。
我和其它笔对比,可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首先,很多笔都会有一个毛病,写完一会手碰到墨。会把它抹得很脏,可我不会,其次,很多笔都会断墨,(写到一半突然没墨),可我又不会,最后,很多笔书写不流畅,可我还是那两个字:不会。
这就是我,一支物美价廉,拥有优良品质,书写顺滑而且不会断墨的笔。
笔是我们写字画画的工具。按其功用分,一般说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书写笔,诸如钢笔,圆珠笔等,另甲类是绘画笔,如绘图笔、油画笔等。但有时也并不绝对,如钢笔、圆珠笔同样也有一些简单的绘图功能。
笔的历史可谓古老而漫长,自有了对人类历史的文字记载的'那一刻起,便也就有了笔的历史了。千百年来,笔不辞辛劳地为人类“作嫁衣”,却很少留意要“装点”自己的容颜。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一名美国战地记者无意中发明了一种新的书写工具一一圆珠笔,笔的发展才日见蓬***来。
从造型上看,现在的笔已日益由原来的“结实型”向“轻巧美观型”发展了。如“英雄400A”比起前几年出的“英雄400”来,从材料到图案完全一样,只不过“400A”的笔身直径比“400”略小了0.5mm左右,笔身中部的那条“束腰”黑线也稍比“400”高了2mm,从视觉效果上看就完全不一样了。“400A”显得精悍、挺拔得多。相形之下,“400”便显得有点呆头呆脑了。从手感上看也觉得“400A”要比“400”来得轻巧舒适,书写方便省力。
这里有支这样的圆珠笔。粗看与别的笔并没什么两样,细着才发现在笔帽的上部安装了一个长约1. 5 mm,宽约0 . 5cm左右的精巧的数字显示屏,可清晰地显示时刻。这样,就使书写者随时能知道准确时间,省去了不少抬腕看表之劳。看来,“一笔多用”也算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发展方向”吧。
此外,近两三年来的笔已一改过去的单调如一的圆柱体老面孔。瞧,那不是一架正待命起飞的民航机的玩具模型吗?怎么也加入笔的行列了?哦,那机头隐隐露出的圆珠笔芯头还是令人识破了“庐山真面目”。瞧那黑色“奔马”下,斜插着的两支秀挺的黑笔好别致呀。此两者相映成趣,使人感到既有奔腾跳跃之势,又不乏含蓄儒雅之情。一支笔,给这书桌。这书房平添了多少情趣啊!
我名叫“铅笔”。我有一副大家都很羡慕的苗条身材。我穿着色彩斑斓的外套,有时,我会戴上一顶镶着金边的红色帽子。
我可是小主人的好帮手。一次,美术考试时,老师要求小主人画一幅《我和好朋友》的画。小主人拿起我,便“唰、唰、唰”很流利地在纸上画了起来,不一会儿,两位好朋友的轮廓便在纸上勾勒了出来。接下来,小主人该给这两位好朋友画眼睛了。眼睛可是脸上最重要的部分,眼睛画得大、亮。人则显得有精神。于是小主人拿起我使劲地在纸上涂了起来……突然,小主人不小心一用劲,只听见“啪”的一身,我不幸骨折了。虽然当时我很疼,但是为了小主人能更好地发挥,我强忍住疼痛……然后,小主人请铅笔刨大哥帮我截肢了,接着,我又继续听从小主人的使唤……
过了几天,听说小主人的这幅画得了优星,我听了后无比自豪,非常开心。仿佛老师和同学们一句句赞扬的话语,就是对我的肯定。
虽然,为了小主人的学习,我一天天地变短,最后离开的小主人。但我并不伤心。因为我的付出给小主人带来了极大的乐趣。
我就是一支普普通通的铅笔,为了小主人默默地、无私地奉献着,就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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