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我的好朋友刘烨家了,他家有两条可爱的小狗,一条叫三顺,一条叫小七。
我来介绍一下三顺和小七吧。三顺长着小脑袋尖嘴巴,黑色的小鼻子衬着小小的嘴,一对棕色的大耳朵耷拉下来,要是再长一点,就快赶上兔子耳朵了。它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仿佛是一对黑宝石,它四肢短,脚爪小,身上雪白好像披了一件白色的皮大衣。尾巴根部还有一小块棕色的毛,像一块胎记。小七是三顺的孩子,小七长的很像它的妈妈,小脑袋小嘴巴,黑色的小鼻子下一张小小的嘴,一双小小的眼睛,仿佛钻石一样亮亮的。和它妈妈最大的不同就是,小七的耳朵不是棕色的,而是白色的,浑身雪白。尾巴根部也有一块胎记,但它的胎记是黑色的,它们娘俩的这块胎记让人很容易认出它。
小七很喜欢我和我的妈妈,不喜欢我的爸爸。每次我们去刘烨家的时候,爸爸第一个进屋,三顺和小七看见我的爸爸就会对它狂吠,好像不欢迎他的到来。可是,当我和我妈妈进屋的时候,三顺和小七就不狂吠了,满脸欢喜的摇着尾巴在我俩面前晃来晃去,好像在邀请我们陪它们一起玩。三顺的最大缺点就是掉毛,我们求它不要再掉毛,可是它还是要掉毛,害得我每次从他家回来都是一身白色狗毛。
这两条小狗有时让人哭笑不得。每当有熟人来时,它就会冲出笼子跑向熟人,可是他们跑到半路有时地太滑就摔了一跤,可是他们不觉得疼,爬起来接着跑,再跑再跌,只等跑到熟人旁边为止。
我很喜欢这两只淘气又可爱的小狗,你们喜欢她吗?
爸爸妈妈下午下班回到家,爸爸说:“这只狗很乖,很可爱,把它养起来”。妈妈说:“我们家是商品房,不能养狗”。但是爸爸同意,少数服从多数,看来这只狗可以到我家安家了。可是,第二天早上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小狗的命运。早上,我还在迷迷糊糊的睡梦中,听到妈妈大吼:“快点起来看!”我赶紧起来,原来小狗撒了一地的尿和屎,这下爸爸也不支持了,我只有抱着这只小狗送到我的同学家。也许是我和这只小狗有缘吧,小狗去同学家也只呆了一天,同学就带信给我说:“他家也不要这只狗了”。中午放学我又去同学家把小狗抱回来,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妈妈,妈妈一看到我手头抱着的狗就大发雷霆:“哪个让你抱回来的?”我说是同学不要了。妈妈说:“同学不要了也不准把狗抱回家,把它扔了”。妈妈的`吼声引起了一个卖菜阿姨的注意,妈妈马上问她要不要狗,那阿姨说:“要”。妈妈马上从我手中抢过小狗放到那阿姨的脚下,然后妈妈扯着我的衣服迅速走开,就怕那狗追来。
小狗已经送人几天了,现在它的命运如何也不知道了,我想它应该会有一个温暖的小窝,我祝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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