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我看过一些文章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以前,我对书有种短暂的喜爱。当我在书店看到一本我喜欢的书,我便会请求妈妈买下来,并一直抱着它回到家为止,真可以用爱不释手来形容。可当它成为我的书的时候,我便会把它放上书架,偶尔翻一翻,仿佛那不是我要买的,而是我妈妈非逼着我去买的。
说也奇怪,自从我在课堂上学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后,我便改变了对书的那种短暂的喜爱。
文中的作者愿带着一本书周游世界,而我,却从没想过;文中的作者愿意把书读上一百遍,而我,却读不完整本书;文中的作者愿意每读一遍找到一个新东西,而我,却不愿意去找……文中作者那中爱读书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我、感化了我。
现在的我,对于一本喜爱的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将它买下来,看上一遍又一遍,哪怕只是囫囵吞枣,我也还是会从书中发现新的东西。
谢谢书给我智慧,谢谢书对我还是那样宽容,谢谢书……
在家中的客厅里,有一架黑白相间的钢琴。灰尘布满了琴弦,仿佛是80年代的一个老物件,在明亮的室内,格格不入。不记得从什么时候买的它,不记得有多久没有弹过它,只是在记忆城堡的灰败一隅里,有我与它相遇时美丽的回忆。
4岁的我,可爱的丸子头,婴儿肥的脸颊,总是任性地跑来跑去。妈妈的头疼病,总是一见我便犯了。阴雨的天气并没有使我不安分的性子安静一点儿,我在床上蹦来蹦去地嬉闹着。忽地,一个脑袋从门中快速地探进来,瞄了我一眼,随后又悄悄地退了回去。咦,老妈今天好奇怪,我要去“一探究竟”。从床上弹下,快走到笑得一脸狐狸相的老妈面前,恐吓地说:“今天有什么事瞒着我呀!”,“呵呵,真聪明,今天我要带你去看一个美丽的东西。”她笑眯眯地与我说。
在琴行前,我终于明白了这个让妈妈一天都那么奇怪的东西—钢琴。我走进去,那此精致的东西吸引了我。雪白的像白雪般的琴键,上方的黑键像黑珍珠般撒在初冬的白雪上。整个钢琴架雄伟的立在地面上,如梦中城堡般。倏忽,一片音符落入我的耳中,向后看去,一位身着白衣的姐姐坐在钢琴前,纤纤素手在钢琴上留下属于它的芳香。流水啊!流水,这音乐如河水般冲进我的心灵,时而轻柔,时而激进,这是如何拨动我内惦的琴弦。从音乐中缓过神来,痴儿般望着那在我心中黑白色的城堡,对钢琴的渴望吗?对音乐的迷恋吗?我似乎也不知晓,只是想拥有它而已。妈妈满意地看着我对音乐与钢琴的惊讶迷恋,鼓励我上去弹几个音。我缓步迈上去,轻轻地坐在椅子上,仿佛怕惊扰了什么似的。我用手在键上轻点一下,“mi”,这音符飘进我的脑中,我爱这音乐。
或许我是在此刻让音乐进入到我的心中,外界的种种,与我何干?“以后,我们在家中来学琴如何?”妈妈温柔地问,点了点头,是我的回答。外面的阴雨绵绵,揉不进我的心中,或许,那天,我在厚厚的云层后,我望见了初生的太阳。
一架钢琴,在我小小的家中。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才知道妈妈要我学琴其实是想我安静一会儿。现在,我不喜欢动,太安静了,而钢琴,我也许久没有碰过它。是因为学习的东西太多吗?为什么我现在安静了,却不愿与你为伴呢?
更久更久后,我会记得我与你的相遇,因为那是缘分的红线。更因为那是我珍贵的回忆。
一架钢琴,披着灰尘,站在一角,望着女孩,看她慢慢长大。
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玩游戏,打羽毛球,打乒乓球……但是我最喜欢的还要数看书。
我爱看书,在我家是众人皆知的。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他说的很对,人想要进步就得读书。妈妈说我是一个大书迷,的确,我连吃早餐、上厕所都要见缝插针地看上几页才肯罢休。
有一次,我正捧着《阿笨猫全传》看得起劲,奶奶却偏要我去热牛奶。我只好“恩恩啊啊”地回应着,随手拿起一盒牛奶,连吸管也没拆,直接塞进了微波炉,接着我便坐在沙发上继续看书。过了好一会儿,也没听见一点动静,我纳闷了:会不会是微波炉坏了呀?如果真是那样可就……想到这儿,我急忙冲过去,一看,啊!原来开关还没打开呢!我真是哭笑不得,只好重新热了一遍。
还有一次,妈妈要洗澡,非让我去拿瓶沐浴露。我正看到书中最精彩的片段,动也不肯动,哪会肯去拿东西呢?所以,我只是装模作样地回答几声。过了五六分钟,妈妈见我还没去拿,就说:“儿子呀,你还不去?”我听出了话里的意思,知道再不去,妈妈就要生气了。我无可奈何地打开柜子,顺手拿了一瓶就扔了过去。过了一会儿,卫生间里传出妈妈怒气冲冲的声音:“陈志超,你看看你拿的是什么呀?我叫你拿的是沐浴露!”我走进去一看,才发现我拿的竟然是洗发露!我就是这么一个爱看书的男孩,阅读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还 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真是一举两得!
第一次与书法接触是在20××年3月份,当天晚上的.情景我记忆犹新,因为那毕竟是第一次接触书法。
当天晚上约六点,妈妈拉着我走进了书法教室,只见抬头,“聂氏书法”四个大字挂在上面。我紧张地握着妈妈的手,心中有一些忐忑不安。
进了教室,“师姐”们齐刷刷抬起头,望着我,我不好意思地把头压低了一点,又不知什么勇气,让我抬起头对他们笑了笑。当时,我被安排到了靠右边正数第三张桌子上,我认识了我的书法老师—万老师,她对我十分和蔼,有时略有严厉,到最后,她对我期望越来越高。老师给我拿了一支笔来,郑重地交给了我。我心中不乏有些高兴。
第一节课是让我练习握笔;用食指,大拇指放松地抓住,其余手指紧靠在大拇指一侧下方,我试着做了做,却怎么也抓不住。然后,老师对我说:“假如这儿有一堆爪子,你去抓,怎么抓?”我试着照做了一番,“很好,你试着抓笔!嗯!不错!”“瞧,笔下方叫笔尖,笔上方叫笔肚,写字时,膝盖与肩齐平!”随后,她走了出去拿了几张报纸,她用笔尖蘸了蘸墨水,在报纸上画了一根线,很平稳,很直,她对着我说:“试着画一画!”我飞快地把笔一拉,她一边摇头,一边对我说:“刚怎么说的呀?膝盖要于肩齐平呢!还有书法不要求速度,注重质量!”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照了做,画得很丑,就像心电图一般,波澜起伏,她对我笑了笑,说:“继续练呀!”她走了出去,对其他同学指点了几句。没过几分钟,我望了望坐在对面的妈妈,妈妈转身对我说:“加油练啊!”我不吭声,因为我手十分酸痛,一阵阵炽痛向我涌来,妈妈只好不再说什么,让我四处走动一下。
我离开了坐位,向四处望去,“哇!”我不禁赞叹,他们写得美观极了,对一个书法几乎还没有入门的人来说,是不会用词语来形容的,而现在,我对书法有了一定的见解,楷书规矩整齐,行书不及楷书工整,不及草书草寮,却别有一番韵味,草书则十分草率,快速的,隶书扁平,工整,精致小巧。欣赏完,我又坐下认真练习。
两小时三十分钟飞速地过去了,我于书法的缘分正式启程。虽然缘分短浅,只有两年。
静静地看着那把古木色的吉他靠在书柜旁边,那一根根透明的琴弦将我与这琴系在了一起。
我学这吉他已经快两年了。回忆起学这门艺术的种种往事,仿佛还是在昨天一般。件件往事清晰地出现在我眼前,令我难以忘怀的是我与吉他的缘起。
我原来六年级时曾上过奥数补习班,在那个班上,我交到了一个很的朋友,她很有才华,自己写了一首歌词,套用了网上的一首曲调,哼起来朗朗上口,我很是佩服她的才华和智慧。那一天,她对我说,我们一起去学乐器吧,她希望以后可以将写的歌弹唱出来。我当时却有些犹豫了,我从未想过学一门乐器,只时小时候偶尔弹一弹电子琴。正在我纠结之时,她又说了,楼下有家琴行,等会儿下课了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下了这节奥数课后,我被她拖到了琴行门口,门口的墙壁上挂着一些乐器:长笛,葫芦丝,古筝等,但我却一眼看中了一把挂在墙角的吉他,那把吉他是多么美丽!从上至下看,这把琴的上半部分(用左手按住的部分)呈笔直的流线,古木色包裹着的琴杆,而下半部分的型态又和上半部分相分,下半部分呈胖胖的接近球的形态,而吉他的中心里面则是空的,这样一连串的美妙琴音就会发出来了。而透明色的琴弦紧紧绷着,坚韧而又不服输似的,手指向上一钩,发出一颗清晰的音后,立刻又像蹦极似的,从空中坠落,回归到原来的位置。不论是这一把吉他,或是任何其他一把吉他,都是那么的匀称、美丽,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那么美丽的,夺目的光芒!
在看完了些乐器后,我很坚定地告诉了那个朋友,我选择了吉他,而她也觉得吉他的声音美妙动听,我们就这么定了下来——就选择吉他啦!
我回去和妈妈商量后,妈妈很支持我学,只要我能够坚持就行,而我的那个朋友周珂宇的妈妈也答应了她,我们就一起约好了找老师,买吉他等等,直到现在我还觉得这一切如梦般梦幻。
我现在依然在坚持学吉他,我也很惊讶,为什么在那么多的乐器中选了那把位置偏僻的吉他呢?然后又当机立断地买下了它并开始学习呢?也许这一切,都要从缘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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