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繁花开放的春天了,那年的这个时候,你离开了学校,独自一人去了那个遥远的城市,至今两三年了,我们再未见面。
繁花落尽子规啼。
在那个繁花落尽的季节,你来了。
你如一阵清风带走了我的忧愁,吹走了我的孤独。你很开朗。温暖的笑容,融化了我的悲伤,留下的是一阵银铃般的欢声笑语。你总能带给我许多的快乐,在我孤独的时候。你就像冬日里的暖阳,我一出门,就猝不及防的照进我的心房。你就像久旱后的甘霖,湿润了,我快干枯绝望的心田。你就像一阵清风,轻轻地吹走了我心灵上的灰尘。我们之间的回忆很少,却又弥足珍贵;我们之间的快乐很多,然而似水流年。
和你在一块儿的日子,短暂却美好,快乐又温暖。我的朋友,因为你的到来,我的生活才变得丰富多彩,而不是一潭死水。
我永远记得你让我变得快乐起来的每个瞬间。你也曾悄悄地对我说喜欢和我在一起玩。那时的我们是多么的无拘无束啊!快乐的时候就笑,悲伤的时候就哭,不用刻意掩饰什么,也不用假装自己很坚强。
美好的青春正是因为有像你这样的朋友在我身边,我才不孤独。我的朋友,有你陪伴我的日子,真好!
繁花落尽了,那是你来的时刻。杜鹃鸟又在叫了,远方的朋友啊,你是否在怀念家乡,甚至和我一样在怀念我们过去的快乐时光呢?
闻道同窗过娄江。
当我回到学校的时候,你却不见了人影,当我跑到你的班级里问你哪儿去了,却被告知你已经退学了。
我当时失落极了,心中空落落的,仿佛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人。这时,我才意识到,你带给我的快乐越多,也就越会渐渐走进我的内心,不知不觉中,我早已经把你当成我的至交好友了啊!只是我自己浑然不觉。
那一天,得知你退学的消息,我整个人浑浑噩噩了好久,心里也很失落。回忆起我们之间的那段短暂而又快乐的在校生活,每每想起,都会情不自禁的嘴角上扬,轻笑出声,可一想到,你已经去了那个遥远的城市——昆山,我的心中还是忍不住失落。为什么?为什么要退学呢?我不明白。
后来,我一直生活在淡淡的惆怅之中,生活中也少了许多快乐,多了几分孤独和落寞。仿佛你的离开也带走了我的几许快乐。
过娄江,到昆山。你在漫漫旅途中,是不是也在思念我呢?我不知道,也无从知晓。回答我的只是你从远方的城市捎来的问候,如蒲公英一般,飘散的到处都是。
我寄愁思与明月。
你发给我的'消息,有好有坏,终是坏消息居多。比如,你被老板解雇了,又像以前没有工作时一样赋闲在家了。
而我对你的思念也随时间变得深厚了。
我时常在微信中对你说:“有时间一定要来看我啊!”你总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好啊!有时间就去看你。”但是我们其实都知道,下一次见面遥遥无期,不知道又是猴年马月了。
每个睡不着的夜晚,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你发信息,而你,总是不厌其烦地回复我。
从月弯到月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皆是如此。
又到了月圆之时,古人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或许,悲欢离合与阴晴圆缺一样,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现象吧!分离是为了下次的相聚,相聚又是为了我们下次的分离。而分离的惆怅,终会随时间飘散直至消失吧!
但,我仍然希望,此时天空的月亮,能够寄去我的愁思,到达你所在的城市。
随君直到鹿城中。
昆山在古代的名字叫鹿城,而你,就居住在此城中。
我的朋友,你现在还好吗?我有一大堆话想和你说,可是你听不到。
我想,“相见不如怀念。”当一个人以纯粹的不掺杂任何情绪的感情去思念一个人的时候,两个人的感情甚至可能会胜过天天见面的两个人的感情。
而久而久之,两个人都会因思念而成长,因思念而友谊长存。
或许,这种“相见不如怀念”的方式,更能增进彼此的友谊,也是更适合长期不见面的两个人的相处模式。“君子之交淡如水。”即使两个人分别了,也会对彼此相互思念。这种思念之情岂不难能可贵?
我的忧思愁绪虽不能直接被你知道,但是只要你也在思念着我,那不就很难能可贵了吗?又何必在乎相见不相见呢?就像苏轼写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一样,希望自己思念的人平安长久,不管相隔千山万水,都可以一起看到明月皎洁美好的样子。只是祝愿和思念就很美好了,不是吗?
又何必在乎相见呢?只要彼此还相互思念着对方,虽不能相见,相隔两地,却拥有远方的人对自己的思念和祝愿,这不是一件幸事吗?
又到了繁花落尽的季节了,风景还是和去年一样,只是故人在远方,而我独自一人。
不论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我们的友情岁月。
有人喜欢凌晨,有人喜欢白昼,而我唯独喜欢夜晚,因为它静谧,可以让人无限遐想......
家乡的夜晚是那么的宁静,宁静地安逸,宁静地舒爽,宁静地让人浮想联翩。喜欢故乡的夜晚,因为在那个小小的村庄,我可以一个人静静地躺在楼顶,享受夏的温存,欣赏月的洁白,看流星的陨逝;可以一个人走在乡村小道上,聆听虫鸣鸟叫,没有汽车的轰鸣,没有人际吵杂,就那样享受大自然给予的和谐。一边轻轻地呼吸新鲜的,从大自然发出的,没有污染的空气,一边享受如春暖花开般的安逸。那样的生活是美好的,是让我享用不尽的。
当火车驶出故乡的海岸线,驶出我生活了19年,驶出我不曾离开的那个海岛,就决定了我在异乡生活的开始,决定了我新的人生的起航。
当我来到这个我不曾到达的城市,这里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它让我产生一种去了解它的***。是的,这是一个很好的地方,有美丽的山,有洁净的街道,有热情的人民。但是,当我一直从中国的最南端到达这里,经历了家乡春夏秋冬的温度,我对它产生的些许好感,因为它的温度让我的身体感到舒适,让我的精神得到充沛。但是它远不如我的故乡,那个和谐健康的海岛。来到这里,我的身体有了以往未曾有过的舒适,但我的呼吸道,我的大脑,开始曾受不一样的压力,这里的空气是污浊的,是干燥的;而家乡的空气是是新鲜的,是湿润的。突然改变的生活环境让我有些不适应。
但是这里的夜晚也是那么的宁静,那么的安逸,舒爽的温度可以让我更好的遐想未来,回味过去。看着窗外阑珊的灯火,那宁静的夜空,还有夜空中那闪烁的星星,我的心思飞舞,这样的夜晚让我没有一丁点瞌睡的***。这样的夜晚让我不禁感觉我还在那个安逸舒适宁静的乡村,那个我怀念着的家。
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终日抱怨,倒不如享受生活,享受生命中的惊喜。
享受生命中的惊喜,惊喜可以是大起大落后的宁静。莫泊桑笔下的马蒂尔德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然而命运并不如她所愿,她只嫁给了一个普通职员,生活不富裕但也算舒适,可他终日抱怨,并为此痛苦。眼下有个机会去参加上流人士的舞会,她置办了衣服,向好友借了钻石项链去参加舞会。舞会上的她光彩夺目,尽情的跳舞。他认为这是她应有的生活。回到家里,恐怖的事情发生了,钻石项链消失了。巨大的打击使玛蒂尔德昏倒了。项链找不到了!她和她的丈夫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好友。但为此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们负债累累,十年辛苦还清了债务。此时的马蒂尔德不再年轻漂亮,不再抱怨了,她学会了享受每一天的生活,享受上帝赐给我们最珍贵的礼物。
享受生命中的惊喜,惊喜可以是万紫千红中的一抹新绿,朴实无华。一天的忙碌,一天的辛苦。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上了回家的公交车。没有欢笑,没有泪水,有的只是一个孤单的小孩。想到空荡荡的家,冰冷的饭菜,怎么也提不起精神。熟悉的路,熟悉的门,熟悉的黑暗,一切都没变。
突然!沉寂的心又恢复了活力。是什么呢?是什么呢?是熟悉又陌生的味道。“噔!”的一声,灯开了,出现两个熟悉的人影。简单的炒土豆丝,简单的米饭,却不在冰冷,是暖暖的,暖胃更暖心。现在的我是幸福的,因为我珍惜了这一刻,我想收了爸妈带给我的简单的惊喜。
人生短短不过百年,有的人活的精彩,有的人活的痛苦,造成这些差异的是什么呢?是一种心态。生活在你眼中是什么样的,它就是什么样的。此时此刻,在考场上,我想说;享受生活吧,享受生命中各种各样的惊喜。不论是马蒂尔德,是你,还是我,都要学会享受这些惊喜,享受每一次带给我们心灵上的触动。
与其坐而待毙,不如起而行之。
眼看着已经进入高三,一次次大考小考接踵而至,让人应付不暇。越来越多的作业和练习,越来越沉重的压力,以及越来越少的高考倒计时,让我喘不过气来,我已经很累了。
然而这还仅仅是上个学期罢了,即将来到的下个学期,又是怎样“惨烈”光景?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期望,我挣扎在题海中无法脱身,眼看着就要把自己淹没,我也只能义无反顾地往里面跳。没有为什么,即便高考并不能够决定终生,却对未来有些举足轻重的影响,我不能逃避。
每一次的测试,无论大小,都有着各种成绩。我已经麻木了,成绩不好,把卷子放在一旁,立刻低头继续钻研;成绩还行,把卷子放在一旁,继续努力,争取下一次有更大进步。无论成绩怎样,我时刻都不能轻易说放松下来。
清晨五点多就强迫自己起床,在阳台后面借着灯光背单词、背课文、背要点……到了六点半就洗漱出门,买好早餐去班级解决,一边看着课本;直到课时开始,不到万不得已,一直都坐在座位上奋笔疾书,思考。中午打包好饭菜,回到宿舍,简单的吃完饭,继续做上午发的考卷,一直忙碌到一点,之后午休。下午的课程结束,傍晚回到宿舍练习英语听力和口语。晚自习六点开始,一直持续到十点半。晚上放学,经过食堂,夜宵的香味直钻入鼻,馋得我迈不动腿……但是最后我还是坚决地抱着几本书上楼去了。
然而,这一天还没有结束。如同旋风一般,洗了个战斗澡,头发还没干,我就迫不及待的拿起数学题目来研究了。晚上的时间比较安静,适合大脑充分思考。几道题下来,头发也快干了,于是收拾收拾,准备入睡了。换好睡衣,倚靠在床头,舍管还没有来喊熄灯,抓紧时间拿出文综课本来看看。等我入睡前看一眼手机屏幕,已经凌晨四十几分钟了……
就这样,我坚持了好久,虽然累,但是每一天都过的很充实,不像从前那样,只是感叹成绩不好就算了,无所作为。如今,我正在以我自己的节奏,在踏实的走好前进中的每一步,不浪费高三的每一分钟。
与其放任不管,不如当仁不让。
一个人,一孤舟…空荡荡地漫步在人生的某个角落。夜,慢慢袭来。望窗外,风雪夹着缕缕尘哀姗姗落于天际…此时,已是冬至。
把夜点亮,那盏暗然的烛火,渺如茫茫宇宙中的一颗繁星,在寒风中微微灼烧。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下我,呆呆的、空空的。我认为我是冷静的,每次都用最冷静的目光观察着周围。
漫漫人生,茫茫俗世,我不知道在等待什么。固执的我还能等待什么?是生命中的潮起潮落?但是伤感与日俱增、深邃,像海一样的深邃。幸福早已不知何时偷偷逝去,我奋不顾身,被迫让世界仍在了苦海中。孤独的是那么残不忍睹,它招招精湛,打的我伤痕累累……可无人知晓,因为在世人前,我依然牵强的走我的路……时光飞溅,倍感孤单。短暂的青春中,似乎总有种无法止步的痛……这种痛,让我渐渐开始懂得了什么是迷茫。站在这个角落,抬起头来向前望了望,看到的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沧桑……这些年来,空荡荡的心在被悲伤封印的同时虚无缥缈的度过着每个日日夜夜。然而那些伤痕,却不能随时间所淡漠,而是依旧承受着煎熬。直至磨灭的一点青春的气息都没了…只剩那些被丢弃的伤痕,永远无法愈合。
闭上眼,似乎悲伤一下就能沉淀到心底。所有的曾经在心海荡漾,所有的惆怅在心中默默沉淀,直奔心底……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夜晚的安寂。虽然它很荒凉,虽然它是了无边际的黑暗…但还是喜欢它牵着我漂泊的灵魂在沉沦中静静等待…此刻正独思的我,被一曙幽光抚醒。放眼望去,那伦皎洁的明月是那么的苍白……白的凄凉,白的令人憔悴。
今夜,寒风相伴。
今夜,孤独相随。
人生的`孤船,惟我独载。
幽幽的静夜,惟我独品。
寂寞的长路,伴我只有孤灯……无声的沉思,更是一种成长。
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终日抱怨,倒不如享受生活,享受生命中的惊喜。
享受生命中的惊喜,惊喜可以是大起大落后的宁静。莫泊桑笔下的马蒂尔德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然而命运并不如她所愿,她只嫁给了一个普通职员,生活不富裕但也算舒适,可他终日抱怨,并为此痛苦。眼下有个机会去参加上流人士的舞会,她置办了衣服,向好友借了钻石项链去参加舞会。舞会上的她光彩夺目,尽情的跳舞。他认为这是她应有的生活。回到家里,恐怖的事情发生了,钻石项链消失了。巨大的打击使玛蒂尔德昏倒了。项链找不到了!她和她的丈夫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好友。但为此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们负债累累,十年辛苦还清了债务。此时的马蒂尔德不再年轻漂亮,不再抱怨了,她学会了享受每一天的生活,享受上帝赐给我们最珍贵的礼物。
享受生命中的惊喜,惊喜可以是万紫千红中的一抹新绿,朴实无华。一天的忙碌,一天的辛苦。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上了回家的公交车。没有欢笑,没有泪水,有的只是一个孤单的小孩。想到空荡荡的家,冰冷的饭菜,怎么也提不起精神。熟悉的路,熟悉的门,熟悉的黑暗,一切都没变。
突然!沉寂的心又恢复了活力。是什么呢?是什么呢?是熟悉又陌生的味道。“噔!”的一声,灯开了,出现两个熟悉的人影。简单的炒土豆丝,简单的米饭,却不在冰冷,是暖暖的,暖胃更暖心。现在的我是幸福的,因为我珍惜了这一刻,我想收了爸妈带给我的简单的惊喜。
人生短短不过百年,有的人活的精彩,有的'人活的痛苦,造成这些差异的是什么呢?是一种心态。生活在你眼中是什么样的,它就是什么样的。此时此刻,在考场上,我想说;享受生活吧,享受生命中各种各样的惊喜。不论是马蒂尔德,是你,还是我,都要学会享受这些惊喜,享受每一次带给我们心灵上的触动。
对于一个浮躁的城市而言,阅读的时候,我们都是局外人,而置身其中时,我们仿佛又忘记了城市的存在。——文前的字
出门上班,走了近约二三十米的路,才发现踩着棉鞋。无奈的看了看脚,匆忙跑回屋换鞋。每天清晨,大街小巷的早点摊位上,坐着行色匆匆的“上班族”。一碗馄饨,一屉小笼包,似乎色香味全乎了。这也是一天中难得的娴静与安适。
最考验耐心的却是挤公交车。记得有次,站牌边停了辆我常搭的公交车,而且还是一辆空车。投币的时候问了声司机,这是不是某路公汽,得到肯定的回答才安心。随后上来的人也有我这样的困惑,问多了,司机脸上满是不悦。而这样幸事此后再也没有发生。
到了写字楼不过8:30。却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规律。偶尔感慨生活无趣,也只是茶余饭后无伤大雅的谈资。坐在休息区等着开门。一两分钟后,一个女同事拎着早餐来了,大家相互的打招呼,便开始“人生毫无意义”的话题。
这样的日子真的很无趣,每天都是千篇一律,毫无意义可言。难道人生下来就是上学、工作、结婚直至死去,那人干吗要活下来。
我也会在灯火阑珊的夜晚问问自己。手头的工作就像一个无底洞,不停的往里面填东西,总也填不满。偶尔发发小脾气,也只是服务器挂了。我清醒的明白,这无关工作。即便辞职不干,也还是要重新工作。只是后怕的感觉到,也许这一生就这样要死不活下去了。
问她:那你觉得什么样生活才是有意义的呢?
我想在不同的地方停留,工作一段时候然后继续行走。
听到这话,我想,这是所有穷忙族的通病吧。
曾几何时,我也抱着这样的心情幻想着将来的时光,在这样美好中度过。我们缺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随性而为后的困扰。如果真的这样做了,不考虑现实的因素,是不是有天也一样厌烦了曾经梦寐以求的生活?
也许,人总会在某个阶段跳出某些想法,即便不切实际,也想要好好的尝试一番。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充满着矛盾,哪怕再不堪,走过的路,其中的汗水心酸,他人也绝不会感同身受。每个人都在过自己的人生,谁又能与之分享呢?
这样的对话最终没有继续下去,门开了,开始一天繁忙的工作。
我一直非常喜欢小狗,喜欢看着它在草地上追着自己的尾巴,喜欢它专心致志地啃一块肉骨头······
有一次,在暖暖的阳光中,一只小狗先惬意地眯着眼睛,然后好奇地睁开眼睛,看着拖在身后的那条惹人喜爱的大尾巴,仿佛在想:这条毛茸茸的玩意儿跟着我干嘛?小狗一下子来了劲,开始迈着小碎步追着尾巴。突然它把爪子一提,一下子把尾巴按住,得意洋洋地叫了几声,猛地压下去。“汪、汪汪汪······”小狗突然发出一连串惊恐的叫声,耷拉着尾巴,一连跑出去好远,还缩成一团瑟瑟发抖。不过一会儿,它又活跃起来,想像人们一样打破砂锅问到底:这个能让我疼的东东到底什么?又想方设法逮住尾巴,索性一口咬下去。“嗷呜????——”它又疼得像小孩一样呜咽起来,水灵灵的大眼睛里含满了泪水。它现在才明白,尾巴是身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啊!赶忙抱起尾巴亲昵地揉一揉、舔一舔,好像在道歉似的。
傍晚,我正在家里吃晚饭,大开的门中径直走进一只狗,用乌黑光亮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我看着不忍心,只好扔一个鸡腿给它。一见美食,狗的眼睛倏地亮起来,立马扑上来,没等鸡腿落地,它已经完美地接住了。尾巴绕来绕去,好像在炫耀自己的本事呢。经过几番优雅展示,它的“绅士”样就荡然无存了:它用爪子、嘴巴配合,一使劲而,一整块肉都下肚了。它再把光溜溜的骨头玩弄了好一会儿,心满意足地叼起肉骨头,朝我吠了几声,尾巴摇几下,一颠一颠地走了。
这就是小狗,有时丑态百出,有时让人禁不住心生怜爱,有时可爱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是一个多方面的“萌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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