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我的目光聚集于书架,指尖从本本书的书脊上滑过,最终定格于《古典幽梦》。取下,翻开,嗅着那淡淡的墨香,阅着那清新的文字,我渐渐沉醉。
作者因朋友的疏忽而独自于空寂陌生的海边,入了迷途。不得不坐于基石等待天明。盈耳的涛声清洗了作者心中都市的噪声杂响。作者琢磨出了涛声单调乏味,但那是不经雕琢的自然声音。感慨之余又多了一份无奈与忧愁。今日的文明不断破坏着大海,也许涛声会消失,自然界的每一种声音都面临着同样的危机。作者就那样坐着,听着天外之音。
依稀记得,两年前的我也坐在海边,聆听大海的呼吸。那低缓而沉重的涛声安抚着我躁动的心,为它沁入了丝丝凉意。仅仅那一次而已。
同时,我多了一份沉思。我虽无法完全理解作者心中的愁苦,但也略懂一二。在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自然界种种生动、朴实的声音正一点一点地消逝,自然气息也一点一点地淡化,而纠扰的噪声此起彼伏。多数人对此浑然不觉,被浮华蒙蔽了双眼。
有得必有失。科技的飞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与享受,却少了一份来自于自然的真实。山珍海味吃多了,谁的味觉不会麻木?五光十色看多了,谁的视觉不会疲劳?唯有回归自然,才能使我们身心得以放松。但是,现在的我们,会想到这点么?多数人只愿窝在家里,面对电视、电脑,着迷于花艳俏丽的电视剧或是紧张刺激的游戏,为一位位明星或是一本本小说而疯狂。我也相差无几。
也许我该悲哀,因为我失去了真实;也许我该庆幸,至少自己还保持着一份清醒。我渐渐有些迷茫,生在这个时代,是受眷顾还是遇不幸?无从知晓。无论如何,我已难以回归自然,享受那份真实了。
合上书,我无奈叹息,淡淡的墨香依旧缭绕于全身。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人生是长长的跋涉,汗水、泪水伴着欢笑与悲伤洒满了征程。在人生的每一段旅程和每一个驿站,我们都不曾孤独过,都有人和我们一同走过。儿时的`伙伴,少时的同学,工作后的同事……在我们生命的相册中定格了无数令人难忘的时刻和一起创造的精彩,在我们青春的日记里留下了无数永远的年轻的记忆和历久弥新的友谊。
朋友是春天里的微风,朋友是夏天的绿荫,朋友是秋天的天空,朋友是冬天的雪花,一年四季都不能没有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长着一张圆圆的脸,扎着一根马尾辫,有一双美丽的双眼皮。他的学习成绩非常好,也热爱集体,喜欢帮助别人,我很崇敬她,她那种坚持不懈、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有一次,我们一起放学回家,在路上,她看见一位老奶奶在过马路时东西掉了,她马上过去捡起来,追上老奶奶,把东西交给老奶奶的手上,老奶奶很感谢她,但她说助人为乐,助人能乐,我听到了她说的话非常佩服她,从那时候,我就下定决心向她学习。然后我们帮老奶奶拎东西回家,老奶奶的家很漂亮,但是只她有一个人住,她的儿女出去打工了,不能时刻陪着他。我看老奶奶的房子有点乱,就帮老奶奶收拾一下,过一会儿,我看了时间表,我们该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回想起帮助老奶奶的事情,我感到非常满足。为别人做事不仅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快乐。现在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我这个好朋友了,但我会继续学习她那种精神。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拥有高尚品质的好朋友,我会永远在她身边鼓励她,我们共同面对困难,谁也无法阻碍我们的共同进步!
朋友,谢谢你!
因为当秋天来临时,秋风瑟瑟,走在静谧的山路上,秋风卷着树叶清新的气息,我喜欢让人心旷神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当我们早早的起床准备去上学时,秋风总能提醒我们,该添衣裳了,在我套上外套时,我总会在心里,默默地,感谢着秋天,感谢着秋风……
我喜欢秋天!因为每当秋雨来临时,空气都会变得格外清新,让人联想起家乡田园时那种清新、不含一点杂质的美好。当秋雨不再滴落的时候,花草树木都换上了新装,小草换上了绿衣裳,绿得耀眼、绿得透明。那清新的绿,仿佛在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
我喜欢秋天!它是多么的美好啊!秋天提醒着人们稻谷该成熟了,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秋风硕爽,人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满载而归。秋天多么美好呀!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多么无私!因为秋天的到来,使树叶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飘落在了地上。虽然秋天让树叶飘落了,但它是为了大树的成长!树叶落在地上,会变成腐殖质,腐殖质能像肥料一样滋养大树,使大树变的更加粗壮,更加挺拔!让大树为我们抵御风沙。
就在秋天要过去,冬天要来临时,秋天总不忘和我们招手示意,在我们与秋天离别的那一天,秋天下了最后一场秋雨!滋润了最后一片土地!秋天让我们目睹了它最后的一次清新!
秋天的无私,秋天的美好,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有点苦涩,但又不同于平常的苦涩,是有点清新,有点甜蜜的苦涩……。
我在歌颂这秋天,我在怀念这秋天!
翻开小时候的相册,唯独一张经过时光的冲洗后已经泛黄的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和爸爸的合照。我的记忆回到了从前……
“飞呀飞呀!哈哈哈!”年仅五岁的我,稚嫩的小手紧紧环在爸爸的脖子上。爸爸的背,很温暖;在爸爸背上的我,笑得很灿烂……
记得我十一岁时的一天……
“今天头怎么这么晕啊!好难受啊!”我一边揉着快成了泥团似的软绵绵的脑袋,一边抱怨着,走出了校园。在人群中,我看见了爸爸。
“爸爸!”我笑嘻嘻跑到了爸爸跟前。
“你脸怎么这么苍白啊?是不是不舒服?”爸爸无关紧要似的问了问我。
我抬眼看着爸爸的表情,突然鼻子一酸。感到爸爸已经离我越来越远!
我猛地低下了头,说:“没事。”
爸爸没说什么,只是让快走。我慢吞吞地走在爸爸的身后,只觉得头越来越晕,后来就没了知觉……
“嗯——,好晕”我慢慢拖起沉重的脑袋。我在慢慢前进?怎么回事?这种感觉,为什么这么熟悉?我的视线清晰了起来。
“爸爸?”我叫了一声,我的眼睛瞪得越来越大。
“为什么生病了不告诉我?”爸爸问着我。
“我以为没生病嘛。”我说了谎,但似乎明白了什么,亏我还为刚才的事赌气呢!
我顿了顿,说:“爸,放我下来啊!”
爸爸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背着我走着。
我静静地趴在了爸爸的背上,安静地睡着了……
父亲的爱就是一杯白开水,不像咖啡那般醇厚,不像茶那样芳香,不像美酒那样甘美,它平平淡淡,却温暖人心而又健康。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记得小时候,有这么一首儿歌:“秋风起,麦叶黄,大雁排成行……”这是多么美的一幅图画啊!秋风萧瑟,树叶儿枯黄,大雁排着队向远方飞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再也没看见过这种景象了?
小时候,我总爱踩着枯叶看秋天的天空,那是一种梦幻般的蓝,像蓝汪汪的水晶石。天空上不时飞过一群大雁,它们一会儿排成“人”字形,一会儿排成“一”字形,像天空的哨兵,又好像是大自然的精灵。后来,我上学了,再也没有时间去看大雁南飞的壮美景象。偶然一次机会,我又走在了那条宁静的小路上,大树依然,枯叶依然,天空依然,可那群雁呢?它们哪儿去了?我用力揉了揉眼睛,还是不见那群“精灵”的影子,到底是我的视力下降了,还是……
怀着难过的心情,我走在了回家的路上。凉风吹皱了院子里的一池秋水,我突然回想似乎有好几个夏天都没有听见蛙叫,心里疑惑那青蛙王子是不是和公主相会去了。回到家,桌上摆满了一大桌丰富可口的饭菜。“这是什么?”我指着一盘制作精美的菜好奇地问,“是蛙肉。”妈妈说。泪水一下子就涌进了我的眼眶,我心里像堵着一团麻线,剪不断,理还乱。原来那些青蛙早已被人们当成美味佳肴;那些大雁,莫不是也被人们从天空中把它们打下来吃了?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画面:一只大手迅速将一只青蛙的皮撕下,露出血淋淋地肉;一只黑洞洞地枪管瞄准了一群大雁,“砰”的一声,一只大雁无力地从空中坠落……我不敢再想下去了,我宁愿相信青蛙变成了王子与美丽的公主相会去了;我宁愿相信大雁早已飞到了南方,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我默然,现实是残酷的,你不想接受也得接受。我们人类为了贪得一己之私,疯狂的残害身边的动物,可是我们似乎忘记了,他们也是我们的同胞,同样也是大自然的儿女啊。
“秋风起,麦叶黄,大雁排成行……”这首歌谣难道只是梦境中才有的吗?那青蛙王子的童话难道仅是南柯一梦吗?我们一天天长大,可那些美妙的童话也一点点地离我们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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