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小时候,心里总觉得家乡的樱桃很好吃。一到吃樱桃的季节,我总是第一个爬上树摘樱桃吃,不管它红不红,酸不酸,抓起一把就往嘴里塞,每一次我都会将送进嘴里的樱桃吐出来。因为,我每次抓的都是黄色的,而且非常的小。
有一次,因为我吃的樱桃太多了,牙齿几乎要“酸掉了”,而且肚子非常的痛,往厕所跑了几次。后来才知道,樱桃虽好吃,但不能多吃。因为其中除了含铁多以外,还含有一定量的毒素,若食用过多会引起中毒。
从那时起,我再也不敢吃樱桃了,每次看到樱桃,牙齿还有一些微微的疼痛。直到有一次,外出打工的妈妈突然回来了,她在家里住了一两天就要准备又去她打工的地方去了,可是这次不同的是,妈妈准备把我也带过去,我依依不舍的与家乡的一切告白。
又到了吃樱桃的时候了,可是与往常不同的是,一般不吃樱桃的我居然有点留恋家乡的樱桃了。那是,我才知道家乡离我很遥远,家乡的樱桃是那么的好吃。我真后悔离开了家乡,告白了家乡的一切。好想恋家乡的樱桃啊!要是当时不离开家乡的话,那就太好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与爸爸妈妈不再过那些漂浮不定的日子了,我们回到了家乡。当下车的那一瞬间起,我觉得回到家乡的感觉是多么的好啊!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离开家乡了,再也不会讨厌家乡的樱桃了。因为,从回到家乡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的心永远连着家乡,永远不会离开家乡。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血,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死,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从小时候起,我就十分喜欢品尝樱桃,不光是因为它圆润、饱满的外形,它身上那种亮丽的颜色,给人以清清爽爽的感觉,时刻吸引着我。
就在不久前,爸爸刚从澳大利亚出差回来,给我带回一大包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漂亮的樱桃,让我又惊又喜。我摆弄着这袋特殊礼物,怎么也舍不得吃。我把它放到桌子上,从袋子里小心地拿出一个樱桃。啊,圆润完美的外形,色泽鲜亮,是深红色的,仿佛看不到底,就像一个红木球,渗透着一丝丝神秘的气息,而且比我们通常买的樱桃大不止一倍。
我使劲地“咕咚”吞咽一口口水,把樱桃慢慢放进嘴里,轻轻的咬破皮。啊,一股甜蜜的甘泉流到心里,我在心里不住地赞叹:真好吃!真美味!看着我闭着双眼享受的模样,妈妈也忍不住挑了颗又大又红的樱桃吃掉,也啧啧赞叹。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现在不是冬天吗?怎么长樱桃?”爸爸听了说:“嘿嘿,你忘啦?澳大利亚现在可是夏天呀。”我点头,是的,两国的季节现在不一样,可中国在夏天长出的樱桃也没这个好呀,澳洲樱桃又大又红,又甜又香,中国樱桃就相形见绌了。澳大利亚为什么能长出那么好的樱桃呢?我想着,忍不住对那个遥远的国度心生几分向往。
爸爸给我看了几张照片,嘿,原来那些樱桃是爸爸和他的同事在山上采的。照片上有不少人提着木篮子在采樱桃,那山此起彼伏,上面漫山遍野的全是樱桃树,真是太壮观,太不可思议了。我仔细地看着照片。樱桃树并不高,一伸手就能摸到顶。树叶绿油油的,并且下垂,顶处尖尖的,树叶蓬开,很像一把长予。乍一看,并不能发现樱桃,原来它们都挤在绿叶下呢。大群大群的樱桃树,配上蔚蓝的天空,加上望不到边的山脉,就像个神秘的伊甸园,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科幻小说《地眼》里所描述的“第二个太阳之下的果园。”
我仔细地看着照片,那些绿叶居然比手掌还大,樱桃树一棵挨着一棵,几乎没什么空隙,站在山顶往下望,就像一片巨大的绿色凉棚。这就是真正的原生态地区,怪不得樱桃长势那么好。我心想:澳大利亚樱桃园的环境比扬州好多了,如果我们的学校设在那儿,该多好啊!
看着这些照片,我的思绪仿佛飞了起来,越飞越远,飞进了照片。飞过了樱桃树,飞进了那神秘的伊甸园……
我的家乡是青岛,那里有许多特产:青岛啤酒、海鲜、烤肉、崂山绿茶、崂山红茶、大泽山葡萄、崂山樱桃……而我最喜欢的就是那崂山樱桃。
樱桃是深红色的,身体圆圆的,近似球形,直径约1厘米,就像一个从天而降的“小红球”。那深红的颜色,似乎是一盏明亮的灯笼。只要你看到樱桃,就会被它的外表所吸引,远远望去,还以为是一颗罕见的“稀世珍宝”—红宝石呢。轻轻咬下一小口,红色的`汁水立即“喷”出,把你的舌头、牙齿都“染”红。把樱桃放在温暖的阳光下,深红的果肉不透明,但稍淡一点的却更加剔透。刚刚咬下那一口回味无穷,再咬下一口,细细品尝,酸酸的,甜甜的。把樱桃吃完,连壳都是红的了。
樱桃产在春天,经过春浇雨淋,在万物复苏的季节里,樱桃树发芽了。但是它像个大小姐似的,水浇太多不行,太少也不行,真是百般挑剔。有句俗话说的好,樱桃好吃,树难栽。经过辛苦的打理,樱桃树终于开花了!樱桃花是白色的,直径1.5~2厘米。
到了四月份,樱桃慢慢长大了,从黄豆大小到手指头一般大,颜色也由深绿变成浅绿。渐渐地樱桃的颜色变成淡黄色,形状也变得圆润起来,但是还是比较硬,不能吃。
五一前后,樱桃由淡黄色变成红色。果皮也变得更光滑,摸着软软的。那时的樱桃就熟透了,又酸又甜,叫人越吃越爱吃。
有一次,爸爸妈妈开车带我去北宅吃樱桃,我们8点半从家出发,因为去吃樱桃的人太多,到了滨海大道,路上水泄不通,造成交通堵塞,所以直到11点多才到了樱桃园。到了樱桃园,我看到树上树下都是人,游客们都在边摘边品尝着酸酸甜甜的樱桃,直到酸倒了牙,才依依不舍地从樱桃树上下来。
大家都会问:人们为什么这么喜欢樱桃?吃它有什么好处呢?樱桃除了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还能提供其他很多的营养成分,比如:糖、胡萝卜素、铁、钙……
我喜欢樱桃,喜欢它的颜色,形状,更喜欢它酸酸甜甜的味道。
我的家乡在松柏镇南部的西崖村,东边是美丽的九仙山,南面是秀丽的南山,西边是连绵不绝的七连山,我们村被三座美丽的山围绕着,我们家乡有许多特产,有坚硬香甜的板栗,又红又大的苹果,还有香甜可口的樱桃。
春天来了,樱桃树上开满了白色的花朵,那香味传遍了整个村庄,吸引了无数只蜜蜂在花海里舞蹈、玩耍、采蜜,它们帮助樱桃授粉,还酿出香甜的花蜜供人们食用。
花期过了的时候,细看树枝上结满了一个个绿色的翡翠,好看极了!
五月中旬樱桃熟了,有红樱桃和黄樱桃两个品种。熟了的红樱桃像红玛瑙一样挂在树枝上,熟透了的黄樱桃像一个个的小灯笼,看一眼让人垂涎欲滴,吃一个顿觉甜入心底,回味无穷。
如今家乡的樱桃还加工成了饮料远销全国,樱桃让乡亲们的生活越来越甜,每到樱桃成熟了的时候,有许多外地游客开着车来我们这采摘樱桃或是来品尝,临走的时候还会捎带许多回去好给亲戚朋友们品尝。
家乡的樱桃又好吃又营养,不愧是“春之第一果”。它还是村里人的“致富宝”。
百闻不如一见,亲爱的朋友们,如果你来到我的家乡做客,我一定让你吃个够。走的时候我还会让你带上些。
我爱我的家乡更爱家乡的樱桃。
有人喜欢酸甜可口的草莓,有喜欢又香又脆的苹果,还有人喜欢清甜滋润的桃子,而我却喜欢美味清香的樱桃。
樱桃小巧玲珑,只有一个手指那么大。樱桃没有成熟的时候是青色的,渐渐地变成粉红、大红,就像一张张活泼、可爱的笑脸,它软软的、嫩嫩的,轻轻一碰就容易破;樱桃熟了时候颜色格外红,外皮光滑,玲珑剔透。樱桃又名含桃,每当秋季水灵灵的樱桃持满枝头时,就像无数颗闪烁的红玛瑙,艳丽动人,样子十分惹人喜爱。
樱桃的种类很多,有红灯、早灯、先锋、梅早、大紫拉宾斯。其中红灯、先锋为最常见品种同时也是樱桃中最优质的品种。红灯颜色略带浅红、果把较长。
樱桃不仅长相漂亮,味道也是香甜可口。红红的樱桃总是主人看了就垂涎三尺。樱桃是我最爱的水果,摘一颗放入口中,一股香甜的汁水沁人心脾,甜中略带点酸,它的味道总让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每次吃樱桃总是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总是感觉吃不够。
樱桃的吃法也是多种多样。如:樱桃甜汤可以促进血液再生;冬菇樱桃有补益气、防癌抗癌、降指降压的功效;樱桃洒有袪风除湿,活血止痛的功效;樱桃酱、樱桃汁还有肠胃的功效。在水果大家庭中,一般铁的含量较低,但樱桃却卓尔不群,独树一帜,每一百克樱桃中含量高达59%毫克,位于水果首位,维生素A比葡萄、苹果、橘子多4至5倍,此外,樱桃中还含有维生素B、C及钙磷等矿物质元素。
樱桃样子可爱,味道甜美,而且营养价值极高。看到这里,你们一定想吃极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大家赶快去品尝吧!
匈奴人又来了,该死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死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死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血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死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血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死寂,残阳如血,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死,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死,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死。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血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死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血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死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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