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爱之物是羽毛球拍200字作文

我心爱之物是羽毛球拍200字作文

首页日记更新时间:2024-11-08 23:12:53
我心爱之物是羽毛球拍200字作文

我心爱之物是羽毛球拍200字作文【一】

大家肯定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当然我也有自己的心爱之物。我的心爱之物不是篮球,不是花草,不是玩具,而是一只金毛犬,是阿姨去年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如今已经一岁半了。我看它憨头憨脑的,就给它起名叫“憨狗”。

憨狗一身金黄色的毛,大大的耳朵,常常耷拉着,把耳朵眼严严地封住。它耳朵上的毛卷卷的,整齐的,好像专门去理发店烫过。鼓鼓的肚子,两双梅花型的小巧玲珑的蹄子,走起路来四蹄生风,没有一点声音。

憨狗聪明乖巧,喜欢别人抚摸它的绒毛,挠它胖乎乎的大肚子。我和妹妹训练它和人握手,不到一个月就学会了,把球或者树枝丢出去,它也能捡回来。觉得身上脏了就会去水池子那等着我给它洗澡。天热的时候,我和爸爸经常带它去永乐宫那个湖里面游泳,它游得可快了。

憨狗特别好伺候,从不挑食,你喂它什么,它就吃什么。比如馒头、牛奶、饼干、面包、狗粮等等,从不挑三拣四。憨狗的胃口可是很大的,它一顿饭要吃10个馒头,所以我们都称它为“大胃王”!

憨狗还有个优点,就是知错就改。每次我们出去的时候,憨狗都会跟上来。有一次到了超市,一个人牵着一只小狗走过来,憨狗就和人家小狗打起来了,最后两只狗都受伤了。对方的主人就责怪我们没看好小狗,妈妈急忙说:“我们回去一定好好收拾它。”回到家,妈妈就把它教训了一顿。现在出去玩我都牵着它,这样它就不会乱跑了,也不再和别的狗打架了。

憨狗和我们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我们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厚。憨狗,我喜欢你,谢谢你陪伴着我。

我心爱之物是羽毛球拍200字作文【二】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有的是朋友送的礼品,有的是亲朋好友之间送的有意义的礼物,但令我最喜欢的心爱之物,就是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存钱箱。

我的存钱箱外表的颜色是粉色的,它是一个长方形的盒子,盒子上还有我的名字和对我生日的,它不像别的存钱箱那样把钱丢进去就行了,我的存钱箱是智能语音的,必须要输入正确的密码才可以打开,就像保险柜一样,如果密码输错的话,就会发出滴滴的警报声,如果是假钱的话,它还可以发出蓝色的光用来鉴定钱的真假,你们说,是不是功能很强大!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你们想知道我是怎么得到它的吗?这还要从我七岁过生日的那天说起。

在我七岁生日的前一天,我一直在琢磨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我忽然想到在别的同学家看到的存钱箱,而我却没有属于自己的存钱箱,我也很想拥有一个,就在这时,妈妈走到我身边,问我明天过生日想要什么礼物?于是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想要一个存钱箱,把我的压岁钱都存到里面”。妈妈听了我的回答,点头同意后就离开了。

生日的那一天,妈妈给我买了生日蛋糕来庆祝我的生日,在我们切蛋糕之前,妈妈拿出了一个很精美的礼盒,对我说:“生日蛋糕已经给你买好了,礼物也已经给你选好了,你可以打开这个礼盒,看一看是不是你想要的那个礼物。”我打开了妈妈递给我的礼盒,看见里面就是我想要的存钱箱,我高兴的把它拿了出来,按着说明书开始操作起来。

我和存钱箱已经想出了3年多了,我把我所有的零钱和贵重物品都放到了存钱箱里,它是我收到的\'最好最有用的礼物,也是我最心爱的礼物。

我心爱之物是羽毛球拍200字作文【三】

我最爱的物品是个风铃,这是我3岁时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长得十分漂亮,呈一个小女孩的模样:一头乌黑的秀发又长又密,犹如一道瀑布。一双水蓝色的大眼睛很有光泽,犹如两颗闪闪发光的蓝宝石,绽放着它特有的光彩。一个又小又挺的鼻子再配上鲜红的樱桃小嘴,使得它就像天上仙女一般妩媚动人。它穿着一条与芭比娃娃一样又长又漂亮的翠绿色礼服,上面有一朵微笑的小云,太阳害羞地躲在它后面,仿佛在说:“大家都说太热了,那么今天我就在云弟弟这儿玩一天吧!”裙子的后面是夜晚的背景,一个大月亮在哈哈大笑,我想一定是因为有许多小星星在它身上溜滑梯,让它感到很痒。一条淡蓝的手巾系在它的手腕上,脚上穿了一双透明的水晶鞋,远远望去,它就像一个美若天仙的公主。

我喜欢它不仅因为它俊俏的模样,还因为它曾经救过我放在阳台上的一盆绿萝,那盆刚长出不久还十分脆弱的绿萝。那天,我把绿萝放在阳台上晒太阳,自己去睡午觉,过了一会儿,“叮—铃,叮—铃!”一声声有力悦耳的铃声传入我的耳帘,我被惊醒了。风铃还在不断地摇晃,似乎在说:“刮大风啦!马上就要下雨了!快把绿萝收回来吧!”我扭头一看,呀,绿萝的腰快要被风给吹折了!在它们弯下腰的时候,我立刻把它端回了我的房间,紧接着便下起了大雨。风铃松了一口气,却摇得更加开心了。

我的风铃立了大功,从此我爱上了它,它陪伴着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我心爱之物是羽毛球拍200字作文【四】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东西,每个人喜欢的东西也不同。而我喜欢的东西就是我亲手为妈妈制作的一束漂亮的花。

我刚开始做,觉得很难,根本就做不好,已经对自己没有太大的信心了。可做着做着就感觉没有那么难了,我渐渐地熟练了,用娴熟的.手法来制作各种不同颜色和不同款式的花朵。比如玫瑰花,百合花,樱花和桃花。

等这些花做完以后,我就又给他们包上了一层皮,变得更加精致美丽了,我又在上面写上了送给哈哈哈礼物,妈妈收到好非常的开心,妈妈说:“你真是心灵手巧,写字写得很漂亮,连做花做的都很精致美丽。红色的玫瑰花,白色的百合花,淡红色的樱花和粉色的桃花。这些颜色都是暖色,你再在外面弄上了一层蓝色的包装,变得更是让人赏心悦目了。”妈妈夸奖我,我特别高兴,兴奋的都一蹦三尺高,嘿嘿,说的可能有些夸张,但我真的很兴奋,激动。

这束花花了我很多时间,花了我的功夫可还不少。我那天也全都是课,所以就腾出来时间做花,晚上还熬了会儿夜才做完。第二天早上才送给妈妈,妈妈又是心疼又是无可言说。

虽然是送给哈哈哈心爱之物,但是我也很喜欢,我也把这束花当作我的心爱之物,这个心爱之物就像有生命一样,到现在还陪伴在我跟哈哈哈身旁。

我心爱之物是羽毛球拍200字作文【五】

我的心爱之物是个风铃,这是我3岁时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长得十分漂亮,呈一个小女孩的模样:一头乌黑的秀发又长又密,犹如一道瀑布。一双水蓝色的大眼睛很有光泽,犹如两颗闪闪发光的蓝宝石,绽放着它特有的光彩。一个又小又挺的鼻子再配上鲜红的樱桃小嘴,使得它就像天上仙女一般妩媚动人。它穿着一条与芭比娃娃一样又长又漂亮的翠绿色礼服,上面有一朵微笑的小云,太阳害羞地躲在它后面,仿佛在说:“大家都说太热了,那么今天我就在云弟弟这儿玩一天吧!”裙子的后面是夜晚的背景,一个大月亮在哈哈大笑,我想一定是因为有许多小星星在它身上溜滑梯,让它感到很痒。一条淡蓝的手巾系在它的手腕上,脚上穿了一双透明的水晶鞋,远远望去,它就像一个美若天仙的公主。

我喜欢它不仅因为它俊俏的模样,还因为它曾经救过我放在阳台上的一盆绿萝,那盆刚长出不久还十分脆弱的绿萝。那天,我把绿萝放在阳台上晒太阳,自己去睡午觉,过了一会儿,“叮—铃,叮—铃!”一声声有力悦耳的铃声传入我的耳帘,我被惊醒了。风铃还在不断地摇晃,似乎在说:“刮大风啦!马上就要下雨了!快把绿萝收回来吧!”我扭头一看,呀,绿萝的腰快要被风给吹折了!在它们弯下腰的时候,我立刻把它端回了我的房间,紧接着便下起了大雨。风铃松了一口气,却摇得更加开心了。

我的风铃立了大功,从此我爱上了它,它陪伴着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我心爱之物是羽毛球拍200字作文【六】

生活中,我们遇到过各式各样的物品。其中,我最爱不释手的是我九岁生日时爸爸,妈妈送给我的一块多功能手表。

从外表看,它是粉色和银色的。四周有四个不同的按钮。左上角的按钮按了屏幕上的字就会闪闪发光。另外几个是用来计时的。在表盘的外面有两层银色的同心圆,看起来很是清爽。

在同心圆的里面,嵌着一层透明的玻璃,像清澈的泉水在里面凝固了。玻璃的里面,电子屏幕被划分成了三个区域:最下面的是个长方形区域,显示小时和分钟;左上方,是个圆形区域,显示秒;而右上方那个区域里,有七个方格,用来显示星期几。在三个区域的交接处,有着菱形、五角星形、条形和圆形的粉色花纹。它色调搭配的十分和谐,使人不会因粉色过多而感到甜腻,也不会因全是银色而觉得单调。

它不仅美观精致,而且还是我日常生活中的好帮手,帮助我管理时间,陪伴我一天天成长。有时,我会拖拉,它似乎就在无声地提醒我:“小主人,加快速度吧,你要迟到了!”每当周日晚上,我要上床时,它也会提醒我:“小主人,明天是星期一,要穿校服哟!”每晚,在我即将进入美丽的梦乡前,我总会拿出餐巾纸,小心翼翼地把它擦得一干二净,并把纸盖在它身上,这样既可以挡灰尘,也给了它一张小小的毯子。

我喜欢它,喜欢它美丽清新的外表,喜欢它分秒必争的严谨,更喜欢它与我朝夕相处的友情!

我心爱之物是羽毛球拍200字作文【七】

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爱之物,它有可能是一件玩具,也有可能是一本书,更有可能是一株植物……

我的心爱之物是书,不是哪本特定的书,我喜欢所有的书。但如果都写进这篇作文里,那没有个两三千字是别想写完了,而且大部分都是流水账,就没意思了。于是,我便写了几本我最喜欢的书。至于是哪几本,暂时保密。

我最喜欢的书,首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路遥写的,主要时间段就是“文革”末期到改革开放的十年。十年,十年,让中国目瞪口呆,也让世界目瞪口呆。这本书中描写了太多人情世故,也有很多世态炎凉。其中有数不清的道理,虽然一些我现在不能理解,但我坚信它能在一直不断教着我道理。

还有一本是刘慈欣的科幻著作《流浪地球》。这本书很是出名,还被改编成过电影。讲的什么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就不再啰嗦了。刘慈欣的书都非常好看,他写的书突破了传统科幻小说的古板与单调,不是只描写某个方面,而是全方位的来想像。《三体》就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从古代到现代,全方位的来描写,是许多科幻作家所不及的。

接着便是沈石溪的作品,只要是他写的我都喜欢,很接地气,语言通俗易懂,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讲述的就是只母狼想让自己的狼崽成为狼王的故事,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现在,也有许多家长望子女成人中龙凤,施加了太多的压力。就像一条线,压力太大崩裂了一样……

书,让人聪明,让人愉悦。虽然我已五年级,课余时间也越来越少,但我会一直坚持读书这个习惯,这是一个好习惯,一个浸到骨子里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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