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他,十分勇敢,敢于挑战,勇于尝试极限。有一天,我与他一起玩单响炮,他想出了一个十分巧妙的`办法——把炮点着后扔进钢管,那不就是大炮了吗?我不敢尝试,这种玩法太冒险了,他见我这样,自己勇敢尝试,他找来一根细长的钢管,把炮点着后,扔进钢管,过了一会儿,“呯!”火光把我吓得七窍生烟,掉了一地鸡皮疙瘩,哇!这绝对是盗版的枪!我大叫,自己还蒙在鼓里。玩腻了,他又放下钢管,苦思冥想,好像又要想出什么鬼点子。
他,十分腼腆,和前面的他大不相同。有一次,他到我家,一直躲在舅舅后面,脸红得像个大苹果,我问:表弟你想干嘛?看电视吗?我问完了,他还没醒悟,呆呆地望着我,好像我是外来生物。他一言不发,悄悄地把头转向一边,似乎我是一个陌生人。吃饭时,他总是不好意思地接过我爸爸妈妈夹给他的菜,默默地吃着。别人笑,他也跟着笑。
这就是我的阿弟,一个奇葩的弟弟。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浓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这就是来自《水浒》的他——武松。
武松自小行武,武艺高强,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爱打抱不平。刚猛不屈是他刚烈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的英雄本色;满腔热血构成了一个传奇英雄人物。如果用三个字概括武松的性格,那就是力、勇、智。这三个字既是武松行侠仗义的特点,又是武松打抱不平的写照,力、勇、智使武松的形象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深入人心。
武松力大无穷。在景阳冈,他独自一人赤手空拳对战一只老虎。只见武松先是一闪,再是一躲,摸清老虎“一掀,一扑,一剪”的套路。等那老虎复翻身回来,武松一棒,二跳,三拎,把那老虎按将下来。见那老虎挣扎,他便往老虎脸上乱踢。又见那老虎咆哮,一边用左手揪住顶花皮,一边用铁锤般的右拳击向老虎,打得老虎眼鼻口中鲜血四溅。
武松勇敢无畏。为了亲情不顾三七二十一闯入酒楼,左手拎着人头,右手拔出尖刀,往那西门庆脸上一扔,吓得西门庆魂飞魄散。***兄之仇,不共戴天,武松怎会饶过西门庆,他一钻,一带,一提,一抓,便把西门庆扔下楼去,又纵身一跃,跳下楼,手起刀落,剁下西门庆的头。
别看武松只是一介武夫,他的智却不容小觑,在十字坡孙二娘的黑店,他从馒头中便看出异样,当其他两人因为饥渴喝了放入的酒时,武松却临危不乱,偷偷把酒往角落一倒,假装晕倒,等孙二娘一过来,就立即翻身而起,将孙二娘绊倒在地。
从景阳冈打虎,我们见识了一个力大如牛的武松;从斗***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到血溅鸳鸯楼,我们见识了一个嫉恶如仇、秉性刚烈、勇敢无畏的武松;从大闹飞云浦到智打孙二娘黑店,我们更见识了一个有勇有谋的武松。
这就是武松,一个武艺高强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智勇双全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嫉恶如仇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敢作敢当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我心中的英雄好汉。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死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死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死”和顾大嫂的“死不了”要强。至少,她是死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死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血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而最感动我的一件事,我到现在还历历在目,永远也不会忘怀。今年的三月份,我外公从老家来到杭州工作,住在我舅舅家里,可是来杭州不久,在去上班的路上不幸发生了车祸,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疗,已经好点了,在舅舅家里修养。星期六上午,我和妈妈一起去舅舅家看外公。刚进家门,就看见外公在那打扫卫生,站在凳子上擦着玻璃,衣服也隐隐约约露出一点汗渍。妈妈赶紧走过去说:“爸,这事情让合合下班了,来做就好了,你就在家好好休息。”外公却语重心长的说:“这事不累,这即是劳动,又可以健身。”其实,我知道外公就是一个任劳任怨,闲不住的人。
外公教会了我,让我懂得了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弟弟今年12岁,属鸡。弟弟长着一张帅气的脸,浓密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满是活泼的眼睛,两只不大不小的耳朵贴在脸的两侧,一个微微隆起的鼻子在一张能言善辩的嘴巴上面,肤色不是很白,但也不黝黑,显得神清气爽,神采奕奕,神采飞扬。
弟弟天性爱玩,玩起来极似一致活奔乱跳的小猴子,被他称为‘身手矫健’,怪不得别人都说他生错了年,应该属猴。吃饭时,常吃到一半,便找个借口偷偷出去玩一会,被大人抓回来后,一阵风卷残云地吃完饭,有继续玩他的去了。
弟弟虽然爱玩,但脑子里也装了不少东西。数学是他的一技之长,语文他也讲得头头是道,英语也是略知一二,科学更是厉害了,管你什么古代生物,都如数家珍。
弟弟虽然博览群书,但不是一个书呆子。他十分喜欢大自然,也十分喜欢小动物,尤其喜欢狗,最近有次我们去吃面,他竟把他面中一半的肉都分给店主养的的小狗。
弟弟有一种不切实际的‘野心’。小时候,由于弟弟比我高,并且胆子比我大,以致别人常常误认为他比我年长,他不止一次胆大妄为地提出
我有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它有一头美丽的黄发,上面还戴着一个镶着红宝石的皇冠。眉毛弯弯的,像柳叶一样。眼睫毛乌黑乌黑的,眼睛像黑珍珠一样,乌黑乌黑的眼睫毛在似黑珍珠般的眼珠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美丽。还有一个高高的小鼻子。它还长着一张小巧的嘴巴,像樱桃一样红,还一直笑着,笑的是那样的甜,那样的美。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在向我们问好似的。
它还有许多漂亮的衣服,有礼服,小短裙,牛仔裤,短衫……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件粉色的小短裙了。那个小短裙是长袖的形式。背上还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裙子表面还镶着一个紫色的花,给芭比娃娃穿上它就像一个花仙子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这件紫色的小短裙。
而且,我还亲自为它设计了几件衣服,有纱裙礼服、小短裙……另外我还亲手给它织了一件围脖儿,这也是最令我自豪的一件事。
另外,每当在我烦恼时,把它拿出来,换换服装,它就像一位善解人意的女神,用它那纯洁、无私的笑脸,来化解我心中烦恼,同时我的心情也好了许多。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
怎么样,我的芭比娃娃可爱吧?我非常喜欢我的这个芭比娃娃。同时,我想你们也一定喜欢我的这个芭比娃娃吧。
我喜欢这个漂亮的芭比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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