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活在红旗下 作文

我生活在红旗下 作文

首页日记更新时间:2024-10-23 03:00:41
我生活在红旗下 作文

我生活在红旗下 作文【一】

山顶,竹叶隐约落下。“呼”一道白光横飞而过,一张张竹叶瞬间化为碎片,翻飞着,飘落在地上,掩盖在泥土之中。竹林深处,一座茅屋,已被竹叶覆盖成彻底的青绿色。里面阴暗潮湿,似乎曾已久久未有人居住。茅屋后,走来一位侠客。瘦,但十分精神,身轻如燕,似乎可以飘飘在空中,拉起一串残影。他背后插着双九,腰间佩着一把利剑,一双露指皮手套中藏着六柄飞刀,眉间透露出无限斗意,腾空而起,悄起无息间,不带起那丝毫纤小的尘埃,跳跃在竹叶之上,奔跑在空气之间,他轻点河水,荡起一片涟漪。

秋夜,黑得早。侠客,乘着月光潜入一家客栈中,步入一个房间中。黑暗中,门背后一双血红的眼眸,闪着逼人的寒意。

侠客警惕地抽出袖中的匕首,向床上的被窝尽力刺去,谁知一声清脆的声响,侠客手中的匕首应声而落。他猛地掀开被子,床上空空如也。

猛然间,一股寒气袭来,侠客一惊,刚要转身,一把沾满鲜血的匕首架上他的脖子,十几个蒙面人迅速围成一个圈,把侠客包围住。侠客的脖子上流出殷殷鲜血,染红了地面,他大怒,黑暗中划过一道剑影,三五个人纷纷倒地,被硬生生地截成两半。其余的人想趁其间逃跑,侠客手腕一抖,那些人七窍出血,从窗边跌了出去。

客栈中一片血迹,似乎是那朝霞,染红了半边天。

天边,云已被那霞光染红,穿越,离我是那么遥远。

我生活在红旗下 作文【二】

一个人为什么要学习,当然是为了让我们的明天更加充实、美好。学习生活虽然有些艰辛,但是只要你有一颗宽容的心,你就会发现原来学习生活也是怎么的美好。一开始学习的我,真是有些受不住,天天都面对级是一个着作业、老师、同学,当时的我觉得级是一个好无趣,每天都做着无聊的事情。但是,现在的我有了想法。其实,学习并不是像我一开始觉得那么无聊的。我现在的学习生活中就获得了快乐和满足。我是一个数学非常差的学生,差的连及格都做不到,但是面对这样的事我并没有气馁,因为我心中一直有句格言:“我相信你一定行。”是这句话一直让我没有放弃。现在的我已经步入了八年级的大门,在大门后有一堆黄灿灿的金子等着我来挖掘。八年级是一个很重要的学习阶段,当然学科增多、难度系数变大。我的弱项数学更是难度变大,但我有一颗坚持不懈的心,在第一单元老师上课时,我认真听讲,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也都按时完成。虽然,基础差的我一些难题不会做,但是那些简单的\'计算题还是会做的。有时我也会请教我的同学一些我不会做的题目。我如果一直这样做,那我的数学成绩就会有提高,我正在一步一步向及格迈进。这样的学习生活岂不是很好!学习并不一定就是无趣的,当你从学习中获得知识时,你会觉得学习其实是件快乐的事。

学习,现在已经成为我寻找快乐的一种方式,即使在学习路途中有些艰难,但是你在学习过程中获得了快乐。我就是一个生活在学习中的人,一起快乐学习吧!

我生活在红旗下 作文【三】

松林森然,流水潺潺,几条小鱼在水中畅游。几个孩子戴着大人的斗笠,盘起了头发,穿着汉服,在溪边嬉戏玩耍。放眼望去,在幽幽小径中,侧坐莓苔草映身,雨露儿从青翠的叶子中滑落于水塘中,发出叮咚的声音,好不悦耳。竹林。青青的,湿湿的,并不茂密,太阳光时不时大片地散下来,让竹叶上的露珠把它反射得五彩缤纷、绚丽夺目,偶尔也在地上留下参差的光斑。竹林中有一条用石板铺就的小路,由于水气雾气的原因,导致上面长满了青苔,只有中间人们经常踩踏的一道儿光溜溜的。顺着小路前行,一间非常简单而又古朴的小屋就承现在眼前了,也是用竹子造的,一门两窗,一切看上去都那么简单,而又冷清。透过敞开的窗子,隐约可见室内墙上挂着几幅水墨字画,看上去并非大家手笔,却平添几分秀气;不似名宿泼墨,到也独得一处闲情。

当我漫步于粉色荡漾的樱花岛时,抬头仰望,嫩绿的樱叶衬托着粉红的樱花,那种美真是妙不可言啊!一阵微风拂过,吹得我的\'裙角微微掠起,一朵樱花掉落于我的鼻尖,轻轻一闻,一股清香扑鼻而来,闭目感受,顿觉心旷神怡。微微睁眼,继续漫步,踏着掉落的樱花与樱叶,闻着一阵阵樱花香,摸着樱叶上的露珠儿,仿佛生活在世外桃源。轻轻一抬头,一只小鸟划过天际,时不时往下望一望地面,似乎也欣赏着这般良辰美景。轻轻一回首,只见一位女子身着一袭白色长裙,长发简单的拢在身后,偶尔有几绺青丝滑向颈前,垂在双鬓。微微垂首,灵活的手指在琴弦中飞舞,一首柔美的曲子在桃花岛中徘徊,这声音吸引得我久久不肯离去……

假如我生活在古代……是不是一个十分美丽的梦呢?

我生活在红旗下 作文【四】

阵阵清风,拂起片片竹叶,一位白衣少年在林中习武。

刀口快而稳,将竹片斩成两半,刀剑散发着幽幽白光,在风的衬托下,更显得威风凛凛,阵阵沙尘翻滚,远处渐渐传出马嘶声,少年无奈笑,曰该来的还是来了!轻轻擦拭刀口,放入腰间,迎风而立!沙土飞扬,十里开外,一伙强盗出现在面前,为首的正是大胡子。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大胡子别来无恙!大胡子一言不发,恶狠狠地瞧着少年,刀光一闪,一队人马直向他冲来。只见少年横卧宝刀,疾走如飞,在人马中穿梭,凡是被他碰到的人,都被砍翻在地。顿时,狂风大作,飞沙走石,个个虚影刀舞如风,快如疾电,快而重,刀刀致命。血花四溅,染红了竹林。少年被十几名手持尖刀的强盗团团围住,他一个暴呵,剑锋舞得密不透风,生花乱影,强盗连连败退,大胡子见大事不妙,策马而逃。

脚尖轻轻点地,在竹林上空跳跃着,想逃,门都没有!,白色的身影渐渐投入了黑暗之中……一个客栈,坐落在竹林尽头,少年大步流星,迈入店门,大呵一声:小二,二斤熟牛肉,三两好酒,快快上来。菜一上,他就一手抓肉,一手拿酒,一口撕咬牛肉,一边痛饮好酒,小小少年,酒量却不可做测。八碗下肚,面不改色,好比当年打虎英雄武松也,一醉方休后,他渐渐睡去了,隐隐约约间,瞧见一名蓬头垢面的汉子走进了店门,似乎,有点眼熟……

当少年醒过酒来时,已过了半个时辰,见那汉子还在狂吃,瞧那模样如何:大块头,平头发,大胡子,只见他吃肉吃得口滑,左手拿,右手撕,大口咬着吃,好个不亦乐乎也!近一看,竟是大胡子!心中的怒火燃起,手起刀落,人头落地。要说那个人是谁?无人知晓,只听得那人代号无极者,***富济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那身影渐渐隐去,只听得:刀光见影出英雄。那或许是最奇异的梦吧!

我生活在红旗下 作文【五】

秋风瑟瑟,淡淡的菊花默默绽放,秋风掠过孝子竹翠树的树梢,屏息中的游丝是菊花淡雅清幽的香......

夜,渐渐拉上黑幕,慢慢织上天空。月,淡发放更多天边。远处,忽闻一阵琴声飘乎而来,琴声优雅,颇有几分“高山流水”乐曲高妙的味道。

轻轻地,寻着琴声,只见一座微带苔绿的桥映入我眼帘,不宽也不窄,桥面上笼罩着一层薄薄的水雾,因地势偏僻,显得格外幽静。向周围俯身凝望,闻得一阵鸟鸣,却并不知鸟身在何处。带着青草清香,穿过这座幽静之桥,享受着这难得的淡雅清新。

猛然间,一股更为浓郁花香扑鼻而来,闭上眼,忽强忽弱的琴声环绕在耳际,沿着古桥上的花灯缓缓而行,只见一座小木屋立在河边,那琴声更为清晰了。小木屋一门两窗,看似简单,又非常冷清,透过窗,依稀可见窗内里摆设极为简单,帘钩上挂着一个个小小的花袋,散发着阵阵花香。夜晚的星光丝丝缕缕如同雨滴落在屋内,空气中弥漫着花儿的芬芳清香。

琴声此时已进入活泼的节奏,清澈的泛音,让人听了犹如见到高山之顶,去雾缭绕,飘忽不定。屋内之人打开门,琴声停了,只见一女子,身披一件浅绿花衣,清雅如同夏日里的一抹荷花,你轻声细语道:“君子这么晚了怎么会出现在这儿?莫非你是闻声而来?”我便与这位女子交谈起来。夜晚的风起,带来的是桃花的阵阵幽香,沁人心脾。我抬头望去,小木屋旁满树的桃花随风摇曳,悠悠洒洒。那,便是女子三生三世都喜欢的桃花,也是在这纷纷飘落的桃花下,我们就此相遇,定格的第一眼便认定你就是我的心上人,永不分离,你轻轻眨眼,我微微颔首许下最美的誓言。

桃花的阵阵清香,一年复一年,也是在不断地延续着我与女子的爱情吧。我愿陪你三生三世,欣赏这十里桃花......

我生活在红旗下 作文【六】

《正红旗下》是老舍生前最后一本小说,无论语言的凝练,辞藻的使用,文笔的磨练都已达到巅峰,可谓是最值得阅读的小说之一。老舍用自传体的形式,用自己的所见所闻讲晚清时期旗人的生活,为人,处事等方面展现在读者面前。尽管这本小说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只有寥寥十一个章节,但是所呈现的人物场景却是那么与众不同。老舍曾说过:我一辈子没什么遗憾,唯一遗憾的是,《正红旗下》没有写完。 一本没写完的书,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风情、旗人的风俗、面子文化的精髓被老舍的一支妙笔写的如此自然、熨帖、俏皮,却又是一首浸到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现当代中国文学,再没有谁能把热闹中的哀伤,嬉笑中的悲凉写的如此毫不做作。钱钟书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之一较,但是钱钟书的学术素养让他的文字太过机智、诙谐,多了些卖弄、表演的嫌疑。可是即便是钱钟书,建国后恶劣的文学环境也让他无法再写出心中的佳作。在以往的大家们纷纷辍笔、转行,或作应景文章时,老舍能写出《正红旗下》实在不能不算是一个神迹。老舍投了湖,《正红旗下》未能完成,确实是一大不幸。

但是,好在此书没写完,堪堪留在了那个大厦将倾未倾,旧梦将醒未醒,人人都惶惶无所终的时刻。老舍真的是要求进步,一定要努力按照典范标准写些个觉醒人物、帝国主义、历史规律的必然性,结果就 是十成、牛牧师这些人单薄得如同纸片、抽象得如同公式,拿什么跟机灵可爱又周到的福海二哥比、跟尖酸刻薄又自负的姑母比?此书如果继续写下去,一定就是觉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我不想看福海变成一个革命者,因为福海再懂得变通也是旗人、再苦也不会造皇帝老子的`反。老舍没能写下去,没能向着规定好的创作条框更进一步,其实成全了他心中的老北京,成全了我们这些读者。这是《正红旗下》的幸运,也是我们的幸运。

同时,老舍通过描写晚清满族高级阶层铺张奢华,无所事事的生活;中层官员的生活也那么无忧无虑;然而一般汉人百姓的生活却是那么悲惨进行对比,引起了读者们的思考,对旗人文化以及人族精神的思考。文中说道:二百年积下的历史陈垢剥蚀了一个民族的灵魂,使一个充满生机的民族走向衰老腐化,在世界潮流面前,不仅失去了竞争能力,而且也失去了自守、甚至生存能力。是啊,自从清军进关,旗人的社会地位就平步青云起来,直到晚清时期,尽管清政府已经糜烂,但是旗人们得生活没有改变,他们骨子里是高傲,散漫,得意的,他们从未想过自己的错误,自己的自私,骄横,懦弱等缺点。晚清时列强的侵略不得不说与旗人们的文化是有一丝关联的。

文章的语言文笔是轻松幽默的,但在其中却又有着大道理。在这一字一句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清政府的糜烂无能而气愤,对那些整天游手好闲的旗人子弟本性中的懦弱无能感到恨铁不成钢,有对逐渐萌发的新时代思想而感到兴奋······不得不说,老舍是一位一直关注着我们的民族,关注着我们民族精神的伟大作家。作为旗人中一员的作者,通过自己这个角色来带着广大读者走进旗人家庭的生活,时而讽刺的笔调让我们看到了那个社会,那是时代的缩影。也许这本小说只稍稍开了个头,但无论其中的人物刻画还是场景描写还是所蕴含 的深意,我想都足以是这本书成为中国近代小说的经典之作。

曾看过对老舍先生著作的品论:他的每一部作品,好像都是从生活大树上撕下来的。没错,贴近生活,贴近大众,老百姓的生活,用最朴实的语言抒写出我们这个民族。也许这就是老舍作品的成功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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