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出问题:如何处理工厂(甲对居民(乙的烟尘污染问题?庇古,《福利经济学》:赔偿、征税或责令工厂迁出。科斯认为这些办法并不合适,这类问题有待分析。
今天,我在网上看到了一则新闻。新闻的内容是:汕尾侦破今年最大的贩婴案,13名疑犯被捕,11名男婴获救,但是找不到父母。中间人林秀香和他云南的下线,从外地购买26名男婴,再由他的9名下线卖出。解救的11名男婴通过DNA也找不到亲生父母,有的仍寄养在民警家中,有的又回到了买婴家庭暂时寄养。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很痛。这些人太坏了,竟然为了钱,做出这么多坏事。他们有没有想过,这些男婴,如果是他们自己的孩子,他们还会这么做吗?
我也为这些没找到爸爸妈妈的弟弟伤心,他们这么小就没有见过父母,该多伤心啊!我们一定要呼吁社会,让弟弟们早日找到自己的父母,早日回家。
当然,首先摆在面前的问题是,什么是社会结构?“社会结构”曾经一度是社会学理论和分析的一个核心概念。我们也经常会说到社会结构这个词,甚至还抱怨过我们的社会结构不合理等,但在专业的社会学内,社会结构成为得以组织起来的“行动”和“结构”二元论的主要争端。牛津社会学简明词典里这样定义社会结构:一个被宽泛的用来代指某些社会行为循环发生模式;或者更具体地说,是指社会系统或者社会的不同元素之间的组织有序的相互关联。这个概念化的东西不太容易理解,所以我更愿意以实际例子来看待这个结构是如何运转的。
首先是制度结构,自人类诞生之日起,制度就随之产生。我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正是因为有了制度,我们的社会机器才能有序的运转。而要讨论制度,就不能避免说到社会功能,我们的社会正是由担任不同社会功能的各个部分拼凑而成,社会制度在其中担当了连接线的角色。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者不同的角色,但毫无疑问,都在给社会的发展提供着动力。社会制度组成了一个社会的框架或骨架,这样的例子包括大范围的结构,诸如婚姻、男权政治、财产、合同、群体商讨、商品交换、官僚作风、主权以及选择性教育等等,另外还包括日常存在的微结构,诸如关注排队、交谈顺序、礼物赠予等等。这些大范围的和小范围的制度,集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概莫能外的制度结构,诸如封建主义、世袭主义、工业主义、资本主义等等。这些社会制度和制度的衍生物绝对不能被研究者物化。作为文化现象,他们是精神而非物质的存在。因此,制度模式是存在于个体的思想中,但是他们有一个虚拟的客观性,这就将他们置于特殊的个体之外。作为一个社会整体,就好像一个人体一样,制度结构出了问题,整个社会就必然会出现问题。而同样的,不可能会有完美的制度结构,我们所做的努力也只不过是希望现存的制度结构能够符合当今社会的现状,或者说,让制度更接近这个世界资源的分配方式。
刚刚说到大范围的社会结构,婚姻、亲属、男权与女权这些,单从制度上来讲是不够充分的,或者是从社会的主体来讲,这些应该被分在关系结构这一类,这些对人类的行动上规定了明显的.关系约束。社会关系在一个社会关系中一般是反复出现的,正是这种一般性,才给予无论在社会中什么地方出现的社会关系以一个普通的“结构形式”。社会关系的结构形式是导致“特定场合的变化”原因的“一般或规范的形式”。既然关系和规范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因此这任然是基本的原则,社会关系只能依靠通过人们在他们的行动中应用的规范或规则而存在,但是,这些关系不仅仅是来自对规则的宣读。对结构的探究就必然涉及到结构层次的区别,关系结构和制度结构并不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全部,虽然如此,但这两者涉及到的结构层次依然足够的复杂。由个体的人到其组成的家庭,再由家庭组成社区、城市,到最后的国家、民族,这其中都无可避免的被制度包围着。而我觉得用我们更容易理解的方式解读出来就是关系网,这张网覆盖了这个世界每一个有人类存在的地方。
观点需要材料(论据)来论证,材料为证明论点而来。有人形容两者之间的关系,说:观点要从材料中来,到材料中去。显然,这么讲比较形象。在实际的议论文写作中,观点不能从材料中来,也就是说材料不能证明论点的情形,不少。也可以这么讲的就是:观点和材料脱节是议论文写作失败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例3】
罗马教会的十字架上绑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底下雄雄烈火无情吞噬着他的躯体。但他大声喊道:火可以将我烧死,但不能毁灭真理。后人会了解我的价值!这位老者就是为真理献出生命的天文学家布鲁诺。历史早已验证了这位老人的话。他经历痛苦取得的价值是使真理在世上永生。
确乎,布鲁诺被火烧死是一种痛苦,可是,这种痛苦的价值更多地在于能说明愚味的可怕,在于说明人类认识真理的不易,而不在于说明使真理在世上永生。
【例4】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牧师把一张地图从一本书上撕下并撕成碎片,让他不听话的儿子重新拼好。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他儿子仅用几分钟就完成了。其原因是他的儿子拼的不是地图本身,而是地图背面人的照片。因此有了他儿子这样的一句话:我想如果一个人是正确的,他的世界也就会是正确的。
这个故事给予我一个很大的启示就是只有学会改变自己,才能改变你周围的.一切。
就材料本身而言,与启示中改变相关的内容也就仅儿子改变拼图方法这一点,可从这一点上就能得到如此的启示吗?不能。要想得到启示,那就得把故事进行重新叙述。
第三、四、五部分都隐含了一个前提:在市场交易中是不存在成本的。但这不是现实,是个假定。通常交易成本很高,使交易根本无法进行。“一旦考虑到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那么显然只有这种调整后的产值增长多于它所带来的成本时,权利的调整才能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
“问题在于如何选择合适的社会安排来解决有害的效应。所有解决的办法都需要一定成本,而且没有理由认为由于市场和企业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因此政府管制就是有必要的”。
七、权利的法律界定以及有关的经济问题
“当市场交易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致于难以改变法律已确定的权利安排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此时,法院直接影响着经济行为”。
“我们在处理有妨害后果的行为时所面临的问题,并不是简单地限制那些有责任者。必须决定的是,防止妨害的收益是否大于作为停止产生该损害行为的结果而在其他方面遭受的损失。在由法律制度调整权利需要成本的世界上,法院在有关妨害的案件中,实际上做的是有关经济问题的判决,并决定各种资源如何利用”。
文议论的是理。这个理要条例人们认识的实际,生活的实际,要有科学性。这个理本身就得正确,站得住,这样才能使人信服。否则,就很难使人相信。
【例1】
抛开规定看道德
德是人们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本身就是一种规定。抛开规定,这道德怎么看?所以说这个论点自身就不符合实际。论起来,自是南辕北辙,越扯越远。
【例2】
因为你在痛苦时还会想到,我并不是最痛苦的那一个。一个人,成就的事业越大,他所面对的痛苦也就是会越大。
作者的本意是谈在你痛苦时,你应想到还有比你更痛苦的人,这样,你就会觉得自己的痛苦其实并算不了什么,从而能减轻痛苦的感受。这个提法不错。可是后面一句,将事业的大小与痛苦的大小说成正比关系,这就值得推敲了。显然的是,事业与痛苦,并不存在这样的一种正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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