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赞助企业纷纷举起五环大旗,非赞助企业也是擦边球不断,而更多的企业是打了体育牌,花费颇多却作用不大,不打体育牌,可惜了如此的机会,前几周“商务时间”里的一位外国嘉宾说的好,何不趁着这个机会让世界更多的了解中国的`企业。所以如何打这张牌才是水平之所在。
这是领导们该考虑的事情。而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一个个体,如何为中国奥运尽一份心力,似乎是更值得思考的事情。想过成为火炬传递手,却没有成型,想过购买开幕式门票,也没有成功,我还是想着,我这样一个个体,究竟该做些什么?
从小事做起。CCTV每天不厌其烦的播奥运公益片,“我相信,文明就在我们身边,离我们很近很近,近得触手可及。”上车排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一个真诚的微笑,一句由衷的问候,简单的每个人都不屑去做。有人认为这样的片子只是做个领导看的,可笑之极,我记得浦存昕在公益广告中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意味深长——多一盏灯光,黑暗就少一点,如果它影响了一个人,那么它所影响的可能就是那个人周围的数十人,看似微不足道的努力,汇聚起来就是强大的动力,也许明天你所看到的就是我们今天期许的,我该为奥运做些什么?。讲文明,应该是我为奥运能做的最多的事。
关注、传播奥运。东方卫视的“可口可乐20xx新年倒计时”晚会中有一个奥运知识考问的环节,那些明星和体育健儿似乎对奥运的知识了解还颇多,不知是提前预习还是真的是现场发挥,至少说明传播奥运信息的重要性。传递它们给你们同事、朋友、家人,传递它们给那些国内的老外,不为结果,至少让那些耗费巨资赞助的企业的投入的千人成本提高了那么一点。还有我那个每天有上百个人来蹲点的blog,也可以成为宣传的渠道,即使点滴信息的传播,也会是一份努力。
我的有生之年可能中国不会再办奥运了,这应该是我唯一一次可以在自己的国家观看奥运会的机会。所以,去北京看奥运是支持奥运的另一件可行之事。搞张免费的比赛项目门票绝对不是难事,只是这次,我想用自己的钱去买一张门票,即使对于这个庞大的资金链来说是九牛一毛,也算我参与奥运的一件实事吧。
奥运,真的是一个巨大的课题,引来无数商机,引来无数讨论,任何一个角度都有可以有数十种不同的观点,小小个体的我,只是希望,多年后,我也可以说,曾经奥运与我有关。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 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完善立法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奥运会赞助企业纷纷举起五环大旗,非赞助企业也是擦边球不断,而更多的企业是打了体育牌,花费颇多却作用不大,不打体育牌,可惜了如此的机会,前几周“商务时间”里的一位外国嘉宾说的好,何不趁着这个机会让世界更多的了解中国的企业。所以如何打这张牌才是水平之所在。
这是领导们该考虑的事情。而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一个个体,如何为中国奥运尽一份心力,似乎是更值得思考的事情。想过成为火炬传递手,却没有成型,想过购买开幕式门票,也没有成功,我还是想着,我这样一个个体,究竟该做些什么?
从小事做起。CCTV每天不厌其烦的播奥运公益片,“我相信,文明就在我们身边,离我们很近很近,近得触手可及。”上车排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一个真诚的微笑,一句由衷的问候,简单的每个人都不屑去做。有人认为这样的片子只是做个领导看的,可笑之极,我记得浦存昕在公益广告中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意味深长——多一盏灯光,黑暗就少一点,如果它影响了一个人,那么它所影响的可能就是那个人周围的数十人,看似微不足道的努力,汇聚起来就是强大的动力,也许明天你所看到的就是我们今天期许的。讲文明,应该是我为奥运能做的最多的事。
关注、传播奥运。东方卫视的`“可口可乐2008新年倒计时”晚会中有一个奥运知识考问的环节,那些明星和体育健儿似乎对奥运的知识了解还颇多,不知是提前预习还是真的是现场发挥,至少说明传播奥运信息的重要性。传递它们给你们同事、朋友、家人,传递它们给那些国内的老外,不为结果,至少让那些耗费巨资赞助的企业的投入的千人成本提高了那么一点。还有我那个每天有上百个人来蹲点的blog,也可以成为宣传的渠道,即使点滴信息的传播,也会是一份努力。
我的有生之年可能中国不会再办奥运了,这应该是我唯一一次可以在自己的国家观看奥运会的机会。所以,去北京看奥运是支持奥运的另一件可行之事。搞张免费的比赛项目门票绝对不是难事,只是这次,我想用自己的钱去买一张门票,即使对于这个庞大的资金链来说是九牛一毛,也算我参与奥运的一件实事吧。
奥运,真的是一个巨大的课题,引来无数商机,引来无数讨论,任何一个角度都有可以有数十种不同的观点,小小个体的我,只是希望,多年后,我也可以说,曾经奥运与我有关。
和谐校园是一份安全感。即使乌云盖天,暴雨倾泻,雷电咆哮,只要在学校里,就像一个庇护所,是一个晴天。
同学之间嘘寒问暖,“你的衣服湿漉漉的,我伴你到校务处弄乾吧!”“不用怕雷声,我妈说下雨的时候,是天上的星星替我们照相。”老师细心地替小学生拭乾头上的雨,工友站在门前,替没打伞的同学撑着走进玻璃房。
暴雨稍停,凉风送爽,圣母像下的百合花高雅地绽放,毫不吝啬美貌。“牡丹虽好,尚要绿叶扶持。”花丛中没有杂乱无章的小草,小草都是青葱的,茁壮的。这并没有穷凶极恶的老鼠,只有去芜存菁下的和谐,自然。
经过圣母像,就走到中学操场。那里一早就进行着,各式各样的比赛。同学们如士兵般投入备战状态,有的呐喊,为自己的队友打气,谱出一段又一段雄壮而欢悦的多重奏,彼此鼓励,掌声不是只属於胜方。
前一阵子,香港各校出现校园欺凌事件。曾记起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不必计较他的为人,要可怜的是他这个人。”无论被欺凌者是否罪有应得,我们也应阻止校园暴力的发生,幸好正义的同学永远都会站出来。其实欺凌者更需要帮助,与其冤冤相报,不如齐心协力,共同创立一个和谐的校园。
和谐的校园,并不是徒具优美谐鄣幕肪,而是上至师长,下至同学校工,彼此都有一份关心,一份包容。
校园,我们学习的的乐园、成长的摇篮。我们渴望在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中愉快地学习,健康的成长。
然而,校园里也时常有不和谐的音符。也许因为一个误会,有人恶语相加;也许因为一次无意犯错,有人挥起了拳头……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影片——《校园暴力》,它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免受他人的侵害。《校园暴力》讲述的是一位叫翔翔男孩的故事。一天,妈妈叫翔翔出来吃饭,叫了半天,却没有看见他出来,走进房间,发现翔翔在地上呕吐不止。妈妈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翔翔是因为暴饮暴食才导致现在这样。”妈妈觉得很奇怪,在妈妈一直追问下,苏醒后的祥祥只好向家人说出了自己遭到敲诈的真相。原来祥祥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敲诈,每天都要给他们钱,而且一次比一次多。每次翔翔给他们钱后,回到家就猛吃东西,不敢告诉父母和老师,才造成今天的后果。
同学们,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你会怎么做呢?有的同学说:“我可以抓住一切机会,撒腿就跑”。假如跑不掉呢,难道像翔翔那样,乖乖的把钱奉上吗?有的同学说:“我和他们拼了,就是不给他们钱。”这样一来,可能自己的生命安全就要受到威胁了。有的同学又说:“告诉爸爸,让爸爸狠狠地揍他们一顿!”
为了防止校园暴力的发生,我总结了几条安全小贴士:
1、身上不要多带钱和贵重物品,如手机。
2、遇事要沉着冷静,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反应和判断。
3、可以给对方一些财物,并寻找时机,记住对方的相貌特征,衣着打扮,并及时告诉班主任或家长,也可以告诉警察叔叔,让他们保护自己!
4、学校附近行人稀少的小巷是校园暴力事件的高发区。上学和放学期间不要单独在这样的小巷里行走,尽量结伴同行。
当我们遭遇校园暴力时,千万不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应及时告知老师、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必要时还要寻求法律的保护。同时,也不能不计后果、以牙还牙,恶意报复只会导致雪上加霜。
让我们一起努力,驱散笼罩在校园上空的黑暗!
在大多数人心中,校园应当栖居着冲融明媚的青春笑靥,让人终生眷恋。然而近年来愈渐严峻的校园欺凌事件却让校园成为了一些孩子毕生不愿提及的地方。由此看来,校园欺凌不仅仅是成年人眼中孩童之间的小打小闹那么简单,校园欺凌带来的阴影,往往会笼罩当事人的精神一生。
校园欺凌的残酷,有时让成年人也触目惊心。这些恶劣事件无疑直接伤害了受害者的身体,更给其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甚至引起部分受害者产生自***心理。然而校园欺凌的“受害方”不仅是直接受伤者,也包括了“施暴者”和冷眼默视的“旁观者”。施暴者在长期施暴中心理发生了极大扭曲,极有可能养成冷漠、自我中心甚至暴力狂躁的恶性人格;而旁观者常年旁观暴力事件,可能会对欺凌行为产生麻木心理,或者对同学关系产生不安与恐惧。校园欺凌就这样散射性地对一代学生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足见其大害矣!那么为什么这种恶劣的社会现象,会在本纯洁美好的校园发生?
一是施暴者家庭教育的缺失。荀况曾言“人之性恶”,所以必须“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施暴者童年没有接受良好的品德教育甚至本身就是暴力的受害者,导致形成了缺乏同情心和善意的个性,直接引起暴力。二是受害者法律意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校园欺凌的恶劣性质,往往使其不了了之。三是社会风气的扭曲。成人方即家长、学校往往“好面子”,不愿将事情闹大毁了自家脸面,却忽视了孩子的需要。三者互相影响,只会让校园欺凌愈演愈烈。
然而我们不缺乏极具保护意识的家庭,但校园欺凌仍在发生,只因在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甚至存在部分空白,法律往往迟到或者缺席。但依我之见,法律不应迟到,更不应缺席——且对于某些事件,迟到即意味着缺席!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宽容更不能纵容。校园欺凌不得停止,往往是因为社会对事件性质不够重视,而法律的严苛恰恰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度。法律惩戒可以使失足少年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助其避免再犯,更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人身保护,也使旁观者自觉远离暴力事件。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片面更不能偏袒。校园欺凌有关法律一般集中解决肢体冲突方面的“硬暴力”,忽视了对受害者心理伤害更大的“软暴力”、“冷暴力”,法律的保护范围应该有所改变,才能提前阻止“硬暴力“的发生与恶化。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迟到,更不能缺席!受害者可能在迟到的法律前已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施暴者也许在缺席的法律下成长为更恶劣的人……让法律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还人们记忆中纯真美好的校园!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