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务必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职责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必须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透过二条途径来反击。就是透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好处。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资料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好处的!
主人很感动,一边替它医治,一边问它:“你当时看到狼时,感到过害怕吗?”
狗老老实实地说:“刚开始时,我心里确实很害怕,之所以汪汪地叫,就是想为自己壮壮胆。后来,当我意识到保护羊群是我的职责时,就把害怕抛在了脑后,扑过去和狼搏斗了。”
主人听了,感动地说:“你真勇敢!”
狗养伤期间,驴自告奋勇,要求由它来保护羊群,遭到主人的.拒绝。
驴大为不满,认为自己比狗更勇敢、更有能力:狗看到狼时心里还害怕过,要是它看到了狼,根本不会害怕。因为它个头比狼大,能力比狗强——它的祖先,就是那头有名的黔之驴,不是让动物之王老虎,也惧怕过吗?
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和强大,驴独自偷偷跑去找狼算账。结果,它有去无回,被狼吃了。
主人在驴被狼吃了后说:“一个不知道什么叫害怕的人,不是勇敢,而是愚蠢啊!”
勇敢的定义只有一个,但勇敢的表现可能有很多种。勇敢者的精神是顽强的。
初夏sars病毒吞噬了所有的欢声笑语,吞噬了自由与和平。但是,当大家都在恐惧当中时,她们总在清晨,踏着沉重的步伐,来到自己的岗位,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这对于她们来说,却是一种幸福。白衣天使们是勇敢的。为了病人,她们抛开了一切,离开了亲人、朋友。非典是可怕的,在可怕中依然坚持工作的人,用两个词来形容,便是勇敢与无畏。在这些曾进入sars隔离区工作的医务人员们与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非典已远离我们而去,但是白衣天使们抗击非典的勇敢与大无畏的精神将永存,让人们难忘。可我们最难忘的是她们为了健康与和平而涨放的笑容。
在奥运会上,刘翔是勇敢的。8月,刘翔成了中国运动员的骄傲,他在雅典奥运会上以12秒91的成绩平了由英国名将科林-杰克逊保持的世界纪录。这枚金牌是中国男选手在奥运会上夺得的第一枚田径金牌。刘翔以一颗勇敢的心书写了中国奥林匹克新的历史!如果那时,刘翔面对强敌软弱了,没有了想拿金牌的“野心”,鲁莽地气馁,这时的他会成为家喻户晓的奥运明星吗?所以,就必须要有一颗勇敢顽强的心,一颗时时想为奥运作些贡献的心。
勇敢是无畏,是顽强!
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人是一种政治性的动物,在政治生活中,生命才有意义,、自由与正义。作为一种法治的社会政治制度,它为个人拥有的基本权利提供了合法性的制度保障。为什么与个人的自由、权利有如此的关系,这就涉及一个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来说都至关重要的问题――正义。从价值维度看,为什么要维护个人的自由,为什么要限制政府的权力,为什么要确立三权分立的原则,为什么要实行自由民主,为什么要保障人权等等,都与正义密切相关。因此,正义是更高一个形态的范畴,它关系着人的社会政治生活的正当与否。古往今来,历代政治家都把正义问题作为社会政治的一个根基,都把法律建立在正义性的基础之上。例如,对西方法律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的罗马法就把正义视为立法的基础,在第一卷首篇便明文昭示:“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1.确立政治的关键文献――美国1787年颁布的《联邦宪法》开篇也把“树立正义”视为建国之本。
所确立的政治制度,是一种法治政治,它以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为根基,并通过在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领域的分权制衡,以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保障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基本自由,二是有效地限制政府权力。一般说来,正义之于首先是一种形式诉求,政治学家和法学家大多从形式方面论证的正义意义,这种正义论可以说是形式正义,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当程序、民主选举、依法行政、司法独立等原则,首先都体现着的形式正义性[1].
在本文中,我们所关注的并非上述的形式正义,而是的实质正义。虽说对于人类社会政治中的实质正义问题,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分析法学、实证法学等派别对此大多持否定的态度,在它们看来,如果政治和法律领域有所谓正义,那也只是形式正义或程序正义,除此之外的实质性正义,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或者与政治和法律并不搭界,属于道德和宗教的领域,法学论文《、自由与正义》。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种把实质正义排除出政治和法律之外的观点,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人是一种理性的存在,他的社会政治生活具有人性的内涵,并不是非要把正义牵扯到人身上,而是人从一开始就具有着善与恶、好与坏、正义与邪恶等实质性内容,它们不但贯穿于人的道德生活之中,而且同样贯穿人的政治和法律等生活之中,因此,政治正义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内容,甚至它比物质生活、道德生活和精神生活更为根本,是这些生活赖以存在的基础。设想一下,一个连人的基本的生命安全、私有财产、言论自由等个人权利都无法保障的社会,又如何能够保证人们实现物质利益、追求道德理想呢?由此可见,政治正义是其它社会生活的内在前提。
从实质正义的角度来看,一切政治关系,一切体现在政治中的法权关系都是具有价值性的,具体一点说,人作为政治动物以何种方式组成社会,这个社会又是如何建构他的政体,其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部门的运作遵循着怎样的原则等等,这一切无不凝聚着一种根本性的价值内涵。在我们看来,政治正义在实质上展现为三个维度:第一,个人自由维度,这个维度关涉的是每一个个人作为不可替代的.生命,他的生命、自由、幸福等基本权利的保障与实现;第二,人类群体性的历史维度,这个维度关涉人类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化的存在,在历史的进化中所展示的价值性意义;第三,超验价值维度,它关涉着上述两个维度的超验性渊源,为它们的正当性提供终极的价值支撑。从实质正义看,第一个维度是个人正义,个人正义是政治正义的关键,也是正义的核心,在它身上实质性地体现了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价值归宿,一切政治的正义只有落实为个人的正义,才是最为根本的和真实的。第二个维度是人类正义,由于人类作为一种集合性概念自身并没有多少实质的内容,它总是在历史中展开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人类正义与历史正义叠合为一,在本文中我们不再对它们进行进一步的区分,在不同的语境下分别使用,总之,它们指的
你一句开着玩笑的“那我就去参加超女”,让我们看到你对理想的那份坚持,你的永不言弃;
你拼了命的想要把脚在抬回绳索却在也是不出一丝力气时,我们都红了眼眶,因为我们看到你想帮助孩子们的那一分焦灼的渴望
看着你的手最后无力的'从绳索上滑下,我注意到你那歉疚的眼神,晨晨,那是我们最害怕看到的眼神,你总是在倾尽全力之后,却还总为自己不够完美的表现而感到歉疚;你总是把错误揽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坚定地告诉我们,晨晨会加倍的努力来报答你们;你总是双手合十来表达你的感恩,却不知道我们能给你的总是不够。
今天又一次的被你感动得落泪,持续着这一个夏天的感动
你吖总喜欢把爸爸妈妈奶奶挂在嘴边,喜欢用超级无敌可爱的剪刀手,喜欢笑成一朵小花,喜欢用华丽丽的波浪体,喜欢把睡觉说成呼呼……可是,我们就是爱着这样可爱的你,我们看到你内心的单纯和美好,看到你对生活的那份热爱的态度,不是么?
我们知道,我们的晨晨是最有担当的人。你面对谣言选择清着自清,你面对身边受伤害的人选择挺身而出,你面对非议责难选择一笑置之,你面对压力困难选择大胆挑战,你面对批评指责选择虚心接受,你面对怀疑声浪选择用事实说话……你每一次的选择,都让乐橙们从心里为你感到骄傲,我们分明看到你那柔柔的外表下一颗坚强的心,我们也分明看到你用自己的肩膀扛着属于你的一片天空。即使疲了,卷了,累了,你却始终对我们微笑,你说“有你们的陪伴,我不那么累”有时看到你为了不让我们担心而露出的笑容,我们却总是不争气的先留下了眼泪~你却还要反过来安慰我们,晨晨,真的,你比我们坚强。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主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过程:在原初状态中完成正义原则的选择―制定宪法―制定法制―在正义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的使用,罗尔斯并且认为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也是逐步排除无知之幕的过程。接着罗尔斯给自由下了定义,并讨论了平等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自由、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
罗尔斯对自由的定义谈了很多,他认为自由是一个体系,由各种基本的自由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受到保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犯时,可以说他是自由的。关于罗尔斯定义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他的自由观可以通俗的这样说: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为所欲为。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点,这也是后来各类解放运动的思想基础。对于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观点要深刻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认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那是动物的自由;洛克说自由是指人类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领或其他什么人的管理。
接着罗尔斯重点谈论了良心的自由,其实罗尔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罗尔斯明确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制度必须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我认为关于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想还是先有宗教的信仰,这个先后次序决定了谁更起主导作用。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体现在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遵守上,体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产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产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依然是正义原则优先次序的体现,就是首先保证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平等的自由。同时罗尔斯又补充说,如果有一种不够广泛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加强所有人分享的完整的自由体系才能存在;如果有一种不够平等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作用,总而言之要满足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原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谈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储存社会财富多少为合适的,罗尔斯显然不同意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储存的思想,他认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充分的现时的享乐是可接受的,这和西方近几十年的思想观点是一致的。
在第二篇的最后罗尔斯谈了关于义务和职责,关于义务,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制度存在时我们有义务服从和维护正义的制度,当正义的制度不存在时,我们有义务建立正义的制度。而对职责要求的强度则小于义务,罗尔斯认为,如果一个人同意了正义的原则,并享受了正义制度带来的好处,那他就有责任担负正义制度给予他的职责,但职责是以自愿为前提的,而义务是不管是否自愿都必须履行的。
罗尔斯接着谈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制度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制度存在职责和义务。于是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反抗和良心拒绝这两个观点,也就是当面对不正义时你至少可以做到这两点。罗尔斯认为这两种方式可以促进一个正义的制度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主要阐述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已经定义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的满足。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分更详细的论述,他认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生活计划决定的。要形成这个合理的生活计划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选择的诸原则一致,这些原则包括有效手段原则、蕴涵原则和较大可能性原则;另一个是要在充分理解有关事实和仔细考虑后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态中选择的结果,是相对而言绝对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制度的是否正义的标准,而善只是人们根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计划。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道德与正义感,他认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道德的成长,使道德从一个威权的命令式的道德逐步发展为根据原则自我发展的道德。在这样的社会中同样可以产生相应的正义感,而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制度的社会的正义感更加稳固。
关于正义感和善之间的关系,罗尔斯认为,一个符合两个正义原则的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生活计划支持和巩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善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到这里《正义论》终于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因为这位老先生将大量的篇幅纠缠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主要的思想反而讲的不够充分。
总体而言,我认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原则,对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建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先进行正义的价值判断,以确定这种制度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排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目标而使用不正义的手段的可能,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鲁莽是一种本能的冲动。
在拔河比赛那一天,五六年级一个赛组。当我们比赛时,双方都下了决心,一定要赢。那时,是我们班的同学们胜了。可是这时候,传来了五年级同学们的愤怒声。他们有的“嘤嘤”地哭了起来;有的满脸愤怒,对我们一股子意见;有的竟然说我们班的男同学吃了一种能使人兴奋的药片——可那只是一种一般的糖。这是一场友谊比赛,输了就输了,没什幺好耿耿于怀的。让人愤怒的是,罗泽乐竟然不懂事地把汪泽西的额头打的红肿。汪泽西什幺时候惹他了,怎幺把友谊比赛当作是我们两班交锋的战场?没想到,为了这小小的比赛,顾爽的铅笔盒被甩出窗外,里面钢笔笔头全部断掉,陈世扬的语文书接着被甩出,几页纸已被撕破,透露了他们对我们班取胜的痛恨。
重要的不在输赢,友谊与品质最重要。鲁莽的罗泽乐,鲁莽的五年级同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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