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秋天到了,路边的树飘落了枯黄的残叶。一阵秋风吹来,卷起几片落叶,惊动了地上蹦跳的麻雀,不远处又传来那熟悉的“刷刷”声,不用看,那一定就是王大妈。
王大妈,长相平平,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她几乎天天都穿着一件灰色的衣服。她每天这个时候,都会拿着一把黄色的扫帚到这儿来。
我和伙伴们都很讨厌这王大妈,原因是,每当我们兴致勃勃地玩耍时,她总会来打断我们,不让我们尽情地玩,还让我们帮她清扫。
走近了,果然又是那熟悉的灰衣服,在蔚蓝的天空下,凹凸不平的路上飘动。
当初我们这样讨厌她,就出了个馊主意来整整她——我们乘着天色还早,就准备搜集一些垃圾,放在她每天的必经之路上。
太阳刚露出点光芒,浓雾弥漫着小区,随着脚步声的远去,我们知道,王大妈出门了。我们就悄悄的将一大袋垃圾收集了起来,偷偷的放在那条路上,小心翼翼的摆上几片枯叶来遮掩。而我们,就躲在墙角,捂着嘴,等着看一场“精彩”的好戏了。
不多时,王大妈便来了。她拎着一篮菜,大步向这儿走来。看起来,她还不知道“危险”即将来临。
“啊!”随着一声尖叫,王大妈踩到了香蕉皮上,整个人失去了重心,一下子摔在了地上,菜撒了一地。
我们捂着嘴偷偷地笑着。我微微的探出头,想看看王大妈会不会……
王大妈好像摔坏了腰,当她吃力的站起来时,发现了满地的垃圾——这可是我们为她准备的“大餐”啊!她看了看满地的垃圾,不禁皱起了眉,“谁这么缺德!”说着,一手扶着腰,一只手一上一下,将垃圾一个一个捡起来,豆大的汗珠直冒。
我看王大妈那样,实在忍不住了,飞快的跑了出去:“王大妈,这……我……”没等我说完,王大妈就说:“不用说了,快来帮我一下。”
“好!”我急忙跑了过去,也忙碌地干着……
一片秋叶,悠悠地飘了下来,落到了我的面前,我蹲下身,将这片枯黄的叶,放在了王大妈的畚箕里。
我细细体味着这个秋天。这个秋天,讲述了一个美好而又令我惭愧的故事;这个秋天,是我对劳动观念的一个转折点;这个秋天,意义非凡。
骄阳似火的七月,我看了很多书,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小王子》这本书了。
故事中的小王子住在一个和屋子一样大的B612星球里,在那里,有一朵长着刺的玫瑰和三座火山。小王子每天都给三座火山打扫卫生、给花儿浇水,同时,三座火山为小王子热早餐提供了方便,花儿也经常和小王子津津有味的聊天。就这样,他们在星球上生活的更加快乐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大家要爱护花草树木,这样大自然就会变得更加美好。万一小王子不打扫三座火山,总是在那儿堆放垃圾,最后星球上就变得乌烟瘴气,小王子也就生存不下去了。
记得以前我上幼儿园中班时,植树节到了,老师带着全班同学和家长到郊外植树。可是,有人为了造房子,把树木都砍光了。我们植了树,不仅让大自然更美好,还让我们吸收到了更多新鲜空气。
为了地球,请珍惜身边的一草一木吧!
立秋有什么风俗,秋社也是立秋的习俗之一。秋社原是秋季祭祀土地神的日子,始于汉代,后世将秋社定在立秋后第五个戊日。此时收获已毕,官府与民间皆于此日祭神答谢。宋时秋社有食糕、饮酒、妇女归宁之俗。唐韩偓《不见》诗:“此身愿作君家燕,秋社归时也不归。”在一些地方,至今仍流传有“做社”、“敬社神”、“煮社粥”的说法。
摸秋
夏历八月十五日,是为中秋节。这天夜里婚后尚未生育的妇女,在小姑或其他女伴的陪同下,到田野瓜架、豆棚下,暗中摸索摘取瓜豆,故名摸秋。俗谓摸南瓜,易生男孩;摸扁豆,易生女孩;摸到白扁豆更吉利,除生女孩外,还是白头到老的好兆头。按照传统风俗,是夜瓜豆任人采摘,田园主人不得责怪。姑嫂归家再迟,家长也不许非难。
食秋桃
在浙江杭州一带有立秋日食秋桃的习俗。每到立秋日,人人都要吃秋桃,每人一个,桃子吃完要把桃核留藏起来。等到除夕,不为人知地把桃核丢进火炉中烧成灰烬,人们认为这样就可以免除一年的瘟疫。
贴秋膘
民间流行在立秋这天以悬秤称人,将体重与立夏时对比来检验肥瘦,体重减轻叫“苦夏”。因为人到夏天,本就没有什么胃口,饭食清淡简单,两三个月下来,体重大都要减少一点。那时人们对健康的评判,往往只以胖瘦做标准,瘦了当然需要“补”。等秋风一起,胃口大开时,就要吃点好的,增加一点营养,补偿夏天的损失,补的办法就是“贴秋膘”:在立秋这天各种各样的肉,炖肉烤肉红烧肉等等,“以肉贴膘”。
“贴秋膘”在北京、河北一带民间流行。这一天,普通百姓家吃炖肉,讲究一点的人家吃白切肉、红焖肉,以及肉馅饺子、炖鸡、炖鸭、红烧鱼等。
其他
在杭州一带流行食秋桃。立秋时大人孩子都要吃秋桃,每人一个,吃完把核留起来。等到除夕这天,把桃核丢进火炉中烧成灰烬,人们认为这样就可以免除一年的瘟疫。四川东、西部还流行喝“立秋水”,即在立秋正刻,全家老小各饮一杯,据说可消除积暑,秋来不闹肚子。山东莱西地区则流行立秋吃“渣”,就是一种用豆末和青菜做成的小豆腐。
时光不停地向前流去,天气渐渐地凉爽起来,吵人的蝉声被秋天吹散了,代替它的是晚间阶下石板缝里蟋蟀的悲鸣。啊!那可爱的秋天终于来了。
秋天,比春天更有欣欣向荣的景象,花木灿烂的春天固然美丽,然而,硕果累累的秋色却透着丰收的喜悦;秋天,比夏天更有五彩缤纷的景象,枝叶茂密的夏天虽然迷人,可是,金叶满树的秋色却更爽气宜人;秋天,比冬天更有生机勃勃的景象,白雪皑皑的冬天固然可爱,但是,瓜果飘香的金秋却更富有灿烂绚丽的色彩。
秋天来到了树林里,从远处看,黄叶纷落好似成群结对的金色的蝴蝶,它们飞累了,落到了我的肩膀上、头上、脚上。把我的思绪从绿色的夏日带到了金色的秋季。我一转身,一片桃叶又落在我身旁,我弯腰拾起,捧在手上,细细地端详,好特别地一片秋叶呀!它还没来得急完全退去绿色,仍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香气。秋天来到了果园里,柿子弯下腰鞠了一个躬就压得枝头快要折断了,荔枝妹妹太胖了,撑破了衣裳,露出了鼓鼓、白白的肚皮。硕大的苹果挂满了枝头,露出甜甜的笑容,或羞涩,或豪放。
秋姑娘来到农田里,玉米可高兴了,它特意换了一件金色的新衣,咧开嘴笑了,露出满口金黄的牙齿;西红柿为了让自己更漂亮,便把口红涂在了脸上;土豆的兴奋也许太高了,把它那绿色的嘴巴笑破了,露出了黄色的舌头。
秋天来到了花园里,这儿成了菊花的乐园。它们也许是喜欢这沉甸甸的金色,才选择在秋天里绽放自己的美丽。菊花的颜色真不少:黄色、粉红色、白色……那大大的花朵,卷曲的花瓣,像一个卷发的小姑娘。流连菊园或独自欣赏一盆艳菊,慢慢地陶醉在那股股清香里。秋天,给大地带来一片金黄,给蓝天送去棉花似的云朵。秋风,清凉如水,带着一丝寒意染黄了世界。
我喜欢这秋高气爽的季节!
我喜欢有花叶扶疏、朴实无华的菊花的秋天。
我喜欢这独一无二,灿烂辉煌的金秋景色。
秋天,真是个丰收的季节,割草机声,孩子们的欢笑声,大人们的谈笑声这些声音融合到了一起,组成了一首《金色的秋天》的交响曲。
秋啊!你多么伟大啊!
“秋风杂秋雨,夜凉添几许。飕飕不绝声,落叶悠悠舞。”是啊!秋风吹过,秋雨掠过,秋妈妈忙着给树木披上金装。登高远望,犹如一片茫茫的“金海”。秋风扫过,树叶纷纷落下,有的像蝴蝶翩翩起舞;有的像黄莺展翅飞翔;有的像舞蹈演员那样轻盈的旋转。满地的落叶,像铺了一层厚厚的金色毯子。
秋天,虽不像百花盛开的春天那样有生气,也不像绿树成荫的夏天处处有生机;却以诱人的秋色和金黄的果实吸引着人们。我爱看中秋夜皎洁的明月;爱看迎泽公园美丽的秋菊;爱看排着整齐队伍的大雁南去;爱看清澈的汾河水辉映蓝天;更爱看珍珠般的谷粒堆满粮仓,沉甸甸的苹果缀满枝头。
秋天,菊花就迎着寒风婷婷玉立,婀娜多姿,傲然独放。有红的,白的,黄的.,紫的,粉的。五颜六色,把秋天打扮的漂漂亮亮。不是有那么一句“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秋天,崛涠山满山红叶,红的像火焰,像晚霞,好像对寒秋不屑,真是“霜叶红于二月花”。
这美丽的秋色,怎能不让人喜欢!
我们走进秋天,那稻穗儿、向日葵、苹果、葡萄、玉米、高粱,都成熟了,那美丽的野菊花也香了那一条条田间的羊肠小路。
稻穗儿成熟了,那金黄的脸儿犹如一颗颗美丽的金子,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
向日葵成熟了,个个低头弯腰,仿佛像一个个老爷爷正弯着背行走。
苹果被秋风吹凉了,个个都穿上了一件红色的棉袄,仿佛一盏盏红灯笼挂满了每个枝头。了每个枝头。
葡萄也被秋风吹凉了,个个都披上了一件紫袍,仿佛葡萄也被秋风吹凉了,个个都披上了一件紫袍,仿佛一颗颗美丽的紫珍珠一样,一串串的多美啊!
玉米举着红缨儿开心的合不拢嘴,似乎忘掉了一个夏天的烦恼。
高粱红着脸笑了,似乎被别人表扬过一样高兴的合不拢嘴儿。
秋天野菊花也香了,我走在田间羊肠小道上,轻轻一闻那野菊花的香味,好比一朵朵玫瑰、金银花、喇叭花、仙人掌花一样好看,一样美丽。
秋天,有那金黄的稻穗儿,秋天,有那金黄的稻穗儿,油黄的向日葵,火红的苹果,紫色的葡萄,黄色的玉米,红彤彤的高粱,是这样的美丽!
啊!秋天是多么五彩缤纷!你是多么光彩啊!你是多么崇高啊!你不仅是美丽的季节,而且还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我要感谢秋天,因为秋天给我们带来了食物,给这个世界充满了美丽。
啊!秋天,你是多么的伟大!
……四季里深爱秋天。许是爱的缘故,每每秋天来临,心便惶惑不安,既渴盼秋的到来,又担心秋的离去。
秋天收敛了往日的燥热,变得宁和、淡远。它像一曲舒缓、优美、教人身心宁静的古典音乐,又像达观的智者在天地间悠闲往来,更像生命里的友谊,让你时时感到一种温情,却不火烈。
秋天是人的心灵与自然最为贴近的季节。这个季节,秋风似歌,落叶如蝶,踩着秋叶散步,恍若走入一幅画里。在自然的怀里,我们渐渐敞开久闭的心扉,又一次成了孩子,又一次领悟自然对人生的某种启示。非常喜欢美国诗人罗。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每至秋天,我的心便无数次地穿越时空的藩篱,跟随诗人在大洋彼岸的乡村林间漫步:“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向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呵,留下一条路改日再见。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也许多少年后的某一天,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多少次在等待公共汽车,抑或是在无聊时,我总是在心里默读这首诗。这样,我的意识便又回到乡村的林间,感受阳光的暖意、落叶的舞蹈、鸟的鸣唱和晨风吹过秋林的气息。
秋天有果实压弯枝头的辉煌,也有秋风瑟瑟、秋雨绵绵的哀怨,更有“盼望果子成熟,成熟了又怕掉下来”的无奈。晚秋时节的雨夜,熄灯静坐,听风卷落叶,雨打窗扉,体味那种缠绵凄婉的美。这种情境像读一首古诗、听一曲旧歌,像隔世的相思交织着苦涩与恬美。
我的生命季节似乎是夏秋之交,由绿转黄的过渡时期。这时,花还芬芳,叶还浓绿,秋还生在夏里。
这个季节,已不再奢望世界知晓自己,而希望自己了解世界。不再喜欢糖水、香槟,而爱浓茶淡酒;不再喜欢流行歌曲,而爱古典音乐。衣着也由艳丽转为素雅,不逐时髦,而求风格。这时,能在俨然神圣的事物里,发现荒诞和讽刺;能在一贯不对的事物里,发现某些对的东西。这时,观察世界不再用眼,而是用心。
生命的秋天里,画家留下了画,诗人留下了诗,音乐家留下了不朽的音乐,更多的人却只留下了影子,就像鸟儿在窗前飞过,转瞬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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