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是一片红雨,伴着这个季节常开的花,一丝一丝地夹杂着泥土的气息。嗅一嗅,似乎还能隐约感觉到泥土呼吸的节奏,欢快而又沉重。雨打进屋里,敲起一波水花,乍有韵律。我正在书桌前奋笔疾书,宝石蓝的钢笔字被雨水曼延地模糊。我停了笔,抬起沉重的眼皮看看窗外,起身关了窗。可再回到原位,却再也提不起
风,很是清逸地飘来,托着细嫩的雨丝,于是那雨丝就在半空中很是潇洒地飘动着,充满着灵气。雨飘飘洒洒,仿佛是在空中自由地起舞。我因为窗外的景象所惊呆,朦胧间好希望自己能够像雨丝般在空中那样洒脱,那样自由,和着风,和着泥土的芬芳,甚至是和着空气。我想象自己在雨中被风轻轻托着,飘飘然地悬浮于空气中,脚尖微微一点,在空气里荡出一朵好看的涟漪,弥漫开来,或是震起一片薄雾。我在天地间自由地起舞,眼前的一切也似乎都变得清晰而透明得彻底。
可是,现实总是将人与幻想很残酷地隔离,那般无奈,那般可望不可及。雨,是天地间最无拘无束的浪人,而我不是。
现实告诉我,我仅仅是一个15岁的孩子,而且永远都长不大。我仅仅是一名为分数排名竭力拼***的学生,而且永远也跳不出学习的压力层。每天,我的耳旁充斥着扰人心烦的无聊话语和大惊小怪的告诫。我很认真地听着老师的讲课,并不停地保持微笑,却在不知不觉间开了小差和后桌聊起了天。然后是因
压抑?!还是郁闷?!
我不清楚。我只清楚每天回家父母唠叨着要我努力要我考第一要我上市重点,班主任找我谈话,煞费苦心地一番拐弯抹角之后道出正题,口气很是语重心长。我总是带着自信带着一惯的微笑向他们保证,我一定会努力的――满足他们对我的要求。事情过后,我却独自一人躲在阴暗的角落难过,收敛起那早已不属于我的笑。我压抑地似乎要掉泪,但我不允许,好强的我早就发过誓,再也不为自己哭泣了!
我的心告诉我:我累了。我不快乐,一点也不。我的眼皮时常不适宜地往下坠,似乎一瞬间就盖上,不知是会睡去还是永远在自己编织的梦境里流浪。
我羡慕流浪的小鸟流浪的昆虫流浪的种子和流浪的人。或许他们贫穷而经常遭受困难,但他们自由而快乐。我想去流浪,背上一个很大的鼓鼓的行囊,里面装满我的所有,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慢慢地经历,在那里留下一个陌生的过客该有的感动与快乐。我可以自由地贴近空气和花朵,自由地写些自己的东西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或许沿途画些画,做流浪的艺术家,或许写写自己心里的东西,做流浪的作家,又或许找到一个喜欢的国家,在那里赚上很多钱,再辞职买一座在海边的大房子,看日出日落,和自己心爱的小狗、朋友尽情地玩;在午后斟上一杯清茶,坐在海边翻着书,静静享受一个下午的阳光。闲适安谧。最完美的每一天。
浪人是最幸福的,所以――我想去流浪。像窗外的细雨一般飘逸着,与光影风日共舞。
成绩落后了我依然不会服输,我以自己的方式生活,自己的方式学习,我的斗志不会磨灭,但我的快乐我不清楚它今后的去向。人一旦改变,就很难再回头。现实让我从幻想中挣脱,提起勇气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现在,我还企及不了我那心中亘古不变的梦。我只有屈服。
但或许某一天,我提早地看穿了一切,厌倦这孤独,我会背上我的行囊,装上我的所有,去远方流浪,天涯海角。
读《灰娃的高地》这本书,其中《城边有家小酒店》这篇文章最令我难忘。
姐姐草菊和弟弟毛毛因为生活所迫在城边开了一家小酒店。但是来往客人总是找茬子,用姐弟俩撒气。却有一个人例外:那个年轻人系着领带、文质彬彬的,付钱时也不计较。相比,有一个老头总是抱怨没有鱼子。他们弄到了鱼子,老大爷却嘱咐他们"当心那个‘领带’",草菊喜欢‘领带’,很生气。
后来老大爷在酒店门口开了一个修鞋摊,成了"保护神",没人来敢找茬子了。"领带"进了酒店,带着三个人,故意紧抓着草菊的手,调戏她、想占她便宜。老头走出酒店,带来一帮人把"领带"赶跑了。但是过了两年,酒店被拆迁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刻意识到那些外表体面、漂亮的人,也许也就是外面的一层包装纸。一颗糖果,糖纸再好看也没用,重要的是内在的。故事里的那个"领带",表面上是个绅士,其实是个小人。老头虽然脾气有些暴躁,衣着不体面,但是他的内心是善良的,是个彻彻底底的好人。在我们的生活中,难道像"领带"这样的人还不少吗?有的人表面上给你端水、倒茶,殷勤得不得了,还时不时赞扬你、说你的好话,事实上还不是想利用你,一旦你答应了,就把外面的那层包装纸撕掉,露出本来的面目。而有些人虽然表面上不顺着你的性子,但是实际上还是很善良的。就像花生,看起来不好看,但是很有用。
《灰娃的高地》是曹文轩最新创作的短篇小说精品集,其中还有以往广受赞誉的名篇。它由“风哥哥”、“海边的屋”、“阿雏”等七个故事组成,个个故事都是那么的悲惨,很让人动情,他们讲述了过去穷苦人的生活,让我是既想看又不忍心看。
这些故事里,最打动我的是“狗牙雨”。
杜元潮一家被洪水冲散,杜元潮和他爸爸抱着一块棺材板才得以活命。他们漂到一个陌生的村庄,被好心的程家收留。杜爸爸替程家看风车。程家有一个小女孩叫采芹,3、4岁的样子,小女孩很喜欢杜元潮,还有一户有钱人家姓邱,邱家有一个男孩叫邱子东,他也喜欢和采芹玩。杜元潮在邱子东面前总是没有自信,所以他看到邱子东和采芹玩,就主动让开。好在邱家离程家有一段距离,而且后来邱子东上学了,这让杜元潮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和采芹在一起。但是,当他们相处的越来越好时,程家还是断了他们的友谊,尽管杜爸爸管理风车很卖力,程家还是打发他搬出了程家大院。不明就里的杜元潮被爸爸打落在水里。
杜元潮的童年是悲苦的,就因为家境的贫穷,他承受着有钱人的排挤,就是那么纯真的友谊,也因为经济的悬殊而断送。
看了《灰娃的高地》,我才知道世界上还有那么贫苦的生活,我才知道我的生活是多么的甜蜜。我要珍惜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以后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灰娃的高地》,作者是曹文轩。这本书由一个个精彩感人的故事组成,其中有个故事的名字就是《灰娃的高地》。我读这本书,感到有许多地方为灰娃打抱不平的事情,激发起人的正义感和顽强不屈精神。
灰娃家有过很辉煌的过去,但现在只剩下一座茅屋,家徒四壁,到处都是裂缝。他爸是个跛脚,也爱喝酒,老是喜欢夸赞自家的 东西,喜欢告诉灰娃家族的辉煌历史。很多孩子都不喜欢灰娃,甚至狗最后都不跟他走,所以他总是默默的,一个人坚强地生活着,并不停地自己找快乐。灰娃家祖坟上有很多茅针,其他孩子看见了,都纷纷来寻找,一边找一边吃。灰娃站在旁边很气愤,拿着一根木棒就要打,他一会儿往左冲,一会儿往右冲,但都不起作用。随后灰娃就拿着瓦片瞎扔,不时传来被砸中孩子的尖叫声。最后终于寡不敌众,那帮孩子又都重新上了坟头,取得了胜利。灰娃只能垂头丧气,无可奈何。坟地是灰娃的战场,虽然他的尊严再一次被践踏,可是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悲壮的英雄。
我觉得灰娃很勇敢,同时孤零零的一个人,没有人愿意和他玩,也很可怜,被众人欺负时,没有爸妈的心疼和关爱。
这本书让我知道穷苦的乡村孩子是怎样长大的,他们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艰辛,让我们多给他们一些温暖和尊严,让他们重新振作起来,快乐地成长。
七彩娃看完信后,半信半疑:就这么个灰不溜湫的化石,真的会给我带来好运吗?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七彩娃决定试试看。他找来一个婴儿摇篮,在里面垫上舒适的海绵,然后把恐龙蛋化石轻轻地放进去,并把摇篮放在自己的床边,方便照看。
七彩娃每天都会按时给恐龙蛋“洗澡”,并且给它讲故事,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
一天,七彩娃像往常一样,回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一看恐龙蛋。突然七彩娃惊喜地发现,恐龙蛋化石不再是灰不溜湫的了,它整个变了样,整个蛋体变成了蓝色,上面还有许多黄色的小圆点,看起来漂亮极了。七彩娃心想:这恐龙蛋不会是要孵化了吧!他兴奋极了,对恐龙蛋更是关怀倍至。不出所料,一个星期后小恐龙出生了。
这个讯息不知怎么给媒体知道了,从此七彩娃所到之处,身后都会跟着一大群记者,这让他无比痛苦。老师和同学知道后,纷纷劝告他把恐龙送到动物园。
尽管烦恼不断,他也不愿意把恐龙送去动物园,一是小恐龙是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出生的.,他对它有感情,二是他舍不得小恐龙被关进笼子。
决定后,他便全身心地投入到照顾小恐龙的工作中去了。
七彩娃查阅了资料,确定这是一种大型的食植恐龙。他每天用大量的植物去喂养它,在七彩娃无微不至的照料下长得很快。不久,七彩娃就发现原先的那个摇篮不够大了,于是他又做了一个大点的房子给恐龙。
后来,七彩娃发现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它竟然拥有特殊功能,这个功能又好象是每个动物所具备的灵性。夏季是炎热又漫长的,七彩娃决定带小恐龙去海边渡假,呼吸新鲜空气。他们一到那里,就尽情地玩耍。可是正当他们享受沙滩浴的时候,小恐龙的表情突然凝重了起来,然后迅速爬起,跑到海边去伏在沙滩聆听海浪的声音,七彩娃见小恐龙有些异常,赶紧跑去问它怎么了。恐龙一本正经地说:“海啸要来了,而且是前所未有的巨大。”七彩娃从小恐龙的语气中听出了事态的严重性,赶紧疏散人群。果然,在人们到了安全地带后,大海啸席卷了这块土地。因为七彩娃的及时疏散,才避免了人员伤亡。当然,这都要归功于小恐龙。
有一天,一群警察来到七彩娃家,把七彩娃带走了。他们说七彩娃可能是星际大盗。这时,七彩娃无言以对。因为在星际大盗偷东西的时候,七彩娃不能提供有力的不在场证据。那时,他在教小恐龙说话。虽然他有小恐龙这个证人,但是它不能提供证词。就在七彩娃即将绝望的时候,小恐龙嘴里叼着它的“课本”来到了警察局,它敏捷地跳到七彩娃的腿上,亲热地舔他的手。小恐龙见到警察,赶紧结结巴巴地说“妈妈不是小偷,那......那....那天.....晚上,妈妈在教......我......认字。”局里的领导看完口供说“小伙子,你的恐龙帮了你的大忙呀!”七彩娃自豪地点点头,说:“叔叔说的对,这只恐龙蛋真的给我带来了好运,它是我的吉祥物。”
小恐龙在七彩娃的照顾下,健康成长,同时它也给七彩娃带来了欢乐。
坟地是他唯一的战场,被人丢弃的棍子是他眼中的长矛。他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他是一个连小狗都抛弃的人。但他却能够永远不丢弃一样东西——尊严。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灰娃的高地》,读完这本书更让我意识到了互相尊重的重要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灰娃因为家里不富裕,没有一个朋友,总是受到人们的欺凌。甚至自己捡回的小狗都抛弃了灰娃,在灰娃被所有人都抛弃了的时候,却在自己的“战场”上获得了胜利。
他没有荒诞的战场,只有一片荒凉的坟地;他没有锋利的武器,只有被人丢弃的木棍;他没有可以可以信任的伙伴,总是受尽欺凌,只有不服输的自尊,支持着他与别人战斗,最终保住了自己的“战场”。
灰娃在自己的战场上,用只属于自己的长矛,凭借着自己不服输的尊严取得了胜利。即使灰娃再一次被人践踏,但我想他是最悲壮的英雄了,孤单一个人,却享受着最完整的世界。
如果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子,那么尊严就是那窗子上的窗帘,两者缺一不可。
这个寒假我读了《灰娃的.高地》这本书,这个叫灰娃的小男孩让我非常感动,他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地,跟一群孩子进行了一场场地战斗和较量,最后他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永不服输的精神取得了胜利,保护了属于自己的一片领地。
灰娃出生在一个很贫穷的家庭,他们住的是很破旧的茅草房子,墙上都有裂缝。而且灰娃的爸爸还是个跛脚的醉鬼,每次喝醉酒都会拉着灰娃,和灰娃说他们家以前是如何的风光、繁华。灰娃经常被家境好的黑葵欺负,镇上孩子都不爱搭理他,就连捡来的小狗最后都放弃了他,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灰娃习惯了孤独,独自默默的坚强地生活着。
没人愿意理灰娃,他们家有一座又高又大的坟场,这座大坟成了灰娃唯一的乐园,也成了他最大的骄傲。他抱了一堆稻草人当敌人,又捡来一些碎砖和棍棒当武器药,在一轮轮攻打和冲***下,敌人被他全部歼灭,他找到了从未有过的胜利感。后来,镇里的孩子看到灰娃经常去坟场,非常好奇,便想去探个究竟。他们发现了灰娃的领地,非常眼红,都想霸占了那个坟头。于是,一场场激烈的战争打响了,灰娃被三四十个孩子围攻,却一点都不惧怕,抡起棍子,把冲上来的的敌人打得落花流水,他自己也被打得浑身是伤、栽倒在地。在他第五次爬起来的时候,头上有两三道血流,眼珠子通红,却依然爬向他的高地。他这种不怕死的气势吓跑了敌人,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很同情灰娃的命运,但我更佩服灰娃的精神,他的勇敢、坚强和乐观都非常值得我去学习,同时我也很憎恨周围那些人的冷酷、残忍和无情。希望我们人类相互之间能够多一些善良,多一些关心,多一些尊重,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能感受多一点的温暖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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