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式:旗鼓相当式
人物:“小白菜”和“周大娘”(你肯定想不到吧,他是个男生哟!)
关系:同门兄妹
告诉你哟!我们班的“周大娘”,你可不能和他开半点玩笑哟!哦!糟糕!“小白菜”不知是明知故犯还是一时疏忽,一个玩笑让他们俩“大战”了一场。“小白菜”用她的独门武功“河东狮吼”,把我们都给镇住了。而“周大娘”也不甘示弱,把他偷学来的“健美操”摆了出来。你可别说,虽然他是“自学”的,但“自学成才”用在他身上,一点也不为过,打起来是“有鼻子有眼”的。大战了不知多少回合,从白天到黑夜,从黑夜到白天……
旁白:“啊……”你们到底有完没完哪!我在此声明,旁观者一定要远观,毋多嘴。要不然,你可成为他们的“出气筒”了。在此再说明一点:如果由于长时间观战,而导致你出现了黑眼圈,我可不负责哟!
铁手、冷血、追命、无情是名震天下的四大名捕。而我们班却也有四大名捕,他们分别就是黎镭、周瑾瑜、邹文韬和我。
“铁手”自然就是副班长黎镭了。记得有一次他值日时,周铎南没睡好。他提醒了周铎南一下。可周铎南不听,继续玩他的,这下可把黎镭惹火了。他不得不用自己的绝招了,他用手在桌子上一拍,他这一拍,虽然没吓到同学,但是把周铎南吓了一大跳,赶紧睡好。
“冷血”也就是我这个中队长了。因为我一向不爱说多话,又不大方,十分小气。因此就得了冷血这个称号。我的脾气十分暴燥。记得有一次,老师听课去了。老师不在家,周铎南也关不紧自己的臭嘴巴了,就笑嘻嘻地说了一句:“百发百中射杨凡。”逗得同学们哄堂大笑,同时也燃起了我心中的怒火。下了课,我走到他桌前,用不满的目光盯着他,同时举起拳头在他面前晃了晃。他抬头一看,原来是我,也就没吱声了。我见他没作声,气才消了些,也罢,“大人不计小人过”。
“追命”就是我们班的体育健将邹文韬。他是追命的原因是:如果你和他在躲迷藏时,无论你躲到天涯海角,他都会给你一个接一个的找出来,而且百发百中。所以追命就非他莫属了。
你可别小瞧他,每次长跑比赛他总是紧紧追在第一名的后面,和第一名相差无几,只可惜总差一点点。
“无情”就是周瑾瑜。有一次,周瑾瑜得了乒乓球赛的第一名,要是别人早尾巴翘到天上去了,可他却一声也不吭。在班上周瑾瑜是老师最信得过的值日生,无论是谁犯错误,他都会铁面无情地记名字,而且自己又特能以身作则。有一次,他居然把班长的大名给记上了,害得班长让老师给刮了一顿“胡子”,你说拽不拽?
你可别小看我们啦,有一次,我们把班上连偷了两个月笔的贼捉住了。你看我们班的四大名捕厉害吗?
一刀一剑,勾勒江湖的模样;一情一缘,增添江湖的色彩;一爱一恨,框起江湖的天地。
看那旭日东升,看那夕阳西落,仿佛刀削的人生,笔尖嗜血,时光匆匆。我已从武侠世界走了出来,即将进入人生阶段第一次分水岭。一条是通往高中校园的阳光大道,一条是融入社会的独木桥,我必须毫无保留地展现自己全部努力,才能在残酷的竞争中不被大浪淘沙。我放弃了自小便喜欢的武侠世界,或许人生只有放弃什么才能得到什么。正如笑傲江湖中的令狐冲,又如倚天屠龙记中的赵无忌,神雕侠侣中的杨过,又或是天龙八部中的乔峰,哪一个不是刀剑人生,危险而又具有挑战性。所以敢于逆流而上的人才是真的王者。
青春期悸动的心,产生了一个又一个朦胧的感觉,追求不一样的美。依我看江湖情,情系于一心,敢爱敢恨,敢做敢当。哪怕面对全世界,也敢扶剑示爱;哪怕面对生死关头,也敢仗剑护爱;哪怕面对生离死别,也敢瞩剑恩爱。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不似骄阳,却更温暖;不似利剑,却更锋利;不似护装,却更安全。我时常憧憬着一位童话故事中的姑娘,与我重演一段江湖情缘,在我的世界里,来一场美妙的邂逅。至少,有一场甜蜜的回忆,让我的青春不再枯燥。
江湖中的矛盾冲突,或***父之仇,或因爱生恨。一生总会爱过几人,恨过几人,俗话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真正要断爱恨,又岂是一朝一夕能完成。只有真正达到忘情忘我的境界,才能斩断俗尘,只有真正专心致志,才能精益求精。学业是我们的追求,总有人说,学业是纵横社会的基础,基础要牢,才能飞得更高。许多人为之奋斗,青春期的我们,人生多了一点理想,各有各的理想,各有各的追求,不放过每分每秒,才不愧我们的别样青春。加油吧!少年。为梦想不懈追求,愿梦想星光照耀的地方,都闪烁着我们的身影。
我的江湖人生,来一场热血厮***吧!用我的剑造就明日的辉煌。
对于古代,对于江湖,我很是憧憬,这也许是受到阿肥的影响。阿肥经常打个电话,拖着我徘徊于书店之间,拖着我徜徉在各式各样的江湖中。
如果我在属于我的那个江湖,我一定要做一名刺客,穿梭在黑暗,与它融为一体。我知道刺客是冷酷的;刺客的血液没有温度;刺客的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刺客可以为任何而死;刺客也许是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他就像一个工具,***人的工具。但是我所爱的是刺客的气质,那种绽放于天地之间我行我素,孤傲清高的灵魂,即使是暂时被奴役着,也掩盖不了刺客那与生俱来的气质。
如果我在属于我的那个江湖,我一定要用一柄长剑,空灵的挥舞着。我知道剑在江湖中被世俗化了,但剑本清高却沾染了无数的红尘是非。就因为这样我要用剑,用剑挥舞出剑的真谛,用剑挥舞出剑的精髓。
如果我要用剑,我一定要用蔷薇剑,连剑的气息也要是一种淡淡的,咄咄逼人的蔷薇香。
如果我要***人,我决不会用红色,用血腥来诠释我的***戮,也决不会让我的蔷薇剑沾上如蔷薇那般的殷红的血。我希望我只是认认真真的挥动着我的剑,然后刹那间人剑和一,我用我来修饰我的剑,我用剑的光辉来修饰我的光辉。我会让我的剑法使任何所见之人都自惭形秽,于是马上郁郁而终,我会让我的剑法使天地为之所动容,挥剑的片刻间,风停了,水不流了,花止住了开放。
如果我在那个属于我的江湖,我一定要穿上(除了夜行衣)有着淡淡淡黄为底色,浅浅浅紫弥漫,扩散的袍子,我并不知道那样好不好看,也不会在乎是不是搭配得怪异与不自然,我只是喜欢这样。
我还喜欢站在悬崖边,让风卷着我的袍子,让风肆意地吹着我那桀骜不驯的头发,然后我慢慢踏出悬崖,轻轻一点脚,我便无依无靠的荒唐的在空中陨落。风是迎面而来的,自下而上的,将我宽大的袍子注满了空气,我闭上眼享受这种片刻死亡带来的韵味。再然后风停了,我便平安无事的站在地上。
我也一定要出现在一个散发着淡淡忧伤的秋季,也只有在那时才会有两片薄薄的枫叶,被秋风送上天空,又打着旋儿落下,安安静静地躺在我的手心上。
那时我会叹息道:“又一个悲伤的季节,可是江湖,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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